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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

聊斋仙境-第167部分

小说: 聊斋仙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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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没有任何人知道

    咦?等一下。也不是没人知道,比如

    “孝廉兄,我就说不出来,不出来。你看,这下雨了吧?”

    皇城附近还是有两个人的。一个是孟龙潭,一个是朱孝廉。

    虽然这个世界多了一个沈石,但沈石没有插手堂妹的婚事,所以沈月娇还是提出了考状元的条件。

    当然,蝴蝶效应还是有的,比如传出沈石幸进之后,沈月娇想攀附的尚书府可就不那么想要她了。

    所以让孟龙潭考状元,多少有几分真心。嗯,当备胎的真心。

    但凡尚书府要她,沈月娇便会与他拜拜。

    不过备胎也是胎。孟龙潭真的是想考个状元迎娇娘,然后再复起孟家。

    朱孝廉就不一样了。这家伙没什么权势心,他是真正的浪荡子,除了啪啪啪,就是玩。玩的花样越多,越是开心。

    这不!今天,他就带着孟龙潭溜达到了这皇宫城墙脚下。

    不到长城非好汉。大宋,长城是到不了了,现在在契丹人手中,百年后是金人,再百年是蒙古人。然后?然后大宋就亡了,就没它什么事了。

    到不了长城,朱孝廉便更要看一看这皇宫了。

    这几日,汴京的麻烦事不断,纵然是喜欢交朋结友的书生们也都禁足不出,那些穷苦人家的书生,更是埋头苦读,确保这次院试顺利能过。

    玩,什么时候不可以?非选这么个节骨眼上?

    但是对朱孝廉来说,小考小玩,大考大玩。这个兴奋与刺激,绝对是只有参加高考前一夜,还去网吧包夜人士可以感同身受的。

    这么爱玩,这么贪玩,怪不得原历史长河,他们会去废寺中玩,还玩到了画壁中去。

    当然,现在出不差。虽然没进画壁,却看到了鬼鬼祟祟的二人组,其中一人便是黑山。

    一个连大内侍卫都瞒过去的大妖,愣是让俩凡人看见了。上哪说理去?

第331章 、瞎哔哔() 
无论城内发生了什么,院试的日子还是如期而至。这本身便是太平盛世的标志。甚至可以说,越是这样的时候,越要正常举办。

    连着三天的雨,就没见停过。然而这有什么,除非天上下刀子,当学生的哪个听说过考试会因为下雨而延期的?

    而这一次考试,皇上点了名,让沈石参加。幸进的事,赵祯也听到了。他封沈石官儿,可不是让他担负“幸进”之名的。所以沈石必须考举。

    他现在已经是个童生了,理论上他是可以考的。异地参考,需要保人,沈石的保人就是包拯。

    所以沈石直接被从火线上叫了回来,参加考试。

    沈石也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他明白这是赵祯对他的爱护。虽然他不在乎什么幸进之名,但是这就是这世界的潜规则,除非你不在这世界混了,否则完全没有必要硬来。再者说了,这可是大宋。半本论语治天下。说白了,主要就是考个论语。

    一本论语才多少字?绝对没有马哲多。再把题海一做,妥了。

    这事儿真心没什么难度。考官也从来不希望自己的考生出什么妖蛾子。

    雪化了,那就是水。但凡写“春天来了”的,你们是是给我们考官找了多少的麻烦,害我们死掉了多少脑细胞?标准答案,你们造不造?

    明明有标准答案,干吗要自己造?想造是吧?来来,哪一天坐上我是位子了,想怎么造就怎么造。你就是写“雪化了,是因为太阳出来了”,只要你的椅子坐的对,就是标准答案。现在,老子才是标准答案,造不?

    不过但凡家中有考生,这个家庭都会忙死了。最忙的是小青。

    沈家人以为小青是在红袖添香。事实却是……“公子,这老鼠怎么煮,才更香?”

    人小青,本心从未变过。

    她这么喜欢老鼠,沈石是真心想介绍她认识一下苏东坡。

    苏轼就曾经自嘲到:自笑平生为口忙。在老饕赋中一个老年吃货的形象便跃然纸上。先生一笑而起,渺海阔而天高。吃饱喝足起身来,又是个美妙的世界。

    像是什么东坡肉、东坡饼,就连霸气的“羊蝎子”,也是他挑的头。

    大宋一开始是不吃羊骨的,那是给狗吃的。苏轼作为犯官,自然不能与达官贵人争抢羊肉。于是苏轼私下嘱咐杀羊的人,给他留下一般没人要的羊脊骨。取回家后,苏轼先将羊脊骨彻底煮透,再用酒浇在骨头上,点盐少许,用火烘烤,等待骨肉微焦,便可食用。

    苏轼在吃这些在羊脊骨间的碎肉,吸骨头间的骨髓时,竟吃出了海鲜虾蟹的味道。苏东坡给弟弟写信,介绍这种吃法,还调侃了一把,说:这种吃法是不错,只是围绕在身边的几只狗都很不开心。

    单单用“美食家”来形容苏东坡,那还是小看了他。孟子说:“君子远庖厨。”意思是美食家都要去吃别人做的,自己做,不成。而好吃的人则不同,会吃但是不会做,或者不愿意做,那不是标准的好吃,要说起诗人里的“好吃佬”,那非苏东坡莫属了。现在很多人都自诩为“吃货”,我们这种“吃货”在苏先生眼中恐怕还不够格哩,他热爱美食,也热爱厨房,属于“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写得文章”新三好男人。他不仅能吃、会吃,还会变着法子创造着吃,现在江南的几道特色菜,那可都和苏先生有关。土人顿顿食薯芋,荐以薰鼠烧蝙蝠;初闻蜜唧尝呕吐,稍近蛤蟆缘习俗。”这短短四句话,

    这感觉,啧啧啧文坛上那个诗人形象突变,老鼠、蝙蝠、蛤蟆他都尝过,简直是“文坛李时珍”!

    蜜唧指用糖沾胎盘里的老鼠。想想真的想呕吐。一般人很难好这一口。

    想想吃过的最难吃的食物槟榔算一个,还有就是鱼腥草。鱼腥草,是在贵州吃的,应该正宗。味道让人直作呕。

    至于老鼠,除了小青外,沈石还没发现对其念念不忘,换着花样吃的人。

    若是放在现代,舌尖上的中国制片人非他莫属,也就那个传说中食物链顶端的男人,可以与他较技了,毕竟他是一个丢到沙漠也能写出食谱的男人啊!

    而小青与他嗯!般配。

    想一想吧!别人家正常吃食。就苏轼家,一大盘老鼠上了桌。小青与他不仅吃的开心,恐怕还会评论的有模有样的……肉很紧实,很香。什么的。

    如果有他们带头,烤羊肉串什么的,是不是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叫烤鼠肉串了。

    反正沈石上一辈子,没少听说个别不良烤羊肉串的,根本不是羊肉,是用老鼠肉代替羊肉的。

    记得那时候自己年轻,肉不够吃,没有足够的肉票,一次外出吃羊肉串,大家都喝高了,再上羊肉串时,沈石正好和老板的眼光相对,老板的那种暧昧眼光后来位听说老板的羊肉串是老鼠肉做得。

    这个时间,苏轼应该出生了吧!

    要不找一找苏轼。不给小青找个共同爱好的吃货,自己是别想安生了。

    “石儿,吃了这碗粥,好好休息一下,还有三个时辰便开考了。”

    直到沈石来送粥,沈石才发现:什么?三天已经过完了。自己这是听她说了三天的老鼠?

    沈石看了下小青,然后看向小咕噜,意思很明确:“你能不能在不吃她的前题下,吞她几个时辰?”

    沈石的目的很简单。只要给他几个时辰,把题库一做,再把几个文人大佬的论语注一背。这就齐了,应该是考的中的。

    这要感谢大宋立国未久,大佬们还不多。

    一如当年的沈石学马哲,没那么多的大佬们加内容,那马哲也就薄薄的一本,上、下册加起来也没一百页。

    再看沈石穿越前的马哲……你说两句,我补充两句啧啧啧,全成了大部头,真心同情以后的小学生。

    而且这玩意儿就与大宋的半本论语一个兴致,不是真正坐上那个位子,谁会有那耐心听你瞎比比?

    小咕噜打了哈欠,等沈母出去后,直接把小青一拍。然后便看见小青直接化了原形。

    小咕噜张开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

    “千万别咬!”沈石提醒道。

第332章 、晚来十几年() 
小咕噜吞了灵宝龙珠,也不知是龙对蛇的克制,还是它觉醒了什么神通。一狗爪子下去,小青便现了原形。

    可惜沈石的汪家语才一级。坐,握手,吃这些简单通用的,还能理解。复杂的可就不行了。

    不过小咕噜只是不能说,听还是听的懂的。知道沈石不让它吃了小青。想了一下后,把牙收了起来,嘴巴张小,一吸溜

    嗯!蔬菜味儿,像色儿的。

    “很好!不要吃它。待我去考场后,就放它出来。”

    没了小青瞎比比,沈石终于可以看会儿书了。

    沈石觉得小青就是在把她喜欢吃老鼠的爱好强加给自己。现在没了小青的声音,真的是安静多了。

    “咦?小青姑娘呢?”

    沈母没有睡,她准备好了沈石参加院试时候的食物,还有过夜的衣衫。进门便找小青。而且听她叫姑娘,就知道小青女装大老的言论没有传到沈母耳中。

    “母亲,你有事?”沈石从打坐中起身。到了他这一步,几天不眠不休已经影响不到他的身体了。

    “没什么。就想问问小青姑娘有没有空,让她陪你去考场。”

    不要误会。这可不是沈母看上小青了。老实说这时代的择儿媳妇的标准,可不是选什么水蛇腰。儿媳妇是传宗接代的,所以当然是屁股大,好生养的。如果是穷苦人家,还会找胸脯大的,奶水足,特省奶粉钱。

    不过沈家日渐兴旺,不差这点奶粉钱,平胸也是可以的。

    所以,狗大户们看好了。这胸是给咱们穷苦大众准备的。狗大户,平胸才是王道啊!

    现在,沈石也是狗大户的一员了,所以沈母便琢磨着儿子是不是应该通一下男女之事了。

    在她看来,自家过去穷,儿子是肯定不懂的。

    而小青的水蛇腰,一看,便是兴趣旺盛的,让她来教儿子,没毛病。大户人家,哪个不是这么干的?

    就是公主出嫁,也是有宫中女官来教驸马爷的。

    虽然主母吃不了童子鸡是有点儿可惜,但这就是规矩。

    “母亲。院试要两天时间,吃住都在贡院里,考生一旦进去就不能出来,只有等考完之后才能出来,所以需要考生自备食物和衣物。小青去,不合适。”

    沈母这一回学精了,绝口不提自己的打算,但是她不说,沈石还是发觉了不对劲儿,立即拒绝。

    “啊!原来是这样。你爹从未参加过院试,我都不知道的。”

    沈母打着哈哈,沈父躺着中枪。

    “那行吧。不过,这回你带谁去?”

    两天。女孩子家家的。沈母也觉得不太合适。所以只能从家中的男丁选了。

    沈家还是有人的。不是说主家,而是说分家。汴京这支,可劲的生,男丁很是不少。沈石得了这马场,他们便进来帮忙了。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古代就这样。而且养马本就是技术活,但凡技术是不会教外姓人的。

    “大壮,大壮,你还在忙什么?还不赶紧陪少爷去院试。”女孩子不行,沈母便找起了本家的男丁。

    沈大壮,男汉子,二十多到三十岁,主要是他自己不记得白自己哪年生人。是村子中的猎户。按辈分算的话,他得叫沈父爷爷。

    爷爷对孙子辈儿,不用多客气。而且这三十左右的孙子一来,沈母一下子是当奶奶了,那么沈母这得多老?

    求,沈母有一三十的孙子后,心理的阴影面积

    “妈,不用了。我与父亲一起去好了。”沈石也不想带一个比自己大的侄子。

    “大壮,大壮”沈母又喊,并一点儿也没回答沈石父亲的事。

    “来了,来了。”

    沈大壮应了声,急急忙忙小跑了出来,却见他抱着一场棉被,提着食盒,大包小包的一大堆,不是个打猎的汉子,旁人还真拿不动。当然,小青不是人,不算她。

    沈石揉了揉脑袋说道:“母亲,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不过是两天时间的院试而已,又不是搬家,其他的东西都放下,带上食盒就够了。”

    沈石知道这些绝不是沈大壮这么个糙汉子想到的,能想到的只会是当娘的。

    “少爷,多带点东西总归是没错的,小的以前听城里人说,以前有个书生因为没有带锦被,在考试的时候冷病了,以至于发挥不利,没有考中。”沈大壮立即替沈母解释道。

    他是糙汉子不假,却不是木头人,感觉的出奶奶不喜欢自己。如果不是姓沈的,自己估计都进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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