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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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这种对性事的大肆张扬与性事本身的隐秘性显然十分矛盾,这倒令我推测,是否新郎早已预感到,婚礼以后,性事再也不具有先前的乐趣,而成了一件今后他必须完成的工作。
参加婚礼一路回来,嗡嗡也许是喝多了酒,显得有些无精打采,我们没有说什么,嗡嗡望着窗外,甚至忘记了打开录音机,听听音乐,我们路过家乐福,进去买东西,我们推着一辆购物车,沿着一排排的货架走着,不知为什么,我们买了很多东西,不断地往小车里放,就像是马上就要发生什么事一样,小车被堆得满满的,中间有一段时间,嗡嗡与我失散了,我推着车,在人群中寻觅她的身影,找了半天,却见她像一个小游魂儿一样从一摞高过人头的饼干箱后面转出来,双手插在兜里,茫然地走向另一个方向,我叫她,她没听见,我推着车追上她,她拉住我,对我说,她想吃冰淇淋了。
我们买了一盒八喜冰淇淋,然后结账出来,出乎我的意料,我们竟买了2000元的东西,那些东西大多是完全不会立刻派上用场的,总之,那天下午的一切都显得有点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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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我继续写作我的剧本,忽然间,我发现剧本的结构有些不对劲,这是一种不祥的预感,让我产生了不安,我打算把剧本从头到尾看一遍,于是用打印机把它打出来,我看着我写下的前5集戏,很快,不安加剧起来,我找到了问题,因为对整体结构没有想得太清楚就动了笔,因此,剧本出现了大头小尾巴的情况,我明白,前5集必须浓缩成一集,也就是说,前面一个月的时间被我浪费掉了。
我有些沮丧,坐在电脑前发呆,嗡嗡溜过来,小声对我说:"老怪,我饿了。"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决定去做饭,到了厨房,我发现嗡嗡已把菜洗干净,肉也化了冻,洗好的米放在电饭煲里,只等接通电源就可做好。
嗡嗡站在我旁边,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也许,她认为我对她有点冷淡,不仅她,连我自己都察觉出这一点,我想我的心思没有放在她身上,事情不止于此,我甚至觉得她在我身边晃来晃去十分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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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嗡嗡吃饭的时候,我试图跟她贫嘴,开始说她长得难看,像个土豆,说着说着,嗡嗡突然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扔,不高兴了,她说:"你就是觉得我难看,是不是?"事实上,我出口的话并没有太过脑子,我处于一种恍惚的状态中,这是我在紧张写作时常有的状态,但这次却有些奇怪,我的话十分生硬,充满恶意,就像是别人说的,但句句话明明出自我的口中。
我对她说,这一段我状态不好,我有一年多时间没怎么写作了,现在刚写起来,不希望别人打扰。
嗡嗡说,谁打扰你啦,我看电视都把声音放小。
我说,只要是你在,就不可能不影响我,比如,你饿了,我就得做饭――话音未落,嗡嗡把刚拾起的筷子重又扔到桌上:"我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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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哄她,一哄再哄,直到事情平息。
第二天,嗡嗡接到同学电话,说往后几天有个在京广饭店的活儿,要她回团里排练,她起初说不想去,但同学告诉她实在找不到人,她只好答应了。
晚上,我们一起到外面散步,嗡嗡逗着玩似的问我一个月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别的姑娘,我也逗着玩儿似的告诉她,有个老情人过来与我混了两天,嗡嗡突然甩开拉着我的手,像躲避什么似的离我老远,而我心中却萌生出一种恶意,我故意不说我是瞎编的,而是一言不发,我走了一会儿,一回头,嗡嗡仍跟在我身后不远,我停下来,等她走近,她却原地站住,不走了,我回身走向她,只见大滴的泪水正顺着她的面颊无声地向下滚落。
忽然,我意识到,我伤害到了她,而这件事是早晚要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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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开始,一个不好的开始,非常不好,我的工作不顺利,内心充满矛盾,渐渐地,我陷入一种烦燥状态之中,上午,我送嗡嗡回去排练,约好了晚上去接她,在回去的路上,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约我一起吃中午饭,我去了,吃完午饭,又去逛了位于美术馆边上的三联书店,我买了几本书,出来后又接到一个电话,是约着打麻将,于是,我也跟着一齐去了,一直打到深夜1点,我输得只剩下20块钱才停住,我忽然发觉,我的手机落在车里,于是告辞出来,我上了车,想起嗡嗡的事,我拿起手机,不出所料,嗡嗡给我打了好几次,我知道她是在传达室打的电话,我想回一个电话,恰在这时,手机没电了,于是径直开车回家,路过嗡嗡所在的歌舞团,我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去团里看一眼。
我在歌舞团门口停下车,走了进去,路过传达室,发现嗡嗡还在等着我,她一个人坐在那里,不停地拨着电话,我隔着窗户叫了她一声,她扔下电话就跑出来,一下抱住我,想对我嚷嚷,声音在一刹那嘶哑了,于是,她便哭了起来,甚至哭出了声,我抱住她,心里当即决定,必须与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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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是个纯情少年的时候,对于情感,有着一种奇怪的信心,认为自己能够永远不变,认为别人的情感也与我一样,但是,现在我已步入成年,多年的经历告诉我,情感不可靠,这不仅仅是指别人,更指的是我自己,我回想自己以前的情人,试着想象如果她们回来找我,我是否会与她们和好如初呢?答案十分明显,不会的,这用"好马不吃回头草"也解释得通,但实际情况是,只在一种情况下我才会试图捞回一份感情,那就是,离我而去的姑娘伤害了我的自信心,我捞回她,就是想捞回自己的自信心,现在,连这一点我都不会去做,因为我已懂得自信心的虚妄与荒唐,也就是说,我对自己及对别人的信心消失了,我不再轻易相信任何东西,我只相信,任何事情的结局都是坏事,事情与事情的不同之处,只是在于向坏事的变化中所走的路径不同而已。
嗡嗡令我想起了我的从前,我曾设想过,要是我们早10年相识,要是我没有经历过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没有见识过那么多的人,想过那么多的问题,也许我会试图长久地与她混在一起,但是,这都是胡思乱想,实际情况是,我已不可能忠于情感这种不可靠的东西了,更不可能钟情于一个姑娘,一个像嗡嗡这样的小姑娘。
要说清这一点非长篇大论不可,而且,即使长篇大论,也不一定讲得清,对于我个人,这是一部道德沦丧史,其结果,让我对道德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起初是怀疑,后来是刻薄与嘲笑,最后,干脆变成漠不关心,这得从我的学习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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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我要讲的话很多,但这里限于篇幅,只能提及点滴。
我从小就常被提醒,要向伟大的人物学习,于是我开始读伟人的作品及传记,一气读了十几年,我发现,伟人的很多东西,我想我很少学得来,至少他们的运气和天赋不是凭学习而能得到的,还有,伟人的性格一般要复杂于常人,另外,道德上,他们几乎都很矛盾,好的地方特好,坏的地方特坏,这两方面我都不想学,但我仍有机会学习他们,因为伟人也有中庸的一面,经过一通比较,我终于知道我可以向他们学什么了!
我是说,学他们乱交!
因为,据我观察,伟人们大多非常喜欢乱交,甚至喜欢到入迷的程度,这令我非常惊奇,我想,这也许就是伟人与普通人的区别之一吧。
如果我实在闲得慌,想轻松一下,谈谈人类的历史,如果想在这个领域内一显身手的话,力所能及,我会选择写一部《人类乱交史》。除人类外,我还注意到,从进化论的角度看,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从低级到高级,可以说是一个从单交到乱交的进步。
虽然我不相信历史决定论,但我认为,乱交做为一个历史潮流,应当说,已经把我席卷于其中,因此,适应它,像适应社会适应商品经济一样适应它,是我的当务之急,闸门已经打开,即使是爱滋病的力量也很难使它关上。
在两性具体问题上,问题要复杂得多,你可以对一个姑娘说你爱她,但你可以不说会不会改主意,你可以说忠诚于她,但不用提忠诚的是心灵还是肉体,最终,爱到极点,当你饱含深情地说出你只想操她一人时,她却多半会以"你就知道这个"表示不满,说来说去,全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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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的事情绝不止于此。
众所周知,有点才情就能成为一个时髦作家,像多数搞文学的作家那样,但要成为一个好作家,就还得有点儿头脑,像搞哲学与数学的作家那样,要成为一个更好的作家,就得在寂寞中不停地工作,就得对得起自己超人的天赋,这才是知识分子的道德感。
好笑的是,时髦作家特别拿自己那点矫揉造作的才情当回事,这使得绝大数事儿逼写的书都让我看得想吐――连我自己写的也包括在内,我得顶住恶心才能写出名著,虽然这不是我的强项――接受陌生人来访、上电视里去胡说八道、跑到台上去出丑,在众目睽睽之下晃来晃去并以此为荣,这自然吗?你可见过一群猴子围着其中的一只看个不停吗――更好笑的是,竟还有单只的猴子以为这件事很风光,翻着筋斗出列,吵吵嚷嚷地争着让大家看个够,以为出名这种事很来劲,这难道不滑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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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恶棍萨特赤裸裸地说过,我需要必然的爱情,我也需要偶然的爱情。以我的理解,他的意思是说,他很需要一个女人常伴身边,随叫随到,但他也需要随时出击,去弄到各种各样的女人,事实上,如果条件允许,也就是偶然的爱情特别多的情况下,他完全可以不要那个必然的爱情,在理论支持下,萨特无所顾忌地投入实践,表现出一个狂热的色情迷所能表现出的所有特征,他喜欢操他长期的情人波伏娃,但他也喜欢操波伏娃为他挑的女学生,他与波伏娃串通一气,成功地诱奸了一大批姑娘,当然,很多时候,萨特看来更愿意单干,像一个独行侠那样独来独往,操每一个可能操到的姑娘,有时,对于女人,他在奸与不奸之间摇摆不定,这得根据他的一时心境而定,为了弄到女学生,他不得不发明很多子虚乌有的理论,走上课堂去蒙她们,为了弄到各式各样的女人,他不得不去四处搞演讲、作报告、杠新闻,为了弄到女演员,他不得不把哲学扔到一边,写小说,写戏剧,当然,对于一个搞写作的人来说,写什么都一样,反正为了达到蒙姑娘的目的,什么荒谬的文章他都愿意写,这是一种非常质朴的情感,带着说干就干的豪情,比起那些发发春梦就完事的普通人来讲,我要说,萨特对自己的阴茎的态度是认真的,并且,对自己阴茎的呼声简直做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
在巴黎,在萨特苦心经营、七拼八凑、漏洞百出的后宫里,他满腔肉欲地在情人们之间奔走着,他利用他的学识、地位与金钱,花言巧语地骗个不停,他忙碌地从一双乳房跑到另一双乳房之间,为了他的阴茎能够在不同的阴道里左停停右停停,他真是操碎了心,我不知道她们能否安慰这个无耻之徒,这个连诺贝尔奖也肯放过的矮小硬汉,却不肯放过任何女人,他用他精明透顶的实际行动告诉我,女人比什么奖状奖金要实惠得多!
大流氓昆德拉说过,弄到一个女人,随便一个什么男人都可以办到,但要懂得如何摆脱她,则非成熟的男人不行。
依我的理解力,昆德拉自傲的是,他能够操完一个姑娘后成功地脱身,而不惹任何麻烦,也就是说,他把诱奸看成是一种非凡的技术,当然,这种技术不用说大家也知道,那就叫欺骗,他自己掌握了欺骗术之后,便把欺骗术上升到成熟男人的高度,真不愧是个艺术高手,以至于,他骗完姑娘还能说姑娘幼稚,并认为幼稚要比成熟低档,根本无法与成熟相提并论,这种洋洋自得的无耻派头儿,我一时半会儿的还真学不会!
歌德,除了是个权力的奴隶以外,还是一个对乳房与阴道深深迷恋的作家,即使到了(只能使用手指捅捅的)80岁高龄,仍然强撑硬努着上,而且不惜使用求婚等极端手段,与雪莱、拜伦这种擅长搞换妻的年轻诗人相比,他的老不正经十分明显,而且我都替他觉得累,歌德给我的印象像个肩扛自己过于沉重的阴茎弯腰而行的苦行僧,当然,还得拄着拐棍,在这种情况下,他仍不畏艰难,在诱奸与通奸的路上蹒跚而行,我认为瘸逼拜伦虽有游过英吉利海峡的耐力,但在热衷乱交的路上却很难比歌德走得更远,通过阅读这些人的传记,我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