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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第9部分

小说: 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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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喝血酒,那无异于虚情假意和言而无信。“刚果人”冷冷地纠正老木的称呼,说:“你莫叫兄弟,我们泥脚杆子攀不了高枝,你还是叫我武妹子好。”老木很着急,只好请人去给武妹子疏通,补喝了血酒一碗,补拜了天地,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以前的事算是不知不为过。

  据说武妹子还曾十分纳闷:“城里人不喝血酒喝什么?喝井水还是喝茶?总不会菩萨面前只放个屁吧?”鸡血酒真是神奇。武妹子放下酒碗时心满意足,立刻有了血腥刺鼻和酒气冲天的无比忠诚。“兄弟面前不说假,老婆面前不说真。”他拍着老木的肩膀宣布,他的家从此就是老木的家,他儿女可以任由老木打骂,他老婆么也可以由老木“那个那个”只要兄弟你不嫌弃。当然,他的朋友就是老木的朋友,老木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有没有这样的仇人?他武妹子两眼紧紧盯住兄弟,一把杀猪刀劈进了桌沿,似乎就要出门动手以血还血。他是说到做到的,三年后,老木因卷入了一桩所谓投机倒把的经济案件而关进了县公安局,知青朋友们各奔生计顾不上探望,唯有武妹子还记得兄弟,在街上卖了一头猪,换了些钱给老木送去。

  我回城以后,没有听老木说起过武妹子或者“刚果人”,有一次听我说起这些名字,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了。武妹子是公社那个广播员吧?他一脸恍惚。在我的提醒之下,对鸡血酒这件事才依稀有点印象。他终于记起了当时宰鸡时的纷乱,血滴的鲜红,烈酒的刺鼻气味,还有拈香跪拜一类仪规以及木楼里野猪油灯蓝光闪烁的乡间夜景。 

 
仪式
  婴儿在学会语言以前,已经可以辨别和记忆物象,并且形成条件反射,比如他们渐渐明白奶瓶是个好东西,彩色气球也是个好东西。

  他们进入学校开始识字的时候,有经验的教师也总是借助挂图、模型、表演、游戏以及实地参观来促进教学,因为他们知道抽象的文字只有与具体的物象建立特定的联想关系,才能更好地为儿童们记住。

  看图识字,看图识义,这种儿童的学习规律也是人类各种仪式的内在法则。人们不能用一纸结婚证来证明婚姻,即使这一张纸已经完成了全部法律手续,但人们还是需要用热热闹闹的婚礼来冲击人们的各种感官,使结婚变成一件可以留下印象的事情,从而是他们心目中一件真正完成了的事情。人们也不满足于用几篇悼词来寄托哀思,即使这几篇话语已经表达了对亡人全部的景仰和追念,但人们还是需要用近乎过于复杂的葬礼来冲击人们的各种感官,使丧葬也变成一件可以留下印象的事情,从而是他们心目中一件真正完成了的事情。

  仪式就是一种造象活动,就是人们不满足于语言交流之时,用具象符号来申明意义或者从中解读意义。在漫长的生活实践历史上,人们就是用高耸入云的教堂、丰富多彩的圣像和壁画、优雅动听的颂曲和钟鸣、庄重素净的服饰和陈设,还有各种受洗或祈祷的繁复礼仪,把圣书上的宗教变成了活生生的宗教,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宗教。人们同样习惯于用易帜、换装、剪辫子一类外形变革来表现革命,差不多也就是实施革命;或者用声势浩大的阅兵和集会、惊天动地的礼炮和鼓号、肃穆宁静的广场和纪念碑,还有必不可少的国旗、国歌和国徽,把概念上的国家变成了活生生的国家,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国家历史学家们普遍认为,1789年法国在大革命时期首次采用国旗等等,是现代民族国家开始形成的标志,是现代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标志。我们差不多可以把当时的法国公民们看作是咬着指头的儿童,看作尚存儿童心理特征的人类,把他们对国旗、国歌和国徽的创造,看作是以象识“国”和识“族”的需要。

  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也才能理解各种自残型的习俗:纹身、血书、割礼等等,这些仪式不过是要借助创伤痛感来强化感觉记忆,实现某些重大意义的阐释和宣达,常常用于一些重要时刻,比如入教之时,誓师之时,成人之时等等。我们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更多地理解宗教,理解宗教中常见的一些轻度的自残,比如剃度、斋戒和长途仆拜等等。印度教、伊斯兰教的信徒在重大节日里还往往习惯于绝食,与中国人在节日里的大吃大喝形成了鲜明对比。由此产生的饥肠辘辘,当然是为了让节日的意义更为刻骨铭心。

  中国古人多认为身体受之父母,须小心爱护,为自己的世俗态度找到了根据,从来拒绝身体自残,当然也就会排斥宗教。但中国仍是个有深厚礼仪传统的国家,因此也可说是一个善于看图识义的大国,一个善于运用象符的大国。在这个国家,“宗教是政治化的,政治是伦理化的,伦理是艺术化的”(见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也就是礼文仪节化的。《(仪)礼》、《周礼》、《礼记》记录了人们应该如何站立,如何落座,如何坐车,如何穿衣,如何戴帽,如何吃饭,如何饮酒,如何祭祀,如何娶亲,如何敬老,如何慈幼,如何尊贤,如何卜占,如何见客,如何谢恩,如何朝君,如何扫地,如何奏乐等等一切行为成规,把所有社会关系都固定成相应的外在仪礼。比如子女每天晚上应为父母铺床安枕,早上则须向父母问候请安。又比如前面若有两人并坐或并立,你不得插身进去或从他们中间穿过。还比如青年人随长者接受馈赠,如果长者已经表示了感谢,后辈就万万不可再表示感谢,以免身份越位的无礼造次。当时很多知识分子提倡的“礼治”和“礼教”,就是借肋这些浩繁得实在让人惊讶的有形礼仪,实现政治管制和伦理教化。

  我们可以想象,那时候识字的人是很少的,那时候也还没有纸张和印刷的发明,文字只能载于竹帛,竹重而帛贵,流传极为困难。那个时候也没有现代国家所规定的普通话,大国之内方言繁多,言语沟通颇为不便,上古之书太多讹字、衍字、异体字以至版本杂乱难以顺读,其实也可视为各种方言分割的一种书面浮现。文字崇拜在那种情况下实在缺乏必要的技术条件。因此,那时候的“文明”更多地不是表现为文字,倒是只可能更接近汉字“文”的原义,即“纹”:纹彩,纹饰,相当于人为的美化技能,实现于各种造象活动之中。

  当“文”与“用”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形式;当“文”与“野”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礼乐。《左传》记孔子语:“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章太炎曾解释,这里的文不是指修辞润色,而是指行仪典以助言传(见《国故论衡》)。

  太炎先生坚定了我的想象:当时的“文”即“纹”,主要体现为诸多以象明义的仪式。

  《礼》称:“乐者,象成者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周礼》亦称:“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这种对音乐的重视,恐怕是中国古人的一大执政特色。虽然我们无法得到古代的录音资料,来充分了解当时这种的“乐”,但我们有足够的出土文物来了解当时的“礼”的其它方面,比如众多史家无不重墨详叙的器服。我们惊讶于河南殷墟、陕西秦坑、四川三星堆、长沙马王堆等地出土文物的辉煌灿烂,不难理解在文字语言的运用尚受到种种极大局限的时候,各种器服其实就是当时的报纸、刊物、广播和教科书,就是当时诉诸感觉的哲学、宗教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如《孟子》所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我们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可能理解古人为何在一件日常生活器物那里如此用心之深,如此用心之精,如此用时之长以及如此用力之巨。这些体现在铜器、石器、银器、玉器、木器一类之上的精神感染和意识陶冶,这些精美器物对情感和心态的巨大冲击力和震慑力,还有一切用服装、车马、面容、仪态、建筑以及其它实象所承担的政治道德功能,不失为当时成熟“纹治”的表现。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器服(物象)和仪典(事象)备受关切的国家,人们发明了一个重要的词:“影响”。“影”为目睹之象,“响”为耳闻之象,共同构成了非语言的伟大感化力量。“影响”一词表现了古人对心智变易的深刻经验:“教”外有“化”,“文”外有“化”,均循“影响”之途,以声色万象施之于人的耳濡目染,成就言语教训之所不能。 

 
墨子
  《墨子》是多人参与的著述集,其主要作者墨子可能是一个长期下放劳动的人,有黑色如墨的脸最能让人记住,于是得了“墨子”这个古怪绰号。钱穆先生解释这个姓名时,曾经猜想墨子受过墨刑,是一个刺面涂色的罪犯,当然不失为一种有启发性的假定。但罪犯成为一个学派宗师,其过程缺乏实证根据。而且黑脸不独墨刑犯人们专有,只要顶着烈日在地上干几天活,“墨”色之“子”的形象便一举定位。

  钱穆若当上几年知青,就还可能有另外的猜度。

  墨子在文章中最喜欢用生产活动来打比方,比如制陶、造车、筑墙等等,实干家和工程师的模样跃然纸上,与他的一张黑脸很般配,与孔子和孟子当时的“白领”中等阶级生活背景则大有差别。他干过的活其实几千年以后还被我们干着,比如窑棚里的陶轮曾经在我的身上溅出泥点,至今还被乡下农民叫作“运钧”,就是墨子多次用过的词,让我在多年以后读墨子“运钧之下而立朝夕”时还能读出泥浆气味,读出乡下的方言腔调。

  墨子及其追随者们大概同我们知青一样,也活得十分马虎,粗布衣上加一根束腰的绳索(“衣褐带索”),肚皮上没有肥肉(“腓无襯”),腿杆上没有汗毛(“胫无毛”),而且从头到脚都有伤痕累累(“摩顶放踵”)。他们不是经常到山上砍柴或者到田里打禾,如何会有这般尊容?

  墨子出入于这些充满着汗臭的地方,居然写出了很多兵书和工书,总结出力学、光学、几何学的知识一套又一套,对名实、异同、坚白等问题的逻辑辨析也成了一时绝响,为后世名家之源头,同时代的人无可企及,实是一大异数。而且他是一个典型的革命党,不仅以“官无常贵民无终贱”一说反对等级制,还对表达这种等级制的周代礼乐给予激烈抨击。“乐”是当时文明的主要载体之一,他主张“非乐”:“葬”是当时文明传播的主要机会之一,他力倡“节葬”。他认为“乐”和“葬”都是一种令人心痛的浪费奢侈,多少有点乡下农民能省则省的口吻,被反对者讥为“役夫之道”,在所难免。如果我们读了一点外国史,便知天下役夫是一家。几千年后法国大革命中冒出来的“短裤党”,还有乘着帆船最先抵达北美洲的白人移民,也是一些下层贫民,同样主张“劳动高于艺术”,并且对音乐、雕塑等奢侈物充满仇恨,可算是外国的一群“墨”汉子。

  役夫们明于天理良心,却往往拙于治道与治术。墨子只算经济账,似乎不知道周代礼乐并非完全无谓的奢侈,多是凝结和辐射着文明的重要符号,是当时无言的政治、法律与伦理。比墨子稍后一点的荀子说过,节俭固然是重要的,但没有礼乐就“尊卑无别”,没有尊卑之别就没有最基本的管理手段,天下岂不乱?天下何能治?在荀子看来,墨子的非乐将使“天下乱”,墨子的节用将使“天下贫”,完全是一种只知实用不懂文明教化(“蔽于用不知文”)的糊涂观念。荀子希望人们明白,仪礼就是权威,有权威才可施赏罚,在仪礼上浪费一点钱固然可惜,取消仪礼而产生的混乱则更为可怕,也意味着更大的浪费。“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也,不威不强之不足以禁暴胜悍也。”(见《富国篇》)荀子为当时一切奢华铺张的仪式提供了最为直截了当的政治解释,揭示了“撞大钟、击鸣鼓、吹笙竽、弹琴瑟”等一切造象活动的教化功能。

  拉开历史的距离来看,荀子强调着平等误国,强调苦行祸国,其精英现实主义和贵族现实主义,似乎多了一些官僚味,相比之下,不如墨子的役夫理想来得温暖;但荀子比墨子更清楚地看到了以象明意的玄机,如实解析了仪礼权威赏罚国家统治这个由象到意的具体转换过程,多了几分政治家的智慧。

  墨家与儒家的争议很快结束。墨家从此不再进入中国知识的主流,一去就是沉寂数千年。墨子的人品和才华绝不在同时代人之下,其失败也不在于他的平民立场。

  也许可以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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