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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缀花的尸体-第22部分

小说: 缀花的尸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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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
  “这么说,除非停电,应该马上能知道是女性的衣物了?”
  “应该知道。”
  “关于时间方面,你如何知道从浴室出来是十时半左右?”
  “那晚稍早时只有一对客人,所以我比平常提早去洗澡。”
  “在宾馆,客人要到凌晨一、二时才不会使用浴室吧?”
  “那晚入夜后光临的客人在八时就离去,之后就不再有客人,我看过十时的电视新闻报导后没多久就去洗澡,所以能确定是十时半左右。”
  “我看人见是十二时至宾馆,或是十二时之后吧!”
  “歌舞伎是十时散场,美雪就直接到宾馆来,所以下可能是十二时。”
  “人见和美雪通常是什么时刻去宾馆?”
  “因时间会有所不同,有时是五、六时之间,有时则是八、九时之间。”
  “通常是停留多久?”
  “有时约三十分钟,有时则两小时左右。”
  “你是否替他们准备寝具?”    、
  “由于未过夜,所以从未准备寝具。”
  城户结束反讯问。他心头似有异物塞住般,极端不快的坐下。
  江崎审判长开始讯问。
  “九月十八日是距今两个月前之事,请证人再多加说明清楚记得两人当晚到达林家宾馆的时刻是十时半左右之根据。”
  “也没什么根据,只是因看过十时的电视新闻报导,之前美雪说要在剧院散场后直接搭计程车来宾馆。”
  “对于看过十时的电视新闻报导后立刻去洗澡,有何特别记忆吗?”
  “你说的特别是……”
  “看电视新闻报导是任何人每天都会做的事,这种已趋于习惯之事,而会记得两个月前的情形,岂非很下可思议?所以,我是问你在看完电视新闻报导后,是否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才让你记得时间。”
  “因为美雪说‘刚刚从歌舞伎座赶过来’。”
  审判长宣告结束讯问。
  城户睁大双眼凝视审判长的表情。他希望能窥知审判长从峰岛辰的证言中掌握有何种心证!
  峰岛低头回到旁听席,审判长的视线盯住她的背影,双唇紧抿,鼻梁两侧形成纵深皱纹,锐利的视线盯在峰岛穿羽织的背部。
  城户认为审判长对“十时半的特别记忆”之讯问具有深意。是因觉察有伪证嫌疑才如此讯问吧!那么,可以判断峰岛辰的下在现场证明之证言归于失败,因为她回答“因为美雪说刚刚从歌舞伎座赶过来”,等于无法回答所谓的“特别记忆”。
  “下次公开审判为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十时,在讯问被告本人之后,由检方论告和辩方辩护。”
  第五次公开审判
  1
  讯问被告时可预料一定会被彻头彻尾的否认,就算提示证据,人见一定也会坚称不知道。但,不管如何否认,物证是无法动摇的,即使是峰岛辰的证言也非绝对,毕竟峰岛是深町源造的小老婆,有可能基于帮助人见的企图而伪证。
  城户一面想着这些,一面在办公室等候十时的开庭。
  讯问被告是公开审判的截止。依被告的陈述能证实至目前为止所举证的事实。
  但,本案是被告坚决否认罪行的事件,无法期待能证实其自白,问题在于必须在讯问过程中能够指摘其陈述的不合理,导出其陈述乃是虚假的印象。城户边在笔记上写下讯问的重点,边在脑海中探索能突破对方否认的问题。
  拜托中里常子证言不在现场证明,留在柿本宅邸的指纹和毛发,被富美夫和中野目击时的人见之行动,人见在林家宾馆的狼狈慌乱举动,和美雪的幽会等等,重点有好几项,不管人见如何辩解,也无法阻止检察官的死刑论告求刑吧!
  城户相信辩解只是被告被追入绝境的最后挣扎。
  城户入庭时,发现旁听的人数比平常多,在将近三十人之中,可见到津田红光满面的脸孔。
  早上出门时,津田特地来访,说:“祝你成功!”
  所谓的成功就是人见被判决有罪。城户想到检察官的宿命,情不自禁苦笑!让一个男人被判死刑代表成功,是何等奇妙的因缘!
  美雪和深町源造并排坐着,时时低声交谈,轻笑。
  城户对他们的笑无法释然——是因为觉得对审判有胜算?
  人见今天一直低着头,并未望向美雪,或许是在回想律师指导的对讯问反击之方法吧!山室边看资料,边用红铅笔划线、打圈,大概在重新细读辩护内容吧!
  法官们入庭了。
  审判长叫被告姓名。人见走向中央,仰脸望着审判长。今天他穿深蓝色底、淡色纵条纹的新西装和胭脂色的华丽运动衬衫,蓄长的头发往上梳,胡髭也刮干净了,但是低陷的脸颊仍可见被羁押的憔悴。
  审判长催促。“请检察官讯问。”
  城户静静将椅子往后挪,站起身。
  “请被告陈述经历。”
  “我出生于仙台市,从小学至高校皆在故乡接受教育,之后进东京H大学经济系就读,昭和二十九年春天毕业的同时进入富土山食品股份公司任职,不久成为柿本董事长的秘书。昭和三十二年夏天辞职,同时进深町商事股份公司任职,直至目前升为营业经理。”
  “辞退柿本董事长的秘书之理由是?”
  “我侵吞了约五、六十万圆公款。”
  “公司方面顺利让你离职吗?”
  “侵吞的钱当作我的退休金,事情圆满解决。”
  “那笔钱是公司的钱呢,抑或柿本董事长个人的钱?”
  “那我就不清楚了。董事长经常挪用公司的钱来赚取利息,我是负责跑腿,所以未经他同意的侵吞一部分利息为己用。”
  “当时柿本董事长的交易对象是深町商事吗?”
  “是山冈金融。”
  “你离职后,为何会再次和柿本董事长碰头?”
  “深町商事是金融业,有必要导入资金,而我又知道董事长挪用公款从事高利贷放,为了让他栘转资金方向,就找他帮忙。”
  “从那以后就持续进行交易?”
  “是的,经常接受委托运用两、三千万圆,期限一到则必定还清。利息大约一个月三分,每月结算。”
  “接受委托款项的方法呢?”
  “有时候是银行的支票,有时候是现金。每次接到钱,我会写上接受委托运用至某年某月某日为止的收据字条,签上我的姓名和盖章,交给董事长,等到本利全部偿清时,再拿回收据字条。至于我自己则在委托运用款项笔记本上登记,偿清之后又记入已偿还的事实。”
  “九月十七日,你未接到柿本董事长交给你的两千三百万圆吗?”
  “没有。”
  “这里有委托运用款项收据字条,是你写的吗?”
  城户叫法警将收据字条拿给被告看。法警默默接过,置于陈述台上。
  “这是我写的。事实上,柿本董事长那天打电话来,说是要委托运用两千三百万圆,所以我就先写下收据字条,带至董事长在真间的宅邸。但是,我去时,董事长忽然表示手头不方便,要我再等两、三天。我暍了几杯苏格兰威士忌后回家,因为醉了,把收据字条忘在客厅桌上;但,直到这次命案发生为止,我已忘掉收据字条之事。”
  人见毫无踌躇的回答。他的声音虽低沈,却有点沙哑,但是听得一清二楚。
  城户寻思片冈绫子的证言。她从柿本那儿拿到一千万圆应该是事实。但加上富美夫拿到的三百万圆,也还差一千万圆。或许,人见已拿到两千三百万圆,因为柿本有可能自别的地方转手一千三百万圆,一起交给人见。不过,城户没有自信!
  “你未催促柿本拿出这笔钱?”
  “我相信柿本董事长一定会拿出来,所以未催促。”
  “你和美雪夫人很熟?”
  “是的,因为从两年多以前开始,她经常拿出几百万圆委托我帮忙贷放,而且,她也找我商量买卖股票之事。毕竟,经营金融业不懂股票不行,而且,贷款者很多会以股票作为担保。”
  “你常去柳桥的林家宾馆?”
  “那是深町董事长的小老婆经营的,而美雪夫人和老板娘交情很好。”
  “在宾馆见面的话要花钱,你们只是为了谈生意就利用林家宾馆?”
  “一方面我较为方便,而美雪夫人也喜欢那里的气氛,再加上不收席费,只支付餐饮费用,并不算贵。”
  “你和美雪夫人之间没有某种爱情关系吗?”
  “审判长,我认为检察官的问题很无礼。自从被带进警局后,我就不知被问起这件事多少次了,因为他们自始就认定我和美雪夫人有暧昧关系,我再怎么坚持没有,他们也毫下相信。”
  人见双手抓住陈述台栅栏,剧烈摇撼着,脸孔扭曲,蓬头散发,语声尖利。
  城户冷冶瞪视对方。他认为对方这是在表演,是为了影响法官心证而采取的防御手段!
  “你在九月十八日去过柿本宅邸吧!”
  “十八日没去,是检察官捏造的谎言,检察官塑造出两位目击者,硬是想将我白白抹黑。我十八日一直在东京!既然没去,为何要把杀人之罪嫁祸我身上?柿本富美夫和中野亘说见到我,那根本是瞎扯!”
  城户全身掠过阵阵怒火,并非对人见否认的怒火,而是对“检察官塑造出两位目击者”之言的气愤!
  “你有何必要抓起柿本宅邸客厅里的青铜花瓶呢?”
  “我没有。不过,仔细想想,在前一天,亦即我为了委托运用款项之事去见柿本董事长时,好像碰过花瓶。”
  “为何必须碰触花瓶?”
  “为了花瓶里插着石蒜花。我是傍晚五时左右进入客厅,当时柿本董事长独自在看晚报。我从敞开的边门进入,来到玄关前,从客厅窗外见到柿本董事长,就走近窗前向他打招呼。董事长叫我进入,我就由玄关入内。
  “当时,壁炉旁圆几上的青铜花瓶里挣着花,下面是白菊花,上头是鲜红的石蒜花。对于石蒜花,我有着难忘的回忆。
  “我念高校二年级那年的九月,在市公司任职的家父因车祸去世。那天,我和家父一起搭计程车前往仙台郊外的鸣子温泉,在抵达磊磊峡之前的弯道,计程车无法躲开卡车,翻落崖下,家父和我自车窗被抛出,家父因头部撞到大岩石当场死亡。
  “我趴在父亲尸体上痛哭,当时,父亲身旁有红色石蒜花在风中摆动。在人们赶抵之前,我一直凝视着石蒜花。
  “因此,后来在野外见到这种花时,我都会想起满是鲜血的脸庞。在柿本宅邸的客厅见到石蒜花时,我惊讶的走过去,红花和父亲的脸孔重叠了,我情下自禁叫着父亲,好像也伸手摸向花瓶。那是十七日傍晚之事,不是十八日,我十八日根本没去真间。”
  人见又是挥手,又是晃动身体,表情严肃的说着。
  “你知道银座七丁目的‘芦波’酒馆吗?”
  “我常去喝酒。”
  “认识女侍应生中里常于吗?”
  “在酒馆里花名叫春日,从一年前开始就很亲密。”
  “九月十九日夜间,你去‘芦波’拜托常子证言你的不在现场证明吧!”
  “我不知道是否能称为拜托她证言我的下在现场证明,不过,我确实请常子证言我十八日夜间九时至十时半之间在店里暍了五、六杯鸡尾酒和几杯轩尼诗XO。”
  “为何要这样做?”
  “看了报纸刊登柿本董事长遇害的报导,我想起两千三百万圆的收据字条之事——我十七日写妥、遗忘在宅邸的收据字条。
  “报上虽说凶手不明,却指称似和金钱纠纷有关,所以我很担心,若收据字条落入警方手中,董事长挪用公款之事曝光,或许会被认为我是为了不打算还那笔钱而杀人。”
  “并不见得有收据字条就会被怀疑,你只要坚持并末拿到钱的事实,应该能洗刷嫌疑,根本没必要刻意安排不在现场证明。”
  “金融业虽是政府许可的行业,但是,当局还是很可怕的,也因此才让我更慌乱。”
  “当局为何可怕?”
  “因为我们以各种名目取得超出法定以上的利息,而且委托运用款项之出资者大都是不愿公开姓名的董事长级人物。”
  “若有这样的必要性,根本没必要用明年春天结婚的理由欺骗常子。”
  “我并未存心欺骗!常子虽在庭上指称被我所骗,但那是她自己胡思乱想,我本来就打算获释后立即和常子结婚的。”
  “常子证言时,你为何不问她?”
  “我是觉得常子既然如此认定,我又无法自由行动,不可能让她理解。”
  “你为何不说出真相?你现在陈述的内容是因为不在现场证明被推翻之后才想出来的吧 !证据是,你在接受我侦讯时,从未提及这些。”
  “对于认定我是杀人凶手的检察官,我为何必须述说什么呢?我有什么义务这样做?城户检察官你不就是以涉嫌杀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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