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章-第70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重华说出这句话时并不带任何其他的语气,就是很平淡地在描述一个事实,但若仔细琢磨,可能其含义颇深呐。
虎娃解下腰间的神器玉环,摆手道:“我并非代表崇伯鲧大人的使者,只是临行之前,崇伯鲧大人交给了我一件信物而已……”
话音未落,他手中的神器玉环突然飞了出去,将帐中众人皆吓了一跳,各自闪身露出警戒之色。竟在这里御器施法,难道是想刺杀谁吗?大帐中众人修为清一色皆在大成之上,他们虽做出警戒的姿态,却没有出手阻拦,因为并没有感应到任何敌意与杀机。
虎娃也大吃一惊,因为神器玉环是自行飞出去的,并不是他施法催动的。只见玉环在大帐中央化做一人多高的光圈,宛如一道门,然后崇伯鲧的身形就穿过这道奇异的门户走了出来。
一直端坐的重华立刻站起身行礼道:“崇伯鲧大人!您不是已奉帝命远去西荒高原了吗?”
九黎五位大巫公原先并不认识崇伯鲧,此刻也知道来者是谁了,帐中人全部站了起来向崇伯鲧大人行礼。崇伯鲧一一还礼道:“我的确已远去西荒高原,这只是一道神意随奉仙君路过此地。不打扰重华大人公断,今日只想列席旁听、做个见证。”
路过?虎娃是目瞪口呆,崇伯鲧什么意思,远去西荒高原,怎么能路过这里?而崇伯鲧此时确实已身在西荒高原,来的并非地仙之阳神化身,也不是什么幻影或者分身之类,但情况又与之都有点类似。
或可将眼前之人,就视为崇伯鲧从遥远的西荒高原上,以仙家大神通发来的一个投影,除了施展不得神通法力,行止皆与常人无异,见之就如同面对崇伯鲧本人。
虎娃此刻才完全反应过来,为何吴回见到玉环时会有那样的态度,想必他是认识这件神器的、清楚其代表了什么意思。而且虎娃也明白了,为何昨夜重华看见这件信物时会当场变色,还责问他为何不早说?
重华与虎娃私下说的有些话,确实不适合被外人听闻,因为是在特定的语境中面对特定的人,若传入他人之耳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玉环一直在虎娃手中,而虎娃也不清楚这是何等仙家手段,他的修为毕竟不如崇伯鲧。但虎娃也有感应,在平常情况下,崇伯鲧应不能通过神器玉环窥见虎娃之私,否则虎娃早就发现异常了。而且以崇伯鲧大人的性情,想必也没有窥探他人私秘的癖好。
但另一方面,重华昨夜当场变色也很正常,他也没想到崇伯鲧竟让虎娃带来了这件神器。
此刻崇伯鲧以真仙境界施展大神通,通过虎娃随身携带的神器玉环,相当于穿过万里之遥来到了此地参与这场公断。他一露面便表态不会干涉重华的公务,就是坐在旁边看着。
崇伯鲧本人“到场”了,也就没有虎娃什么事情了,于是虎娃还坐在原来的位置,但重华坐的地方得稍微让一让了。大帐正中央排了长案,崇伯鲧与重华并肩落座面对众人,侯冈还是坐在右侧。
崇伯鲧的身份也是中华天使,只是他此刻执行的使命不在此地,而论本人的地位,他的确比大帐中所有人都要高。坐下之后,崇伯鲧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着众人,但他的目光本身就似有一种无形的压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崇伯鲧也是来给重华撑腰的。但有他在场,重华也难偏袒某一方。
重华这几天该见的人都已经见了,针对公断现场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意外枝节,基本都做到了心中有数,没想到又出了这样的变故。
经过了这一系列波折,重华深吸一口气,先侧身向崇伯鲧点首示意,然后转回来面对众人,终于神色郑重地缓缓开口道:“自古人皇教化,部民不以身戴罪。凡受人皇教化各部,若有纷争,共伐挑起仇杀之人。天子派使公断,只惩治为恶之徒……”
帐中众人此时或不知,重华今日主持公断开场说的这一段话,将一度传扬天下,甚至在此后的一千多年中,天子使者为各部冲突调停公断时,都会先说这一段话,若约定俗成。
重华的话是什么意思,含义很复杂,很多地方只能去意会,若勉强用语言解释,首先要追溯到上古时太昊的事迹。太昊开创中华之国,被尊人皇,而后才有青帝、炎帝、黄帝等人皇世系。
太昊创立中华之国,就是一个不断联合与融合各部族结盟的过程,其间当然也经历了很多征伐与纷争。太昊立国之后,在解决各部冲突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和推行了一种原则,那就是部民不以身戴罪。
后世之人可能很难理解是怎么回事,但在当时的年代却有非常强的针对性,甚至是某种文明思想的奠基。当时的部族冲突往往非常残酷,获胜的一方经常会把敌对一方的男女老幼尽数屠灭,就连其村寨也全部焚毁。
能讲明白的道理,都是人总结出来的,在还没有人总计的时候,那当然就没什么道理可讲了。因为各种缘由,爆发冲突的部族之间,往往会宣样各种互相仇视的思想。比如甲部就会宣称,乙部如何不堪,因此乙部中的每个人都是该死的,这种情况下冲突,结果往往惨烈得难以想象。
太昊身为中华人皇,在为各部调解冲突、做出公断时,并不认可只要是出身于某个部族的人就该死或有罪,只看他们具体的行为是否有罪,从而做出不同的惩治。
战场上杀人,难说是私仇,因为在那种场合你不挥刀都不行,那么公断的原则,就看是谁挑起了战争,又有没有道理挑起这场战争?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无论是什么理由导致的冲突,谁都不能屠杀无辜。
一个部族如果犯了错,确实应该承担后果,而且这后果有时是举族承受的。该赔偿就赔偿、该道歉就道歉,有罪行的人将受到处罚,无论是哪一方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部民不以身戴罪”,与国中有没有株连亲族的重刑是两回事。株连亲族的刑罚,还是针对某些人具体的罪行,由天子公断后做出的一种处罚。
那么人皇主持公断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起初是把各部首领召集在一起,去一一询问,比如甲部对乙部做出的某种行为,你们希不希望它出现在自己身上?如果不希望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又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以此为基础,渐渐形成了最早的国中礼法,然后大家才有道理可讲。
这就是重华方才提到的上古人皇教化,而中华所属各部,皆受人皇教化,也都应遵守这样的盟约。而不遵从这一准则的各部族,往往被称为化外之民。
人皇教化,也是后世天子号令中华各部制定盟约的基础,也代表了某种文化思想的萌芽。无论是在重华之前还是在重华之后,中华各部之间的纷争冲突常有,这种准则有时并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与施行,但它始终存在于思想中。
这就像世间有很多法令规定的罪行,但还是总有人会不断地去违反法令,而大家也清楚那样的行为意味着什么。用后世的语言来说,所谓人皇教化代表了一种“政治正确”。
重华今日开口首先提到上古人皇教化,便是奠定了这场公断的基调,也打消了在座某些人内心深处可能会有的图谋。
**
ps:后世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那些大思想家当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传承自上古萌芽厚积薄发、集大而成,有相当长的历史积淀过程,这也形成了每一种文明不同的特色。因此写《太上章》的基调,与写《天枢》有很大的不同。
写到“人皇教化”这一章时,莫名想起了曾看过的一部电影《卢旺达大饭店》。唉!最近的章节,几乎都是文戏没有武戏啊,其实难写,也请众书友包涵。
求月票!
**(未完待续。)
008、侯刚之问
重辰与九黎的冲突,自少甲辰之死而起,天使公断,也当从少甲辰之死开始。重华将虎娃转呈天子的那枚玉箴交给众人传看一番,事件过程已经很清楚了,而且虎娃与侯冈此刻都在座。
还没等别人说话呢,禄终已开口道:“我父君离世前已声明,少甲辰之死与奉仙君及侯冈大人无关,他们只是路过,只怪沿途众族人认错。……父君伐九黎时尚不明内情,事后也多谢奉仙君与侯冈大人作证,方能明了真相。”
重华又说道:“我也得多谢奉仙君与侯冈大人,否则此事难以辨明。是奔流村族人杀了少甲辰,禄终大人又想怎么追究呢?”
禄终面无表情道:“他们都已经死了,已无从追究。但事情还是要说清楚的,请天使大人公断吧。”
重华点了点头:“下面就该轮到蛊黎部的事了。奔流村族人杀了少甲辰之后,害怕被追究,于秋收后渡泽而去、到达蛊黎之地。蛊黎部欲开拓南荒正缺人手,便收留了他们。
重辰部发现少甲辰失踪而奔流村众族人逃亡,查到了奔流村族人的下落,派使前往蛊黎部索人。蛊黎部却拒不交回,此举无理。”
蛊黎涂开口解释道:“既然收留了他们,就是不想让他们再受重辰残害,怎能把人交回?”
禄终却冷笑道:“话说得倒好听,可他们人呢?都死在你蛊黎部的地盘中,却连凶手都不知是谁!”
重华咳嗽一声道:“诸位不必争执。奔流村族人为吴回大人逃亡之家奴,吴回大人派使追索,蛊黎部应当交出。若怜其困苦、欲收留庇护,按国中礼法,也应先与来使协商、出财货赎人。”
既然已经上升到天子使者公断的高度,对有些事情的看法,就不应该带太多个人感**彩,而要先讲国中礼法。奔流村原在吴回的私人封地中,其族人的身份也都是吴回的奴仆,某种意义上类似于私人财产。
奴仆逃亡的事情常有,有时主家若追不回来也就算了,但如果派使追索,蛊黎部确实应该把人交出来,否则在当时的年代,会被视为一种非法侵占行为。不想交人也可以用另一个办法解决,那就是交财货赎人,但这需要双方协商、征得重辰部的同意。
山黎狻开口道:“在那种情况下,天使大人难道认为吴回会答应吗?”
若是换一种情况,只要蛊黎部姿态放低一点,象征性的交点财货也许就行了。可是事涉少甲辰之死,而重辰部也早就准备好了欲攻伐九黎,哪怕蛊黎部愿意交出再多财货,吴回都不能答应——在座众人对此皆心知肚明。
重华却板着脸道:“吴回大人答不答应,那是他的事情;而蛊黎有没有这么做,则是蛊黎的责任。我想问清楚,蛊黎部是先提出交财货赎人的要求,而后被吴回大人拒绝,还是直接就拒绝交人?”
蛊黎涂小声道:“无谓之事何必再做,蛊黎钟直接拒绝了吴回的要求。”
重华追问道:“这些都是蛊黎钟做的?”
蛊黎涂:“是的。”
重华又用目光扫视另外四位大巫公,那四人也都点了点头。重华厉声道:“蛊黎钟私留吴回大人逃往之奴仆,被人上门追索却拒不交出,亦不出财货赎人。况且事涉少甲辰之死,不交出案犯让重辰部查明,在吴回率大军到来之时,反将奔流村全体族人尸身摆到阵前挑衅。
若说蛊黎钟怜奔流村族人无辜而有心庇护,此辩称之言,在公断时不可采信!因其既未保全奔流村一族性命,事后又辱其遗体。蛊黎钟行事无礼,存心挑起两部之战,当受重罚,应押往帝都交有司论罪,由天子下令惩处。”
在场众人都有些错愕。重华公断,第一板子居然打到了蛊黎钟身上,但仔细一想,将事情层层剖析,重华的公断并无偏颇之处。首先要为两部之争负责任者就是蛊黎钟,在座的九黎五位大巫公也都没有出言反驳。
副使侯冈适时开口道:“蛊黎钟已死,尸骨无存,无法押至帝都处罚。”这才是问题关键,反正怎么罚蛊黎钟都无所谓了,五位大巫公又何必再计较什么呢?
重华:“无论其人还能不能受罚,也要先明其罪。其人已死,有些事情已无法再追究,但另一些处罚仍应承的。蛊黎钟身为蛊黎部伯君,私自劫藏他人之奴仆,等吴回大人上门追索时见到的却是尸体,他亦有责任交出杀人凶手。”
侯冈:“蛊黎本人也交不出凶手了。”
重华:“可是他仍须交财货赔偿,这是整个部族的责任,就算蛊黎钟死了,这笔财货也要由蛊黎部来出。今日我主持公断,就请重辰部与蛊黎部当面协商,究竟要赔多少?”
蛊黎钟人虽然死了,但帐还得算,他是以君首的身份代表蛊黎部做的事,所以这笔钱得由蛊黎部来出。共工部君首帝江忍不住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