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美男之古旅(上)-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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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了眼萧无的村庄,我想一生都会永远记得在床下度过的这苦难的日子吧。刘爷爷,我再说最后一次,您在地府珍重,我一定会写一本《鼹鼠的故事》流传后人的。
一人一狗就这样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正文 十七竹林遭遇
(更新时间:2005年07月11日 本章字数: 2666)
晴空万里,微风习习,我和小白子结伴而行。赶路是很乏味的一件事,尤其还是和一只狗,而不是一个人。
在地道中的那一个月,我一直要保持安静,不能说一句话,发出一点声音。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却没人在一边听我说话,真是郁闷。不管了,我忍不住了,我开始叽里呱啦的对着小白子讲故事,就讲的咪咪流浪记的故事,还给小白子安排了那来福的角色。虽然是对狗弹琴,但是我自得其乐。
讲累了就喝口水继续讲,发扬刘爷爷死前要把一辈子话都要说完的精神,喋喋不休。没想到刘爷爷对我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么大啊。就在我第三次喝水的时候,我发现小白子从刚才的精神熠熠变成现在的耳朵都耷拉下来了。难道是饿了?刚吃完没多久啊。难道是?按说我的故事这么有趣,它怎么这么无精打采呢?真不给面子,我不讲了。
我一个人在边上生闷气,不想说话了,可小白子好象却精神了,耳朵也立起来了,尾巴也摇啊摇的。太可恶了,真是没品位的狗,我不和你这狗一般见识。
好象听到有马蹄声音从后边传来。太好了,可以搭个顺风马。在马朝我这边跑来的时候,我树起了大拇指叫马,露出一个自以为很靓的笑容。看他竟然没反应,意识到古代不兴这样拦顺风车,连忙喊声“英……雄……”
我喊出雄字的时候,人家大哥已经在几丈之外了,只留下我傻站在路上吃他的马爆起的土。TMD,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一点没有君子风度。连叼都不叼我一眼。想当初我在N大的时候还经常拦帅哥的自行车带我去主楼呢,屡试不爽,在国外就更别提了,没想到在古代我竟然吃了鳖。虽然说鳖很有营养,但是我可不想这样吃法。好小子,你给我记住,咱俩没完~~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还是个男人的样子,人家自然不叼我啦。幸好幸好,否则我这点自信全被他给无情打击了。
走了不知道多久,竟然在路边发现一匹纯黑色的骏马。咦?这不是刚才那帅哥的马吗?我不会骑马,偷了也没用,可惜啊。再说,听说骏马一般脾气都很大,万一我被摔下来就惨了。不过验验这马怎么样,总可以吧。我时时抱着科学的探求精神,值得钦佩吧。
拿什么验呢?对啦~就它吧。我温柔的抱起了小白子,突然一下就把它抛向了马,结果就见一条黑影在接触了马后腿后,呈抛物线飞进了边上的竹林。哎呀,武艺高强的马啊,失敬失敬,佩服佩服,我们那里宝马也没你这么大牌!
我撒腿就跑进竹林,去找不知道落到何处的小白子了。小白子,我对不起你,我以为你排名应该比马靠前,是它老大啊,没想到这拽马一点也不姑念你们的兄弟情谊。这犬马之劳之说看来一点也不可靠。
走进竹林,听到有打斗声,本想不找小白子,就直接撤退了。可抬眼一瞟,其中一人竟然是那黑马的主人,而他正手握青色佩剑和一手拿银鞭的娇美无比的姑娘对峙。现在不近视了真是幸福,这么老远就能看清楚他们的外貌。你别说,仔细一看,他也算个帅哥了,一副俊美的容貌,如玉般的肤色,略斜的凤眼,微微上扬,红润的薄唇,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痞子味道。
而那个女子还是那个词,骄美无比。其实我也就大概扫了眼那女子,提不起我兴趣,就不浪费我的眼了,我这眼治好也不容易着呢。
这两人也是打的花里胡哨的,男子的脸上还露着淡淡的从容的笑,难道是切磋着玩?算了,莫问江湖事啊,再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痛快。说不定人家两人是情侣呢。让他们两人继续增进感情吧,我找到我的小白子就走。
终于找到了我的小白子,它的一条狗腿好象有点问题了,我看它拿楚楚可怜的目光看我,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抱起了它,就往大路走。刚走了没几步,前边突然出现一持刀大汉,看他的样子就象要抢劫我。我一害怕,惊道:
“抢劫?”
“啥?你也抢劫?我们是同道中人?”大汉惊讶的说。
“失敬失敬,小弟不知道这块地是您的地盘,今天实在是混不下去了,身无长物,赶不及回自己的地盘就在大哥这里先抢了。”既然他误解我是他同行,就先胡说下,也许能糊弄过去呢。自从和小牛子在一起当过神棍后,我现在是满口瞎话,越说越顺。
“看不出来,小兄弟你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竟然也做我们这行当。为何不拿刀抢劫,而抱只狗呢?”
咦?我这时才发现人家大哥至少还有个行头—— 一把大刀,而我一点专业操守都没有,手里竟抱只残疾狗,怎么看也不象抢劫的。
“这狗是我抢劫的专门武器,大哥你不知道它的厉害啊。它是我抢劫10几年训练出来的抢劫专用狗,咬人毙命于眨眼之间。”
“嘿嘿,小兄弟看你还挺能掰的,不和你磨唧了,快交出财物,老子没空和你这磨嘴皮子骗人。”
现在的强盗咋都素质那么高啊,都是强盗专业学院毕业的吗?早就不是什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色了,全都是智勇双全型的。哎,我早就应该劝劝国家教育局,别搞什么大学扩招,八成这强盗也是有大学毕业证的呢,就是没有,估计也在R大那里买了假文凭。这可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啊~(=_=大姐,现在是古代啊,你迷糊啦!)
我看没折对付他了,趁他不备,把小白子朝他一下就又扔了过去,转头向着刚才帅哥美女打斗的方向跑。为什么我用“又”?对啦,刚几分钟前刚扔了一下。
跑了10几米,看到帅哥和美女还在那打着呢,大幸啊大幸。回头看,那强盗果然被我的小白子弄蒙了一会儿。小白子要是猫就好了,还能在他脸上抓几下。
在强盗和我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我先停了下来转向他,得意扬扬的说:
“看到没?前边的那人就是我大哥。”说着朝那边一指。
强盗一愣,朝我指的方向看去,大概是看到我的假大哥武艺非凡了,脸色一变,低头想了一下,然后提刀走了。算你识相!
等他走远,我又跑回去找小白子,它现在已经荣升为我的救命恩狗了,我不能轻易的离弃它,主要只要它还没死,它就对我还有利用价值。在一堆草丛中找到了趴着的它,发现它正恶狠狠的看着我,我都不敢过去抱它了。犹豫了一下,看在它也救了我半条命的份上,还是小心翼翼的抱起了它,剩下的半条命是那个帅哥救的。
原来它的两条后腿都受伤了,现在是半身不遂了,只能全全靠我照顾了。小白子,你真可怜,痛苦吗?还是那句劝过小牛子的话,早死早托生吧。(小白子:我遇人不淑啊!我要去动物保护协会告你去~~女猪:我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我就往死里虐!)
本来想等那个帅哥打完,问问他能不能带我进城,后来一想,他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呢,再说看他和他那马的拽样儿,估计也不可能带我。还是自力更生吧,这地段的强盗已经遇过了,应该不危险了。果然,出了竹林,在官道上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我终于进城了。
正文 十八纹身投宿
(更新时间:2005年07月11日 本章字数: 2264)
进了城,先找了家酒家,随便的填饱了肚子,就直奔打铁铺,买了把小铁匕首和一柄佩剑。自从我在竹林里碰到强盗,我就觉得我这书生样看着很容易被人欺负,在这年代不好混。为了防止这类事情再发生,我得采取点措施。
首先不能手无寸铁吧,所以我就买了把小铁匕首(寸铁),放在贴身处防身。剑呢,用来佯装武林人士的。本来想买把象强盗大哥那样的大刀的,后来一想,和我的气质不怎么配,而且又重,再说一般高手都是佩剑的,拿大刀都是三流水平的。
紧接着去了画坊,我要纹身,这样碰到坏蛋的话,亮亮也许能把他们吓跑呢。我现在什么本事也没有,只能虚张声势的保护自己了。我怕疼,只是让他们拿笔在身上画了画。我让他们在我左臂上画了青龙,右臂上画了白虎。现在我是“左青龙,右白虎,人来杀人,佛来斩佛啦。” 怕了吧~~看你们以后谁还敢抢我。
从画舫出来后,天已经黑了,我赶紧找客栈投宿。奇怪的是连找了两家客栈,全都是爆满,今天王力宏来这城里开演唱会吗?最后可算又找到一客栈,可是这客栈也够奇怪的,别家都客满,这里却门庭冷清,而且最怪的是客栈的门上竟然贴着一副字“凤姿母狗和煞炙公狗不得入内”。带狗的就不能进去?不是专门针对我家小白子吧?怪是怪了点,但是我实在没地方住了,总不能让我睡大街上吧。
我硬着头皮进去了,掌柜平静的上下的打量了我两下,说:
“兄台还是投宿别家吧。”
我以为是他看到我抱着狗不让我住,急了,冲过去,可怜的说:
“老板,我这狗的两条后腿都断了,您就行行好,让我住下吧,我只住一晚就好。不行,我交两倍的费用。”
“兄台,您可看了我家客栈门上贴的字?”有点迟疑的问。
“看了看了,我这狗是公的,而且它不是您说的那煞炙地出的狗。”
看掌柜还是不想答应的样子,我立即又补充道:
“如果您是因为这个不给我们住的话,我现在就把这狗阉了,那它就既不是公的也不是母的啦。”
小白子,我只能牺牲你了。反正你都已经半身不遂了,再被多阉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啦。作只阉狗多有特色啊~就这么定了,我替你做主了。
老板看我如此坚持,这次开始仔细的打量我,扫到我腰上的剑和由于抱狗给他看露出的胳膊上的纹身时,沉思了一下,就道:
“好吧。您就住地字房2号好了。”
YEAH!不用露宿街头了,说着就高兴的想把狗递给他。他诧异的看着我,不明白我想干什么的样子。我赶紧解释:
“我和我家小狗有感情了,下不去手,您下手阉吧。” (》_《 这还叫有感情。)
他立即恢复了开始那淡淡的神情,无奈的说:
“不用阉了。让小二带您回房吧。”
我连忙称谢,赶紧跟了小二上了楼,生怕掌柜后悔。到了房间才想起,好象还没交房租。大概是走的时候结帐吧,先住了再说啦。
虽然这个客栈满冷清的,稀稀落落的几个客人,到了晚上很寂静,但是毕竟比出洞后我在村里的那个晚上感觉好多了。不过还是安全起见,我枕着包袱,手握寸铁就睡下了。
竟然一夜好眠,一觉醒来的时候就快到了中午。赶紧查看,还好,包袱还在,寸铁已经掉到了身边,估计是睡觉的时候松了手。
拎着包袱,抱着小白子,在二楼找了个靠边的座位,坐下后,把小白子往桌底一扔。大家别怪我虐待小白子啊,我总不能明目张胆的抱着它,让别的客人以为我从掌柜的那里走了后门,才带这只狗进来的啊。开始点菜,准备赶紧填饱肚子,然后向掌柜打听下绝尘谷的方向,早点出发。
我这边菜刚上来,就听门 “砰”的一声被人打碎了。然后一个妙龄少女盈盈走进客栈,浑身散发着一种醇酒般醉人的香。人长的呢,还是那个词,娇美无比。(你欠扁啊,每个出场的女人都用同一个词描述,还不写名字,让我们怎么辨认啊。)好好,我换,行了吧。这个少女无比娇美,(=_=和娇美无比有什么区别!)美妙的风姿艳丽飘逸,仪表娴静,给人一种淡雅怡人的感觉。如果说竹林里那娇美无比的女子是艳烈玫瑰的话,那现在这无比娇美的女子就是淡香白莲。总之,这娇美无比和无比娇美的女子都比我漂亮,所以真是比较懒得看,容易受刺激。
如果光看这无比娇美的少女的外貌和气质,你是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这客栈的门竟然是她破坏的。人不可貌相在她身上简直是贴切的不能再贴切的刻画描写了。我以为我就算是恶女了,没想到她比我还悍,和她的那副容貌一点也不称。
在她袅袅婷婷地走进客栈后,她身后又鱼贯而入的进来十几个青衣少女。这重要角色和配角上场的架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