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桥 李碧华-第2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而女子在上海所谋职位,报上连连刊登的聘请启事,不外是“女教员,须师范程度。教上海话、英语。每月二十元。麦特赫司脱路。”或“饮冰室招待员,中西文通顺,招待顾客,调理冰食。”再是“书记”、“家庭教师”……一一非丹丹所能。
要租个小房子,住下谋生,金神父路或莫利爱路的斗室,租金也很贵,身边的钱,未免坐食山崩。
在外滩呆坐了半天,惟一的朋友只有沈莉芳了,她还没来,不知家里人有没有告诉。也许她又到别处考明星去了。
黄浦江两岸,往来摆渡,大都仗着舢舨,这种小船,尾梢翘起,在浪潮中出没,看去似乎有随时翻覆的可能,不过因摇舢舨的,技巧熟练,才没出乱子,从来也没出过乱子。有它立足之处,就有它的路向。
不要紧。丹丹麻木地把怀玉送她的戏装相片掏出来,一下一下地撕,一角一角的上了彩色的相片,讶然飘忽落在黄浦江上,粘在江面,不聚也不散,硬是不去。丹丹终于把一个荷包也扔掉了。针步细密紧凑,到底也是缝不住她要的。荷包一沾了水,随机应变,变得又湿又重,颜色赫然地深沉了,未几即往下迷失。即便如今她后悔了,却是再也捞不上来的。由它去。魂的离别。心中也一片空白,仿佛连自己也给扔进滔滔江水去。失去一切。这已是一个漫长途程的终站。今后非得靠自己。不要凋谢不要凋谢。只有这样地坚持,险险凋谢的花儿反而开得更好。
沈莉芳匆匆赶至。丹丹和盘托出,只是怀玉的名字,便冤沉江底,绝口不提了。难道像戏中弃妇的可怜么?不。
沈莉芳是个直性子,一拍心口:“我考上了丽丽女校,带你去,看成不成。那不收学费,又有住宿的。”
丽丽女校其实不是学校。
——不过它也像一般的学校,设了校务主任,有教师。每天上六节课,四节“艺术”、两节“文化”,教师会教这群小女孩一些时事概要、外语会话和练练字。
不过主要的,便是歌舞训练了。
它不收学费,提供膳宿。
丹丹如同十五个十多二十岁的女孩一样,她们来自不同的家庭,但是为了一个相同的原因:要找一个立足之处。彼时,谁也没想过什么前途、什么人生道路,只因此处有吃有住,生活快乐写意便是了。青春是付得起的。
也许最深谋远虑的,只丹丹一个——她是置诸死地而后生。
这丽丽,在中国地界小东门,是一幢三层楼的老式房子,楼梯又狭又陡,两个人同时上下楼,便得侧着身子了。
楼下是办公室,二楼是排练教室,三楼挤满了床,一张挨一张,夜里躺着的,尽是无家可归的少女,没有一个女孩说得出自己的明天——会是一个红星,抑或一生只当红星背后的歌舞女郎陪衬品。谁会排众而出,脱颖而出?一切言之过早。
每个女孩上了半天的课,领了饭菜,便窝到“宿舍”中吃了。今天吃的是米饭,外加一个红烧狮子头。小狮子,外加很多褐色的汁。沈莉芳一边吃,一边憧憬:“排练得差不多,我们就可以演出了。我要改个名字,叫沈莉莉,好不好?女明星唤作‘莉莉’的,准红!”
日后,她便老以“沈莉莉”自居了。
她们学习排练的是什么?
是《蝴蝶舞》,红、黄、白三只蝴蝶飞进菊花丛中避雨,而红、黄、白三种菊花又只肯接纳同色的蝴蝶,三只蝴蝶不忍分离,和狂风暴雨作顽强斗争……《游花园》,七个女子穿了新衣到花园中赏花、唱歌……《桃李争春》、《神仙姐妹》、《牧羊姑娘》、《桃花江》……当然,怎么可以漏掉最具代表性的《毛毛雨》,丹丹还是《毛毛雨》的女主角呢。
丹丹之所以在丽丽女校中被凌剑飞看中了,当然因为她的神秘——她是无家的,她是无姓的,她为了某个说不出来的目的,只身在异乡闯荡。没有什么人知悉这个大眼睛小姑娘的心事,她永远表现得不甘示弱。
最大的能耐是身手不凡,即使是难度最高的后弯腰、劈叉……那些女孩,能把头后仰到腰,能把腿劈成一字,已算是佼佼者,可丹丹,她的四肢全凭己意,柔若无骨,弹跳力和胆色都比其他人突出。至于她的吊辫子高艺,更是无人可及了。
辫子在正式登台演出的两天前,她把心一横,便去绞掉。
绞掉。隆重而又悲壮地。
她也曾说过:“永远也不剪,就更长了,不知会长到什么地步。”
从来也没曾动过刀剪的,不知应为谁而留了,一下子便给绞断。
还烫了发。
在理发厅里,他们把铁钳在火上烤热,火热如地狱,然后往她发上一钳,一撮一撮的,给烫成波浪,刚烫好的短发,是冒着白烟的,因为焦了,本来又黑又浓,不免变了色,变得黄了。像一张药水上不足的黑白相片,一张缓缓褪色的相片。
凌剑飞这“丽丽少女歌舞团”在训练三个月之后,正式成立,谋得乐世界一个场子,登台演出。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音乐家,这个年纪,已是半头白发,原本打算在音乐界出人头地,然而十里洋场,谁来听他把西洋乐器如喇叭、小提琴等引进,谱以新曲?
他也是把心一横,灵机一触,便把西乐伴奏歌舞,另辟蹊径,成为始创先驱,手底下最登样的牡丹,宋牡丹,第一次上场——能在乐世界,定必打开名声了。
“毛毛雨,下个不停,
微微风,吹个不停,
微微细雨柳青青,
哎哟哟!柳青青。”
然而丹丹拎着一柄鲜黄的雨伞,在台边,窘得要死。
平素排练,全是女孩子,也不觉得怎么样。短衣短裙,无拘无束,小鸟一般又唱又跳——不过今天,他们给她穿上正式的舞衣,每个女孩,不管演出哪个项目,一律是肉色的丝袜,穿了等于没穿。然后是不同颜色的紧身衣,缀满了闪亮的珠片和金银丝线。一双手臂,也就裸呈人前,化上浓妆的少女们,亮着大腿,面面相觑。真要在满池座的男人眼前卖大腿,也就怵阵了。
“小亲亲,不要你的金,
小亲亲,不要你的银。
奴奴呀,只要你的心。
哎哟哟!你的心!”
你的心,你的心,你的心……
丹丹挺身而出,终也上场。
手中一柄鲜黄的雨伞,旋呀旋,身体若隐若现,她明白了,这些日常的舞蹈动作,上了台,是这样的。颈项凉悄悄,保护着自己的一头长发早已灰飞烟灭,她也就整个地暴露了。
她是个一无所有的新人,心也没有了。
毛毛雨在心中下着:
“毛毛雨,打得我泪满腮。
微微风,吹得我不敢把头抬。
……
猛抬头,走进我的好人来。
哎哟哟,好人哪!”
在这些思春难熬的靡靡之音唱和伴奏下,丹丹只觉世上的男人尽往她的大腿上瞪,而她又毫无廉耻地卖着,真委屈。
脚上的舞鞋,原很简单,是白色橡皮底方圆口布鞋,再钉上两根白丝带,缠绕在足踝上,防止蹦跳转动时脱落。这冒牌的芭蕾舞鞋,非常不争气,也十分羞赧,蝴蝶结一松,白丝带便魄散魂离心不在焉地往下坠,一坠到底,尸横台上如一条小白蛇。
丹丹一壁跳舞,原已忙于遮身蔽体,此刻顾得雨伞顾不了舞鞋,看到台下黑鸦鸦的观众,心头发慌,把歌词都忘了,直咽口涎,台下哄然大笑,带点纵容。丹丹羞得伸伸舌头,满脸通红。
台下偏走进一个人来。
金啸风。
金先生闻得丽丽少女歌舞团的预告一出,马上吸引了大批的观众,早早满了。一看,原来卖的是“妙龄少女,粉腿酥胸,绮年玉貌,万种风流”,还有行大字,写着:“小妹妹的恋爱故事”。
生死桥 '伍'(5)
就是这样,大伙都弹眼落睛地瞧他用啥来绷场面,果然是一批十多二十岁的“小妹妹”。
衣服少得不能再少,伤风败俗地演出,看的人,一壁惊异,一壁不肯转睛。
甫踏进场里,马上有识相的人,安排他坐到前排。史仲明也陪着。二人恰恰见到台上丹丹的憨态,无地自容地,不敢哭,不敢笑。
金啸风一惊,如着雷击。
——她回来了,她回来了。
毫无心理准备,他仓皇失措,竟发生这桩事儿?
他见到了她,她一定是轮回而来。就在那迎春戏园,五马路最出名的一个戏园子,他也是个一等的案目了,啊,说来是多久之前的事……
日间,每一场说四档书,艺人来演出的,都响档,有说叱咤英雄的大书,有唱缠绵儿女的小书,醒木惊堂,弦索悦耳。
听评弹的都爱喝茶,那些风雨无阻、听书不脱勤的老撑头,入座还不必开口,殷勤的案目如金啸风自会意会,屈食指作钩形,表示红茶;食指伸直是绿茶;五指齐伸,略凹作花瓣状是菊花;握手作拳是玳玳花……
然而那日他有点失魂落魄的。又吃了点熏田鸡熏蛋,想来淡的,伸出小指,示意加添白开水。金啸风在空档,身畔走过那些巡回出售小食如甘草梅子、金花叶、茨菰片、糯米片、粽子……走马灯一般,他就是那马灯的灯心,谁在走,谁在招,他的心只朝台上亮,常来的撑头也奇怪了。
就是因为满意。
满意姑娘来自苏州,她跟她姆妈搭档,盲母弹,她唱。名曰说小书,实在她也不怎么样。
然而她最动人的地方,是她的年纪,跟说唱完全不吻合。
满意像一朵含苞儿半放的花,迎风微展,不管什么时刻,脸上晕起一层薄红,常常垂首,睫毛几乎把眼珠子淹没了。
她唱得不大好,然而她娇软的嗓子分外袅袅糯糯,谁料到可以含媚带怨?就比她的年纪大得多,然而她也只是中场的“插边花”。
男听客中,很有一些志不在听书,不过捧捧貌美女子的场的,他们一面喝清茶、嗑瓜子、吃零食,没有锣鼓闹场,单凭琵琶也难使场面安定下来,不过满意一出,因为她的姿色,倒令一众目不暇给了。
其实她赖以定场的不是开篇,不过开篇还是要说的。
“香莲碧水动风凉,
水动风凉夏日长。
长日夏,
碧莲香,
有那莺莺小姐她唤红娘。
闷坐兰房总嫌寂寞,
何不消愁解闷进园坊,
……”
不知莺莺会遇上谁,不知会乱了谁的心,她只是一个把前人情事,细唱从头的小姑娘。稚气未除,求好心切,音定得高了,劲道不足,高攀不起,所以唱词也不易听清,竟尔断嗓。台下有个促狭的,嚷嚷:
“绞手巾,下台啦!”
其他的听客便发出细碎而谅解的笑声,他们不轰她,她的脸先自轰地红了。
唱错、拔高、接不上。她羞得伸伸舌头,怯怯地继续下去:
“……红娘是推动绿纱窗,
香几摆中央,
炉内焚了香,
瑶琴脱了囊,
莺莺坐下按宫商。”
越唱越快,琵琶跟不上她了,急不可待地要下台过关。金啸风笑着,十分地着迷,他实在过不了这一关……
金啸风在风满楼中等丹丹来。
因为主人长久思念一个女人的缘故,就连那办公的小楼,也习惯地思念着,所以一直被唤作这个名儿,聊以自慰。
丹丹被史仲明领着,十分地不乐意,但又不敢过分张扬。她下场后,惊魂甫定,下了一半的妆,就来了这个经理级的史先生,道金先生要见过。
头一回上场就出岔子,还要见老板,糟了,怕是不行了,正盘算着,不干就不干,反正饿不死,也许明天再去想办法,大不了,往荐人馆挂个号。当下因人到无求,连老板也不怕了。一坐下,小脸沉沉的,努着嘴。
“你就是宋牡丹?”
“是。金先生。”
“干吗?”金先生有点好笑,“谁欺负你来了?”
“是我不好,跳歪了,坍台了,向你道歉,不过我没有欺场。这史先生——”
“仲明,你怎地得罪个不更事小姑娘?没分寸。”
史仲明被他这样当着外人面前一说,吊梢眼睛眨一眨,他一看,已经了然,不过有点抹不开,到底只是小姑娘家罢,遂淡道:
“只是催她快一点。”又笑着补上,“她直问:‘谁?金先生又怎样?’。”
哦,真不知天高地厚。
丹丹惊觉地,眼珠子溜溜眼前这金先生,不巧他也在看她,还看着她浓墨般眼睛,附近又有一个痣,像一大团的墨,给溅了一小点出来,不偏不倚,飞在角落,冤魂不息。
他挥挥手,史仲明出去了,临行,瞅了丹丹一眼。他跟金先生这些年了,也见过不少美人,像金先生的雄才伟略不择手段,天下尽多骄矜自恃的,都落到他手上了,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