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术馆(出书版) 作者:徐皓峰-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时看到德瓦蒂约演的《巴尔扎克》,躁动的巴尔扎克在印刷厂的机器前忽然安静,说:“我写了那么多小说,总有一部会流传后世吧?”德瓦蒂约把这种哀伤演得深入骨髓,令人震撼。
我一度很爱模仿这段表演,说:“我写了四篇小说,总有一篇会流传后世吧?”期待别人骂一句:“你的成活率也太高了吧!”然后哈哈笑一通。
我继续写着新的小说,而这部《国术馆》则像一道儿童时期留下的刀疤,随着人的长大,也被拉长了。它最早是一个两万字的短篇,后来是一个四万字的中篇,又改成一个两万字的短篇。
七年前,我获得了一个出单行本的机会,将它写成一个十八万字的长篇。这是我的第一个长篇。其时还不具备写长篇的功力,自然遭到批评意见和修改建议。
这个时候,我让了。
没有继续修改,放弃了出版机会。我也第一次体会到,在艺术领域有许多才智达不到的事情,你只能等着自己再老一点。
等着你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慢慢完结。
幸好我没有及时完成这部小说,所以等来了素材的发酵期。不是我对素材的改造能力增强了,而是当初促使我创作小说的这块素材这么多年来还在生活里存在着,并活生生地发展,展现出令人敬畏的因果关系。
所以,十八万字保留了一万字,然后,重写。
我的黄金时代,是十年前我写最早的四篇小说的时候,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那时的我被灵感充斥,写字快慰无比。现今的我,写字已时感痛苦。
必须承认,写作是消灭才华的。写作是一门残酷的行当,如同人类史一样,伊甸园如此短暂,只在最开始的时候。
在写作上,我早早便才华尽失,用光了幸福。现在的我常想,年华是一个书写者存在的方式。拜火教的天堂是一片冰冷的黑暗,只有时间的庄严——或许,这是书写者的天堂。
2008年3月
第一章 有邪
【一】
我一生下来就离开父母,因为我的额头形状突出。我的母亲美丽单纯,我的父亲彬彬有礼,他之所以事事得体,因为他很早以前便是个官迷。我的远离家庭,与他这一爱好相关。
也怪我的姥爷,我出生后,只有他觉得我的脑门有棱有角,是相书上的“麒麟骨”,会克父亲官运。父亲那时刚升科长,一听这说法立刻脸色蜡黄,恰好母亲是一位上进的姑娘,她还要读夜校,于是姥爷吞下自己酿的苦果,将我一养就是多年。
由于我被姥爷直接养大,所以对父母是姐姐、姐夫的感觉。姥爷没有儿子,我随母姓,正好延续了他的血脉。我从小觉得这是个阴谋。
我的母系是个暴力家族,从原始社会开始,只要打仗就冲锋在前。19世纪末他们仍舞枪弄棒,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但洋人造了大炮,他们接二连三地阵亡。
我的母系从此弃武从文,转变后的家风中,据说只有一人尚存武将气概,他是姥爷的弟弟,在西部戈壁的监狱中劳改,家里人叫他“二老爷”。
我五岁时,姥爷回老家祭祖,惊讶地发现祖坟成了露天泳池,方想到自己一生多灾多难,原来全因坏了风水。姥爷归来,召集所有家庭成员商讨,但都对祖坟被淹束手无策,看来我的母系真是没落。
他们讨论的结果是,只有一个人能避开那可怕的灾难,因为他年纪轻轻就被赶出家门——他就是监狱中的二老爷。
姥爷说,祖坟上被无数男女浮游,按照风水必生恶子,继承母姓,我便充满危险。从此我又改回父姓,回到父母身边。我想,父亲对我是一种算不过来账的感觉。
我保持着小舅子的自我认识,他俩对我的脑门也保持着警惕。
母亲在夜校初中毕业后,又生了个男孩,已长到三岁。他爱在地上爬来爬去,在床下、桌子下、椅子下有无数藏身之地——据母亲讲,这也是我父亲的习性,他在单位复杂的人事变动中总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父亲来自农村,在城市中卓绝奋斗,在我八岁那年,成了一个为民办事的好官。为改善六百人的居住条件,他推倒了他们的木板房,在原地建起高楼。
深渊一样的地基,令父亲倍感自己的成功,他总去视察,站在足以将他摔死的深坑边沿,满不在乎地抽着香烟,风将他的头发吹得像燃烧的火焰,其英俊潇洒令我自叹弗如。
楼盖好后,他从此走上霉运。
随着我脑门的日渐隆起,他终于失败到底,免职归家,唯一的乐趣是拨电视频道。他把电视看坏后,就整日睡觉。母亲则又上学了,她每晚骑两个小时的自行车去读夜校高中,后来很难再见到她面。
我模糊记得姥爷评价父亲,说他的颓废不是因为我的脑门,而是因为一架失事的飞机,它陨落于一片冰冷的草原。
我九岁时,弟弟的玩具飞机丢失,弟弟哭了两天。我家高居四楼,为补偿丢失的飞机,父亲常将弟弟抱出阳台栏杆外,作飞翔状,两人都觉得非常刺激。
一天我放学回家,见父亲和弟弟正在阳台,欢声笑语中,弟弟飞了出去。晚上母亲回家,和父亲并没有吵架,我度过一个安稳的夜晚。临睡时我想:“如果什么都不想,该有多好。”第二天,我肯定醒来了,依照惯性去上学了,但我对自己已无知觉。
心念重新启动,是在一个遥远的早晨。我刷牙时,发现水池中躲着个男孩,他将食指放在口前,说:“嘘!哥,是我,我已经十岁了。”他是我的弟弟,竟然活着,那一天是我十六岁生日。我九岁到十六岁之间的少年时光没了去向,由儿童直接成了青年。我问:“妈妈呢?”他回答:“上大专了。”我刷完牙,习惯性地背上书包,方想到自己应该上了高中,低头问弟弟:“你不上学吗?”他跳出水池,跟着我走了。出门时,见到爸爸躺在床上,后脑对着我,上面已脱落大片头发。
我叫声:“爸!”他回过头,果然如我所料,他丧失了他的英俊,赘肉一脸。
我和弟弟在马路上分手,凭着惯性,我到了中学。坐在座位上,感到前面第三排第二行的人与我有极深关系,那是个女生。我想,也许在我十五岁时已喜欢上她。
我就这样开始了初恋。
所有男生都关注着她。我班有男生二十一人,女生十九人,女生一盘散沙,男生则以一个会武术的人为中心。据说他的师爷为大内高手,八国联军进北京时,是光绪皇帝逃难路上的贴身保镖。他知晓一些清宫秘闻,在课间休息时常痛骂慈禧。
他眉骨很宽,眯着的眼睛高深莫测,他是三排二行女生的男友,常像个保镖般跟在她身后。
她和他是班上唯一谈恋爱的一对,被同学们用扑克牌名称为“Q”与“K”。
我一觉醒来后的青春陷入困境。
这一年的北京,在郊区有过一场轻级地震,对于这一异相,姥爷说是国运将变,对我而言,是二老爷刑满释放。
二老爷干瘦地从戈壁归来,找了份工作,成为西单一家商店的守夜人。在我的印象中,二老爷是有武功的。多年前,姥爷说过一位家乡武师的故事:
1899年,义和团与洋人展开激战,一个叫周寸衣的汉子背着二十把刀赶来,砍坏了十七把刀。义和团当时与清政府合作,战役结束后,清政府对战场进行了核查,精确到每人的杀敌数。
周寸衣杀敌人数是一人。
所有人都觉得他杀一个人砍坏了十七把刀,未免过于残忍,于是清政府进行复查,结果是他杀了一百七十二人。他杀的人数增多了,别人的就相对减少,招致许多人的不满。
周寸衣为表明自己确实杀了一百七十二人,日后不管哪里打仗,都会背着二十把刀赶来。但是清政府不再核查战场,望着尸横遍野的战场,周寸衣总是徒生感伤。直到一天,战役结束后竟然又有人核查战场了,告诉他:“你杀了一百七十二人。”清政府在此次战役中灭亡,核查战场的是取胜的新政府。他发自肺腑地叫道:“新政府好!”他杀的是新政府的人,新政府准备将他枪毙。
但他是义和团英雄,最终被减刑关进监狱。他脚戴镣铐,每日望着窗外墙上“民族、民权、民生”的字样,小步蹭着练拳。三年后他刑满释放,步入武林未逢敌手,被称为“小步蹭着打遍天下”。
故事当年是如此结束的——这个人是二老爷的师父。
十六岁的我向姥爷核实,他已不记得这个故事。二老爷出狱后,并没有像我所期待的去祸乱武林,只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守夜人。我平庸乏味地活到高中的最后一年。
十六岁的我表情冷漠,思想肮脏,在每个课间都会产生幻想,幻想一个人小步蹭着走进楼道,将我从无聊的校园带入武林。
Q整日散发着椰子味道,和她的高手男友行为不检,课间爱待在走廊窗边,一天他俩发出响亮的“呗”声,大家都判断那是亲嘴,已经有人叫她“娘们”。
“三班的娘们……”每听到外班学生如此说话,我便心如刀绞。
夏天很快到来,明年此时便要报考大学了,我的功课极差,也许此生再见不到她。
每当我如此思索,便会进入幻境。幻境中有一群模糊人形,在青色庭院中穿梭不停——此幻境我反反复复地进入,模糊人形日渐清晰,一次发觉其中一人是我的弟弟,他蹲在花坛中,手指放在唇边,说:“嘘——哥,是我。听说你因一个女人感到困惑?”我对他讲述Q裸露的肩膀——她在夏天,儿童般穿着背心短裤,她的男友蛇一样盘在她周围,令整个校园陷入惆怅。
弟弟在花丛中叹息,劝我去找二老爷。“二老爷会武功?”——面对我的提问,弟弟神秘一笑。
我失魂落魄赶到姥爷家,央求姥爷再讲个二老爷的故事。姥爷苦思半晌,讲了个“二老爷躲了”的故事:
民国初年,实业救国、军事救国、教育救国、科技救国等运动均告失败。正在兴起的是“拳术救国”运动,一座气势恢弘的武馆在上海建立,馆长便是“小步蹭着打遍天下”的周寸衣。
武馆名为“国术馆”。就职典礼上,记者提问:“为什么叫‘国术馆’?”周寸衣顺口说:“因为我们练的是国术。”记者原本期望一句“爱国之义”的回答,不料听到一个新名词,立刻兴致大增,继续发问。
问:何谓武术,何谓国术?
答:武术——强身健体,国术——保家卫国。
问:什么拳配称“国术”?
答:我的拳。
见报后,周寸衣为自己的口才而得意,当来国术馆比武的人络绎不绝时,方意识到那番话得罪了整个武林。周寸衣前半生在战场杀敌,后半生在国术馆比武,终于累得重病不起。他的徒弟被接连击败,国术馆很快倒闭。
姥爷说:“周寸衣唯一没被击败的徒弟,就是你二老爷。他很早就离开了。”至于二老爷去了哪里,姥爷努力回忆,忽然两肩一松,垂头睡着了。
半个小时后,姥爷醒来,已经忘记了那个故事。
我沮丧回家,见父亲呆坐在客厅。我的家总有臊臭之气,父亲被免职后常会大小便失禁。今天父亲坐在屎尿中,等了我一个下午。
洗刷衣服,我已速度很快。但劝父亲洗澡颇费工夫,他像小孩一样怕水,洗澡后会清醒半小时,询问我一点生活近况。
当他得知我已十七,兴奋地大叫:“成了!疤楞的女儿归你了。”青年时代,他的一个同事叫作“疤楞”,生下个女儿,说好日后嫁我。
但疤楞的官运比我父亲更为悲惨,早早被免职,远去他乡,据说在某乡镇企业成为一个保卫科长。
当Q携其男友行走时,远方的疤楞女儿是我仅有的安慰。
受香港影响,这一年夏天女人流行短裤。历史老师说,短裤的出现,说明社会即将转型,一个伟大的经济时代就要到来。
一天放学后卫生扫除,我负责擦窗。玻璃反射出Q的身影,她穿着白色短裤,在俯身扫地,自然地呈现臀部形状。当抹布擦到玻璃上Q的腰部,我手突然失控,迸发出巨大力量。
玻璃碎了一地。
Q提扫把跑来,见没流血,白了我一眼,弯下腰扫玻璃碎片。随着扫把的挪动,她汗淋淋的身体靠向我。我侧立,让过她的双肩,还有她的后背,当她高起的臀经过时,碰到了我的手背。
她没有反应,且行且扫,使我的手脱落。
扫除完毕,她骑自行车离校。她蹬车的动作令赤裸的小腿骤然团紧,浑圆在草木的绿色中。三十分钟后,她骑过一座桥,顺着河岸进入一片红砖楼区。
然后,她在我眼前消失……
这是1987年的事情。
【二】
2000年,我的额头有一道皱纹,伤口般在雨天刺痛。我在公园树林里教人拳术,林中挂有一面红旗,上绣“国术馆”三字。
我是无偿教拳,学生平均年龄七十一岁。我们练拳时总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