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虫的幸运by瑞者-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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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乡下的酒虽然味道不够甘醇,可却全是够劲的烈酒,就是连大人也未必敢一口喝下一碗。
“小娃儿够豪气,佩服,佩服……”
游方大夫被可怜虫一口喝干碗中酒的举动给惊得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一拍可怜虫的肩膀,大喊佩服。谁料他这一拍,可怜虫往后就倒,吓得刘大福连忙抱住他。
“小弟,小弟你怎么了?”
游方大夫袖子一捋,大大咧咧道:“来,让我给他搭搭脉,我可是祖传三代、无病不治的神医世家,想当年我爷爷在……”
他一边诊脉,一边可着劲儿地吹嘘,把个笨头笨脑的刘大福听得直闪神儿,到最后,也只听明白了一句。
“小娃儿没事,醉了而已。”
第二天,游方大夫就调了一碗解酒药送到刘大福家,可怜虫那时候还醉得正沉呢,一碗药灌下去,不到片刻就醉了,头也不疼,精神得很。
打这以后,游方大夫就跟他家熟悉了,没过几天,就借口不会做饭,把刘大娘哄得一高兴,从此就在刘家搭了伙。互相认识以后,才知道,游方大夫就姓游,名医,这名字就跟他的人一样,所谓游医,即游方大夫也,大概他爹打从他出生那天起,就知道他是个当游方大夫的料,干脆起个名字就叫游医。
可怜虫的体质有些虚弱,这跟他在城主府的那段经历有关,整天担惊受怕,神经紧张,又受过虐待,他的身体比起同龄的孩子,要瘦弱许多。游医来了以后,受益最大的人就是可怜虫,因为游医老是借口试药,把各种药汁往可怜虫肚子塞。
可怜虫的身体越来越好了,只是他最希望能治好的眼睛,却没有半点起色,游医对可怜虫的瞎眼束手无措,因此而被刘大福讥讽了好几次,说他就会吹,游医气得跳脚,却又无可奈何,他确实治不好可怜虫的眼睛。
治不好眼睛,就限制了可怜虫的活动范围,他一天到晚只能待在刘家的院子里,不停地学习竹编,虽然他从来不说,但谁都看得出他的失望。别的孩子都可以在田野上撒欢跑跳,而他,只能坐在院子里,静静地侧耳听着外面不时传来的孩子们的跑跳声。
大约过了半年多,游医忽然说要去探访朋友,离开了刘家庄,当天晚上就回来了,冲进了刘家。
“小弟,小弟,快出来,看我给你带什么惊喜回来了。”
最先出来的是刘大福,冲游医道:“破大夫,你怎么学我的口头禅。”
自从可怜虫来了之后,刘大福最常说的一句话就“小弟,快来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为了让可怜虫开心,他是变着法儿地找新鲜玩意来给可怜虫玩。
游医正在兴奋头上,懒得理他,看到可怜虫摸着墙出来,他一个箭步冲上去,将一个东西塞进可怜虫的手里。
“游大哥,这是……绳子?”可怜虫摸着手里的东西,疑惑道。
“顺着绳子摸下去。”游医神秘兮兮。
刘大福看不过去,翻了个白眼道:“不就是一只狗吗?”
游医气得跳起来,指着刘大福的鼻尖道:“你怎么说出来了,要让小弟自己摸出来,才是惊喜懂不懂。”
可怜虫的手顺着绳子摸下去,果然摸到一个毛茸茸的狗头,那狗极为温驯,被可怜虫一摸,伸出舌头就添了添可怜虫的手心。
“啊!”可怜虫吓了一跳,连忙收手。
那狗却往前跑了两步,索性把头挨在可怜虫的脚上蹭来蹭去,弄得可怜虫有些发痒,忍不住嘻笑一声。
游医哈哈笑起来,道:“小弟,有了这只狗,你就可以到外面乱跑了,以后它就是你的眼,你想到哪儿去,告诉它一声,它就会带你去,你想回来了,也告诉它一声,它就会带你回来,保证不会走错哦。”
“真的?”可怜虫果然露出了惊喜的表情,蹲下身又摸摸狗头。
“听他瞎吹,狗就是狗,到了外面就是打架撒欢追母狗。”刘大福又泼冷水了。
“刘大福,你非跟我作对是不是。”游医气煞大吼。
“我就是看你不顺眼,小弟是我的小弟,不是你的小弟,不要乱叫。”
“那好,我们就打赌吧,要是这狗真能听话带路,以后小弟就是我的,你也不许再找我的碴。”
“好,赌就赌,我就不信狗还能聪明到这份上。”
结果就不用说了,刘大福哪里知道,这世上有种狗经过训练,确实能通人性,给瞎了眼睛的人带路呢。
最快乐的人还是可怜虫,离开了城主府之后,他就觉得自己的好运又回来了,一件又一件的好事发生在他身上,有了干娘,有了大福哥,现在,还有了代替眼睛的狗。
“啊,游大哥,我可以给它起个名字吗?”
“当然可以。”游医正扬眉吐气。
刘大福蹲在屋角里苦着脸喃喃自语:“我笨我笨我真笨……狗都比我聪明……”他把小弟给赌输掉了,怎么办怎么办……
“它是什么颜色的?”
“金黄色,非常漂亮的哦……”
“那就叫它小金。”
五年后。
一夜春雨,刘家庄外的梨园,覆上了一片雪白,短短几日之内,梨花大片大片地开了。
“小金,过来,我们散步去。”
可怜虫一声轻唤,金黄色的大狗摇着尾巴一路小跑过来,大大的狗头在可怜虫身上蹭来蹭去,逗得少年咯吱直笑。
自从这只狗来后,可怜虫就养成了午后散步的习惯,他喜欢牵着狗,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嗅着青草的清香,感受着脚下柔软的泥土,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芬芳,耳中传来阵阵喧闹,是邻里的孩子们在嬉戏。
“今天,我们去看梨花,大福哥说东坡的梨花开得特别好,像下了雪似的白,很漂亮……”
可怜虫轻轻带上门,大狗极通人性地配合着他的步伐,将他带往刘家庄外东坡的那片梨树林。
路上,遇到在柳竹水边洗衣的大阿姑,老远就传来她的声音:“刘小弟啊,又出来溜狗了。”
可怜虫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送去一抹灿烂笑容。
“大阿姑,您早啊……小九妹妹的病好点了吗?”
“已经好多了,回头你帮我谢谢游大夫,那小子,油嘴滑舌的,医术还真不赖。”
“嗯,游大哥是个好人呢……大阿姑,我先走了……”
“哎,别急啊,再陪姑聊聊……姑跟你说件事儿,咱家小九也十六了,跟你处得来,又不嫌你眼睛看不见,给你做媳妇可好?”
可怜虫的脸上红了,嗫嗫道:“大、大阿姑……这事儿……你问我干娘吧……”
说完,他逃也似地牵着大狗跑了。
要说在这刘家庄里,可怜虫还真是块谁都想要的宝。刘家庄的梨甜,附近乡里都知道,每年收成的时候,总有些城里的官吏跑到这里,说是察访民情,其实是白吃白拿来了,每年总要带走上百斤的梨,刘家庄的人们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却是敢怒不敢言。可是自打可怜虫来的那一年起,就再没有官吏来白吃白拿了,渐渐地,就传出了这个眼睛看不见的瞎子少年,是庄里的福星,兼之人长得可爱,乖巧听话,很得全庄人的喜欢。
时间一年一年过去,当初那个可爱乖巧的少年,渐渐长大,圆圆地脸上长出了尖尖的下巴,看上去可爱之中又多了几分秀气,常常吸引一些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偷眼看。而且,他把刘大娘的竹编手艺都学会了,即使眼睛看不见,也能用竹编来养活自己,如今,刘大福带到市集上去卖的竹编,大都是可怜虫编出来的。
可怜虫今年已经十七岁了,从过了年关起,就陆续有人想给他说亲,可怜虫面皮薄,每次都推给刘大娘来作主,都是乡里乡亲,哪家姑娘刘大娘不是知根知底,只是考虑到可怜虫性子柔弱,怎么也要找个既有力气又心善不会欺人的好姑娘才成,若是找个同样的柔弱的,这小两口怎么过日子,还不叫外人欺负了去,也不能找个太过凶悍的,怕可怜虫受老婆欺。所以,到现在,刘大娘还没给他定下来。
不过,如果是小九妹妹,刘大娘应该会点头同意的吧。可怜虫一边跑一边脸上红红,小九妹妹的声音真好听,像风吹铃铛一样清脆,小九妹妹的手又软又暖和,像刚出炉的棉花糖,小九妹妹心肠也好,经常来帮他给小金洗澡,如果小九妹妹给他作媳妇,可怜虫觉得自己会开心死。
东坡的空气,比别处还要清新许多,也香得多,梨花的香,极淡极淡,一般人几乎闻不出来,但是可怜虫却能分辨出这里的空气比别处好闻得多,也许身上有残缺的人,反而比正常人能更多的感受到周围的一切细微。
因为下过雨,脚下的泥土比平时更软,高低不平的地面,给可怜虫的行走带来一些困难。但这并不会减轻可怜虫心里的兴奋。
树干上还有点潮湿,摸上去粘粘的,一阵风吹来,落下了几片洁白的花瓣,擦过可怜虫的脸蛋飘到地上,他下意识地用手在头上挥了挥,其实他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花瓣落在头上,怕引来蜜蜂,所以还是要掸一下。这几年来,可怜虫已经几乎完全从城主府的阴影中走出来,只是对蜜蜂这种小昆虫,还是有些害怕。
到是怕什么来什么,刚掸了头发,可怜虫耳边便传来一阵嗡嗡声,吓得他赶紧缩起脖子,不过倒也不是很惶恐。当然是因为身边这只大狗的存在。小金太通人性了,居然连可怜虫害怕蜜蜂也知道,每次一有蜜蜂嗡嗡地靠近,他就在地上跳啊跳,把蜜蜂赶得远远的。
这一次也不例外,蜜蜂一来,小金就汪汪地喊了起来,两只琥珀般的大眼睛死死盯着那只还在远处盘旋的蜜蜂,等它飞近了,小金奋力一扑,没扑着,但带起的劲风却惊得那只蜜蜂转过方向飞远了。
“小金,你好棒……啊……”
可怜虫拍着手,抬脚向小金跑去,不料地湿路滑,一脚踏出去,没站稳,惊叫一声往地上摔去。本以为会摔个狗吃屎,不料却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小心啊……”
很温柔的声音,乍一听竟有些耳熟,可是可怜虫很确信,他长到这么大,还没有听过这么温柔的声音,温柔得好像连身体也变得酥麻了。
“谢谢!”
在这个人的搀扶下,可怜虫站稳了身体,脸红红地垂下,耳朵却竖得高高,他好想听这个人说话。
“举手之劳……路上滑,还是小心点走路……”
这次那人比先前多说了不少字,听得可怜虫身体一软,骨头都酥了,又倒向那人怀中。
“啊!”
可怜虫脸上都红到耳朵根了,嗫嗫着不知道说什么好,反而那人还大方一些,扶着他发出一声轻笑。
“我……我……你……你不是庄里人?”
憋了半天,他才憋出了这么一句。刘家庄人的声音他全听过,可没有温柔到这份上的。
“小生姓郑,名瑾,昨日刚到刘家庄……”
可怜虫啊了一声,道:“我知道了,你就是大福哥说的,庄里新来的郑小夫子。”
二年前,刘家庄东头的阿桂嫂死了男人,阿桂嫂的爹来到庄里,想把她接回去,可是阿桂嫂不愿意走,她爹没办法,就时常来给她送些米粮,也住上十天半月的,教阿桂嫂的儿子认几个字。阿桂嫂的爹原就是个教书先生,这一来二去,附近十几个孩子都跑过来跟他学认字,阿桂嫂的爹看他们都挺好学,索性就住下不走了,开了个小私塾,庄里人都称他为郑老夫子。
今年年关的时候,郑老夫子回家和儿子孙子一起过年去了,这一走就没再回来,庄里没了人教认字,都觉得可惜,尤其是刘大福,唉声叹气了好一阵子。看他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去年还娶了一房媳妇,现在已经是快要当爹的人了,还跟一帮小孩子挤在一起听郑老夫子念之乎者也,十分好笑。
不过刘大福自己可不认为好笑,振振有辞道:“认字好啊,我到市集上再不给人家骗了,上次有个家伙就想用一张白条骗我的竹筐,让我好一通嘲笑,郑老夫子怎么就走了呢?我还有几个字想问……”
几日前,他兴冲冲地跑来对可怜虫道:“哈哈哈,好事来了,郑老夫子让人捎口信来了,说他一个堂侄儿要来看他堂姐,也愿意担任私塾的教书先生,哈哈哈,太好了,郑老夫子走了,郑小夫子来了……”
这事情在刘大福口中念叨了整整三天,可怜虫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今天一听这个人说话文驺驺,声音又是从来没听过的温柔斯文,完全就像是一个年轻的教书先生。
“郑小夫子?”郑瑾一声失笑,见怀里的少年的耳垂渐渐染上一层红晕,越发显得秀气可爱,他不由心头一跳,好不容易才按捺住,柔声道:“没错,郑小夫子就是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我是刘家小弟……”
“刘家小弟……名字呢?”
“咦,名字?” 可怜虫这几年被小弟小弟地叫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