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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双十之年 作者:饭饭的干妈(晋江2013-11-08完结)-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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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最后的障碍,沈念矣开始了有力地撞/击。开始还有些规律,后来渐渐失了力道,只是不停地往深处顶。
  或许是晚上张琅琅的出现让叶子初有了危机感,她这次特别放得开。很快便湿得一塌糊涂,紧致温热的嫩/肉牢牢吮吸着他的坚/挺,花心更是一片滚烫。
  沈念矣顺着记忆找到她最敏感的位置,然后没头没脑地只管往那一处冲/撞研/磨。她的手起初还能在他的身上爱/抚着,后来只能深深地陷进他的后背。她觉得全身的神经像是都聚在了下/体,一波又一波的酥/麻和晕眩在每个细胞游走。
  他盯着她充满情/欲的脸,身下的撞/击越来越有力。欲/望稍稍抽/出来一些,再用劲全部插/进去。有液体随着动作落在地上,肉/体碰/撞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情/色和糜/烂。
  长时间高频率的抽/插很快让叶子初害怕起来,她只觉得脑子渐渐空白,燕/好处像是有火在烧。她想推开沈念矣,却只是挺了挺胸,私/处更加有力地绞着里面的来客。
  那种力道,她以为沈念矣会疼,其实对方正爽得从头皮到脊椎发麻。他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两手掐着她的腰让她贴紧自己,不留一丝缝隙。
  这样的状态又持续了几分钟,叶子初感觉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她的意识有几秒钟的间断。时间虽然不长,可对于那种令人欲生欲死的快/感已经够多了。
  原来“小死一回”一点都没有夸张,这是她昏过去前唯一的念头。
  
  两个月后的某个周五,叶子初约沈念矣晚上在G大见面。
  他来了之后才被告知她班里临时有事,可能要迟一个小时才能脱身。
  沈念矣手插在裤袋里,打算随意在学校里逛逛,半路却意外地碰见了严昭徐凯他们。
  严昭一如既往的热情,他搭过沈念矣的肩,带着他往篮球场走,说是要好好切磋一场。
  沈念矣不疑有它,跟着他们来到了篮球场。
  走进了才发现篮球场周围都是人,原因很简单,有人在地上用蜡烛摆了个巨大的爱心。只是这样也就罢了,爱心的中间则是用蜡烛拼凑的“沈念矣”三个字。
  他眉头马上皱起来,这样的表白方式在G大并不少见,不过眼前的这位更舍得花钱买蜡烛,在夜色里摇曳的烛火横跨了大半个篮球场。
  问题在于,为什么是他的名字,难道有人要跟他表示爱意吗?
  他转身打算质问严昭他们怎么回事,却意外地看到了一身红裙的叶子初拿着一架乌克丽丽站在他面前。
  没等他说话,叶子初弹起了《大手拉小手》的前奏,继而唱起来。
  人很多,但一丝嘈杂的声音都没有,他可以清晰地听到叶子初好听的声音,起先微微有些颤抖,甚至弹错了几个音。后面渐渐流畅,她漂亮的眼睛一直看着他,里面的爱意毋庸置疑。
  他开心感动的同时也有点不安,不知道她上演这一出是什么意思。
  一曲终了,叶子初往他的位置走前了两步。
  “五年前的今天,我也是穿着这身衣服第一次遇见你。那时候我根本没有想过你会给我的生活带来如此巨大的改变和幸福。除了我的父母,你是世上唯一一个愿意包容我一切的人。我确定你是我生命中遗失的最后一块拼图,找到了你,我的生命才是完整的。是你让我期待每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期待人生的每分每秒。”她的声音哽咽起来,旁边的周雪瑾机灵地上前接过她手里的乌克丽丽。
  叶子初深吸了两口气,定定看着沈念矣,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沈念矣,我爱你。今天在场的所有人作证,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让你快乐,正如你每天让我感受到的。所以……”她单膝跪地,把戒指捧到他的面前,“你愿意和我结婚,给我一个让你幸福的机会吗?”
  此刻,人群里爆发出响亮的合声,“愿意,愿意……”
  沈念矣愣愣的,只知道傻傻地跟叶子初对视。半晌,他终于反应过来,点点头坚定地说“愿意”。
  叶子初早就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她起身,笨手笨脚地给他套上戒指。才刚抬头,沈念矣就搂住她铺天盖地地吻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够肥的吧,我写到快十二点了,想到明天要上班就欲哭无泪啊……有几件事要说明一下,首先是这章的H,灵感来自一部美剧。男女主衣服几乎都在,却看得我热血沸腾,这才是境界啊……接着是求婚的情节,借鉴了我上个月参加的婚礼。当时陪新娘新婚前夕住酒店,她给我表演她第二天要在婚礼上弹唱的歌。因为新郎会弹吉他,她就背着他学了这首《大手拉小手》。说真的,我那时候差点就哭了,尼玛,太感动了。接着就是正文到这里基本就完结了,后面可能还有些番外交代一些问题。我一个朋友听说我要写H,他说你不可以直接写拉灯,说王子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了吗?哎,你们觉得这种提议可行么?
  最后是新文的事,目前想的有三篇,都是之前写了一部分的。一个是两千年,估计比较耗脑细胞和想象力,可能更新不快;一个是np文女主,我已经想好了后半部分怎么虐男主们没错,是男主们,这是一篇没有节操的文章,它源自我有一天想要在鲜网开坑的念头。但是我还没想好前半部分怎么虐女主,所以这是个问题;最后一个还是现代言情,基本已经构思好了。
  有没发现这次的“作者有话说”也很肥……总之就这样吧,感谢各位一路的支持,求赞美!




☆、第 43 章

  沈念矣第一次正式上叶子初家拜访的时候,叶妈还算热情,叶爸却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不管他是刻意奉承还是真的对叶爸说的话题有兴趣,后者一点好脸色都没有。叶妈怕气氛太尴尬,于是挑了个喜庆的内容谈论——有关他和叶子初的婚事。
  叶爸虽然眼睛盯着报纸,耳朵却竖得高高地听着。沈念矣表示一切以女方意见为主,彩礼,酒席等等,钱不是问题,只要叶子初开心。见叶妈脸上总算带了几分满意,他又保证婚后经济主权全部上交叶子初。
  等沈念矣走了之后,叶妈忍不住抱怨自己的老公,“你看在小初的份上好歹给个笑脸,一直绷着算怎么回事?”
  叶爸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说:“什么!你居然还想我给个笑脸?我当年去你家,你爸可是只给我留个背……”
  
  婚礼进行前期,叶子初去沈念矣家吃饭。他临时有事被沈爸叫到书房去了,剩下她一个人在客厅里百无聊赖地看电视。
  这时候正好听见开门声,她回头一看,意外地发现是萧墨砚。
  对方也很诧异,可还是笑着坐到了她旁边的沙发上。
  两个人很默契地没有提之前的事,液晶屏上正在上演家庭伦理剧。女主角声嘶力竭地冲男主角咆哮,“你怎么可以跟那个女人上/床,甚至还有了小孩……”
  狗血烂俗的剧情,他们却看得“津津有味”。
  过了半晌,叶子初忍不住问了他一句,“在国外生活得好吗?”
  萧墨砚耸耸肩,依旧盯着电视,“就那样吧,七八年下来也习惯了。”
  “你……当初怎么会想到出国的?”
  “还不是我表哥,说什么出去了就可以自己投资做生意。当时叛逆期,想自由想疯了,一时冲动就出国了。”
  她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萧墨砚却好像打开了话匣子,继续喋喋不休,“不过他的眼光倒真的是很准,做一行赚一行。你知道吗,单单是转卖域名,我们就挣了……”
  “你们在干什么?”他的话被沈念矣突兀地打断,后者脸色阴沉,不悦地看着他们。
  萧墨砚失笑,他的哥哥还真是个醋坛子,“没什么,就随便聊了几句。”
  沈念矣没再理他,而是对叶子初说:“子初,你过来一下,爸说有点关于酒席的事要跟你商量。”
  叶子初按捺下心里的疑惑,离开了客厅。
  可惜从那天之后,她就再也没有机会和萧墨砚单独相处。结婚的事琐碎又烦人,她和沈念矣忙得焦头烂额,也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沈念矣负责颁发请帖,他几乎把能想到的所有人都请了。
  远在异国他乡的白安禹自然也收到了邀请,他看着桌上的请柬,突然想起了几年前那个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女孩。
  第一次见她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当时她的笑容比阳光更加灿烂。
  不少人包括她自己都问过他是否喜欢她,他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其实他心底想的是,怎么会不喜欢呢?他的女孩有世上最干净最纯净的笑容,如同初生的牛犊一般充满了活力和冲劲,他怎么能不喜欢呢?他的女孩,他的封琴,他怎么会不喜欢她呢?
  
  看着面前拼命灌酒的徐凯,沈念矣叹了口气,“你这是何苦,又不是没有女人,偏偏要那个看不上你的。”
  徐凯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你知道她拒绝我的理由是什么?她说不知道我被多少女人用过,她嫌脏……哈哈,她居然觉得我脏……tm的有多少女人在排队等着被我上,她那个冷冰冰的样子就等着一辈子做老处女吧!”
  “是,是她没长眼,是她的错……”沈念矣不和喝醉的人争辩,一边劝解一边偷偷把桌上的酒瓶藏到桌子底下。
  徐凯神智已经开始不清醒了,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小动作,喃喃自语道,“可是我的心里为什么这么难过呢?拒绝我明明是她的损失……哥器大活好,不懂欣赏的是她……小雪,到底要怎么做你才肯给我一次机会……”
  
  正在房里整理衣柜的叶子初被沈念矣急急喊到客厅的时候,她两岁的儿子正坐在地毯上一脸不屑地望着他的爸爸。
  见到叶子初,小盆友猛地起身,迈着小胖腿跌跌撞撞地朝她跑过来。抱住她的腿,小盆友眨了眨黑溜溜的眼睛,口齿不清地向她投诉,“妈妈,爸爸他……他笨……一个……个车车都不会……”
  还坐在地上的沈念矣求助地看着她,“老婆,现在小孩的玩具怎么这么难……我记得买的时候有附带说明书,好像放在杂物间了,你去帮我找找看好吧?”
  小盆友会说的话不多,听得倒挺明白,冲沈念矣吐了吐舌头,“爸爸羞羞,要妈妈帮……帮忙……”
  沈念矣颜面受损,装出要收拾他的样子扑过去。小盆友笑着尖叫,大人小孩闹成一团。
  叶子初好笑,径直向杂物间走去。
  里面的东西不多,大部分都是书刊报纸。她很快便找到了沈念矣要的说明书。正要出去,余光刚好瞄见一边书架上的教科书。
  她突然心血来潮,想要看看沈念矣当年用过的书,不知道是不是像他的参考书一样,一看就是学霸的杰作。
  几乎所有的书都在,鬼使神差地,她抽出了他高一的物理课本。
  随手翻了几页,字迹清隽有力,注释笔记很详细。她一看物理就头疼,很快就没了兴趣。准备把书放回去,不料有张纸掉了出来。
  大概原来就夹在书里,被不小心抖出来的。
  她捡起来一看,是份总结利用了物理原理的古代著名建筑。第一个就是北京的天坛——这个难得她有点印象,好像是回声原理。
  不由仔细看了两眼,却意外地看到了几个字:“鸟巢,”“水立方”。
  她如遭雷击,刹那心脏慢了好几拍。沈念矣读高一的时候北京申奥刚刚成功,那年还被媒体戏称为“中国年”。作业上标的时间是十月份,不过堪堪两三个月时间,北京奥组委就已经公布了体育馆的名字了吗?
  叶子初对此没有任何印象,她只知道鸟巢水立方是什么,从来不记得奥运组委会是什么时候向公众宣布名称的。突然有很多遗忘的细节纷纷复苏:给沈念矣她的电话号码时熟悉的铃声,正是她上辈子喜欢的《甩葱歌》的调子。合成音是后来出现的,之前只是北欧的小曲。以她两辈子的记忆,沈念矣对音乐一点兴趣和了解都没有……林若静那时候莫名其妙说的“你们认识了十几年”……萧墨砚说是他的表哥建议他出国……沈念矣不管做什么都挣钱,他对软件市场的掌控远远超过了普通的成功……
  她的心不停下沉,背后也阵阵发凉,所有的事连在一起都指向一个答案:
  沈念矣和她一样,都是重生的。
  如果这是真的,那他主动靠近自己的原因是什么?上辈子他爱的不是张琅琅吗?只是内疚或亏欠,不仅说不过去更玷污了两个人的感情……
  还有,他知不知道自己是重生的,如果知道……她打了个哆嗦,不敢再往下细想。
  透过杂物间的门,她远远看向客厅里的两父子。小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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