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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重生之权贵-第29部分

小说: 重生之权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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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夏庄有二百来户人家,村庄很大,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要十几分钟,村里人有两个大姓,夏小洛所在的一族有百十来户,另外一族则姓柳,不同的老祖宗。

    夏姓在村里要比柳姓的势力大,村长夏近周、村支夏铁柜,都是夏家人。

    在村里都论辈分,夏近东一族在村里辈分较长,所以,村里有很多同龄人按辈分竟然叫夏小洛“爷爷”。

    这种现象在重视族缘的中原地区的农村很常见,同龄然喊他“爷爷”的时候,绝对不带一丝羞涩的。

    一进村,看见村头大槐树下围着一圈儿人纳凉聊天,没有灯光,仅凭月光也分不清谁是谁,就听见马胖嫂子老远就招呼:“看谁回来了?近东家的小子”

    “咿——长恁高了?跟他爸一样,肯定也会是个大个子”

    “听说这孩子学习不错,考上第一高中了,他大伯说的……”

    “啧啧啧啧,跟他爸一样,会读”

    中原人实诚友善,而且很热情,小洛刚刚一进村儿,就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马胖嫂子一把拉着他粉嫩的小胳膊,道:“过来,看看你还认识我不?”

    马胖嫂子是村里比较泼辣的妇女,三十多岁,能说会道,得理不饶人。

    但是和自己家的关系特别好,也特别疼爱自己,以前他每次暑假、寒假回老家玩的时候,一定会去马胖嫂子家去玩闹,有什么好吃的,马胖嫂子都会给他留着,把他的小口袋装的满满当当的。

    可是前生自己上了大学、工作后就很少回老夏庄了,只听说她家一直家境一般,老年的时候身体很差,一直被病痛折磨,这时候看着这慈祥的妇人,不禁心中一阵感动,叫了一声:“认识,你是马胖嫂子。”

    “嘿,中,还记得我是谁?明儿上俺家,我给你摘番茄黄瓜吃。”

    告别了热情的老乡们,他直奔自己大伯家,夏近东一族兄弟颇多,大伯夏近周是村长。

    一进大门,大伯就把夏小洛一把举起来,举了一半却又放他下来,哈哈大笑,道:“臭小子,长大了,我都举不动你了”

    又用询问的眼神看了一眼王大力一眼,心道,这人眼生啊。

    夏小洛在路上早和王大力商量好了,为了安全起见,王大力要伪装成外地人。

    夏小洛冲大伯一笑,道:“伯伯,这个人是我父亲的朋友,是温州的商人,叫王大力,他想到我们大河乡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投资项目。”

    他调皮地冲伯父眨眨眼,道:“很有钱哦,你可以要抓住机会哦。”

    大伯一听是温州的富商,不禁高看一眼,心中也有点兴奋,这些年他一直想着怎么提高村民收入,搞过蔬菜大棚,搞过特色养殖,搞过小服装厂,却一直没有搞出啥名堂。

    他虽然只是在村里当个小小村子,芝麻绿豆大的官儿,却心怀天下,每天听广播,看报纸,知道近年来温州商人挺出名,很发财。

    有点不靠谱的就是那里出了不少假冒伪劣的产,不过既然是近东的朋友,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近东办事一向牢靠,这个大财主送上门来,可一定要抓住,让他给村里投资点,让村民赶紧富起来。

    想到这里,他热情地握住王大力的手,一阵猛摇,道:“欢迎啊,欢迎啊,王总”

    王大力一听夏小洛这么介绍,立马进入状态,挺着小肚子很装逼地道:“夏村长,不好意西,麻烦内了”

    他看了不少港台粤语的枪战录像带,平时也爱学粤语装装洋气,因此,这粤语也说得有模有样。

    大伯赶紧把他让进屋里,伯父家五间大瓦房,在当时已经很了不起,很多人还是土房子呢,客厅亮着一盏十五瓦的灯泡,跟鬼火一样,昏暗无比,伯母张大娘赶紧给他们端上茶水。

    夏小洛心道,哎呀,这下装大发了,大伯很明显当回事了,看样子有想把王大力当尊佛供着的意思,到时候如何下台啊?

    旋即又想,算了,这会就先“过去头不讲屁股”,过了这阵风声再说。

    王大力倒是很享受,一副安之若素的样子,和伯父拉起了家常,着重问了伯父村民收入和村办企业的状况。

    闲聊之间得知,村里现在有人口一千百多口人,青壮年劳动力600多人,除了少部分在外打工外,大部门呆在家里,处于一种“隐性失业”的状态、

    那时候对劳动力流动是很限制的,进城务工人员还不叫农民工,叫盲流,里面有很严重的歧视意味。

    因为,除非非常有魄力,或者家境实在太凄惶的人,是不愿意去外出务工的。

    村里曾经集资搞过塑料大棚,可是技术不过关,搞了一年,也没种出几棵菜,后来,大家把塑料大棚的塑料和砖头分了,拿回家垒猪圈之类的了。

    80年代乡镇企业大兴其道,乡里办了一个小服装厂,他们也照猫画虎弄了一个小服装厂,加工一些没什么特色的工装,后来乡里的服装厂倒闭了。

    他们不懂设计,不懂营销,做出来的产奇丑无比,利润非常低,销路也越来越狭窄,最后也关停了。

    说这些的时候,小洛表面漫不经心,却在认真的听着,他心中一个商业计划慢慢清晰起来。

    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嘿嘿,王大力就是一个绝佳代理人,何必自己出马呢?

    已经晚上十点了,堂哥夏擎天还没回来,夏擎天今年二十二岁,已经不读了,86年全国流行《少林寺》,他一冲动,剃了个光头,和村里几个小孩去少林寺学武去了,也没和父母说。

    三年后他才被父母寻着,但是死活不愿意读了,回来的时候,父亲问他你学会啥了?他也不吭声,拎起一块砖,“啪”地往头上一拍,砖头粉碎,变成一摊红色粉末,拉轰无比地扬长而去。

    不过据和他一起偷偷去少林寺习武的同村的少年夏二狗说,他躲到没人的地方使劲揉脑袋,并且信誓旦旦地说,我夏二狗的专业才是铁头功,至于夏擎天,只把铁头功练到三成火候,而后者的无影脚,还马马虎虎可以。

    他说着话的时候,夏擎天飞身给了他一脚,正中屁股。

    用句颇为恶俗的话来说,夏擎天武力值不详。

    天天没事在村里斗狗钓鱼,日子过得很是滋润。

    只听大门口处一阵自行车急促的刹车声——车上的人用穿着拖鞋的脚丫子撑地,在地上划过一道白色的痕迹,飞速行驶的自行车潇洒无比地停了下来。

    :

第40章 欺负我们没人?() 
夏擎天飞身下车,后座上的夏二狗则倒翻了一个跟头,像演杂技一样稳稳地落在地上。

    夏小洛眼睛闪过一丝异彩,心道,此二人若能被自己收入麾下,嘿嘿,那可是以一当百的猛将啊

    夏擎天留着标志性的光头,也不是寸草不生,而是留有短短的如同韭菜叶宽度的一层,俗称“圆寸”,一脸的络腮胡子,看上去无比彪悍,一阵阳刚之气迎面扑来。

    他浓眉大眼,身体健壮无比,身高有一米八多,一身腱子肉,古铜色的肌肤在昏暗的灯光下也发出一阵油光,步伐稳重,给人以泰山压顶般的压力感。

    夏二狗则身材瘦小,肤色白嫩,留着一个当时很流行的分头,倒有几分郭富城的味道,他眼睛不停转动,一脸的机灵之色,嬉皮笑脸,给人一种古灵精怪之感。

    夏擎天手里提着一个蛇皮袋,有什么东西在不停地跳动,“嘭嘭”地撞击着袋子,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光线极其耀眼的矿灯,把灯光直直地照着夏小洛,道:“你滴什么时候回来滴干活?”

    夏小洛亲热地叫了一声:“大哥。”

    夏擎天把袋子扔在地上,一把抓住夏小洛,把他高高地抛弃,然后接住,道:“小洛,放假多久了你才回来?”

    夏小洛感觉他臂力力大无比,哈哈一笑道:“我早想回来了。”

    夏擎天责怪他假期回来太晚,不找自己玩,把颠倒过来,头朝下,抓住他的双腿,口中说道:“早想回来了?你不回来?腿没有长到你自己身上?”

    夏小洛感觉一阵头晕目眩,道:“我错了,哥,我学校有活动,要补课……”

    伯母此时从里屋走出来,连忙制止,道:“别乱来,磕住你弟弟?”

    夏擎天一翻白眼,道:“他才多重?我会失手?”

    不过还是把弟弟稳稳地放在地上。

    他好像对王大力毫无兴趣,也没有打招呼,大伯夏近周冲王大力歉意地一笑道:“村里孩子,没见过世面,怕生。”

    王大力大度地一摆手道:“没有关系啦……小孩几嘛。”广东腔装地有模有样。

    时候已经不早了,夏母早已经收拾好了一个房间,王大力掏出牙具,在“压杆儿井”旁边刷牙。

    那时候村里都没有自来水,这种“压杆儿井”在中原地区颇为常见,然后就去休息了。

    不过,对于夏擎天他们来说,夜晚才刚刚开始。

    夏小洛道:“哥,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夏擎天打开袋子,一阵腥味迎面扑来,原来袋子里有数百只田鸡和好几条大拇指粗细的黄鳝。

    夏小洛旋即明白,原来刚刚夏擎天和夏二狗深夜未归敢情是去捉田鸡去了。

    这捉田鸡可是在90年代初电视尚未在乡村普及时候的绝佳娱乐项目之一,其火热程度不亚于打麻将: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拿着一光照强烈的矿灯,往水草茂盛处的池塘去,那里趴着一个个呱呱叫着的田鸡。

    将矿灯对着它们的眼睛照去,在强光的照射下,这些田鸡呆如木鸡,一动不动,拎个蛇皮袋子,只管捡起就是,一般两三个小时左右,就能收获五六斤田鸡。

    这田鸡肉甚为鲜美,但是有腥味,必须用油炸才好吃,油炸过之后,外焦里嫩,鲜美无比。

    想起那诱人味道,夏小洛不禁食指大动,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夏二狗眼睛滴溜溜一转,道:“小馋猫,你要想吃的话,就必须去烧火。”

    要知道,夏天烧火可是一件苦差事,那时候农村还没有沼气池、煤气、电磁炉之类的东西,都是垒了一个灶台,烧柴禾。

    柴禾有的是农作物的秸秆,有的是树枝、枯叶。

    一旦点着火,热气扑面,在夏天溽热的室温下,灼热难当,灰尘扑面,委实难受。

    夏小洛知道自己即使不烧火,也肯定能吃得到,因为堂哥夏擎天对自己甚为疼爱。

    他记得他小时候每次回老家,不同于其他的哥哥们很嫌弃自己的跟屁虫小弟弟,夏擎天总是很喜欢带着自己的弟弟到处跑着玩。

    不过,既然重生过来,他有着三十岁男人的成熟年龄,自然不去计较多做点事。

    三个人一起把田鸡剥开,洗干净,剁成两段,用油锅炸了,不一会,整个院子里就弥漫着一阵诱人的香味。

    三人把炸熟的田鸡、黄鳝端到小院子里的小木桌上,开了一瓶烧酒又吃又喝起来。

    月亮已经升到中天,院中的一株垂柳在月亮的映照下,恰如亭亭玉立的少女对镜梳妆,宁静与美好的夜晚。

    两小无猜的伙伴,喷香酥脆的田鸡肉,这滋味,假若没有重生,恐怕他是没有机会体会到了。

    第二天,夏小洛没有早起。

    直到上午九点,夏小洛才从睡梦中醒来,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重生后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醉酒后的梦幻,他没有遇到何诗韵,也没有扳倒王俊伟,醒来后的他依然是枯坐在南湖公园长椅上一个落魄的打工仔。

    醒来的时候,他惊出一身冷汗,掐了掐自己的胳膊,一阵疼痛,才确定这重生是事实,而不是梦幻。

    昨晚和堂哥夏擎天喝了不少酒,因此睡得很是深沉。

    乡下初夏的早晨,甚是清凉,他走到屋檐下,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呼吸着乡村才有的新鲜空气,沁人心脾的感觉直达五脏六腑,屋檐下挂着一个蜘蛛,上面结满了露珠,经太阳一照,晶莹剔透,五彩缤纷。

    这是属于乡村的小小乐趣。

    堂哥夏擎天早已经起床了,在院子里对着挂在一颗歪脖大槐树上的沙袋练拳脚,黝黑的身上都是细细的汗珠,拳脚呼呼生风,看上去颇有点功底。

    夏小洛洗脸刷牙,喝了伯母给他留的绿豆汤又就着咸菜吃了两个大白馒头,问夏擎天道:“哥,那个王老板呢?”

    “那个黄毛?他跟你大伯去看村里的服装厂了,妈的,几台破缝纫机有啥看的?”

    夏擎天语气颇为不屑,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停止击打沙袋。

    他每一拳都把沙袋击打的向后高高荡起,而且最骇人的是,他根本没有戴拳击手套。

    重生前的二十一世纪,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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