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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重生之权贵-第114部分

小说: 重生之权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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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以常理来说,他和黄卓初次见面,肯定要先了解这个人,然后再了解黄卓和曹家的关系,所以,不得不伪装不知情,以掩盖自己重生的天大秘密。

    曹浩暄道:“他是印尼华侨,这家王府酒店就是他们投资的,他的父亲是印尼首屈一指的大富豪,叫黄宏年。”

    夏小洛微微颔首,心道,我果然没有记错,曹浩暄笑道:“我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他和我家族也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他和我堂哥曹伟业认识。”

    夏小洛喝了一口服务员泡的上好的杭州龙井茶,感觉入口甘甜,味道香醇,不禁很享受地咂了咂嘴唇。

    王府酒店的龙井不是一般龙井,而是产于杭州狮峰的绝,属炒青绿茶,向以“色绿、香郁、味醇、形美”四绝著称于世。

    好茶还需好水泡。“龙井茶、虎跑水”被并称为杭州双绝。虎跑水中有机的氮化物含量较多,而可溶性矿物质较少,因而更利于龙井茶香气、滋味的发挥。

    而王府酒店的茶水,是真正的从浙江杭州市西南大慈山白鹤峰下慧禅寺(俗称虎跑寺)侧院内的虎跑泉运过来的。不要小看这一杯水,其成本已经上千元。

    夏小洛看了一眼手中的玻璃杯,只见茶叶在杯中逐渐伸展,一旗一枪,上下沉浮,汤明色绿,历历在目,仔细观赏,真可说是一种艺术享爱。

    曹浩暄道:“我和我堂哥、堂弟都在京城二十六中读,当然,我堂哥曹伟业也就是我大伯的儿子,早就毕业了,黄卓和我堂哥曹伟业当时是同班同学,后来,我堂哥读了京城财经学院。他则到人民大学读哲学。两人一直关系不错。”

    夏小洛听到这里不禁微微一愣,然后微微颔首,心道,黄宏年一向以对华夏政治和宏观经济形势把握精准著称,由此看来,此人果然有过人之处。

    京城二十六中根本就是华夏权贵的聚集地,这么早早的千方百计地把自己儿子安插到京城二十六中,自然可以和这些权贵们形成牢固的人际关系,同学情谊可是千金难买啊,此人真可谓商业天才,对华夏国情人情社会洞若观火。

    见夏小洛微微颔首,曹浩暄呵呵一笑,道:“兄弟,你又想什么呢?”

    夏小洛缓缓道:“所谓不谋一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黄宏年可以说是下棋一步,而想三步,非常具有远见性,而且以整个华夏为棋盘,提前布局,其视野无论从高度还是从广度上来说,都很让人佩服。”

    曹浩暄听他如此说,不禁身躯微微一震,以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夏小洛,蓦地想起数日之前,自己和曹伟业闲谈的时候,曹伟业亦说过和夏小洛完全相同,简直是一字不差。

    看着夏小洛不动声色地着香茗,心想,此人简直是天人,委实聪明绝顶,经天纬地之才。

    堂哥曹伟业经营一个巨型国企,和黄家有过来往,有了一定了解,对黄家如此评价尚可接受,而夏小洛蜗居一小县城之内,而心怀天下,不但看得到,而且看得准,就更难得了。

    正因如此,他心想,夏小洛绝对会在商业领域大有作为,更加坚定了他要把夏小洛引入华夏权贵圈子和富商圈子的想法。

    正在思忖间,夏小洛有点疑惑地看着曹浩暄,问道:“怎么你不去上课么?”

    曹浩暄笑道:“缺个一节两节没关系。”

    夏小洛暗骂自己愚笨,他这种特等纨绔,读学习,那是全凭自觉了,学校里哪个老师敢多说一声?

    而且曹浩暄的成绩还不错,本来天资甚好,可是平时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让他分心的事情多了一点,成绩也中等偏上。但是,在京城这种地方考个清华北大还是很正常的,学习,完全不足为虑。

    夏小洛心想,《火花》杂志社的主编陈超群一直急于看到《幻城》的长篇稿,自己还要早点弄出来才行,很是着急,想趁着难得的安静,把稿赶出来。

    夏小洛想起一件事,把一个蛇皮袋子扯了过来,道:“曹少,这是老爷子想要的红米”

    “红米?这玩意真得还能找着?”

    曹平川老爷子当年参加抗日战争,在中原省尾巴岭地区和日军交火,以二十杆步枪干掉敌人二百多条人命,缴获了敌人十多担红米,当时他还是个红小鬼,只吃了一碗,但是入口香甜,劲道不腻,至今不能忘怀。

    但是,解放以后,随着科技的进步,这种产量低而且难以种植的红米逐渐淘汰,农户不再种植,他也托人打听过几次,都说这个物种恐怕已经灭绝了,他就再也吃不到了。

    唯有家庭聚会的时候,警卫员端过一碗白米饭,他就不禁感叹:“40年我吃的那个红米,那叫一个好吃啊可惜现在吃不到了~~~~”

    那个“了”字必定拖得很长,言语之间包含了无限的遗憾与怀念。

    曹浩暄一直很敬佩也很孝顺爷爷曹平川,和夏小洛信往来的时候,就随口一说尾巴岭的红米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爷爷很爱吃呢。

    夏小洛就留了心,走之前,拖着刚刚痊愈的身体,把整个尾巴岭三十里山路走了个遍,终于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山窝里的一家老农那里找到了仅剩下两袋的红米。

    老农死活不给,说要留给孙子吃,这东西虽然不好种植,但是很养人呢。夏小洛甩给他三千元人民币他才送给夏小洛半袋,老农虽然愚笨,可是也知道三千元人民币可远远大于一袋红小米。有了三千元,鸡鸭鱼肉能买多少?还不把自己心爱的小孙孙养的白白胖胖的?

    走之前,他告诉老农,这红米一定要种,来年我还来买,一袋给你三千块钱,有多少我要多少。

    并且告诉老农这红小米是送给曹平川老爷子的,老农一听很是激动,非要退还那三千块钱,还让夏小洛带话给曹老爷子,说:“自己老爸当年被鬼子抓了壮丁,还是曹老爷子给救得,让老爷子敞开肚皮吃,来年他把所有的田都种上红小米。”

    夏小洛看他说得诚恳,和刚刚死活不卖的样子形成了鲜明对比,有意逗逗他道:“大爷,钱是一定要给的,三千,一分不少。”

    老农较真起来,道:“你也太看不起俺尾巴岭的村民了吧?啊……?俺都那么抠门?几袋子米都舍不得?”

    夏小洛不禁莞尔,老农很淳朴地说:“三千太多了,你给我三百就可以了。”

    夏小洛走后,老农拿着三千块钱,得意了很久,逢人便说:“去年我种红小米恁们都笑我。说我傻。现在你们傻眼了吧你们种的苞谷打成玉米粉,那是喂猪的我的红米让曹平川吃了搁古代知道叫啥不?那是贡是贡”

    弄得一群年轻后生臊眉搭眼。

    曹浩暄打开布袋,捧了一把红小米在手里,只见红小米一颗颗晶莹剔透,散发着红色的润润的光辉,色泽艳丽。放到鼻前一闻,一股谷物特有的若有若无的清香沁人心脾。

    曹浩暄感激地握着夏小洛的手,道:“谢谢你,谢谢你,也算是满足了爷爷一桩心愿。”

    夏小洛嘴里说着没什么没什么东西不值钱,其实心中觉得很是坑爹,这也是花了他大心思的,老子他妈的,腿都快跑折了。

    拉关系,真不是轻松的活啊。

    曹浩暄拿着红米兴冲冲地走了,嘱咐夏小洛好好休息,留给了晚上酒会的地址,让夏小洛务必去参加。

    :

第158章 人脉是个神马东东() 
临走的时候,曹浩暄语重心长掏心掏肺地道:“华夏很注重关系和人脉之说,简直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其实认识一个人巴结一个人并不能形成什么样的有用的人脉。 这个世界很残酷也很现实,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能让对方帮你的唯一的条件就是,你在过去或者未来能帮助他。我只不过提供一个平台而已,真正打出一片天地,还要靠你自己。”

    夏小洛深以为然。

    夏小洛去浴室冲了个热水澡,洗澡的时候,他用浴室里的镜子,看了下背上的那道长达十厘米的伤疤,如同一条粉红的蚯蚓一般丑陋。

    用手轻轻地按了一下自己腰部最为严重的那个伤口,发现已经没有丝毫痛感,不禁微微一笑。

    夏小洛看着自己身上的几处伤口,此前因为屈小元不和自己打招呼而干掉卢南华董四喜等人的愤怒荡然无存,甚至很快意,这帮人渣都是危害社会的东西,让他们从这个世界消失,或许是对这个世界的一种爱护。

    自己若不是以死相搏,恐怕当晚就血溅当场,一命呜呼了吧。

    屈小元带着二狗和擎天哥为自己报仇,又何尝不是一种忠心耿耿的表现?

    他们何尝又不是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虎穴?三个人三把刀,干翻八名混迹江湖多年的人物,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洗完澡,夏小洛穿着舒适的浴袍,把空调开得很足,整个房间温暖入春,他很舒适地坐到办公桌前,想了一下前世自己的“镇厕之宝”——《幻城》的情节,开始扩写这本小说。

    这是一台386电脑,惠普牌,大肚子的显示器,很丑陋,但是,在当时也是价值不菲的先进玩意。

    重生过来的这一生,已经度过了六个月了,而自己已经将近6个月没有碰过电脑了,这六个月也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自己和家庭的人生轨迹已经受到了大幅的改动,如同自己坐着一辆列车,已经驶入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轨道,看到的也是完全不同的风景。

    打字速度开始的时候还比较慢,熟悉了一下电脑键盘,敲字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很顺手,毕竟,自己前世也经常在上聊天勾搭姑娘,那速度早已经练了出来。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正想着去哪儿吃饭,门铃声已经响起,他起身开门。

    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帅哥服务员推着一辆餐车进来,后面跟着12个穿着白色丝绣旗袍的小姐,个个眉清目秀,身材高挑,青春活力四射,哪像一般的服务员,根本就是走在t台上的模特。

    小姐用那纤纤玉指掀开不锈钢的罩子,几个精致的小菜映入眼帘,全聚德的烤鸭、烧羊肉、贵妃鸡、一个蒜茸小青菜、一个香菇菜心,符合北方人口味的菜。

    接着三个菜才是真正的好菜——印尼燕窝,而且是印尼抓哇金丝燕;深海鲍鱼,而且是南非深海双头鲍;澳洲龙虾,杀之前一定要是活蹦乱跳的。还有一瓶不知道年份包装全英文的红酒。据侍者说,是路易十三。

    而主食竟然是中原地区很常见的羊肉烩面,也是自己最爱吃的食物之一。

    男服务员很职业化地微笑,毕恭毕敬地道:“夏先生您好,这是您的午餐。”

    夏小洛问道:“请问,这个菜是谁点的?”

    服务员微笑着道:“菜单是曹少爷点的。”

    夏小洛摸了摸鼻子,哑然失笑,心道,没想到曹浩暄也有如此细心的时候。

    服务员知道这位是曹少爷的贵客,而曹少爷正是让自己大老板黄卓毕恭毕敬的人物,自然不怠慢,很熟练地打开红酒,右手托着酒瓶底部,把红酒倒进一个干净的高脚杯里。然后干净利落地摆好餐具后,和十二个小姐一起笔直地站在一旁,听候吩咐。

    夏小洛看他们站在自己背后,浑身不自在,心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富人的生活,吃饭的时候,弄一群大活人在后面盯着?很坑爹啊,很是不习惯。

    就一摆手,道:“你可以出去了。”

    服务员很礼貌地一点头,微笑道:“是,夏先生,如果您需要什么服务,请拨打电话。很高兴为您服务。”说着带着那一群女孩子,退出了房门。

    没有人盯着,夏小洛开始很自然地吃起午餐。

    饭毕,拨打电话让那位服务员把餐车推走后,他接着码字,夏小洛写着写着就发现《幻城》的某些部分情节很生硬,甚至不合逻辑,思索一番,就做了一下修改,使情节更加圆润,甚至有一些自己的情节。但是《幻城》那种凄迷伤感而精致的语言风格却保留下来,毕竟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卖点。

    正在码字的时候,楚秀菡抱着枕头进来了,夏小洛皱眉问道:“你来干嘛?”

    楚秀菡一脸委屈地道:“我一个人睡不着。”

    夏小洛心中一阵,他仔细看了楚秀菡一眼,只见她虽然气色比前段时间好了许多,但是显得很是消瘦,更有几分清丽。

    心想,自己拥有30岁心理年龄,但是经过那场大难以后,也偶尔被噩梦惊醒,何况她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女生?恐怕她这些天都没怎么睡过好觉。

    果然,楚秀菡的语言印证了他话,楚秀菡幽幽地道:“自从那晚以后,我就没睡过好觉,一闭上眼,就看你满身是血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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