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蓝史诗-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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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很快就齐刷刷的停止了,林中再没有任何声音,只剩下白色的雾气弥漫。
突然之间,一头墨绿色的飞龙从林中窜出,高速飞向天空中的巨大黑龙,顷刻之间,数不清的飞龙吼叫着从山峰各处飞出,暗影蔽日,震翼之声已如滚滚雷霆。
凌羽又一次看呆了。
无数的飞龙在空中排成两条长队,龙背上的人,面孔各异,年龄不一,甚至连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都骑着飞龙来到佩尔西斯王下方。
黑龙驾临群龙之上,佩尔西斯王握住巨大的黑色酒杯,接着朝下翻去,清澈的酒,如同从天上降下的河流,源源不断的流淌而下,随着黑龙的移动而愈发猛烈。
飞龙一头接一头的上前,拿出随身携带的酒杯去接佩尔西斯王倒下的酒,然后又回归原位。当黑龙走到最后一个老人头顶,快速调头,佩尔西斯王高举酒杯,黑龙再次震吼。
飞龙背上的众人在这一刻齐声高喊:
“王!”
这才是真正的王,佩尔西斯的王。
黑龙上的男人,浅金色得头发随风飘动,他目光扫视众人,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凌羽被这一幕给深深震撼到了,当他们从众人旁边走过,可以看到每个人的脸庞之上都充满敬畏与仰慕。
直到云羽被远远落在后面,凌羽每次回头,都能看到那群佩尔西斯人,还在目送着他们的王离去。
“你不是公主吗?”柯修的声音在一旁响起,他似乎早已经恢复了精神,嘴巴便停不下来。“为什么他们都只认识佣兵王,而不认识你?”
“我不是公主,”风铃声音有些恼怒。
“可你确实是佣兵王的妹妹啊!即便是同父异母,也应该是公主,为什么不是?”柯修问个不停。
风铃扭过脑袋,不再去回答。
“红狐狸,你倒是说说看啊!”柯修还在问。
突然一个手掌盖在了他的脑袋上,多泽打了个哈欠,又伸了个懒腰,“你小声点,棘小姐刚睡着。”
柯修立刻看了眼背后抱着手臂低头沉睡的棘,看到没有吵醒她,松了口气,又压低声音问,“为什么?多泽,你知道吗?”
“王下皆尘土,佩尔西斯无贵族。”
多泽低声说,“这是流传已久的说法,在佩尔西斯只有两种人,王与民,王只有一位,除了佩尔西斯王之外,其余所有人都是一样,即便是前任王亦或是王的妻子、兄妹、子女,都和其他人没有任何差别。但那是很久之前的时代了,近些年来,佩尔西斯与外界的来往增多,也学习了许多外界的东西,一些我们常说的词汇也逐渐被引用,就比如王的妹妹称作公主,王的妻子称作王后,军队统帅称作将军等等,但这有几分调侃的味道,虽然是善意的,但归根到底,佩尔西斯人眼中只有王。”
“王下皆尘土,佩尔西斯无贵族。”凌羽念着。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既然无贵族,那王是如何产生的?”
刚一问出,他就觉得自己太幼稚了,冰澜曾说过在佩尔西斯,只有两个规则,弱肉强食,强者为尊。
“当然是决斗了!库图拉!就是库图拉!”多泽大笑着说,“在佩尔西斯,王可以是男人也可以女人,可以是青年,也可以是老人,但无一例外,王一定是佩尔西斯的最强之人。”
“最强之人?”
“当然是最强之人,不止是佩尔西斯的最强之人,即便放眼西陆,恐怕也找不出可以匹敌的对手,”柯修补充说,“几年前,佣兵王曾受邀出使洛维斯基,有些勋爵十分瞧不起这个乡下王,便挑选了许多人和佣兵王切磋,结果连三招都没接完就倒下了,多泽也是佣兵王的手下败将。”
“哎,”多泽叹了口气,“没办法,牙之七式实在太强了,我也勉勉强强能接下第六式,第七式无论如何也不能坚持下来。”
“我觉得大陆之上,恐怕只有剑神大人能够打败佣兵王,”柯修有些沮丧,“可剑神大人根本不可能来佩尔西斯。”
“为什么叫他佣兵王?”凌羽又问了个问题。
“这个嘛,”柯修露齿一笑,“因为他在龙城当佣兵啊,既是佩尔西斯王,又是佣兵,肯定是佣兵王。而且还有一个意思,他是佣兵里的王,实力无比强大。”
佣兵王,一个国家的王沦落到当佣兵的地步,这也许是凌羽看到过最为神奇的事情了。
“为什么当佣兵?”
“因为贫穷,”柯修的回答很快,也很肯定,“在我们俩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跟你说过,佩尔西斯很贫穷,贫穷到王也需要依靠当佣兵来赚钱。”
“这里是龙骑士的故乡;这里诞生了数不尽的强者;这里有湛蓝的天空;这里有清澈的河流;这里绿意盈满,这里雨水甘甜。还有群龙飞舞,还有银月当空,还有勇敢的佩尔西斯人。”冰澜的声音在空气中缓缓响起,“我的老师曾这样说。”
“可不是什么都好,交通不便,土地贫瘠,矿产匮乏,气候寒冷,这些都是不好的方面,而这些不好的方面,导致了佩尔西斯的贫穷。”多泽稍感惋惜,“再勇敢、再强大的佩尔西斯人,也束手无策。”
没有原因,贫穷就是原罪。凌羽深有感触,他少年时代心思都放在如何在大陆上冒险,搜寻有关大陆英雄的信息,后来长大了些,因为生活所迫,就不得不放弃那些空想,开始关心城主政策,粮食价格。也深知,一个英明的领袖对于一座城,乃至一个国家的重要作用。
佩尔西斯王很强大,但也许并不是一位合格的王。
“如果有一天,希奥特变得和佩尔西斯同样贫瘠,我也会像佣兵王一样热爱这片土地,”柯修大声说。
凌羽很能理解柯修的想法,毕竟要少年总是关注英雄的伟大,而从不会关注那些不足的地方。
当然,太过悲观总归不是好事,人还是要怀有希望的。
凌羽望着远方高高飞行的黑龙,龙背上的男人眺望着远方,半长发在缓缓飘动,龙鞍挂着一杆长枪和一柄短戟,流淌着寒光。
毫无疑问,那是一个英雄,佩尔西斯之王。
第392章 王都风岚()
当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时,凌羽再次从睡眠中醒来,飞龙此刻已经飞的很低了,低矮的群山轻易就能看到山上的茶花嫩芽,正午的阳光还算明媚,偶尔会有小小的村落依山而建,竹与木制的房屋完美融入山中。
看到众人经过,无论是清扫庭院的还是劈着竹子的人,皆立刻跳上飞龙互送着他们的王远去,那是完全出于自发性的行为。
又前进了半天,直到傍晚时,凌羽才在晚霞之中看到那座位于山巅的巨大城市,佩尔西斯的王都,风岚。
见识过无望雪山之后,凌羽不觉得任何山峰算高,但面前这座肯定已经超过了其他的山峰,原本还在水平飞行的飞龙,迅速朝上方爬升,以铁翼飞龙的速度竟然也需要十几分钟才来到山顶,城市就建在山顶,地势极为开阔,像是一座无比高大的山峰被拦腰斩断,红色的墙体是黑色的瓦片,四周栽满竹子与各种树木,房屋高大,屋顶是人字形,很陡峭,飞檐远远深处,顶上还趴着一头石刻飞龙。
众人在山顶的一处空地降落,黑色飞龙则径直朝城里飞去,那或许也是王的专属。
凌羽跳下龙背,又扶着冰澜走下,望着面前的一座巨大建筑,这座城市依旧没有城墙,但那似乎是一座瞭望台似的东西,上面始终待着一头飞龙与只露出一个脑袋观察着下方的佩尔西斯人。
众人落地后,有一部分飞龙继续朝前飞去,剩余的一部分则朝后方飞去,他们仅仅是跟随王来到王城。
柯修有些气愤地从龙背上跳下,“我可是洛维斯基的使者,你们就这么对我?”
因为他已经看到街道上缓步行走的人群,没有任何代步工具,想来还要步行走好远的。
“除了王之后,没人被允许在王城上方飞行,”多泽则见多识广的解释,“你如果不满意,可以去挑战佣兵王,库图拉,打赢他,你可以在佩尔西斯为所欲为。”
听到这话,柯修瞬间蔫了,打赢佣兵王,他还差的远着呢。
在众人陆续离开之后,空地只剩下那头蓝色飞龙,已经恢复的艾尔莎腹部还缠着绷带,她有些拘束的攥着手指,似乎突然下定了决心,取下腰间的酒杯又从龙背上拿出一瓶酒倒满,捧着跑了过来。
“艾尔莎,怎么了?”柯修看着跑来的女孩问。
艾尔莎却跑过他的身体,站到棘面前,双手举起白色石杯,小声说,“请”
凌羽和柯修大眼瞪小眼,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棘也不懂,但她想了下,还是抬手接过酒杯喝了一口,似乎不太习惯这种酒的味道,她也只是喝了两口,就递了回去。
“这什么意思?红狐狸。”柯修朝风铃问。
风铃拍了拍红龙,接着起身朝城里走去,“就是表示感谢以及顺从,用你们的理解,可以理解成仆人。”
“这么厉害?”柯修理解了。“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棘救了她一命?”
“对,”风铃已经走到巨大木拱门之内,停住脚步回头说,“城里很大,如果不想迷路,就跟紧我。”
“呐,红狐狸!”柯修快步跑了上去,“问你个问题,你说你是回不回答?”
风铃没有回应,继续朝前走去,柯修就一直问个不停,直到柯修问,
“你结婚了没?”
风铃突然回身,一脚踢在了柯修嘴巴上,柯修瞬间栽倒在地上,捂着嘴巴呜呜狂叫,血液与一颗门牙掉了出来。
“你”他指着风铃说。
“不服来决斗?”风铃不耐烦的说。
“凌羽!”柯修立刻喊了句,“替我教训一下她!”
没等凌羽说话,多泽已经拉起柯修朝前走去,也不顾他乱蹬乱踹。
走在城里,凌羽注意着来往的人,虽然形态各异,但还是很容易找到共同点的,。尔西斯的服饰并不是全身铠甲,或者裸露着全身,大多数人还是穿着稍显单薄的衣物,女性多穿着银白色的布裙,裙摆很短,露出修长的双腿,蓝色的短跟布鞋踩在地上很柔软,仿佛没有声音。男性的服装则奇怪的许多,多是黑色长裤和紧身外衣,露出孔武有力的胸膛。当然无一例外的是,腰间都挂着各式各样的石质酒杯。
观察了一路,只见到了一个装束颇有不同的男人,坐在街边的木椅上,拄着一长刀,懒散的晒着晚霞,也许是睡着了。
不过比起外邦人的少见,城里的设施很倒是应有尽有,但却很少见到外界再常见不过的东西,赌场,或许佩尔西斯人根本不会喜欢那种东西。
面前出现一座稍显巨大的建筑,深黑色的石基,浅红色的石砖构成墙体,点缀着白色的窗户,以及延伸出的黑色飞檐,都显露着与其他建筑的不同。当风铃停在一处巨大房屋前,凌羽才意识到,这也许就是王宫。
或许比起周围的其他建筑,这座显得豪华许多,但明显构不上王宫的级别,顶多也就和城主的府邸差不多大小。
王宫很空旷,围墙之后便是一座三层建筑,庭院里栽种着各式各样的树木,直挺挺的竹子是最多间的,也没有身着铠甲的守卫,或是衣着统一的侍女,只有那头黑龙在院子里趴着,巨爪拍在地上,按住一个瘦小的幼鹿,那是它的食物,但它貌似并不准备现在吃掉。
直到走进房子里面,凌羽才看到第一个人,是一个黑发女人,大概二十多岁,穿着白色长袖上衣和银色短布裙,看不出身材,但那双近乎完美的腿却牢牢吸引住了众人的目光,女人正一手拿着短刀,一手拎起石盆里面目全非的大鹿,血液溅了她一脸,她放下刀与鹿头,朝众人微笑,她面容美丽,但因为脸上沾这血液,笑起来却让众人有些害怕。
女人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脸上的血液,快速用袖子擦了下,朝众人说了句话,但除了冰澜和风铃之外,没人都听不懂这句话。
“她说什么?”柯修捂着嘴,去问风铃。
风铃则快速走了过去,同时说,“她说她在给你们准备食物,烤鹿肉是我们迎接客人时的东西。”
“哦,这样啊,不过这可真是佩尔西斯的特色,连仆人都长得这么漂亮,”柯修似懂非懂的点头,又朝女人说,“辛苦了。”
风铃拎起盆中的刀,望着柯修,“她不是仆人,她是我的格玛。”
柯修吓得惊慌失措,急忙躲到多泽背后,拉了拉多泽衣服,小声问,“格玛是什么?”
“就是嫂子的意思,她是佣兵王的妻子,按我们的理解,她是佩尔西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