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幼幼集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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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为细末,蜜丸芡实大。每一二丸,麦冬汤下。
x惺惺散x 方见卷二乳子伤寒门。
卷二
中恶
属性:此证比之客忤为更甚。盖客忤无非外来人畜不正之气,中恶则中恶毒之气。如老柩荒厝,淫祠古树,冷庙
枯井,败屋阴沟,皆有恶毒之气存焉。小儿触之,从鼻而入,肺先受之,闭其清道,填塞胸中,忽然而倒,四
肢厥逆,两手握拳,上气喘急者是也。
复有中恶毒之物者,亦谓之中恶。如菌草河豚,瘟牛疫马,自死六畜,并水鸡虾蚌之类。自口而入,则胃
肠受之,故心腹刺痛,腹皮青黑,闷乱欲死。前后二证,俱宜霹雳散搐其鼻,令其喷嚏之后,毒瓦斯已出,然后
用药。前证中毒瓦斯死者,用返魂汤;此中毒
物死者,用雄黄解毒丸下去之。
卷二中恶
入方
属性:x霹雳散x 治中恶卒死,并一切卒暴之证。
猪牙皂(三分) 北细辛(五分) 大川芎(五分香) 白芷(五分) 踯躅花(半分) 明雄黄(二分)
真麝香(半分)
上为极细末,每用少许,以灯芯三寸长,蘸药点鼻孔内,以得喷嚏为验。
x返魂汤x 治中恶卒死,宜此主之,即仲景之麻黄汤也。因其毒瓦斯闭塞肺窍,以此开通之。
净麻黄(去节,二钱) 光杏仁(去皮,七个) 炙甘草(一钱) 葱白(三寸)
水一盏,煎半盏,分数次服。
x雄黄解毒丸x 方见卷二类搐疮疡门。
一曰非搐,即幼科之慢惊风、慢脾风者是也。
按∶幼科有言曰∶急惊传慢惊,慢惊成慢脾。慢脾者纯阴之证也。然慢惊亦有虚热,尝多便秘痰壅气塞,
便误认为实热。妄用巴、黄,以下痰行便;或妄投脑、麝,以通窍凉脏。致使阴气愈张,阳气愈弱,幸不死而成
此证。又有一名虚风,因吐泻日久,风邪入肠,乃大便不禁,面色虚黄,脾气已脱,真元已亏,继此发热,即
是慢脾。此不必皆由急惊传至,男子以泻得之为重,女子以吐得之为重。其候面青舌短,头低眼合,吐舌切牙,
声音沉小,睡中摇头,四肢微搐,冷而不收。身则有冷有热,痰涎凝滞,神志昏迷,沉沉喜睡。逐风则无风可逐,
疗惊则无惊可疗,乃至重之候,十难救一二也。治法大要∶生胃养脾,回阳益志,镇心定魄,化痰顺气。若眼半
开半合,手足不冷,二便涩滞,此尚有阳证,须温和化痰理气,不可即用回阳,然亦不可因阳证而用清凉之药。
此仅虚火往来,会成如阳证耳。在幼科所论者如此。
予见此等辨论,娓娓其辞,自相矛盾,乖误多端,惟有拊膝长嘘而已。孰料幼科谫劣,
一至此哉!既知慢脾为纯阴之证,又误以慢惊之虚热作实热,误下痰,误通窍,乃致变为慢脾。又有因吐泻日久,
风入肠胃,大便不禁,面色虚黄,脾气已脱,真元已亏,继此发热,即是慢脾,如此之候,即应急救真元,维持
竭绝,何得以眼之半开半合,手足不冷,二便涩滞,为尚有阳证,不可即用回阳?吁,此浅近之理,犹且未明,
而尚欲立言传世乎!盖眼之半开半合,名为昏睡露睛。此脾胃两伤,败极之证,安得目为有余?手足为诸阳之本,
四时皆宜温和,今手足不冷,犹幸有一线微阳,牵引接续,尚未至于厥逆,岂可谓之阳证?二便涩滞,由其气血
伤败,大肠枯焦,无以滋荣传送,又岂里实便秘之比哉?此等之证,治之得法,尚可挽回,而乃称为阳证,为之
顺气化痰,岂眼之半开半合,手足不冷,二便涩滞,果为阳热有余耶?抑由痰凝气滞耶?不然,化痰顺气,将焉
用之?呜呼,幼科浅陋,莫可挽救!凡小儿有热,不辨表热里热、虚热实热,阳浮作热,阴极发躁,一概称为
阳火。今慢脾之热,无非纯阴之证,真阳被逼,不能保存,浮越肌表,散漫无归,亡在倾刻,即急为收摄敛纳,
犹虑不及,而反谓之阳证,必欲其口鼻无气,两眼不开,四肢冰雪,二便长流,始可谓之阴证乎!立言者见地如
斯,继述者自可知矣。予故于此等之证,以非搐名之。使知一意挽救,不用猜度,且亦不须细辨。请以幼科夏禹
铸之言,以明斯证之误,亦可见予言之不虚也。
夏禹铸曰∶世人动曰慢惊,予独曰慢证,盖此证多成于大病之后。庸工一见病愈,遂不防守去路,或初误
汗误下,吐泻久而脾胃虚极,故成慢证。慢字缓字,虽对急字而言,然所以成此证者,亦由于父母怠慢之故。或
有汗多不止者听之,吐泻不止者听之,以致汗多亡阳,吐久亡胃,泻久绝脾,成难起之证,故曰慢证。慢证何惊
之有?以慢证而云惊,皆属庸医见儿眼翻手搐握拳,形状似惊,故以惊名之,一作惊治,或推或拿或火,是
犹儿以下井,而复落之以石也。慢证者,脾虚也。眼皮属脾,脾败故眼皮不能紧合,而睡则露睛;虚则脾失元气,
故两目无神而漂泛;脾败则枯涎无统,故凝滞咽喉而有牵锯之声;手足为脾胃所司,脾胃败,故四肢厥冷;虚必
生寒,寒则大便泻青而小便清利。便知为慢脾之候。若疗惊则无惊可疗,祛风则无风可祛,除痰则无痰可除,解
热则无热可解,惟脾间枯痰虚热往来耳。治此或以六君子汤加炮姜,或理中汤加附子。
此夏氏之见,超乎流俗。申明慢惊慢脾,一皆竭绝之证,而疗惊祛风、除痰解热之治,毫不可用,先得我心
之所同然者。今以夏氏所云吐泻脾败之证,列之于前,复以景岳所云大惊卒恐次之,归于非搐条下,以见此等
之证,总非风搐,庶不乞灵颅囟,枉害无辜也。以上治法,悉根据夏氏、张氏原方,予毋容复赘。
卷二
吐泻
属性:经曰∶少阳所至为涌呕。又曰∶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其证先伤乳食,后感风邪,乃致脾胃受伤,吐泻不止,
渐至遍身四肢口鼻俱冷,手足微掣,昏睡露睛。盖小儿全赖乳食以为命,吐多则乳食不入,泻多则乳食不藏,吐
则伤气,泻则伤血,乳食既绝,气血复伤,速救真元,以免竭脱。
卷二吐泻
入方
属性:x六君子汤x 治小儿吐泻之后,脾胃大伤;或大病之后,不思乳食;一切久病中气虚寒,并皆治之。
官拣参(一钱) 漂白术(二钱) 白云苓(一钱五分) 法半夏(五分) 真广皮(五分) 炙甘草(一钱)
四肢厥冷,加炮姜,甚者,加附子五分;手足搐掣,加青化桂七分,钩藤一钱。
上作一剂,煨姜三片,红枣三枚,早米一撮,水煎,温服。
x理中汤x 方见卷二乳子伤寒证治。
卷二
大惊卒恐
属性:(幼科以此为急惊,故详辨明之)
张景岳曰,小儿忽被大惊,最伤心胆之气。《内经·口问篇》曰∶大惊卒恐,则气血分离,阴阳破散,经络
厥绝,脉道不通,阴阳相逆,经脉空虚,血气不调,乃失其常。此《内经》概言受惊之病有如此,矧小儿气血
尤非大人之比。若受大惊卒恐,则真神气失散,愦乱不堪,尚何实邪之有?斯时也,收复正气,犹恐不暇,顾可
复为清散耶!即如朱砂、琥珀之类,不过取其镇坠之意,亦非救本之法。今幼科诸书,皆以大惊之证,例作急
惊,误亦甚矣。不知急惊由于风热,慢惊由于脾肾之虚,皆不必由惊而得(余之千言万语辟除惊风,只消景岳二十
三字便以道尽。后贤若肯于此数语体认,更不必予之琐琐于斯也。)而此以大惊致困者,本乎心胆受伤,神气陡
离之病,当以收复神气为主。宜秘旨安神丸、团参散、独参汤之类,加金银等物煎服之。
卷二大惊卒恐
入方
属性:x秘旨安神丸x 原治心血虚而睡中惊惕,并治大惊卒恐。
官拣参 净枣仁 白茯神 法半夏(以上各一钱) 大当归 杭白芍 小橘红(各七分) 北五味(七粒)
炙甘草(五分)
上为细末,炼蜜为丸,如芡实大。每服一丸,生姜汤化下。
x团参散x 治心虚血热,自汗盗汗,并治大惊卒恐。
官拣参 白当归(等分)
上为细末,用 猪心一个,切作三片,每以药末一钱,用猪心一片,煎汤调服。
x独参汤x 治气虚气脱,神散魂离,以此亟救元阳,神草还丹之名,诚不愧也。
官拣参不拘多少,同炒米、煨姜、红枣浓煎汤,徐徐服之,实有起死回生之力。
或曰∶伤寒病痉与非搐二条,不可用惊风之治,已闻命矣。而类搐十条,既为火热,
何以不用惊风门中,截风定搐,凉泻镇坠之法治之,此何意也?曰∶暑、疟、嗽、痢、痘、霍乱、丹疮,病虽
不一,而搐由病致,第寻其源,治其病,而搐自止,若不去病,而用截风定搐、凉泻镇坠之治,作抑遏其病邪,
非但搐不能止,必致变生他证。医者复不察其本病未去,疑为惊风症重,药不去病,而用毒劣劫夺之者。每见治
惊风,愈治愈危,乃至不救者,皆此弊也。曰∶由谈惊风而得治病求源之要,诚至论也。请笔之以为来学式。
以上误搐类搐非搐证,共一十四条,即幼科之急惊慢惊慢脾者,尽止于此,业已条分缕晰,逐款逐条注明矣。
临治者,当知各证之病源有别,而治疗之攻补自殊,不得复以急惊慢惊慢脾混同立论,而以截风定搐之死法统治
之。从前未经剖露,犹谓陷于不知,今已证治判然,惟祈后贤留心讨论,神而明之。医称仁,于是乎不相远矣。
卷二
附小儿时疫证治
属性:吴又可曰∶凡小儿感冒风寒,疟痢等证,人所易知,一染时疫,人所难窥,所以耽误者良多。盖幼科详于痘
疹吐泻惊疳,并诸杂证,在伤寒时疫,甚略之,一也。古人称幼稚为哑科,盖不能尽罄所苦以告师,师又安能悉
夫问切之义,所以但知其身热,不知其头疼身痛,但知其不思乳食,心胸膨胀,疑其内伤乳食,安知其疫邪传胃
也,但见呕吐恶心,口渴下利,以小儿吐泻为常事,又安知其协热下利也,又何暇致思为时疫,二也。小儿赋质娇
怯,筋骨柔脆,一染时疫,延挨失治,即便两目上吊,不时惊搐,肢体发痉,十指勾曲,甚则角弓反张。必延幼
科,正合渠平日学习见闻之证,因多误认为慢惊风,遂投抱龙丸、安神丸,竭尽惊风之剂,转治转剧。因见不啼
不语,又将神门、眉心乱灸,艾火虽微,内攻甚急,两阳相搏,如火添油,死者不可胜计,深为痛悯!今凡遇
地方疫毒流行,大人可染,小儿独不可染耶?但所受之
邪虽一,因其气血未足,筋骨柔脆,故所现之证为异耳。务宜求邪以治,故用药与大人仿佛。凡五六岁以上者,
药当减半;一、二、三、四岁者,四分之一可也。又肠胃柔脆,少有差误,为祸更速,临证尤宜加慎。
卷二附小儿时疫证治
入方
属性:x太极丸x 凡疫疠流行之时,小儿作热,即是时疫。乍有眼目上窜,角弓反张,手足搐掣,不可误认惊风,
但以时疫之治自愈。
天竺黄(五钱) 胆南星(五钱) 酒大黄(二钱) 直僵蚕(三钱) 真麝香(二分) 梅花片(二分)
共为细末,端午日午时修合,炼蜜为丸,如芡实大,朱砂为衣。凡遇疫证,姜汤化服一丸,神效。
卷二
痫证
属性:钱仲阳曰∶小儿发病,因气血未充,神气未实,或为风邪所伤,或为惊怪所触,亦有因妊娠时七情惊怖所
致。若眼直目牵,口噤流涎,肚膨发搐,项背反张,腰脊强劲,形如死状,终日不醒,则为痉矣。
按∶仲阳之说,亦明知有痉病,而谓终日不醒者为痉,不知痉病为三阳表证。据幼科所称惊痫,为心肝脾
肺之里证。今反以表病腑病为重,里病脏病为轻;经脉行于皮肤肌肉者为重,经脉行于五内贯膈者为轻;邪伤传
导之腑为重,邪伤神明之脏为轻。颠倒背谬,令人不解。仲阳尚为此言,又安保后人之不讹传也!
万密斋曰∶痫者,卒然而倒,四肢强直,目闭,或眼珠翻上不转,口噤,或有咬其舌者,口中涎出,或无涎
者,面色或青或白(面色或青或白,后贤仔细着眼,)或作六畜声,其状不一,乃小儿之恶证也。昏晕一时,即醒
如常矣。其发也,或以旬日计,或以月计,或以岁计。古人有三痫五痫之名,证治太多,似无一定之说,故后学
不知其所从也。凡治痫
之法,幼科所载,其方甚多,而无可取者,惟予家秘新方,名断痫丸,诚治痫之神方也。
予按∶密斋之说,不为无见,乃私心窃喜,赖有斯人为之砥柱。及考其断痫之方,则皆寒凉攻伐,镇坠毒
劣之药,予又以为不尽然焉。夫痫者痼疾也,非暴病之谓。亦由于初病时,误作惊治,轻施镇坠,以致蔽固其
邪,不能外散,所以留连于膈膜之间,一遇风寒冷冻饮料,引动其痰,倏然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