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壑难填 作者:丁一鹤-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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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摆谱,受审如同作报告
2007年2月6日10时许,一身黑色皮衣的聂玉河走进法庭。庭审除了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旁听席上还坐满了聂玉河的很多家属、朋友以及城乡建设集团的高层领导和纪委的有关人员。由于座位有限,法庭不得不临时加了两排座位。
身穿黑色皮衣的聂玉河走进法庭,显得很有气派。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聂玉河用响亮的声音回答:“起诉属实。”
聂玉河被控受贿17人给予的款物共计144.8万余元,罪行总共13项。令人诧异的是,聂玉河对每笔受贿记录叙述得非常清晰准确,清楚地记得某人在什么时间、地点送了多少钱,甚至对方给的哪个商场的购物卡,他都能准确无误地回答。
聂玉河于1999年11月来到集团任职,2001年起开始收受他人贿赂。他收受贿赂的特点是大小通吃,有多达几十万元的,也有的1万多元,甚至还有西服和手机。聂玉河说:“我的惯例是,钱攒到一个大数,就存到银行。”
法庭上质证的聂玉河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是2002年下半年,集团下属企业建兴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杨某动用40万元公款为他装修房子。
“这套住房为什么让他装修?”公诉人问。“不是我提出来的。当天,他来集团汇报他刚拿到的一个项目,正赶上集团讨论给我分房的决定,他就主动提出给我装修。”聂玉河解释说,此前他给下属公司拿到了几个工程,“是实实在在通过我的手拿到的。”杨某多次表示要回报帮助,都被聂玉河拒绝了。“这次他无论如何都要帮我装修;”聂玉河说,“他一开始说要装修豪华型的,被我否定了,我的标准是中等。”
聂玉河向法庭一再表示,他一直想跟杨某结账,哪怕是给20万元,但杨某给他送去发票后,他最后意识到不需要自己结账。聂玉河还委屈地说,房子装修完的第二年就出现很多问题,装修期间还影响了下层住户,赔了些钱。不过,那些赔偿款也都是杨某支付的。
聂玉河被控受贿的第二项罪责是趁拜年之机大肆受贿。每到春节,希望得到聂玉河关照的下属都会借机送上至少万元的红包或者购物卡。他们有的为跑官买路,有的为承揽工程,但绝大多数人给钱的时候都只称拜年而已。聂玉河认为,他们是为感谢自己帮着跑下工程或朋友间联络感情的。而且在建筑行业内,拜年送购物卡也是种风气。“都是好朋友给的,不收,会觉得看不起他。有人还当面说过,你不收钱咱们关系就掰了。我是磨不开面子才收的。”
聂玉河被控的第三项罪责是跟随赵凤一等人花掉百万元公款出国赌球,在此期间,聂玉河还收下薛某2000美元、400万韩元、35万元人民币。
聂玉河的辩护律师认为,下属过节给领导送礼不能算是行贿。但公诉人认为,送礼人都是冲着聂玉河的职务而去的,希望聂玉河为他们跑工程或办事,这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对此,聂玉河解释说:“起初别人送钱款,我也拒绝。自从2001年起,碍于情面不好驳对方面子,便开始收受贿赂。”法庭上聂玉河承认“多数都是过年过节时行贿人表示谢意、联络感情或以拜年的名义送的。”
“节前送购物卡在建筑行业已成一种风气。”聂玉河在法庭上不止一次这样说,并且解释说:“我法律观念比较淡薄,没有想到这是请托,对方往往都说是私人关系,我就收下了。”
在法庭上,聂玉河除了承认检察官对他的指控外,他的官员气派和对每一笔受贿款的来龙去脉的清楚记忆也让很多人印象深刻。
不收别人的“节礼”竟然难为情,聂玉河的托词极具讽刺意味,而且能够引发我们无奈的反思。其实,时下诸如聂玉河之类被“年关”绊倒的贪官已不知其数,一些本来非常优秀的领导干部常常被年关的“人情”、“面子”所蒙蔽,陷入那种充满人情味的“温水效应”中而不能自拔,最后成了被煮熟的青蛙。“年关”变成了贪官难以逾越的“鬼门关”。
当然,真正人际间的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可对掌有一定权力的官员来说,“年关”已或多或少地成了“钱权交易”的代名词。送礼者打着给老领导、老同学、老朋友、老乡拜年、联络感情之机,在亲情、友情的掩护之下行行贿受贿之实,既可掩盖行贿者的动机,也可冲溃受贿者忐忑不安的心理,从而形成某种“默契”。其实,收礼者明知这是“糖衣炮弹”,可依旧抵挡不住那“温馨”的诱惑而甘愿成为其“砧上肉”、“盘中餐”。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收礼者回报送礼者的不外乎是手中的权力资源。官员手中的权力可以为送礼者谋取不正当的更大利益,因而送礼者或求官或求财或求庇护,有主动送的,有被动送的,也有随大流的。收礼者往往“无本万利”、坐享其成。而公共权力一旦沦为贪官疯狂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这节那节、生病住院、婚丧嫁娶都成了敛财的最佳时机,至于“感情”、“面子”不过是种噱头。
廉官、廉关、年关,为官者应当作出自己的抉择,看清了脚下的路,尤其在眼下的年关,用肮脏的“礼尚往来”将“年关”变成了自己的“鬼门关”,这是聂玉河的悲哀!“年关”是检验官员品性的试金石,但愿所有的官员都能过好这一关。
第三章 案发蓝田, 财务司长害自己
作为“中国农业第一股”的蓝田股份,因为“蓝田造假案”成为中国证券史上迄今最大的财务造假案。从2001年10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刘姝威率先质疑“蓝田神话”开始,“蓝田造假案”在近8年的时间里撂倒了无数企业家和政府官员,更使无数股民血本无归。但其余波远未结束,曾任农业部财务司司长的孙鹤龄,是蓝田造假案涉案人员中最后一名被判刑的厅级高官。孙鹤龄受贿案的了结,意味着“蓝田造假案”将尘埃落定。
2007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68岁的农业部财务司原司长、总经济师孙鹤龄有期徒刑8年。这位在中国农业系统横跨农业、财务两个领域的财务专家,在他任职期间帮助蓝田股份上市、帮助自己的亲属子女发财、帮助企业贷款,但他根本不会想到,在他体面地光荣退休之后,竟会因为“帮助别人”而害了自己,直到锒铛入狱才知道法律果然铁面无情。
自我拯救,帮了别人双规了自己
1999年10月10日,60岁的孙鹤龄在农业部财务司司长的职位上站完最后一班岗光荣退休。退休之后,孙鹤龄仍兼任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理事。1997年5月中国农算学会正式成立专职机构,推选孙鹤龄兼任会长。孙鹤龄继续在这两个位置上发挥着余热。
在3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孙鹤龄一直横跨农业、财务两个领域。孙鹤龄1939年10月生于安徽省宿县,1963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专业,志愿到西藏农场工作。在生活条件恶劣的条件下,在胃部被切除70%的情况下,从西藏到内地、从基层到机关,这位没有什么背景的官员一步步都走得谨小慎微,在对待金钱的问题上把握得很有“度”。
在孙鹤龄30多年仕途中,有25年时间在西藏度过。孙鹤龄先后历任西藏自治区农垦厅计财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等职务。在结束了西藏长达25年的工作历程后,1988年孙鹤龄被调入中国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任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后来又任总经理及中国农垦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1993年7月,时年54岁的孙鹤龄从中国农垦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的位置上调任农业部财务司司长。1996年9月,孙鹤龄任农业部总经济师兼财务司司长,行政职务为正厅级,享受副部级待遇。至此,孙鹤龄达到了他人生仕途的巅峰。在这个位置上,孙鹤龄被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评为“1995~1996年度国家机关优秀党员领导干部”,1998年被农业部评为“三优一满意”优秀公务员。孙鹤龄在仕途攀升的同时,在学术研究方面也颇有成果。他是农业部的学术型官员之一,在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方面多有著述。另外,孙鹤龄还兼任《中国农业会计》一书的主编,并因在财务会计与企业管理方面的贡献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一个学者型官员一步步从边疆到首都,一步步从农场到国家部委高官,能够有如此成就,实属不易。但是,谁也不知道,他内心里还有两块心病,一个是工作30多年来“最大的失误”,还有一个是“刻骨铭心的教训”,而这是他不敢示人的两块“伤疤”,这两块“伤疤”是他“帮助别人”时留下的。
但是,这两块“伤疤”还是在他退休之后被人揭开了。2001年10月,蓝田造假案被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刘姝威的一篇600字短文捅破了美丽的泡沫,随即在全国引发了连锁反应。孙鹤龄开始惴惴不安起来,因为“蓝田”这两个字是他最大的一块心病。他犹如癌症患者等待恶性肿瘤扩散那天一样,等待着恶果的来临。
2003年4月4日,孙鹤龄等来了他的噩梦开始的日子,这天下午,孙鹤龄被“双规”。当他见到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人员时的第一句话就是:“是不是蓝田公司上市和我亲属子女买股票的问题?”此时,面对熟悉的老司长,纪检人员亮出了底牌:“这两个问题已经是板上钉钉了,你就交代其他问题。”
“这下可以揭开农业部的盖子了。星期一部机关人员上班知道这个消息,整个机关就炸窝了。”孙鹤龄虽然心里发虚,但还是壮着胆子抱怨着小声嘟囔了一句。
“当然也难怪你们,社会的诱惑你们也是难以抵御的。你不要有什么顾虑,就把问题全部端出来吧。主动比被动好,早说比晚说好,全部说比部分说好。”纪检人员安慰道。
但是,孙鹤龄心存侥幸,而且此时自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他斩钉截铁地说:“我的确没有贪污受贿,这个原则我很清楚。钱总得有来龙去脉,少的我平时都拒绝了,多的我更不敢要,那是要犯法的,请你们查实。”
“别人要是给你拿出来了你怎么办?”纪检人员不客气地质问道。
孙鹤龄丝毫不惧,梗着脖子说:“只有靠青天大老爷了。”
这次简短的双规谈话很快结束了。2003年4月6日,孙鹤龄找到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一位主任抱怨说:“像他(纪检人员)这样说我都该枪毙了,吓得我睡不了觉。”
为了安慰孙鹤龄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那位主任说:“我们会掌握原则和情况的。”
此后,纪检人员再也没有找孙鹤龄,后来组织上对他的“双规”解除,而此时孙鹤龄认为自己的事算不上什么大事,扛一扛就过去了。尽管蓝田股份出事,但在蓝田股份上市的运作过程中,自己作为农业部财务司司长,从来都是照章办事,与蓝田股份的领导人没有任何私下交易,也从未收受过蓝田股份给予的任何钱物,完全是公事公办。至于自己的女儿和妻妹购买的10万股蓝田内部职工股票,既然她们年龄都超过18岁,具有承担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没得过一分利,自己就更谈不上犯罪。自己为亲属子女购买内部职工股提供便利条件,顶多算是违纪违规行为,只要能够及时纠正错误,就可以“向组织交代”了。
于是,在被双规之后,孙鹤龄开始了积极的自我拯救。在双规期间,孙鹤龄“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积极交代并写了材料”,同时,孙鹤龄还打电话劝亲属子女退赔非法获利,耐心做女儿孙进新的工作,使女儿交回了大部分获利。解除双规后,孙鹤龄让孙进新退回她负责的40万元,女儿钱不够,为了表示诚心,孙鹤龄还把自己在中国农算学会数年的劳酬6万元悉数凑齐全部还清。因为女儿已经与丈夫离婚,孙进新前夫所欠40万元也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30日下达判决,由女儿前夫归还。这期间,孙鹤龄积极退赔了125。6万元。加上后来湖北荆州市警方收缴的308万元及后来补交的款额,孙鹤龄及亲属子女共退赔了430余万元资金,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经济损失。
抱着破财免灾想法的孙鹤龄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他觉得组织上不会跟他过不去的,但是,他等来的却是一个令他无法接受的党内处分。2005年5月27日,孙鹤龄退休后所在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孙鹤龄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这是令孙鹤龄万万不能接受的。在党支部会议决议上,孙鹤龄明确签署了不同意开除自己党籍的决定的三条书面意见。接着,6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