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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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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所成之形也。毛色者。天所生之气也。破 脱肉。毛悴色夭。天地所生之命绝矣。死于冬者。五 
行之气。死于四时之胜克也。开之曰。心思虑伤神者。脾志并于心也。余脏同。 
脾忧愁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 乱。四肢不举。毛悴色夭。死于春。( 音闷) 
忧愁。肺之情也。如脾因忧愁不解。则伤脾脏之意。意伤则 乱而四肢不举。盖意乃心之所生。 
而脾主四肢也。 
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不精。不精则不正。当人阴缩而挛筋。两胁骨不举。毛悴色夭。 
死于秋。 
悲哀。肺之情也。如肝因悲哀动中。则伤肝脏所藏之魂。魂伤则狂忘不精。盖肝者将军之官。 
谋虑出焉。肝志伤。则不能处事精详矣。胆为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脏气伤。则腑志亦不正而无决 
断矣。肝主筋而脉络阴器。阴缩筋挛。胁骨不举。情志伤而及于形也。玉师曰。胆附于肝。脏腑相 
通。惟肝胆最为亲切。 
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于夏。 
喜乐。心之情也。如肺因喜乐无极。则伤肺脏之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意者心之发。盖 
喜乐无极。则神亦惮散而不存矣。肺主皮毛。故人皮革焦。 
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于季夏。 
怒者。肝之情也。如肾盛怒不止。则伤肾脏之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夫神志相合。喜忘者。 
神志皆伤也。腰者肾之府。故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夫脾志并于心。肺志并于脾。肝志并于肾。乃 
子气并于母也。肺志并于肝。心志并于肺。受所不胜之相乘也。平脉篇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 
名曰纵。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盖母乘子者顺。子乘母者逆也。相生者顺。相克者逆。逆 
则伤矣。 
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 痿厥。精时自下。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 
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故用针者。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忘。得失之意。 
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之也。 
恐伤肾。故恐惧不解。则伤肾脏之精。肾主骨。故精伤则骨 痿厥。精时自下者。脏气伤而不 
能藏也。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志。上节论伤肾脏之志。此论伤肾脏之精。盖魂魄智意。本于心肾 
精神之所生。故首言怵惕思虑者则伤神。末言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神生于精。而精归于神也。夫水 
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五脏主藏水谷之 
精者也。神气生于精。故五脏之精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神气绝而死矣。是故用针者。 
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意之得失。如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之矣。故当顺天之性。 
以调养其精气神焉。玉师曰。恐惧不解则伤精。先天之精也。五脏主藏精者。后天水谷之精也。神 
气皆生于精。故曰阴虚则无气。 
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脾藏荣。荣舍意。脾气虚则四肢不用。五脏不安。实 
则腹胀。经溲不利。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肺藏气。气舍魄。肺气虚则鼻塞 
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盈仰息。肾藏精。精舍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五脏不安。必审五脏 
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谨而调之也。 
此言五脏之气。各有虚有实。而见证之不同也。五脏各有所藏。五志各有所舍。如五志受伤。 
则有五志之病。如脏气不平。则见脏气之证。故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也。肝者将军之 
官。故气虚则恐。气实则怒。脾主四肢。故虚则四肢不用。土灌四脏。是以五脏不安。腹乃脾土之 
郛郭。故实则腹胀。经溲不利者。不转 
输其水也。夫神慈则悲。喜为心志。故心气虚则悲。盛实则笑不休。肺主气以司呼吸。故肺气虚则 
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满而不得偃息也。肾为生气之原。故虚则手足厥冷。肾者。胃之关也。 
故实则关门不利而为胀矣。此五脏之气。各有太过不及。而不得安和。当审其所见之气而调之也。 



卷一

终始第九

属性: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末。 
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 
六腑为阳。传之后世。以血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夭殃。 
此篇论人之脏腑阴阳。经脉气血。本于天地之所生。有始而有终也。五营运论曰。东方生风。 
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夫风寒暑湿燥热。天之六气也。 
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是天之六气。化生地之五行五味。五行 
五味。以生人之五脏。五脏内合六腑。以应地之五行。外合六经。以应天之六气。故曰明知终始。 
五脏为纪。谓人之五脏。本应五行之化也。请言终始。经脉为纪。平与不平。天道毕矣。谓人之 
经脉。应天之六气也。末结曰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太阴终者。腹胀不得息。是人之阴阳 
血气。始于地之五行。天之六气所生。而终于地之六经。天之六气也。故曰其生五。其数三。谓生 
于五行。而终于三阴三阳之数也。阴者主脏。阳者主腑。脏腑阴阳之相合也。阳受气于四末。阳 
受天气于外也。阴受气于五脏。阴受地气于内也。故泻者迎之。迎阴气之外出也。补者随之。追阳气 
之内交也。故曰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天 
道毕矣。所谓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 
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 
寸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 
如是者弗灸。不已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者。谓阴阳经脉。应天之六气也。夫血脉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而外合于 
阴阳之六气。有生始而有经终。故曰终始者。经脉为纪也。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 
与不平。盖诊其脉以候其气也。应四时者。春夏之气。从左而右。秋冬之气。从右而左。是以春夏 
人迎微大。秋冬气口微大。是谓平人。上下相应者。应天之六气。上下环转。往来不息。六经之脉。 
随气流行。不结动也。本末者。有本标之出入。寒温者。应寒暑之往来。各相守司也。形肉血气。 
谓脉外之血气与六经之脉。必相称也。脉口人迎。以候三阴三阳之气。是以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 
尺以候阴。寸以候阳。不称尺寸者。阴阳气虚。而又应于尺寸之脉也。甘药者。调胃之药。谓三阴 
三阳之气。本于中焦胃腑所生。宜补其生气之原。道之流行。故不可饮以至剂。谓甘味太过。反留 
中也。弗灸者。谓阴阳之气。不足于外。非经脉之陷下也。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者。六气化生 
五行。五行上呈六气。五六相得而各有合也。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 
太阳。人迎三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 
外格。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厥阴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二盛而躁。在手 
少阴。脉口三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 
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部以上。命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左为人迎。右为气口。以候三阴三阳之气。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左东而右西。 
天道右旋。地道左迁。故以左候阳而右候阴也。躁者。阴中之动象。盖六气皆由阴而生。从地而出。 
故只合足之六经。其有躁者在手。以合六脏六腑。十二经脉。盖十二经脉。以应三阴三阳之气。非 
六气之分手与足也。外格者。谓阳盛于外。而无阴气之和。内关者阴盛于内。而无阳气之和。关格 
者。阴关于内。阳格于外也。开之曰。脉口、太阴也。人迎、阳明也。盖脏气者。不能自至于手太 
阴。必因于胃气。乃至于手太阴。是左右皆属太阴。而皆有阳明之胃气。以阳气从左而右。阴气从 
右而左。故以左候三阳。右候三阴。非左主阳而右主阴也。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是为平人。若左 
独主阳。右独主阴。是为关阴格阳之死候矣。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 
止。人迎二盛。泻足太阳。补足少阴。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补一泻。日一取之。必切而 
验之。疏而取上。气和乃止。脉口二盛。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 
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三盛。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 
之。疏而取之上。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人迎与 
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淫于中。五脏内伤。如 
此者因而灸之。则变易而为他病矣。 
补泻者。和调阴阳之气平也。阳二泻而阴一泻者。阳常有余而阴常不足也。阳补二而阴补一者。 
阳可盛而阴不可盛也。故溢阳不曰死。溢阴者死不治矣。必切而验之者。切其人迎气口。以验三阴 
三阳之气也。疏当作躁。谓一盛而躁。二盛而躁。当取手之阴阳也。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 
日二取之。盖三阴三阳之气。乃阳明水谷之所生也。人迎与脉口俱盛。命曰阴阳俱溢。盖阴盛于内。 
则阳盛于外矣。阳盛于左。则阴盛于右矣。如是者。若不以针开之。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溢 
于中。则内伤五脏矣。夫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此阴阳之气。偏盛不和。非陷下也。 
故灸之则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气血不行。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从五脏之所生。故曰明知终始。五脏为纪。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谓阴阳 
之气偏盛。刺之和调则止矣。然又当补阴泻阳。补阴者。补五脏之里阴。泻阳者。导六气之外出。 
六节藏象论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顺气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长夏。 
是补其脏阴。则心肺脾脏之气和。而音声益彰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于耳。肝肾之气盛。则耳目 
聪明矣。补其脏阴。导其气出。则三阴三阳之气和调。 
而无偏盛之患矣。夫阴阳血气。本于胃腑五脏之所生。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以行云气者 
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故不补阴泻阳。则气血不行。 
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病未去也。 
补则益实。泻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 
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 
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此言补泻三阴三阳之气。必俟经脉和调。所谓终始者。经脉为纪也。泻者。泻其盛而益其虚也。 
坚、实也。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若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已和调。而所生之病未去也。补 
者。所以益实也。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乃阴阳之气和而快。 
然经脉之病未去也。盖始在三阴三阳之是动。渐及于经脉之所生。故所谓气至而有效者。针在三阴 
三阳之气分。经脉虽不随针。而经脉之病必衰去。经气之相应也。故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 
后可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言阴阳之气。无虚实之倾移。则当取之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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