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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情人-第1部分

小说: 奴才情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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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情人
                   凌豹姿 
 
豹姿的朋友有日告诉豹姿,她的学生竟在看豹姿的书,而且每本都有收藏,我当场脸色惊讶,头城耶,有没有搞错啊,BL有这么盛行吗?(当然感谢您的爱护与收藏,豹姿就是靠这些买家才能苛延残喘的在人世间活下去。)(大笑) 
当然那位读者还讲了一些让豹姿很爽的话,例如豹姿是写得最好的BL作家(愧不敢当,不过偷笑在心里)(哈,别理我,发颠中)。 
不过也臆测说豹姿一定是超级腐女,我哩,这句话我就非常、非常的有意见,坦白讲、认真说,豹姿自认为我连腐女的边都没沾上(真的,这是实话。)(爆笑。) 
我家里当然有一些当初收藏的同人志,咳咳,几箱而已,真的不多,(汗,应该不多吧。)我文学作品的书还收藏得比这个更多,所以还好吧,真的只有几「小箱」而已啊,大家千万要相信我啊。 
我不知道一般腐女通常会做什么?会高额买下自己超级喜欢作者的书?还是会不能忍受别人批评自己喜欢作者的书? 
通常我觉得腐女有点偏执,也可以说是择善固执,我觉得我认识的一些朋友就很有这方面的倾向。 
我觉得他们好像不太能接受别人不喜欢自己喜欢的角色,而且言语之中还颇为带刺,一心护卫自己喜欢的角色。 
可是青菜萝卜真的各有人爱啦,就像凌豹姿极力推的一本小说,竟然被同学讲脑袋有病的人才会觉得好看,我哩(爆)。 
而我觉得实在不怎么样的,竟被他推好看(再爆)。 
不过这就是有趣的地方,没有人能够讨好得了所有的人;没有书,能满足所有的人,所以有人觉得好看,有人觉得平平,有人觉得超级难看。 
基本上,有时我会被这些朋友给吓到,吓到的因素是因为他们用我所没有想过的角度爱护他们的角色,让我对这些角色的设定有另外一番的想法,有时候连我也很惊奇他们的想法(真的是很神奇喔,有时候听他们的想法,我甚至内心会大喊:哇!杰克,这太神奇了吧)(笑)。 
不过豹姿喜欢的角色,他们都通常认为很没格没品(爆),不值一提,但他们的想法也常常让我有耳目一新的惊喜。 
也许就是腐,才能够浸淫在里头,提出一些我们根本就看不到的论点,所以才会那么拼命的护卫吧。 
尤其我看到他们认真的眼神时,我就觉得他们当时真的很漂亮哦,也许腐到极点,就会有另一番开阔的世界,基本上,那是豹姿永远也达不到的境界,不由得对他们开始有点崇拜。 
能这样理直气壮的护卫自己认同的观点与角色,活得自由自在,这真是只有一句话:嘿,杰克老兄,这太神奇了啦(爆爆爆)。 
就是这样,不管是不是腐女,过得开心最重要啦。 

第一章  
 
「卖身葬母」 
简陋的木牌上写了歪歪扭扭的四个字,十几岁浓眉大眼的少年跪在路旁,身上的衣物破旧不堪,那是当然的,一个无银可以葬母的家庭,当然不可能有好衣可穿。 
政局不定,当今朝廷腐败,民不聊生,今天写了「卖身葬母」,明日写着「卖身为奴,只求温饱」,家中若有女儿长得还算过得去,七、八岁便卖入青楼也是常见,所以路人见惯无人伸出援手,这荒乱贫困的年头,都是「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顾得了今天的肚子,顾不得别人的死活。 
「停轿!」 
精工雕刻的软轿里传来低沉的男音,这轿子前前后后还有好几个官兵守护,可见是朝廷里重要的人物,那声音有予取予求的笑意,笑声虽然是悦耳,但回旋在耳朵深处里却有一种冰冷的异感,感觉像是游戏人生,或者这世间全都是他的游戏场,任他在手掌心把玩。 
「卖身葬母这个有趣。」说起有趣时,轿内还传来一阵扇子的拍打声。「你叫什么名字?」 
「不有趣!」少年有着粗壮的身材跟脸庞,凝着眉回答,声音却很沉。 
「王爷问你好好回答!」 
好个刁民,官兵一个硬棒打去,狠狠的砸在少年的肩上,少年吭也不吭一声,挺直着背,称不上英俊的面容,倒也有几分的硬气。 
「你叫什么名字?」 
好似纡尊降贵般,轿里的男子再问了一次,这一次笑意更浓,彷佛他的回答让他真的觉得很有趣。 
那少年就像吃了秤砣铁了心般,不怕死的再回答一次,「不有趣!」 
官兵气得发抖,何曾遇过这么不识相的平民老百姓! 
他拿起硬棒,这次砸在少年另一边肩上,并且把他按在地上,唯恐惹怒了轿内的大人物,怒道:「王爷在问话,老实的回答。」 
这几日才下了雨,湿润的软土陷进他的双颊之间,百姓无法反抗官兵,否则会讨得一顿好打,所以他静静的被抵在软泥上,忽然间像个哑巴一样不讲话了。 
轿内的人只是一时心血来潮,觉得有趣才开口的,现在惹得一鼻子灰,自然也没兴趣再纠缠下去。 
「算了,不计较了,起轿吧。」 
说完这两句话,官兵才放开他,从轿子里丢出了一两银子,刚好滚落在少年的鞋头,算是轿内人的施舍。 
隔日,少年到王爷府去敲门,说明自己卖身葬母,得了王爷的银子,用了几文钱下葬母亲,剩下的银两拿回家里安家后,便来王爷府卖身当奴了。 
守门的人一听,当然关上大门不理会,他就守在门外好几天,连总管都听闻了他的理由,不由得嘴巴张开后合不起来,问了一句众人皆不知如何回答的话:「这傻瓜是真傻还是假傻?」 
他守在门外好几天,原本就破旧的衣服,现在更是破烂不堪。 
王爷的轿子出去回来时,他就跪在一旁迎接,好像已当自己是王爷府里的仆役,早上一句恭送王爷,晚上迎接时就喊恭迎王爷,简直像是报声鸡一样。 
一开始轿里的人还当他不存在,好像在看他这样能撑多久。 
撑了十天半个月,他衣服脏了,也开始衣不蔽体,但是他仍是早晚各一句,一点也不马虎,惹得全王爷府的人都当他是个笑话,爱说是非的人每天都猜测他到底还在不在王爷府前? 
「这家伙是来趋炎附势的吧,他一定知道王爷的势力有多大,所以才来这里,想要捞点油水。」 
「不,我看他只是个傻子。」 
「对,应该是个十足傻瓜。」 
不够傻还做不出像他这样的事儿,王爷给的银钱根本就没看在眼里,他倒是急巴巴的想来王爷府当奴仆,这像不傻不笨的人做的事吗? 
「可是瞧着王爷的英俊相貌,想要飞上枝头作凤凰的也不少,王爷又是荤腥不忌,只要合意的就大方的给些赏银,说不定他是冲着这些消息来的。」有人做出另外的臆测,谁叫王爷的风流人尽皆知。 
有人露出作呕的表情,王爷虽然风流,也是会挑的,好吗? 
「作凤凰?瞧他那副又贫又贱的长相?王爷胃口可没好到连这种臭酸似的下等货色都吃得下去。」 
一时间,王爷府内揣测的言语多了点,最后在某天晚上,王爷的轿子停在门口时,轿内人轻声道:「我晕酒,扶我下来。」 
一旁的美貌侍从小心翼翼的扶了云飞日下轿,只见他脸如冠玉,眉如飞龙,脸上一阵爱笑不笑的样貌,十足的挑逗人心,却俊如神仙,这就是当日丢钱问话的王爷。 
「王爷,您喝多了,等会喝喝解酒茶就好。」那美貌的侍从讲话妖娆,就是一副男宠的模样。 
「等会在你身子里解酒,不饮也醉了。」 
「讨厌,王爷您在说什么?」 
那侍从霎时脸红如火,只差没偎过去,没偎过去的理由是因为云飞日喉中呕了几声,他嫌脏,退了一步,被云飞日捉住了双手不肯放行,还越靠越近。 
「小宝贝,昨夜你不是说我的秽物也爱得很?」 
「王爷!」 
云飞日好像一脸就想要朝他身上呕吐的模样,吓得那侍从脸色瞬间发白,云飞日朝他衣衫吐出,那侍从自恃美貌,从小就被男人给捧在手心里,哪曾被人吐过,吓得他尖叫连连。 
此时一旁的少年见状,双手相并,拱成一个斗型,让云飞日吐在他的手心里,一点也不嫌脏,直待云飞日吐完,那侍从立刻捉着机会,一副都是自己功劳似的,拍抚云飞日的背,挤过少年的身前,娇声道:「王爷,您慢慢吐,别伤了身子。」 
云飞日吐完后,精神显得好了许多,微笑道:「炎炎,你对我真好。」 
那侍从刚才还花容失色,现在却能娇笑如昔的偎了上去,看来他擅于风尘中打滚,很懂得如何撒娇应对。 
「王爷,您说这是什么话,炎炎心里只有您,当然也只对您一人好了。」 
「嗯,换你在门外早晚恭迎我。你,随我轿子进王爷府。」 
云飞日用手指比了少年,那个「你」,指的正是那个卖身葬母的少年──乔迎风。 
那美貌侍从呆了一下,云飞日已经掀起轿帘入轿,他尖声下跪叫道:「王爷,炎炎做错了,炎炎会改的,求王爷饶了炎炎。」 
云飞日听而不闻,有时冷漠更是一种杀人不见血的利器,这是乔迎风第一次这么明白这句话的道理,而他进了王爷府后,再也没看过当日所见美丽娇人的炎炎。 
虽然王爷指名乔迎风进王爷府,但王爷的近侍都是美貌伶俐、能歌善舞,美貌这一项他是完全及不上,他既没有天仙般的美艳,更没有黄莺出谷的歌声,两只脚只会走路,不会跳舞,但他身子粗壮,身体健康,耐操耐热,就做些下等仆役做的粗重打杂工作。 
但是王爷的「兴趣」实在太广泛,他很难不跟他相遇。 
例如在花园扫地时,就常常会传来一阵阵让人脸红心跳的娇吟声。 
「王爷,这里会被人看见,啊,不行,那里不行……」 
紧接着是一阵阵喘息声,乔迎风眼观鼻、鼻观心的继续扫他的地,全花园就扫遍了,就只剩那一块被王爷占用的地方还没扫,但没扫完上头的人会骂,再怎么艰困,他也应该把地扫完。 
一作决定后,他继续扫地,先是扫到一件衣服,再来就会扫到裙子,再后来就会扫到美丽的小肚兜,之后就会有薄如蝉翼的小裤子,那肚兜跟裤子并不会让他那气血方刚的少年人看了流鼻血,只是奇怪穿这么薄的衣服不会着凉吗? 
这些敢穿这种的人真勇敢,身体一定比他还健康,比他还要耐冷,要他穿这么薄的衣服准会冷死。 
他继续扫地,然后就看见两具抱得死紧正在快活的人,他眼不斜视的快速瞄着地上的落叶和沙子,快速的移动扫帚,扫完之后就行礼离开。 
「王爷,来这里是情趣吗?」 
「情不情趣就看你表现如何了?」 
在他预计要打扫的柴房外听到以上的对话,接着又是千篇一律的吟叫声,只不过对象换成男的,看来人家讲王爷荤腥不忌是真的,竟然连男的也不放过,不过这男的看起来也挺乐意的,因为他们讲的话还真下流。 
「王爷,您的这里比柴还粗、还硬呢!」男音装柔,听起来半男半女的。 
「等会还会更大呢!」 
「您好贫嘴啊,王爷!啊啊……顶到了、顶到了,好舒服啊,王爷,我要去了……」 
他得守在门外,看他们何时做完才能进入打扫。 
大概一个时辰后,他们还没做完,他只好放弃等待,入内去清扫,一会儿捡到衣服,再来是裤子,然后又是件薄得可怜的小内裤。 
如果不是那小内裤太新,颜色又太招摇,乔迎风可能会认为这个男的比他们家还穷,穷得连小内裤都洗得这么轻薄透风还舍不得换。 
而王爷跟个美貌侍从两人正战到难分难舍,他打扫完柴房后,再捡了好几根柴拿到厨房去,要离去之前,因为对方是他的恩人兼主子,所以他还是会规规矩矩在柴房门口行礼离开。 
连他半夜去洗身,都还遇得到王爷跟一男一女正在水里玩水,他眼不斜视的洗完澡后,就行礼离去,他唯一能庆幸的就是他声音洪亮,长相粗壮,所以绝对不在王爷的狩猎范围之内。 
不过说实在的,当全天下的男男女女都想跟王爷发生关系时,其实他根本就不用担心自己会被王爷看中,因为王爷光是这些男女就忙不完了。 
一年后,就在他以为自己的容貌是十分安全的时候,总管把他叫进房间,叫他收拾行李,不用跟仆人一起住在奴仆房间。 
他没什么衣服和贵重物品,包袱一提就走了,总管把他带进一间更豪华美丽的小房间,里面软卧、茶壶等等一应俱全,跟他之前住的地方可谓天壤之别。 
「这、这是……」他搞不懂为何会有一间房间,他又不是客人,只是个低等仆役而已。 
「这是侍从住的房间。」总管解释了一下。 
打从乔迎风进了王爷府之后,就知道侍从是干什么的,表面上他们是服侍王爷的食衣住行,但实际上他们是负责王爷的下半身性福,只要王爷钦点,势必得陪王爷在床上滚来滚去,直到王爷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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