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神藏-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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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在金富贵下滑大半个人高度的时候,他的保险措施起到作用,捆在身上的皮带,直接勾住电线螺栓,使他没有继续向下滑落。
怪叫声在耳畔响起。
金富贵恍惚的心神,猛地一惊,下意识手脚齐动,拼命向上爬去。这是他的本能反应,求生**,使得他每次精神体力接近崩溃的时候,都能爆发潜能。
别看他体型肥胖,手脚却很灵活,三两下,又回到原先立足的位置。
抹了把汗。金富贵低头望向下面。一个个活尸围着电线杆,怪叫嘶吼。特别有两个‘美女’活尸,冲他张牙舞爪,表现最亢奋。
“莉莉,小珊,你们两个扑街女啊!”
金富贵忍不住破口大骂:“你们吃老子的,穿老子的……连穿的小内内都是老子刷卡买的……做人的时候拜金市侩,当怪物该有点操行,多少懂些感恩回报的道理啊!”
这两个‘美女’活尸,都是刚认识不久的小嫩模。金富贵为了把妹弄上床,钱花了不少,还特意带她们过来丰县这边的度假会所。
谁料想,车子刚进会所大门,灾厄降临。身边一个个人类变成嗜血怪物。他看中的两个小嫩模也不例外。
好在金富贵人虽胖,脑袋身子骨都很灵活。他见势不妙,狂冲而出,并且第一时间从会所大门值班室,找到拉闸的遥控装置。
会所大门被他关上,里面的活尸跑不出来。但是,在行动的时候,还是有一小群活尸尾随他屁股后面,紧追而来。
到了路口,金富贵觉察不妙,直接窜上电线杆,躲过一劫。
安全只是暂时的。
不吃不喝,三天三夜。足以让他身心俱疲,苦不堪言。若非肥膘足够,比一般人经得住饥饿,早就撑不下去了。
痛骂两名‘小嫩模’一顿。金富贵口干舌燥,知道自己是白费体力。如果它们通情理,也就不是怪物了。
肥胖的脸庞,沾满了污垢。金富贵强打精神,目光死死盯向公路北面。这几天,不断有人开车从县城内冲出来。他希望遇上好心人,救他脱离苦海危境。
虽说……希望很渺茫,却成为他唯一活命的机会。
约莫半个小时。
汽车引擎发出的轰鸣声,远远传来。目光眺望,金富贵发现一辆宝马越野出现,疾驰而来。
沿途偶有活尸挡路,尽皆被撞飞。最多几十秒,这辆宝马越野已经逼近,距离不足百米远。
“救命,救命啊……”
金富贵开始扯开他那破罗锅嗓门,大呼求救起来。围在他下面的活尸立刻被惊动,纷纷朝路中央跑去。
砰!砰!砰!
连续撞击声响起。宝马越野动力十足,直接撞开挡路的活尸,扬长而去。
经过金富贵安身的电线杆的时候,车窗摇下,里面有五六个男人,冲着他指指点点,还发出落井下石的嘲笑声。
“靠你娘!”
金富贵左手抱电线杆,右手直接冲这帮家伙竖起中指,大骂了一句。他知道,对方根本不可能出手援救,再哀求都是徒劳无功。
这些天,像这样落井下石的杂种,他遇上已经不止一次。
心渐渐绝望。
金富贵内心叹息,他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
午后。
天气越来越炎热。没有吃的,没有水喝。金富贵已经达到忍受极限,再也无力支撑。
算了!死就死吧!
他不想再受活罪,解开捆身的皮带,直接套在脖子上。另一头,扣在电线杆螺栓上。
就算死,也不能被这些怪物当食物吃掉!
这是金富贵最后遗愿。
做好一切准备,他缓缓放手,身子下滑,决定来个‘悬杆自尽’,了解自己悲催的一生。
然而,就在脖子被皮带勒紧,喘不过来气的时候。一阵‘哐啷哐啷’的响声传来。
金富贵睁眼望去。不远处的公路上,一个人,骑着一辆老式加重自行车,缓缓行来。
有人!
他精神一振。连忙抱紧电线杆,向上爬去。同时仔细观察来人的容貌体型。
这是一个年轻男人。约莫二十三四岁,身材挺拔,样貌不算多英俊,但给人一种很稳重的感觉。
关键是,他一身打扮与众不同,背插长矛,身穿战术背心,脚蹬牛皮军靴,看去……很像电视上播放的特种作战人员。
一个人,一辆自行车,单骑闯出活尸肆虐的丰县。
此人绝对是高手!
金富贵眼神一亮,鼓足气力,扯开嗓门大喊起来:“救命,救命啊……”
在他求救的时候。围在下面的二十来头活尸,也发现新目标,或者说新猎物的踪迹。一个个嘶吼怪叫,直扑而去。
骑车过来的年轻男人,瞅见二十多头丧尸狂冲而来,不慌不忙,先停好自行车,过后,随手抽出长矛,面无半点惧色,迎战而去。
早就推测出来人是高手。但是,等到对方一出手,金富贵这才发现,对方不仅是高手,而且是高手中的高手……
第九章 扑街仔
矛如长龙!
劈、扫、刺、撩、绞。
凌枫深得武术精髓,动作敏捷,刚劲有力。一杆长矛在手,横扫八方,密不透风。
“第十七个!”
一矛洞穿右侧活尸脑袋。凌枫微微喘气,眼神犀利,继续绞杀剩余活尸。
死里逃生,体质蜕变。不仅力量大增,各方面素质都得到提升。初次试手,一口气绞杀五十多头活尸。
如今,这只有二十多头的尸群,他根本不放在眼中。
对付这些外表看去像人,骨子里嗜血残暴的怪物活尸,凌枫没有半分手软。
杀一个,少一个!
在凌枫绞杀活尸的时候。电线杆上的金富贵,快速滑了下来。活尸全被引走,他此刻安全了,双脚落地虽有些腿软,但肥嘟嘟脸庞却尽是亢奋。
“高手兄,干得漂亮……刺,刺死它们,一个别留!”
金富贵手舞足蹈,在旁加油鼓气。不时还开口套近乎。
对于这个胖子,凌枫看都没看一眼。他本意不是救人,而是这群活尸挡了自己的道。
很快!
二十多头活尸,被凌枫绞杀殆尽。他收起长矛,胸口起伏,微微喘气。
力量大增,身体各方面素质提升。兵器在手,击杀活尸不难。但是,连续高负荷战斗,对于体能耗损极大。
这方面,凌枫早就试过手。以他现在的能力,能应对五六十头活尸。但若尸群数量过多,仍旧会遭遇危险。
量力而行,不做没把握的事。
这是当年受训的时候,教官传授的经验。凌枫无时不刻,牢记在心中。
当他收起长矛的时候,遍地死尸,再也不见一个能动弹的。
转过身。凌枫来到不远处,推上自行车,准备走人。
这辆老古董自行车,是他在附近路边找到的。原本打算开汽车离开丰县,后来想一想,活尸对声音敏感,车况不好的话,挡不住活尸冲击,反而会有麻烦。
因此,他选择自行车,在不惊扰上规模的尸群情况下,先离开丰县再说。
在凌枫跨上车的时候。一个胖子出现在他面前,挡住去路。
“高手兄,捎我一程好不好?”
胖子正是金富贵。他急吼吼来到凌枫面前,伸手从口袋摸出一沓钞票,满脸讨好笑容,递到凌枫面前。
“钱!”
凌枫瞅了一眼,目光转向这胖子,淡淡说:“世道乱了,这钱……还有用么?”
金富贵不是傻子。当然明白对方的意思。的确,世道大变,秩序不存,自己辛苦挣来的钞票,有可能一文不值。
擦屁股都嫌硬!
“高手兄,只要你帮我离开这儿,想要什么,我,我都给!”金富贵是商人。当然不会轻易放弃,抛出诱人条件,想要聘请这位‘高手’充当自己的保镖。
“没兴趣!”
凌枫懒洋洋回了一句。蹬车就走。在这残酷的世道,他自己都不一定有保命的手段,拿什么帮别人。因此,对于面前这个暴发户打扮的胖子,所开出的诱人条件,半个字都没听进去。
“高手兄,别急着走啊……你要什么条件,咱们可以商量……对了!高手兄,你看着好眼熟,咱是不是见过啊!”
眼瞅凌枫要走人,金富贵大急,边追边喊。
“见过?”
已经骑出七八米远的凌枫,听到这两个字,脸色一动,停了下来。
还别说,这胖子看去是很眼熟!
他转过头,盯着气喘吁吁跑来的金富贵。半响,恍然大悟。
“是你!”
“是你!”
在凌枫认出金富贵的时候,后者也认出了他。
盐都的暴发户,大老板,土豪……等等字眼,在凌枫脑海闪过。这胖子的确是熟人,曾经不止一次去他家烧烤店,包场请客吃饭。
厨子,冰块脸,烧烤摊老板……同样,金富贵也认出凌枫,丰县一家口味很好的烧烤店老板。
“凌哥,凌老板,真是你啊!”
熟人好说话。金富贵走上前,拉住凌枫的胳膊,一把鼻涕一把泪,苦苦哀求:“哥,我的亲哥,你要扔下我……我就彻底扑街啦!”
凌枫脸上闪过一抹犹豫。
这胖子人不错,除了有些王八土豪气,为人处事周到。包场几次,钱没少给,临走还淳淳叮嘱,让凌枫有空去盐都玩,他全包。
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罢了。毕竟有些香火情,碰上也算有缘,扔下他……似乎有些不厚道。
想了想,凌枫瞅了金富贵一眼,问道:“你多重?”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拍了拍自行车坐垫,意思再明显不过。
金富贵看去肥头大耳,实则心思剔透,连忙说:“哥,我不重……别看我长得胖,都是肥膘不打秤!”
“到底有多重?”
“一百…一百七八十斤!”
在金富贵报出自己体重的时候。凌枫有些不敢相信。这家伙肚圆肠肥,个头比自己还高,怎么看去至少也有二百出头。
他想带人一起走,恐怕……自行车承受不住啊!
在凌枫皱起眉头的时候。五十米外远处,临近路边的会所大门,发出‘啪啪’响声。
凌枫鼻头抽动几下,脸色顿时大变。他不用眼睛看,光凭鼻子就能嗅闻到,在那里至少聚集了几百头活尸,此刻正在冲撞大门。
果不出其然!
在他没来得及多想的情况下,会所大门被撞开,一头头狰狞活尸潮涌而出。
金富贵见了,当即吓得面无人色,差点尿裤子。
还是凌枫反应快,登上车,大吼一声:“走!”
金富贵一个激灵,旋即,肥硕的他无比灵活,一屁股坐到车后面。老式加重自行车,虽不好看,但是很实用。载上几百斤绝对没问题。
然而,当金富贵的******,一下子坐到后车垫的时候,整个车架顿时发出‘吱呀’响声。
正准备发力蹬车的凌枫,忽然发觉整辆车下沉,根本蹬不动。侧头一看,前后两个钢圈全部瘫了,彻底报废。
“你到底多重?”扔掉自行车,凌枫冲着金富贵大吼。
“一百九……两百不到的样子!”金富贵哭丧着脸。
“还不说实话!”凌枫可不相信,这家伙只有两百上下。
“二百三十二!毛重!”见到凌枫发火,金富贵不敢隐瞒,报出自己真实体重。
“我靠!”
凌枫瞅见不远处嘶吼怪叫直扑而来的尸群,破口大骂:“你个扑街仔,遇上你……算我倒霉!”
第十章 血已沸腾!
不想惹麻烦的,麻烦找上身。
死胖子一屁股坐瘫自行车,面对足有三四百头尸群,凌枫只有一个念头,跑!
他虽然战斗力超强,也无法应对这么多活尸,如果不跑,一旦被围住,有死无生。
咻!
身子前倾,双脚一蹬。凌枫如猎豹般敏捷,急速狂奔而去。
“哥!等等我……”
身后传来胖子金富贵的叫喊声。凌枫充耳不闻,自顾自逃命。
不是他自私。眼前的情况,由不得他多考虑,保全自身才是关键。
宽阔的马路。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拼命狂奔。后面三十米开外,足有好几百头活尸嘶吼怪叫,穷追不舍而来。
以凌枫的体质,速度绝对胜过活尸。双腿发力,渐渐拉开自己和尸群的距离。
金富贵就惨了。他原本没吃没喝在电线杆上吊了好几天,体能消耗达到极限。外加身子重,速度慢,没多会就被抛开一大截。
‘高手兄’的背影越来越远。身后活尸怪物越逼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