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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倾城之恋-第3部分

小说: 倾城之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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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被子抱来给他盖上。 

  他从不说梦话,睡得像猪一样沉,早上起来尤其神采奕奕,哪里看得出一点疲惫,我在原非旁边戴上耳机看电视,里面在演间谍片,最后不用说了,那该死的商业间谍又抱得美人归了,看得我心里酸酸的,假如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再来一次绝不会让原非抓住我的小辫子! 

  间隙他翻身,丢出一只手搁在外面,我捡起来,偷偷摸摸狠狠掐了好几把,他难过地皱眉头,一副不舒坦的表情由我作恶,“女人脸,呸呸!”我嫌弃地耻笑完,暗暗掐爽了,把他的手又丢回暖和被子里,继续在他身边研究我的电视。 

  天亮又天黑,天亮的时候是圣诞来了,天黑的时候是舞会到了。 

  圣诞和舞会跟我都没特别关系,中国人干嘛过洋人节,更何况我这种没人要的单身汉!走在街上,看三三两两都是小情侣,连说寂寞都是对自己的过奖。怀抱着气愤的心情给院长打周六的惯例电话,她一切都好,只又提要见我女朋友不好!我头大,哪来的女朋友,还是个那么有钱的女朋友?100万啊,只有郭如玉那样才能眉头都不眨掏出来给男朋友应急吧,只有原非那样才能有那样有钱的女朋友吧。 

  说完话,停在十字路口,现在是红灯。很多人一起等着。我看着脚下的斑马线,想起这些年自己就好像只寄居蟹沿着起点始终横向爬行,假如一直这样下去,我以后会变成怎样?肯定很恶心的惨况——摸摸头,这样简单的问题不适合我这样聪明的脑袋,我决定不想。 

  人来熙往,这些人,我没一个认识,就算有我认识我也装作不认识,圣诞夜还一个过多丢脸。上帝啊,我好希望立刻马上撞上一个美女来场圣诞艳遇! 

  我看见原非了。 

  光彩,夺目。 

  其实他穿什么都无所谓。 

  BMW在等红灯。BMW里除了原非没女伴。真奇怪。 

  绿灯亮了,他车开走了,手机响了,我接听,是林捷让我去舞会接她,开一半她就溜出来会我,想到这寂寞长夜有了伴,我立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心疼着的士费,我走下车,这时,一颗大大的金红色的焰火在我头顶上“嘣”地化做富贵牡丹型的花簇,我抬头,关掉手机,站在漫天的星辰下看那一颗又一颗,非常美丽和灿烂,人在有美好的事物可以欣赏的时候,就应该静下心什么其他也不做来欣赏,毕竟下一刻的事谁都料不定,这是我小市民的生活观;今年的舞会真推陈出新,老家伙一个都没出席,熟悉的面孔也一个没见,徜徉其间,我纳闷怎么没人告诉我这是个假面舞会?兔女郎化作WAITER四处走动,给绿茵上各色精致面具的客人们送上香槟,估计怎么也得有几百号人,不见圣诞老公公,银餐具闪闪发光,粉玫瑰香气四溢,就是灯光设施不太好,都朦朦胧胧的,男人女人好看不好看归功于面具俱魅力非凡,我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兔女郎后头那个白白圆院的尾巴上,太太太可爱了,以后每年都要来蹭热闹! 

  “那就是原家的长子,高个那个,原非——” 

  “听说今晚原家开这场舞会就是要他选亲的,今晚他的女伴就是未来的原家少奶奶——你千万别告诉别人!” 

  “真的?!就是那个带金冠王子面具的?” 

  小快跑声,碎碎念声,兴奋惊喜声,不绝于耳——我连笑倒的时候都省了,眼睁睁看着包括兔女郎在内的所有未婚女青年都提起裙绊远远离开我冲向那惟一目标,这种热闹诡异到可怕的场景人间哪有几回闻! 

  那位顶着金冠的王子就在远远的那端,围拢着层层女人海。 

  在场所有未婚男青年,都恨不得拿叉子戳死那“王子”——什么王子啊?那么高贵脱俗,原非会扮王子?打死他都不会吧。我的兔女郎都跑开了,只有失去猎艳目标的我四处寻觅我的小捷美女。 

  ——灯坏了,又闪。 

  ——又一个牡丹火焰,坠落。 

  ——他站在人群冷落的地方。偏僻的湖边,水清见底。那里没灯,很暗。 

  我边走边玩,抓来个红色小气球,顶在鼻子尖上,我慢慢走过去,憋住声音装模做样:“哈啰,王子、殿下、国王。” 

  他这才转过身,我才看清他穿了一身黑色镶红边的长斗篷,个头挺拔,姿态傲慢,非常冷酷而富有魅力,可惜了老板娘昨晚熬工,一件没用上——黑色眼罩下他一贯如谜的眼神盯着我看是分明惊讶的! 

  吓我一跳! 

  “干嘛穿成黑魔鬼,斗篷什么时候买的?也是手工的?” 

  “你,认识我?”他盯着我,因为光线的暗沉我看他都只能看出轮廓。 

  “……啊,哈。”我看他唱作俱佳,赶紧配合轧上两脚。“国王殿下,我是你忠实的小丑。”我挤挤鼻子上的红气球,憋出“吱吱”两声叫。 

  “你知道我是谁吗?”他无法看清我,他疑惑地绷着下巴。 

  我磨蹭蹭,发出:“原非。” 

  “那个金冠王子才是原非,所有人都认识他,你怎么会认识我?” 

  “那肯定是郑公子整您的玩笑,他先找个八婆跟他说今晚原非要找老婆了,他穿什么什么衣服几点几分出现,你千万不要跟第二个人说——那个王子肯定是郑公子。”果然不是一般二般阴,看郑炎斯斯文文模样真是不可貌相,以后一定要多加提防,做坏事不能给他抓住小辫子。 

  原非笑了,弯弯的笑痕,虽然没有笑窝也很好看,甚至有几许羞涩——不会吧?!小1也可以这样笑的吗?我疯还是他疯了?但这样的原非很让人想压倒啊。 

  “这么黑,这么多人,你怎么会认出我?”他又问,很温柔。 

  “我就是认得出啊,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苦恼,我装出温柔。 

  我们都不做声。 

  我斗胆上前一步,色迷迷摸他小手,他微微一抖,黑暗里他眼神明亮如珍贵宝石,这样的人如果把他压倒,兔女郎、林捷,都闪—— 

  “啊——”我惨叫,手被猛然间反扭,气球飞上天—— 

  我们眼对着眼。我大大睁着,我比他大。 

  “这有什么办法?”他淡淡重复,用力贴近我,故意学我憋住声音,突然之间冷意凛凛:“你跟我身边这么久你当然认得出,我身上的衣服是你买的你当然认得出,我昨晚还睡过你你当然认得出,你以为你认出我就有什么特别?” 

  “您用不着这么激动吧,开个玩笑而已。”你身上衣服不是我买的,我放弃提示已经毫无笑意非常不爽的他,缩起脑袋在比我瘦又美的青年面前认输:“我瞎蒙的,我哪认得出来。OK?” 

  他松开我,扔掉眼罩,“你走吧。”他恢复冷静常态,好象一切都没发生过,挥挥手让我闪人。 

  十个有钱人九个变态,我揉着自己手,要不是犯罪证据被牢牢掌握在该变态手中,我怎会沦落到如此悲惨境地! 

  6 

  “您有没听到什么?”我忽然一机灵,竖起耳朵,手拢好,细细听,湖那边好象有什么—— 

  黑压压的湖面哪有什么?——但我真的有听到什么! 

  原非大人甩都不甩我,看我搞鬼名堂自己搞得兴致勃勃,他长长眼一眯薄薄嘴一抿,只差哈哈一笑,就打算去会他的仙蒂瑞娜了。我愤怒!我瞪那黑得见鬼的大湖,拔尖嗓子:“哈啰哈啰?”—— 

  “汪——汪——” 

  “听到没听到没?湖里面有狗湖里面有狗耶!”我拽起原非袖子,犹在兴奋中:“——湖里面怎么有狗?” 

  “你家的?”原非问我。 

  我摇头,举目四望:“哪家的狗掉湖里去了?” 

  我和原非站在湖旁边,没有人气。 

  狗不叫了。 

  ——“你还不下去捞?” 

  “啊?为什么要我下去?” 

  原非终于温文一笑,很有冷血意味,我眯眯眼睛,当然领会出了“你不下去难道我下去?”的意思,“我不会游泳啊……”我拽我拽,拽出斗篷一窟窿! 

  他掉头,扬扬手,背朝我走得潇洒:“原来你不会游泳啊,那就没好戏看了。” 

  狗彻底不叫了。 

  水冻冻的,天黑黑的,风嗖嗖的,心抖抖的——我一米八的大小伙站在湖边上,朝热闹的那些人焦急大喊:“救命啊!——快来人救狗啊!——”但没有一个人理我。 

  妈的,死破狗! 

  你为什么不干脆淹死算了你叫个屁啊!我两眼翻翻,踢掉鞋子,提起裤管—— 

  听上去,离得并不远啊!我绝非如来佛祖下凡我只是听它离水不远才愿意冒生命危险去趟这趟浑水——我当然是在自己能力控制范围内我才去做我犯不找冒傻气我是这么冷静这么睿智这么倒霉的人!我是疯了我冷得要死我下水去找条死烂狗! 

  水好冷啊,我打喷嚏,又打一个,流鼻涕流到嘴里了—— 

  “小狗狗——小心肝小宝贝——” 

  天好黑啊,会不会有水鬼拽我下去啊! 

  我浑身发抖,抖如麦筛,我吼:“你死没死叫一声啊!” 

  一颗大大的焰火蹿到天空上去,刹那明亮的夜空下,一只狗尾巴飘荡在湖面上,离我两米—— 

  水才到膝盖,我唰唰流着鼻涕眉开眼笑想得天真,别让我逮着你看我逮到你好好收拾你!“英雄救狗英雄救狗……”我摸着了!湿淋淋的毛尾巴,还差一步,只差一步看我抓你!我走—— 

  为什么每年夏天会有那么多游泳好人淹死在某某著名大湖里?打个形象的比方,因为他们都没有下好台阶,当甲台阶与乙台阶之间的坡度差有100米的时候,你从甲台阶上踏出自信满满一步,于是“扑通”,你也踏完你人生的最后一步。所以大家游泳最好还是留在游泳池里又安全又卫生。真的。 

  “救命啊!——咕咚咕咚——”我滑进深渊里了我踩空了我摔破脑袋了! 

  我满鼻子满眼睛满脑袋都进水了,我挥舞四肢只好重好重,我不停挣扎拍出水花只不停灌水下肚——冷死我了吓死我了!救命啊!上帝啊!我再也不救狗了求求你救救我吧—— 

  我眼黑了。 

  “你闹够没有?” 

  “没有,我淹死了。”我无意识回话。 

  ——低沉的笑刺进耳膜,我都死了谁敢笑话我还笑得这么好听! 

  我睁开眼,满天星斗——罂粟一样标致的美人脸蛋睥睨着我,就算把瞳孔深深藏起来,我还是看到他憋笑快憋出内伤,这样的他是非常温柔的,真好,但我现在是鬼了我哆哆嗦嗦伸出水淋淋的鬼摸摸他的小脸蛋:“美人,你来接我了?——” 

  “是啊,我来接你上天堂。” 

  他冲我笑笑,拨掉我挡住眼睛的湿头发,温柔看着我,我也冲他笑笑。 

  他张开五指,犹如慢动作,轻轻掴了我一巴掌,打得我一咕噜飞出他迷魂阵,才看清自己正站在齐腰深的水里,手里还攥着一坨狗毛——“原来才到腰啊!哈哈哈哈——”我傻笑,大难不死不亦乐乎! 

  漫天星辰下,英雄终于抓到了他的美人。原非搀着我,寒冷刺骨我很体恤朝他靠靠过给暖和给他,虽然他跟我一样湿漉漉看上去怎么一点也不狼狈? 

  “两位一定要在水里取暖吗?” 

  低低沉沉,温温和和,真正很有贵族感的金属嗓音,不急不忙说道。 

  我才看到边上这个——这个老帅哥,他的衣着打扮嗓音动作都很笔挺理智,耳边上一点白发显示出沧桑冷峻,他一直都站在这儿,却一点没让人发觉,现在他也泡在很冷很冷的水里,但他不急不躁出声却犹如欢迎贵客的标准英国贵族,他指着岸边,以不容拒绝和反驳的稳妥要求我们不要在水里浪漫一整晚。 



  7 

  现在又暖和又安全,光线明亮,室温正好,手边上连原非都没有的精致古董灯在被当作普通油灯一样点着外,还有眼前好大的壁炉里兹兹跳动着明黄透亮的火焰,简直在散发着松油的香味,——这一切给人的感觉,就像一个最温暖安心的家的,既舒适又不铺张,但连脚下的毛毯都是用安哥拉高地的小白羊毛编织,一个懂得这般享受生活的男人,其必要条件是他一定是个大富翁。 

  “先先生,谢谢您收容我们——”我没想到先家的长子比我们大这么多,我还以为是个小帅哥,裹着毯子,我以羡慕钦佩的眼光打量这个周身散发纯男人味的优雅贵族,他给我倒了杯暖呵呵香喷喷的热巧克力,再坐在我身边,穿着深蓝色的毛衣,腿非常修长,十指交叠于膝上,他平静温和,还对我微微露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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