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三国之英雄与诸侯-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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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平章事
唐代制度,君主在大臣中选任数人,给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义,即为事实上的宰相,简称同平章事。中书、门下二省本为政务中枢,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宋初沿用为宰相的官衔,元丰改制后始废。宋初又曾沿用,乾道始废。又节度使加平章事者。仅为虚衔,不任实职。参见“平章”条。
同中书门下三品
唐制,因“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而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及尚书省长官尚书令(无尚书令时以仆射)共议国政,共任宰相之职。但这些官位崇高,不轻易授人,往往以其他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即视同中书省之中书令,门下省之侍中之意,以任宰相之职。而中书令、侍中均为三品官,故称“三品”。乾道以后,中书令、侍中均升为二品官,便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此名遂废。
安人
宋徽宗时所定命妇封号。在宜人之下,自朝奉郎以上至朝散大夫之妻封为安人。明清则为六品官之妻的封号。如以封给母及祖母,则称太安人。
安抚使
隋炀帝时曾设“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的兼职。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以安定社会秩序,称为“安抚使”。宋代改为一路的军民长官,多带“经略使”、“马步军都总管”兼衔,有节制兵马、赏罚官吏、发布命令、督理刑狱,稽察钱谷兵器等权力,有“帅司”之称。如以二品以上大臣充任时,则称为“安抚大使”,得兼“宣抚使”。元代仅设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掌管军民事务,参用土官。明清沿置,为武职土官。
观察
清代对道员的尊称。唐代于未设节度使的各道设“观察使”,为州以上的长官。后人因为分守、分巡道员也管辖府州,就借用以尊称道员。
观察使
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改采访处置使为观察处置使,掌考察州县官吏政绩,后兼理民事,辖一道或数州。凡不设节度使者即以观察使为一道的行政长官;设节度使之处,亦兼观察使。至宋代,其职掌并于“提点刑狱公事”和“转运使”,观察使一职成为武将升迁时兼带的虚衔。元代废。
观军容使
唐代后期为监视出征将帅的最高军职,以宦官头目充任(如代宗时之鱼朝恩,僖宗时之田令孜,都曾任此职)。原为节制、巡察出征军队而设,后专掌神策军(皇帝禁卫六军之一,为禁军的主力)。唐末掌握兵权的宦官多兼此职。唐代习惯上多以“军容”为对掌权宦官的尊称。
防御使
唐武则天时始设于夏州(治今陕西横山西)。安史之乱时分设于中原军事要地,专掌军事,以刺史兼任,常与团练使互兼,以后废置无常。至宋代为武将之兼衔,官阶高于团练使,低于观察使。辽南面官系统中有防御使。清代各省驻防军中设防御使,为正五品武官。驻京之健锐营及各陵寝亦设防御。
团练使
唐代安史之乱后,在未设节度使地区置都团练使、团练使,掌本区各州军事,常与观察使,防御使互兼,又曾与防御使互易称号。辖区大者达10州,小者3~5州,代宗时曾一度以刺史兼团练使,仅辖本州,旋废。至宋代为武将之兼衔,官阶高于刺史,低于防御使。辽南面官系统中各州置团练使。元末为防范农民起义,曾设团练安抚使。明废。
巡抚
古代偶有派官员至各地巡抚之举,但非专设之官。明初派京官巡抚地方,事毕即罢。宣德时以吴中、江南等处地大而重要,始专设巡抚,以后遂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清代正式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辖一省的军事、刑狱、吏治、盐漕等事,为从二品,加侍郎衔者为正二品,地位仅次于总督。俗称“抚台”。巡抚一般均加有兵部侍郎及右副都御史之兼衔。
巡按
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永乐后定制,以一省为一道,分道出巡,其品级虽低而可与省行政长官分庭抗礼,知府以下均奉其命,事毕还京。
巡检
“巡检”之名始于宋代。主要设置于沿边或关隘要地,或兼管数州数县,或管一州一县,均以武官任之,以镇压人民反抗为其专职,受州县指挥。在海南及归、峡、荆门等地,则置都巡检使。金元沿置,职权多限于一县之境,为九品官。明清的巡检多设于离州、县城稍远的地方,管理当地的治安等事。
巡捕
清代总督、巡抚、将军的随从官,分文武两种。文巡捕以本省的佐杂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负责传宣和防卫。钦差官如主考、学政亦有临时的巡捕,由督、抚指派。
巡察使
唐代前期巡行地方的大吏。常在水旱灾害后派遣五品以上之内外官充任,掌考察官吏,赈济灾民。有时称“安抚使”或“存抚使”,亦称“宣抚使”。
守备
明代设南京守备,节制本区各卫所,为重要军职。又于总兵之下设守备,驻守城哨,地位次于游击将军,无定员。清代绿营统兵官,分领营兵,位在都司之下,称营守备,为正五品武官。漕运总督辖下各卫和守御所分设守备统率漕运卫军,领运漕粮,称“卫守备”。此外四川、云南等省的土司中也有守备一职,称土守备。
权知
即暂代之意。宋初官员,以朝廷临时差派某地的名义治事,在官衔前常带“知”字。“知”为主持之意。其暂时代者称权知,以后遂被沿用,如“权知枢密院事”、“权知贡举”、“权知某州事”等。又资历浅者出任品级高的职务时也加“权”字。
百户
官名。元代官制,设百户为百夫之长,隶属於千户,为世袭军职。驻守各地者,设百户所,分隶于各县千户所。百户所有两等,上所设蒙、汉百户各1员,下所设百户1员。明代卫所兵制亦设百户所,统兵120人,分为2总旗,旗各50人;10小旗,旗各10人,隶属千户所。百户为百户所的长官。
七画
县令(县长)
一县的行政长官。秦、汉以后,人口万户以上的县称令,万户以下的称长。唐代的县分上、中、下三级,故不再分称令、长。宋代的县令之名虽存,事实上都派京朝官执行其职务,称为“知某县事”。元称县尹,明清称知县。
县丞
始置于战国,秦汉相沿。典文书及仓狱,为县令之辅佐,历代所置略同。清代县丞为正八品。
县尉
始置于秦,两汉沿袭。大县2人,小县1人,掌一县的治安及军事,历代所置略同。唐代县尉通常为进士出身者初任之官,京畿县尉职位尤重。宋以后减轻,明代始废,其职归典史掌之。
护军
护即督统之意,秦汉时临时设置护军都尉,属大司马府。汉哀帝元寿元年(前2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更名护军,或设中尉,以调节各将领的关系。魏晋以后,设护军将军或中护军,掌军职的选用,与领军将军或中领军同掌中央军队,为重要军事长官之一。唐以上护军及护军为勋官的称号。后期在神策军设护军中尉及中护军,为禁军统帅,以宦官充任。清代以守卫宫城的八旗兵为护军,设护军统领以下各级官员。
别驾
汉置别驾从事史,为刺史的佐吏。刺史巡视辖境时,别驾另乘车随行,故名“别驾”。魏晋以后,诸州均置别驾,总理众务,职权甚重,时人评议其职居刺史之半。隋唐改为长史,唐中期以后诸州仍以别驾,长史并置,但职权已轻。宋于诸州置通判,近似别驾之职,后世因沿称通判为别驾。
别将
唐代制度,军官中设有别将一职。《旧唐书。职官志》说:“左右亲士府统军各1人,掌率左右别将,侍卫陪从。”在各折冲府也设别将。又别将一般也用作偏将的代称。
员外郎
原指设于正额以外的郎官。晋以后所称之员外郎指员外散骑侍郎(皇帝近侍官之一)。隋文帝开皇年间,于尚书省各司置员外郎1人,为各司之次官。唐宋沿置,与郎中通称郎官,皆为中央官吏中的要职。明清各部仍沿此制,以郎中、员外郎、主事为三级司官,得以递升。员外郎简称外郎或员外,通称副郎。清代除六部外,其他官署如理藩院、太仆寺、内务府均设员外郎。
兵部
官署名。三国魏时置五兵尚书(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北魏有七兵尚书。隋唐以后设立“兵部”,列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长官为兵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清末改为陆军部,后又添设海军部。
判官
隋代在使府设判官。唐代特派担任临时职务的大臣皆得自选中级官员,奏请充任判官,以资佐理,掌文书事务。中期以后,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等均设有判官,由本使选充,以备差遣。其权极重,几乎等于副使。宋代沿置于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称为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各路安抚、转运和中央的三司、群牧等亦设判官,职位略低于副使。元代分设于各路总管府、散府及州。明代仅设于州,职位渐轻,清代改为州判。
社长
元代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置。元时乡里有村疃组织,每50家编为一社,择年高、晓农事的汉族地主当社长,管理行政事务。并派蒙古的探马赤军与民共同编社,加强监督,以巩固其统治。
步军统领(九门提督)
清代“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的简称。掌管京师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西直、朝阳、阜成等九个城门内外的守卫巡警等职,以亲信大臣兼任,俗称“九门提督”。
八画
宗正
秦置,汉沿设,为九卿之一。多由皇族中人充任,为皇族事务机关的长官。平帝元始四年(前4年),更名宗伯,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内官长、丞及诸公主家令、门尉等。王莽改为秩宗。东汉设宗正卿。《续汉书。百官志三》说:“(宗正)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历代职掌略同。唐宋称宗正寺;辽称特里衮;金称判大宗正事;元称大宗王府扎尔呼齐;明称宗人令;清称宗令。
宗师
汉置,晋相沿,属宗正卿,掌管宗室子弟的教训。《汉书。平帝纪》说:“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
宗伯
周代官名。《礼记。春官宗伯》说:“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称为“礼官”。是掌管典礼,宗庙,音乐,占卜,服饰,宗教,史册等事之官。其首官为大宗伯,次官为小宗伯。后世不设此官,但文人多喜用大宗伯以尊称礼部尚书。
宗人府
官署名。管理皇室宗族事务的机构。明初设大宗正院,不久改称宗人府,选派亲王任宗人令,其后事权归于礼部。清代沿置,长官改称宗令、左右宗政、左右宗人,以亲王以下皇族充任,其事务长称府丞、理事官,其下有经历、主事等。
奉常
官名。秦代九卿之一,即后来的太常。
奉朝请
“奉朝请”,本是大臣朔望上朝请命于皇帝之意。古代以春季的朝见为“朝”,秋季的朝见为“请”。汉代退职的大臣、将军、外戚,多以奉朝请的名义参加朝会。晋代以皇帝侍从官及驸马都尉为“奉朝请”。南朝为安置闲散官员,奉朝请曾增至六百多人,成为官号之一。隋初罢奉朝请,另设朝请大夫、朝请郎,作为散官官号。朝请郎废于元,朝请大夫废于清。
奉车都尉
官名,汉武帝设,掌管皇帝乘舆之事。霍光曾任此官,兼光禄大夫。
郎
古代对帝王侍从官的通称。“郎”即古“廊”字,指宫廷走廊。郎官的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已有之,秦汉沿置,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员额无定,多至千人。均属于郎中令(后改为“光禄勋”)。东汉以尚书台为实际的行政中枢,其分曹任事者为“尚书郎”,职责范围与过去的郎官不同。后世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
郎中
官名,始于战国。汉代沿置,管理车、骑、门户,并内充侍卫,外从作战。初分为车郎、户郎、骑郎三类,长官有车户骑三将,其后类别渐废除。晋至南北朝,为尚书曹司的长官。自隋唐至清,各部皆沿置郎中,分掌各司事务,为尚书、侍郎、丞以下的高级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