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陇西-第6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方,来,为先帝干上一杯。”丞相端起酒碗,严肃地说。
李平没有勇气举起碗,他认为诸葛亮是在嘲弄他。诸葛丞相也不以为意,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突然将酒碗摔在地上,只听“哗啦”一声,屋中沉滞的空气被突如其来的碎裂声切裂。李平像是被针扎了一样,全身吓得一激灵,颤抖不已。
“李平,你不敢为先帝敬酒吗?!”丞相的怒气突然爆发了出来。
“孔……丞相,我……”
“我真不敢相信,一位受先帝托孤之重的老臣,居然会选择这样一条让大汉二十五帝蒙羞的路!”
在李平的印象里,诸葛丞相从来没有发过这么大脾气——即使两年前马谡失了街亭他也不曾如此愤怒。他惶恐地跪伏在地,双手撑在地上,头低低垂下:“我知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罚,只求丞相善待在下的遗族。”
“承担一切罪责?”丞相冷笑道,用手点着李平,“你以为你承担得了吗!处斩一名企图逃亡的中都护?这消息若是传了出去,东吴曹魏那些人会怎么笑话我们?天下人是否仍旧相信我大汉以仁德治国?”
李平觉察到丞相话中有话,他抬起头,眼神迷惑不解。
“正方啊,你知不知道你给我出了一个多么大的难题……”丞相的口气重新转缓,“于公,我不能叫国家成为别人的笑柄;于私,你以为我真愿意亲手下令处斩一名旧日的同僚?一次就够了,我不想做第二次。”
李平知道他指的是两年前的事。那时候第一次北伐刚刚失败,诸葛丞相亲手下令处死失街亭的马谡,一个深得他赏识的年轻人。那件事笼罩在诸葛丞相心头的阴影,看来到现在仍旧没有消除。李平看到了一丝生存的希望。
通风口吹来一阵微风,屋子里的气息略微清新了一点,烛火也随之跳动,两个人的表情在烛影里看起来都有了变化。诸葛丞相忽然转变了话题:“李平,你是否承认自己篡改补给数据,掩盖补给不足的真实状况,谎称粮草充足,以致我军作战失败?”
李平有些惊讶地望着诸葛丞相,后者的眼神里有些超越责备的东西。于是他点了点头。
“你恐怕事情败露,便在我军归还之前就逃出南郑,企图通过沮、漳回到江阳,并上书皇帝陛下进行狡辩,想以此来逃避责任,对不对?”
“是……”
“幸亏你的参军狐忠大力劝阻,最后你回心转意,返回南郑自首。你承认吧?”
李平忽然明白了诸葛丞相的用意,他是在为李平的叛逃行为寻找另外一种合理解释,一种比叛逃要体面的解释。李平眼角有些湿润,觉得两个人昔日的那种友谊似乎又回来了。
“在接下来几天的审判中,你将会以渎职罪而被判决,最严重可至流徙之刑,你可有心理准备?”
“多谢丞相……”李平感激地再度趴伏在地上。渎职罪和流徙之刑虽不是好事,但对于一个原本犯下叛国死罪的人来说,可是幸运太多了。
丞相欣慰地将李平搀扶起来:“你放心吧,正方,你儿子李丰不会被这个判决影响仕途,我会照顾他的。”李平只是连连称谢,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我国正值用人之际,正方若非你犯下如此大错,本该成为我左臂右膀……”说到这里,丞相刻意压低了声音,“……你可要好自为知,数年之后,当还有起复的机会。”
“这……这是真的?”李严不敢相信地瞪大了眼睛。
“我以先帝的名义保证。但你要配合我,让自己活下来,这是最重要的。”
“罪人李平知道。”
李平没有多说别的,他再度深深拜伏,声音有些哽咽。丞相这时再次把酒碗斟满,推到他面前:“来吧,正方,为了汉室复兴。”
这一次李平没有犹豫,他举起碗来一饮而尽……
会谈并没有持续很久,只半个时辰不到诸葛丞相就打开门走出来。姜维连忙迎上去搀住。荀诩注意到丞相双眉之间上的皱纹略显平伏,看来他很满意这一次会谈的成果。
诸葛丞相错过狐忠与荀诩身旁时,冲两个人做了一个赞赏的手势,转身离开,很快这位老人的身影就消失在通道尽头。阴暗的走廊昏黄明灭,只有两侧的蜡烛兀自燃烧着,那镶在墙壁上的曲形烛台,就仿佛《山海经》中给那西方幽阴带来光明的烛龙一般……
五月十六日,丞相府发布了一则布告,宣布中都护李平因涉嫌渎职而被羁押。到了五月二十日,详细的调查报告公布。调查报告说李平在四月初曾宣称粮草不继,等到大军即将撤回之际,李平又在四月中旬改口说前线说补给并无问题,这一举动给作战带来极大混乱,最后导致蜀军不得不撤回汉中。根据针对粮田曹帐簿的审计以及粮田曹一名证人的证词,证明李平确实有篡改帐目的行为。为了逃避自己的罪责,李平在五月六日从南郑城离开,企图逃回自己在江阳的府邸;经由靖安司的追捕以及参军狐忠的劝说,李平不得不回到南郑听候发落。这一切李平本人已经供认不讳。
具体的惩罚措施公告里没有说,这要等诸葛丞相上奏朝廷才能定夺。毕竟李平是一位中都护,唯有得到皇帝刘禅的首肯才能施以刑罚。
荀诩对这份报告并不感到惊讶。“李平叛逃”这种事是不能公开的,那会让朝廷颜面大失,也会暴露出狐忠的“烛龙”身份。据荀诩自己猜测,诸葛丞相之所以苦心孤诣促成李平叛逃,就是想以此事为筹码,迫使李平在其他方面作出让步。
但这就不是他所能关心到的范围了。
一个月以后,荀诩接到升任靖安司司丞的通知,他正式成为靖安司的最高领导者。三年以后荀诩染病身故,与远在五丈原的诸葛亮同一天去世。
杜弼则谢绝了正式出任军谋司司丞的建议,调回了成都任谏议一职,低调地过着日子;以至于日后蜀汉著名的文人杨戏在作《季汉辅臣传》的时候,还特意提到“少府修慎,鸿胪明真,谏议隐行,儒林天文。宣班大化,或首或林——赞王元泰、何彦英、杜辅国、周仲直”。没有人知道这位深出简居的谏议曾经穿梭于敌人腹心,于无声处引导着蜀汉的胜利。
李平承认了一切对自己的指控,然后官职被缛夺,以庶民的身份流放到梓潼郡。当他听到诸葛亮病死陇西前线的消息后,对自己复职的希望彻底破灭,也郁闷而死。
至于狐忠,他只在汉中多呆了三个月,然后就神秘地消失了。在几年后魏国的高平陵政变中,有一名低级官吏在内乱中被杀害,在他家中搜出了一些关于曹魏的绝密情报。当然,在当时那种混乱的局面之下,没有人留意到这一点,关于那次搜查的报告很快就被淹没在故纸堆里,彻底湮没无闻……
唯一不变的,只有吹拂在秦岭山头那来自陇西清冷的风,它就这么在崇山峻岭之间流转着,冷冷地注视着时代与人世的变迁。
建兴九年七月二十日,距离李平事件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
“荀司丞,判决下来了,李平被废为庶人,徙梓潼郡。”裴绪快步走进屋子,啪的一声将公文搁在荀诩案上,“这里是丞相上尚书的公文抄件,请您过目。”
荀诩展开文书,上面写道:“……平为大臣,受恩过量,不思忠报,横造无端,危耻不办,迷罔上下,论狱弃科,导人为奸,情狭志狂,若无天地。自度奸露,嫌心遂生,闻军临至,西乡讬疾还沮、漳,军临至沮,复还江阳,平参军狐忠勤谏乃止。今篡贼未灭,社稷多难,国事惟和,可以克捷,不可苞含,以危大业……”
“呵呵。”荀诩笑了笑,掩上文卷望望窗外的残阳,心绪不知怎地涌出几许唏嘘,几许感慨。
作者后记
终于写完了。尽管二十七万字的数量对于很多强者不过是沧海一粟,只够铺陈完开头,但对于天性惫懒的我来说,已经是生平极限中的极限了。用田中大神的一句话就是:“我预支完了下半生的勤勉”。阿弥陀佛,幸亏以后我就是死上班族,再也不用干这伤筋动骨的营生了。
如果把我称做《风起陇西》亲生父母的话,那么它的祖父是克里斯提昂·贾克,祖母则是弗·福塞斯。外祖父是罗贯中与陈寿,外祖母是丹·布朗。
克里斯提昂·贾克的《谋杀金字塔》三部曲是我灵感的最早起源。当年在大学宿舍里一口气看完他的小说后,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大陆,惊讶地没想到历史小说也可以这么说。贾克大爷以埃及的历史为脉络,在真实历史大势的缝隙之间填夹进了无数貌似真实的细节,营造出一个富有现代气息的古代世界。和一般故意颠倒现代古代的恶搞不同,贾克老爷是以一种十分严谨的态度去写这部小说,他没有生硬地将现代玩意强行塞到古代,而是不动声色地把细节融到文章的每一个角落,逐渐让读者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接受这一崭新的世界观,并享受其中。
我必须得承认,也许是出于天生的恶趣味,我太喜欢这种古怪的东西了;这比考据详尽的历史小说更有魅力——起码对于我来说。在《风起陇西》中,我也在不停地试图追寻前辈的足迹,创造出一个拥有现代感的三国时代,还不能露出斧凿之痕。很遗憾的是,我做到了前者,却没做到后者。比起《谋杀金字塔》的浑然天成,《风起》刻意的痕迹太重了。
《风起》中的很多名称,比如靖安司、司闻曹、军正司,以及繁琐冗长的蜀汉行政程序,全部都是我毫无考据的凭空杜撰,这都是为了增加文章真实性而创造出来的古代机构。所以,严格来说,《风起》并非是一部三国历史小说,而是一部借用了三国历史的架空小说。如果有人指责我到底看没看过三国历史,我也只能挠着头回答:“唔,其实这发生在不同的次元……”
克里斯提昂·贾克造就了《风起》的灵,而弗·福塞斯则生成了《风起》的肉,英法两大强国伺候着我一个人儿,这日子过得多美气……好吧,后记应该严肃点。最早看弗·福塞斯老爷的作品就是赫赫有名的《豺狼的日子》,今年年初购到了其作品集,一口气看完,如饮醇酒。这位大爷的文笔风格极端冷静简洁,无论描述什么事都不动声色,毫不脱泥带水,全无小资式的呻吟与感慨,就如同一名真正的间谍行事;另外一方面,他的文笔又十分细致,即使是一件小事也要巨细靡遗地详细描写其细节,甚至具体到飞机的航班号以及购买物品的商店名称。比如《战争猛犬》中,最后突击总统府的过程只花了不到二十页,前面煌煌几百页都是在事无巨细地描写主角如何筹划这一次进攻。一般来说,这是冗笔赘肉,但在福塞斯的小说里却显示出无比真实的现实质感,让人肃然信服。
《风起》是一部间谍小说,欠缺独创性的我毫不犹豫地追随福塞斯,刻意模仿这种文字风格,甚至情节。熟悉福塞斯的人很容易就能在《风起》中找到似曾相识的影子:徐永的叛逃我几乎写成了《新娘的代价》,而糜冲的死亡显然是在模仿《第四秘密议定书》彼得罗夫斯基杀掉瓦西里叶夫的桥段。至于文字痕迹,则更是比比皆是。就我个人感觉,间谍小说就要这样如福塞斯这样写才够帅气。
很多读者批评说这本书的西式翻译腔实在是太重了,以至于有人说把名字和地名全部替换掉的话,就是一部典型的苏美间谍小说。对于这一点,我只能抱歉地回答:“我是故意的,哇哈哈哈哈!”没有什么深层次的心理原因,只是单纯觉得将两样完全不相干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会有别样的美感。换句话说,这是一部二十七万字的恶搞,我真闲。
关于罗贯中和陈寿对我的影响,就无须赘言了。我和所有喜欢三国的读者一样:自罗开蒙,从陈渐深。我之所以选择三国作为背景,也是出于对这个时代深深喜爱的关系。只不过,金戈铁马四方征战的体裁写的实在太多,有无数珠玉在前,我也只得另辟蹊径,希望能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观看这段历史。不管怎么说,描写三国间谍的小说我应该是头一个,能占了“最早”我就满足了。
至于丹·布朗,则完全是因为他的阴谋史观和我臭味相同。身为一个阴谋论者,我的信条是:历史上每一件事都有一个内幕,如果没有,那么就制造一个出来。对于小说来说,其实历史的真实性并不怎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意思。我喜欢阴谋史观,不是因为那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也不是因为那更能反映出人性的暗面,单纯是对于这种体制式的诡计与内幕有着叶公好龙式的兴趣罢了。阴谋对我来说,有着一种别样的美感与质感,流光溢彩的政治殿堂中隐藏的黑暗,才是最富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