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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木头公仔 作者:吴虹飞-第27部分

小说: 木头公仔 作者:吴虹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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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面容模糊、声音尖薄的女主唱。 


第四章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
玻璃杯子(1)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 
  小时候我有打碎过一个玻璃杯子。 

  好在那时候母亲上班去了。 

  我钻到桌子底下,把所有的碎片收集起来。 

  然后到邻居家借了一瓶浆糊,把拣到的碎片一点一点地拼成原来的形状。 

  好在那个玻璃杯子是有花纹的,这样好拼一些。 

  常识告诉我们,浆糊是粘不住杯子的。 

  好在我的惶恐感动了老天,借助外面再包一层报纸,我硬是用浆糊把玻璃碎片复原成杯子的形状。 

  然而事情总是有着意想不到的缺漏。 

  它最后只差一个特别特别小的洞,大约直径1毫米的小碎片,可以填充它。 

  可是我没有找到那个最小的碎片。 

  我把杯子包起来,收在桌子底下最角落的地方。扫帚也扫不到的。 

  很长的时间,我都一直害怕着,害怕母亲发现那个我打碎的杯子。 

  我甚至不敢去看那个桌子。 

  我甚至盼望着有一天桌子挪开后,那个有着一个洞的用浆糊糊起来的杯子,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杯子。 

  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那与其说是唯物论的影响,不如说是一种天生而宿命的失败感的笼罩。 

  这种害怕着有一天真相大白的心理,一直充斥着我的小时候。 

  我没有向母亲承认过,因为我害怕母亲生气。她会很生气,大声骂我,用小棍子打我。我最怕的是,她要把我赶出家门。 

  而我会在家门口一直哭泣,哭泣。 

  母亲是一个过分严厉的人。作为一个独自在外乡做工的女人,她要求我本分、礼貌。我跟工厂的许多人大声说,阿姨好叔叔好,但是,我憎恨这样。我憎恨这些条框,最后却习惯于它们。 


  我总是怕做错事情。我谨小慎微。我怕别人发现我做错了。所以我总是努力地去附和任何一种规范。我成绩一直很好。我遵守学生守则。我是三好学生。但是总习惯不停地犯错。我不停地掩盖。最后我变成了一个相当偏执的却又是一个毫无原则的烂好人。我的原则是:我错了,我又做错了,我把杯子打碎了。 


  这种害怕和谨小慎微后来在青少年时期培养出了一种奇异的道德和勇气。我不穿裙子,像男孩子一样大笑,大大咧咧,为厂里的被人歧视的人大打出手,他们包括:一个白化病女孩,一个智障,一个因为穿花衣服而被嘲笑的男孩子。 


  那个白化病女孩最后因为她的处女之身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有钱离异男人;那个被嘲笑的男孩子最后考上了清华;那个智障不知所终。 

  到了高中的住校时期,我的成长因为过度的约束而变得任性起来。和家里作斗争,和学校作斗争,不做早操,不戴校徽,上课看小说,写没有人读的热烈的情诗,翻墙出去看电影,离家出走。最后我中规中矩地考上大学,又以令人生疑的才华和乖巧读上研究生,成为小城镇工厂和母校的传奇——我的反抗其实是在一个戴眼镜的乖乖女的壳之下,微不足道。我依然是主流的,道德的。 


  后来,苏七七,一个在学校里读博士的女孩子,她说:阿飞这个女孩子,她的歌唱是道德的,她的尖叫也是道德的。 

  很久以来,我一直想和阿良,我的男友,讲那个打碎的杯子的事情,讲那些不知道是不是毫无必要的一直伴随我成长的惶恐和重重忧虑。 

  但是我有顾忌,因为我担心这样的多愁善感会有女作家之嫌疑。 

  所以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我发展出一种口头的滔滔不绝和调笑的能力,随时嘲笑自己和调侃别人,随时把阿良逗笑。仿佛这也是可以掩盖自己的方法。 

  但放松下来的时候,和阿良单独相处,我就会突然沉默下来,面无表情。 

  阿良后来说过,他有时会害怕我,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不是这些。 

  我早就说过,阿良很忙。他是做IT的。我喜欢做IT的人,因为阿良是做IT的,而且他们很忙,单纯而质朴地本分地热爱着工作。这令我为他骄傲。因为我不但懒惰,且毫无责任心。阿良是我的反面。他身心健康。他是好儿子,好同事,好哥哥,好男友。 


  阿良有着一种微微有些过度的炫耀心态,但是体面。他和我读古典文学的好友谈古文观止,和搞音乐的人谈专业功放的制作,和我的乐手谈金属音乐,和我上武术课的同学谈跆拳道,和我的高中校友争辩他和她谁挣的钱更多,为我的朋友热心地显示厨艺。他有着一种令人失笑的热情,我时常为这样的自我夸耀而羞愧不止。但是我依然喜欢他。在我看来——这是他天真的表现。我固执地以为他善良、单纯,如同孩子。 


  更重要的是,我以为他爱我。 

  即使在他离开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依然孜孜不倦地以为他爱我。我以为零点时分演出完毕,喧嚣的声音犹在震荡着耳膜,我穿着深蓝色的长裙子,在陌生城市的马路上狂奔,依然有人在家亮灯等我。 


  那个杯子,藏在桌子底下的杯子,其实早就已经不是完整的了。 

第四章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
玻璃杯子(2)

  正如母亲不是厂里最令人注目的女人一样,我也不是最绚丽的女孩子。关键在于,我们都同时保持了这种天生的自知之明和谦卑,甚至是笨拙。母亲从小提醒我的过失,以严厉的态度和棍棒责备我,称赞我身边的人是多么听话和礼貌,而斥责我却是多么无知而粗鲁。她经常说,就是因为你不听话,才变成这个样子——这样的话导致了我深深的自责和自卑。一直到了后来,母亲渐渐失去了一种厉害女人的态度,变得盲从而失去和这个社会匹配的精明的头脑,我才知道那是母亲表达爱意的惟一方法。啊,没有接受过完整教育的母亲最终没有学会如何更加婉转更加优雅地传达爱意,我更加愿意相信,她内心深处其实总是为着刻意地维护着尖子生面貌的女儿无比骄傲。但是由于内心的害羞和辞不达意,我们不知道如何和自己最爱的人相处,而是以一种言行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正如我不停地埋怨和责备我的男友一样,我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我深深的爱意和温柔。南方小城镇的拘谨、小气和任性,终于在这个健康茁壮的北方城市里遭遇了惨败。在疾病横行的日子,我们即使准备了一颗患难与共的心肠,可是那一句“你还好吗”,始终没能够问出来。更何况,他已经关机——疾病侵蚀了通讯网络。 

  我们总是以为,不顾一切地丧失,最后可以得到。我们总是以为,因为我们天性谦卑而顺从,我们要得很少,最后就会得到。可是,疾病像幽灵一样弥漫,城门即将封锁,如果铁路和民航停开,我丢失了惟一可证明身分的证件,我们仍然不能够相互温暖,相互去——对不起,我已经羞于提起那个词了。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很少称赞我,也许她也不觉得自己的女儿美。直到我已经长到二十多岁,假期回家,有一个上午,有些随便地把自己有些丰满的身体塞到褐绿色的连衣裙里,又把长发编成一个麻花辫,马马虎虎地安置在脑袋后面,准备上街买东西去,母亲坐在走廊的小凳子上,埋头敲着核桃,忽然她抬起头:咦,怎么这么好看? 


  我有些尴尬,嘴里应付着,出去了。我猜她是因为很久没有见到我的缘故,我已经是让少数多情小男生为我痛哭流涕的年纪。更重要的是,努力地和自己的自卑做斗争,发展着一种孤独热烈茁壮单向的乌托邦精神恋爱的年纪——导致了大量精力的浪费,和那些隐秘的长诗和歌谣的诞生。 


  我真正觉得自己好看,是因为阿良。他突然进入我的生活,用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天真和固执。 

  我是不相信有人爱我的,因为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模糊的脸庞和过度犹疑的天性。阿良的出现是有些蛮横的,带着一种狭路相逢拔刀相助的恩赐意味,他不知道当他以上司的身分单独找我谈话,鼓励我坚持把工作和乐队做下去,自信地告诉我天上是会掉馅饼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慌张,盯着他夹克上的金属铭牌发呆,准备着随时逃跑了。 


  是的,阿良有如神赐,带着自信的笑容和浑身的光芒,甚至他已经很旧的蓝色风衣,也给他平添了许多力道。一个长期苦于贫瘠的青春和内心不可名状的激情的人,一个总是张皇失措的人,终于伸出手,一把抓住了救命的稻草——那是第一次,我感谢上天,感谢他给我长久的忍耐以报偿:一个真正爱我的人,一个相依为命、值得信赖的人,一个兄弟,一个亲人。 


  可是我们凭什么相信这种无中生有的天生的感情呢?我是有证据的。或者说,我完全被生活的假象迷惑了。我完全被这种额外的恩赐收买了。我出了一身冷汗,为自己在私下里感到侥幸。你看我:面容模糊,毫无光彩,过度的敏感和木讷混杂在一起。你看我,如此自卑,从来没有人真的关注到我的眼神的流转。你看他,是我能期待的最好的男孩子:他一听到我的歌唱就爱上我了,不管它如何刺耳、粗糙。他不管我的来龙去脉(事实上我家世清白,谨小慎微,擅长制造假象和温和的微笑。事实上他认识我之前看过我写的诗也听过我的民谣小样),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时光发生了某种超现实梦幻的改变,他决心爱这个从来没有被追求者环绕过的女孩子了。他如此坚决,不容置疑。他领我参加了大学同学的聚会,带我回家拜访他的父母,甚至给我买了玉兰油的沐浴露和朵而胶囊——他急于治愈我苍白的脸色!他说他爱我。这就够了,这就是证据。虚无缥缈的证据,一厢情愿的证据。一个自以为爱,一个自以为被爱,一个是还没有尝试过情感挫折的纯洁的人,一个是吃过了太多苦头的软弱者,后者完全把自己交给了命运,谎称这是命运,其实是为自己的虚弱、懒惰、盲目地跟从和疲于奔命作辩护。 


  南方的天气是如何在我们身上发展出一种暗疾?它如何滋生又如何潜伏?它何时发作?已经无从追究。 

  七十年代的人有七十年代的道德。我出生的时候是七十年代后期。但是我的道德观有着明显的滞后感,有着那个年代的痕迹,那就是明显的禁欲色彩。而这样的禁欲色彩和内心的欲望构成了冲突,使得简单的人变得复杂。使得我总是不容易被人信任。我们这样的人,总是因为贫瘠而自卑,又因为自卑而过度自尊,却又为了自己爱的人,宁肯放弃尊严。总是有过度的欲望,又为着自己的理想的纯洁,宁肯扼杀欲望。 


第四章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
玻璃杯子(3)

  什么掩盖了我们身上沉睡的乖戾的欲望?在北方我总是感到皮肤干燥,如果可以用度量衡,我想要每天都亲吻一到两次,拥抱两到三次,每周做爱两到三次。如果对于感情我们过分吝啬,我们可以讨价还价,减少次数。让我们签一个合同吧,表示无论面对何等的境地,我们永不放弃,永不背叛。相濡以沫是我们的准则,无论是儒道还是基督。 

  挫败使我转向了网络。和现实的生活一样,我不熟悉路径和站名,也不进入任何一个聊天室。绿妖说过,我浪费着才华和精力,没有节制。可是绿妖姑娘啊,我的才华难道不是疑窦丛生的吗?我身在学院,却写不出一篇符合导师意愿的所谓学术论文;我号称大波美作,可是总也赶不上报纸的专栏;我自以为是一个有些不同的乐队的主唱,可是我的专辑总是看不到发行;我花了几乎所有精力在绝望和思念上,但是没有人见到和我唱对手戏的人;我以为自己对友谊忠实,但是我忘记了联络所有的朋友——因为过度的仓皇。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变成小孩子,哀求母亲不要把我赶出家门,我只是不停地哭泣,久久不肯离去。 


  我只对陌生人说话。断断续续地。因为多余的感情再也没有可容纳的地方。我满腔的热忱和不合时宜的忠诚,失去了承重的载体。我强迫俊俏的小咯咯和我聊天。给远去的男友写周而复始的思念的信。永远没有回信的信。什么时候,皮肤渐渐不再光洁,脸色愈加灰暗,赘肉开始生长。由于长期的哭泣,眼角往下有些耷拉,显得沮丧和颓废。惟一可以庆幸的是眼角居然没有出现纹路。可是这已经欺瞒不了青春从指间的流失,光阴的浪掷。每一个女人都要被岁月打败的,这次怕是要轮到我了。我居然还没有学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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