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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洛丽塔 作者[美]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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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丽塔四十二岁了
  (代译序)
  董鼎山三十年前我初读《洛丽塔》,带了一阵好奇涉猎的心情:
  一个中年男子对十二岁女孩的恋情故事,很难使严肃的文学读者把它看为艺术。我的好奇心乃是双重性的:一、一位堂堂的文学作家怎可把这样的主题作淋漓尽致的描写?二、他的写作技巧怎会精妙得令文学评论家叹为观止,捧为杰作?
  《洛丽塔》当时的风行一时就是因为读者们的这类双重兴趣。内容的奇特与写作的精妙使它成为一本雅俗共赏的书。
  《洛丽塔》的成功,立即把作者弗拉迪米尔。纳布考夫升华为一位国际知名人物。在一个访问记中,纳布考夫告记者道:“出名的是洛丽塔,不是我。”这是他的谦虚。纳布考夫的名字不但在国际文坛上响亮,而且也成为出版界的畅销商标,他出生于一八九九年,到了一九五八年才在西方享受盛名,当时已六十岁。他的成功可以作为对那些年近花甲而尚在苦苦耕作的未成名作家们的鼓励。当然,我并不是说你只要写一本有关性状态(正常或不正常)的小说即可成功。可是我们不能否认,近百年来有多少部世界文学杰作的吸引读者都是出于不平常的理由。满脸淫笑的读者以为《洛丽塔》是“脏书”。在过去,乔依斯的《尤力西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以及亨利·密勒的自传性小说都不是同样的声名狼籍?很少有读者会将形容一个中年男子对十二岁女童怀有欲情的著作目为正经的文学。美国女作家爱瑞卡·钟的处女作《惧怕飞行》在开首就被目为淫书。其实她也是位严肃诗人,不过她在包封上的金发美貌的肖照未始不帮助她的著作的畅销。钟女士对自己艺术的被人误解,悻悻不平,其实她应责怪她自己的出版商的宣传部门。
  作家因此处在两面为难的局势中:一面他要畅销,一面他又要自视清高。文学作品如要在商业上获得成就,宣传作用是必要的。纳布考夫初成畅销作家的经验是甜苦交加。在《洛丽泰》问世之前,他已用俄文写过好几部小说,评论过果戈里,发表过短篇小说与诗。可是在西方读者们的心目中,这位年近花甲作家的“处女作”竟是一部觊觎小姑娘肉体的故事,而纳布考夫当时在康尼尔大学中所教授的是托尔斯泰,普希金、契诃夫,卡夫卡,福楼拜,普鲁斯特!
  那末我们对纳布考夫著作这部小说的疑问应该取得怎样的解答呢?文学应该怎样解释它的“色情”,“淫猥”的成份?
  (《金瓶梅》,《肉蒲团》是否中国古文学经典作?)纳布考夫自己曾作这样的谈论:
  “在古代欧洲,直到十八世纪,喜剧、讽刺作品、甚至一个诗人在俏皮嬉玩情绪中的出品,都故意含有淫荡的成份。
  在今日,‘色情文学’此词的含意则是平庸,商业化……”纳布考夫以为真正文学艺术的描写应与简单直接的描述分得清楚。“低级色情小说中的动作都只限于陈词滥调的交媾;好象是说,作品不应用风格、结构,意象来分散读者的淫情。”
  性爱是人生的一部分,创造艺术家都不能忘却这个人生重要的因索。莎士比亚作品、甚至圣经中也有性爱的描写。庸俗作品与文学艺术品间的分界线便是:前者是露骨的,千篇—律的,陈词滥调的;后者则是寓含独创的想象力的。
  纳布考夫自认《洛丽塔》是他最佳的英文原作。作家的孕育小说正好妇女的孕育婴孩一样,需要怀胎期。早于三十年代的柏林时期,纳布考夫已在孕青这个童女恋故事,终于一九三九年巴黎出版了俄文的《魅人者》(the Encllanter)。《魅人者》是《洛丽塔》的前身,是纳布考夫约最后一部俄文著作,次年他就与妻儿移居美国,时年四十岁。
  《魅人者》含有后来杰作《洛丽塔》所有的因素:一个中年的欧洲男子;一个幼稚的女童;一个追求母亲以便得到女儿的主题。所不同者是,《魅人者》的最后被卡车撞死者是那个中年色鬼,而《洛丽塔》的丧生者是女童的母亲。《魅人者》于一九八六年由纳布考夫儿子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洛丽塔》于一九五八年在美国出版时,纳布考夫在美定居不过十八年。使我这类读者特别觉得惊异的,是作者描绘中对美国情景的熟悉,对美国俚语的熟悉,对五十年代美国青少年情况的熟悉。不但如此,因为他来自欧洲,他的看法又有特别的新鲜感。不过撇开他的创作才能不谈,他对这类故事情节的专注令人不得不怀疑他本人对幼小女孩是不是也含有垂涎觊觎的遐想。
  其实,远在《魅人者》出版之前,纳布考夫已在他的用俄文所作的自传性小说《天资)(the Gift)中起了《洛丽塔》的苗头。下面的一段乃自英文转译过来的,“啊,我如只要有一霎儿时间,可以赶出怎么样一部小说!
  以实生活为根据。请想象选样的情节:一个老混蛋——仍在壮年,热切渴望人生的乐趣。他遇到一个寡妇,寡妇有个女儿,还是个女童——你知道我的意思——没有发育完全。
  不过她行路姿态可以挑逗得你发狂。一个纤小的女孩,非常白哲、苍白、眼下呈青色。当然她对老色鬼毫不加注意。怎么办呢?不加思索地他就娶了寡妇。好吧。他们三人一起合居。
  从此开始’你可无限发展——诱惑,永恒的折磨,痒痒的难熬,疯狂的希望。结局——是一个失算。光阴疾驰,他老了,她发育成长——并未成为丑香肠。她行路而过,轻蔑地投你一眼;令你发烧。
  怎么样?你觉得这里有一个陀斯妥也夫斯基的悲剧?你知道,我一个好朋友曾有过这样的遭遇……”
  纳布考夫不但是创作天才,也是语言天才。英文不是他的母语。在国际作家中,很少有人能够如此精通另一种语言。
  《洛丽塔》中所用的英文字汇令人吃惊。不过他也有采用艰涩生字的习惯,那个习惯也曾受过《纽约人》当年小说编辑凯瑟林·怀特的批评。主角亨堡·亨堡(Humb ertHumbert)这个名字就滑稽得很。作者对主角的详细描写令人想到他在用艰涩生字时的细细推敲。亨堡·亨堡对发育没有完全女孩的癣好有特殊的定义:年龄必须在九岁至十二岁之间。
  亨堡的情欲对象是可望而不可即。他不能占有这样的一个色欲对象,因为时间在飞驰,即使在他占有时期,时间会毫不留情地把女童进化为成年妇女。在这方面看来,很多正在失恋的该者读了《洛丽塔》后应该有相当的满足感:至少,他们所追求者并非四年为限、可望而不可即的对象。我这样地陈述一定会给有些读者斥为胡思乱想。不过正如纳布考夫在他的自传小说中所说,“从此开始,你可无限发展……”我们这些对女童并不作非分之想的读者,至少可以在欣赏一部文学杰作之余,随着作者的想象力,作一些毫不受拘束的发挥。
  在《洛丽塔》这部小说中,反甭的角色好像是时间。一个人在出生时就在向死忘行进。
  时间是敌人:亨堡要赶着时间去享受他所特别嗜好的人生乐趣;《洛丽塔》在不断成长,纳布考夫要赶着时间写他的杰作。《洛丽塔》出版时他已年近六十,它可留了多少年完成他所有所想创作的作品?纳布考夫逝世于一九七七年,享年七十七有余。时间是生命中一个最大因素,而人一出生,除了谋生填饱胃腹之外,最大的兴趣是情欲,最大的惧怕是死亡。《洛丽泰》主角亨堡整个时间就是被这两个关注所缠迷。性与死乃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主题。但是亨堡对洛丽塔着迷的特殊又可与其他一类的着迷程度相比。例如,一个专心一致的艺术家对创作过程的关注;一个科学家对他的发明进度的关注;一个革命家甚至恐怖主义者对收复祖国失地的关注等等。这种关注心理都是极为紧张的。亨堡对洛丽塔的情爱简直是疯狂性的。他的紧张成为创作者的紧张”怪不得这部作品被公认为杰作。
  关于《洛预泰》的出版史,也含有纳布考夫个别的特性。他于一九五四年春季完稿,立即将稿件投寄出版商。我们须知,一九五四年美国在阅读自由方面尚是中古时代,关于性的描写书籍都是禁书。我犹记得不能在书局购到一本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或者亨利·密勒的自传小说。在图书馆中,这些书都是给锁起来的。我也记得当时最给青年人读得破破烂烂的是一位医生所写的有关性教育的书《不必恐惧的性爱》(Iove Without Fear)。
  当时,甚至诺曼·梅勒在他的处女名作《裸者与死亡》之中,也不得不用“fug”来代替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四字母的字。因此,在这种环境中,《洛而泰》原稿立即被四个纽约大书局所拒。编辑们看到中年色鬼垂涎凯舰女童的故事,不知所措。他们深知这本原稿富含文学价值,但清教徒气氛的社会不会接受。
  而今日使人最惊奇的是纳布考夫当时的好友,著名评论家爱德门·威尔逊与玛丽·麦卡锡似也不能(或不敢?)欣赏。
  纳考布夫虽自称“这是我的最佳英文著作”,请威尔逊夫妇过阅。可是今日,我们在威尔逊书信集中读到,他回信给纳布考夫道:“我所读过的你的作品中,最不喜这部。”玛丽·麦卡锡根本没有读完全稿,而把《洛而泰》的写作批评为“拖泥带水,粗心草率。”
  我们当然了解,即使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也不能客观地欣赏另一作家的杰作。文人相轻。中外古今一律。尤其是在一部突破性的著作出现时,评论家会摆出一阵怀疑的姿态。纳布考夫初到美国时,威尔逊帮了很多的忙,例如将他的作品向《纽约人》杂志推荐。可是他不但将《洛丽塔》原稿指责为“可憎”,“不现实”’“太讨厌”,而且将自己这种意见提交自己的出版商。被美国出版界拒绝后,《洛丽塔》终于次年在巴黎由奥林比亚书局出版。
  书局主人的父亲便是三十年代大胆出版亨利。密勒的自传小说的人。历史真是会重复的。奥林比亚书局也曾出版了其他作家如山缪尔。贝克特,威廉·波罗斯等的著作。
  《洛丽塔》初版仅五千本。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读了以后,在伦敦《泰晤士报》写评论,把它称扬为一九五五年最佳三部小税中之一部。此活,《洛丽塔》就不胫而定,成为国际畅销书。
  格林与威尔避及书局编辑的见解不同点是在,前者所看到的是文学与文字,后者却只看到了浮面的淫意淫词。《洛丽塔》的最后在文坛的胜利可以说全是格林的功劳。格林予以佳评后,美国的小型文学杂志《铁锚评论(AncIIor Review)也予注意,节录登载,这家杂志当时的年轻编辑即是目前主持《纽约书评》双周刊编务的杰逊·埃浦斯坦。不久美国与英国的书局也改变原意,陆续在英、美、加拿大出版了《洛丽塔》。
  当《洛丽塔》初版在巴黎由奥林比亚书局出书时,英国政府当局曾要求法国政府查禁。
  在英美问世后,英国内阁也曾开会辩论,但是没有禁售。新西兰则后来一度禁售。
  《洛丽塔》在美国由普特南书局于一九五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出版,立即成为畅销书,于一九五九年一月爬升《纽约时报》畅销书目单第一位!(最终被另一个俄籍作家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挤出宝座。)当时多半的书评都把评论集中于所谓“洛丽塔事件”的纠纷,而不是书的文学价值。
  这样的宣传当然大大的提高了读者公众的兴趣,增加了书的销路。只有女作家伊丽莎白·珍威(EIizabeth Janeway)的评论看出了此书含莎士比亚性质的悲喜剧意味:“我认为亨堡的命运寓有传统的莎士比亚式悲剧性……亨堡是个受情欲驱使的普通常人。他的觊觎洛丽泰到了不把她当作人的地步,只把她看作梦想虚造的肉体——这种狂情还不是宇宙性的,历史永恒的?”
  珍威女士一言点破了不朽经典作品的特性(横的宇宙性,纵的永恒性)。今日,《洛丽泰》已被世界公认为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但是社会不乏愚昧无知的人。它与很多其他名作仍在某些美国城镇的图书馆中被禁。四十二岁的洛丽塔(人),三十岁的《洛丽塔》(书)应算是成熟了。
  (原文初载于《读书》1988年第10期,文中人名、书名有与正文中译法不同者,均保留原文面目,未予改动。)
  第1节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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