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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

崇祯七年-第158部分

小说: 崇祯七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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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很多人都有经验,一般手被割伤一个伤口的话,只要不大,就算是不包扎也会自己止血。但是方形的伤口,各侧却是无法相互挤压达到一定止血和愈合作用。

    而且更狠的是,这种伤口无法包扎止合!当然,三棱军刺很大程度被神化了,更有一种流传很广的传言是刺中就没命,实际上这种无法包扎止合,指的是不好做最初的应急处理,一般来说现代医院都具备处理此类伤口的能力。

    但是被刺中就没命,是适合这个时代的,大明朝哪有后世的那等外科技术?况且被刺中之后,伤口的内部肯定是会存在着肌腱断裂或是血管破裂这种情况的,那么便是缝合了表面又有什么意义?

    还是一个死。

    而且矛尖上面还开了血槽,这也是一个很妙的设计。随着三棱形矛尖刺进去,血槽不但可以放血,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进行下一动作拔出。其实长矛使用不便的一个很常见的情况就是刺进敌人身体之后拔不出来,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矛尖没有开血槽,而刺进去之后,血压和肌肉剧烈收缩,矛尖会被裹在人体内,这样的话拔出来就会很困难,影响士卒们的接下来的拼杀。而战场上,许多时候一个愣神的功夫,便是身首异处。而现在董忠庸手中的骑兵长矛在刺进人体后,血液会随血槽排出,肌肉收缩时无法贴紧刺刀面而不会“吸”住矛尖,可以轻松拔出来。

    (在江湖传言中,血槽还有一个作用刺入人体以后,通过血槽迅速将空气引入,空气在体内形成空气栓阻塞住血管。因此只需刺入人体任何部位八厘米左右就可使敌手即刻毙命,而且在消除负压的体腔内将刺拔出,毫不费力。

    这句话后面是对的,但是前面是错的。这句话起源于李连杰的《中南海保镖》,实际上是电影中的艺术加工。而事实是:一来军刺没这个功能,二来则是,在伤口处注入的空气会随流血排出,空气栓塞致死也没有那样快的速度。)

    正儿八经的三棱军刺表面会有磷涂层,在铸造过程中里面会加入一定量的砷元素,但是董策显然是无法做到这一点,他连哪种矿物富含砷元素都不知道。砷元素被熔铸到了军刺滞洪,因此完整的成品军刺是无毒的。而在战场上,表面的磷涂层磨损后暴露出含有砷的钢体,由于其元素特性,即使只擦伤敌人的皮肤也很难愈合。这也是三棱军刺广泛应用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江湖上会流传出种种“军刺浸泡过剧毒”的传说。

    军刺几乎是人类史上放学能力最强的劈砍刺型冷兵器,当然有利有弊:由于其形状,三棱军刺除了捅人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用处。

    不过董策根本也不需要这些长矛有什么劈砍的能力,只要是能刺就行了。

    那土匪仰倒在地上,胸口位置的伤口中,鲜血大量的涌出来,跟不要钱也似。瞬间便是染红了周围的地面,而这土匪手脚抽搐了两下,也是很快就没了动静儿。

    死透了。

    骑兵长矛的威力这等凶残,看的董忠庸也是不由得心里一个哆嗦。

    被这矛尖刺一下,血根本就止不住,怕是只有一个死字!

    而那土匪倒下去的时候,身上的包袱重重的砸在地上,当即便是散开,里面滚落出来大量的银子和铜钱,散了一地。

    看到这些银钱,董忠庸的呼吸瞬间便粗重起来。

    他看的很清楚,这些银子里面,至少有三个五两的大银锭,其它的碎银子和一两二两重的小银锭子,不知道有多少个。而旁边还有四五吊钱,闪烁着暗沉沉的铜光。

    他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子。

    他立刻把眼神从这些银钱上面给挪开了,就像是上面涂了剧毒一般。他双腿一夹马,向着自己的下一个敌人杀去。

    整个过程中,他的脑海中甚至连把这些银钱据为己有的念头都没有生出过。军法九章上写的分明,战斗之时,乱捡银钱,导致混乱者,杀无赦!

    他却不知道,他的这一番表现,让在后面七八步开外的周仲也松了口气。

    周仲和石进分别跟在冲锋的家丁们身后,他们的任务,是寻找存在的问题漏洞,同时另一个更大的责任便是监督这些士兵,看看他们有没有违法军法。

    若是方才董忠庸胆敢下去捡起哪怕是一枚铜钱儿来,周仲都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一刀斩了他。

    之前董忠庸的表现让他感觉如果这名士兵这样死了的话,实在是很可惜。

    幸好,没有自误。

    董忠庸选定的第二个目标显然比第一个要差远了。

    这个土匪甚至连回过身来的勇气都没有,只是闷着头向前跑着,哪怕是马蹄声已经是来到了身后近在咫尺的所在。

    其实这种现象,在战场上再常见不过。军队的勇气来源于集体,士兵的勇气来源于战友。当一支军队,失去了组织,失去了军官,失去了士气的时候,士兵们的勇气也就荡然无存。像是正统年间的土木堡之变,五十万(也有说是十五万的,且不争这个,以后再说)明军京营大军被三万瓦剌骑兵击溃,士兵们只知道逃,跑,不停的跑,一直跑到呕血为止。要是被人追上,那就引颈就戮,连战斗的勇气都没有了。

    包括之后万历年间的萨尔浒之战,以及之后建奴连连对大明取胜的广宁之战,辽阳之战,沈阳之战等等,都是如此。不敢战,只知道跑。跑死拉到,跑出去了,那算是捡了一条命。

    不知道多少人是生生跑吐血而死。这不是危言耸听,跑的太累,超过身体负荷的话,吐血是很正常的事情。董忠庸只是手一伸,然后一缩,那锋锐的矛尖儿便是在那土匪的后心上开了一个方形的血窟窿,巨量的鲜血涌了出来。那土匪趴伏在地上,口中发出声声惨叫,但是很快就没动静儿了。“这就宰了两个了?”这杀戮的过程之轻易让董忠庸自己都有些不敢置信。

第227章 二二六 救命() 
而伴随着这股不敢置信,带来的就是强大的,对自己的信心!这些土匪也号称悍勇,还不是土鸡瓦狗一般?跟我们董氏门下的家丁相比,他们算是什么东西?

    这样的仗在来上几次的话,士卒们的战斗经验不但会变得很丰富,而且也能够培养出容易感来。d——m而一支军队一旦有了荣耀感和使命感,士气之高涨则不言而喻,战斗力也会大大增强。

    正在这时候,董忠庸听到前面传来一声熟悉的怒吼。

    他抬头看去,正好看见董忠康手中骑兵长矛刺中了一个土匪的胸口。而那土匪也是极为的悍勇,自知必死,却也是想要拉着董忠康毙命。竟是伸出双手,死死的攥住了那长矛矛尖的尾部,狠狠的往前一拉。矛尖又是刺进他的身体一部分,从后背冒出一段带血的矛尖儿,这土匪口中鲜血大口大口的涌出来,却是宁可自己受伤更重也不让董忠康拔出长矛。

    他的脸上满是狰狞的疯狂笑意。

    而他身边,还有一个土匪,此时正挺起手中的粪叉狠狠的向着董忠康刺去。而董忠康终究是第一次上阵厮杀,经验有限,以至于此时竟然是手足无措,手还死死的抓着长矛,想要拽回来。

    他这时候最应该做的,是舍弃长矛,拔刀。

    眼看着那雪亮的锋锐粪叉尖端就要刺中董忠康的胸腹,这玩意儿虽然是农具,但是头上给磨的雪亮之后,一下过去,足以把人身上捅出几个透明窟窿来,想要活命,那是千难万难了。

    董忠庸和他最是交好,两人可说是手足一般,见此情景,不由得目眦欲裂,口中发出一声惊惶的大叫。

    正在这时,尖锐的破空之声响起,一支大箭狠狠的射过来,正正的钉在了那用粪叉的土匪的腰侧部,射进去怕是足有一尺多深。这一下不但要命,而且更是让这土匪的身子一歪。

    他的粪叉失了准头,蹭着董忠康的大腿滑了下去。而与此同时,一声怒吼也是传来:“拔刀啊!”

    一语惊醒梦中人,董忠康方才给吓出来一身冷汗,哐当一声,拔出哥萨克骑兵刀来,狠狠的劈了下去。雪亮的刀光一闪,那土匪半个脑袋便是给斩了下来,红色的血,灰白色的脑浆,四处飞溅,喷了董忠康一头一脸。

    董忠康刚才确实是给吓坏了,想到自己差点儿就要死在这里,心中顿时是升起一阵极大的恐惧,又是连着两刀挥下,把那土匪脑袋给剁了下来。

    他循着箭射来的方向看过去,不由得一怔。

    董勇庆正把弓放回弓插里面去,显然,方才救了自己的就是他。董忠康算是典型的优秀学员了,各项训练的科目都是优秀,正步走的好,加上身材高大魁梧,从来都是排头。射箭骑马等等,也都是很不错,人缘也好。他虽然不会对董勇庆表示出什么来,但是心里也是挺瞧不起的。

    这会儿却是发现人家救了自己,顿时心中又是惭愧又是感激。

    “庆哥儿,多谢了!”董忠康大声道。

    董勇庆却是跟没听见也似,把弓箭放了回去,然后蹲下身来。他面前是一具土匪的尸体,伤处在胸部,却不是被长矛刺中或是骑兵刀劈砍的,而是整个胸膛塌陷,胸骨粉碎,整个身子都变形了,死状奇惨。

    正是给耶律斡里和那熟铜锏给打死的。

    董勇庆低头挥刀,使劲儿的剁进了这土匪的脖子上那个血肉模糊的伤口里头,他之前已经剁了一刀,不过没砍断。正好抬头瞧见董忠康的险象,便射箭提醒解围。

    一般来说,解首兵是要配备解首刀的,

    解首刀,是类似于董策缴获的建奴的顺刀那样的短刀,长在一尺到一尺两三寸之间,背厚刃锋。

    解首刀,最早见诸于典籍是在戚继光的《纪效新书》之中,而在此之前,乃至于和纪效新书同时代,无论是兵书之中还是武备志之中亦或是平时的往来文牍,文书,兵部的文案记载,民间稗官野史之中,都没有‘解首刀’这一概念。大量出现的一个词汇乃是‘解手刀’,这种武器自从唐代就开始大量出现了,一直到现在。

    而戚继光写的是兵书,他的写作风格,无论是纪效新书和练兵实记,都是语言平实通俗,以便于理解为原则,理当是不会硬生生造出一个生僻词来的。是以,‘解首刀’和‘解手刀’,理当是一个,怕是戚继光当初写错了字。

    现在只有三个解首兵,每个都一个,是以还没有配备这玩意儿的必要,他们用的依旧是哥萨克骑兵刀。

    董勇庆把首级剁下来,提着头发扔到了后面的一个大麻袋里面,里面已经是人头堆积了不少。鲜血透了出来,把麻袋的外面染成了斑斑的暗红色。

    本来,按照军法九章的规定的话,这些解首兵需要躲了一个人头之后就跑回自己的上官或者一个指定的官员那里去上缴首级。而事实上,如果这样做的,三两趟下来这解首兵就得趴下。

    这同样是规章制度和实战中的冲突,是以董策临时改变了一下,让他们弄了一个大麻袋,把脑袋都扔在这里头。

    董勇庆吃力的拖着这大麻袋往前走,他忽然停住了,然后身子剧烈的颤抖起来。接着,仿佛是下了什么决定一般,他把手里的麻袋一扔,跑到自己的战马旁边,很是利索的翻身上马,双腿狠狠的夹马。

    那战马希律律的一声嘶叫,如一道脱弦的利箭一般飚射出去,瞬间就带着董勇庆冲到了追击队伍的最前面。他面前,便是一个土匪,董勇庆却不用长矛,而是拿着骑兵刀,对准了方向,从那土匪身边掠过的时候,手微微一抖,那土匪的半个脑袋便是给跺了下来。

    董勇庆丝毫不停,又是往前,手起刀落,又是砍死了两个土匪。

    他猛地勒住马,左手攥成拳头,狠狠的砸着自己的胸口,右手挥舞着骑兵刀,口中发出了一声声宣泄的怒吼!

    他的动作无比的利索,下手也是极为的狠辣,分明就是一个久经战场的凶狠老兵。哪里像是一个以懦弱无能著称,又是刚上战场的新兵菜鸟?

    这一幕被耶律斡里和看在眼里,不由得大是兴奋,哈哈大笑道:“董勇庆,好样儿的!老子没有瞧错你,果然是老子带出来的手下,长脸了!”

    远处董策瞧着,也是露出一抹笑意。

    战场果然是最好的锤炼,足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相信若是没有方才的那连杀三人,怕是董勇庆一辈子都会活在之前那事件的阴影之中。这辈子,也就是那样儿了。

    现在,他完成了自己的救赎。

    董勇庆口中低吼连连,继续向前冲杀。而在他的刺激下,家丁们的士气更是高涨无比,杀戮的越发狠辣了。

    像是方才董忠康遇到的这种悍勇拼死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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