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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部分

穿越之终结战士-第92部分

小说: 穿越之终结战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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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夕的话比什么都好使,不管是金牛还是郑城,脸顷刻垮下。金牛还算好,记住的单词比较多,只是说出来的英语是中国式英语,说给外国人听要愣神一会儿才能明白。至于郑城,那就更惨了,这小子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对英文单词没感冒的。

    林夕是过来人,就业后才知道掌握知识的重要,和在学校时要老师强制灌输不同,就业压力大的社会环境中,强制性的给自己充电。郑城一行人的年纪和自己当初在大学差不多,心里很希望他们可以用心。

    不过最终,林夕动用的是林义的高压棒。

    林义恰在此时开口:“明天早上默写单词,成绩最差的四人留在酒店看家,成绩最好的四人可以支取两百大洋。”

    林夕这会儿补充道:“陈飞雁她们你们想通知也好,不通知也好,无所谓,如果想得到奖励,今天晚上就努力吧。”

    金牛对银钱之类的事没多大反应,可郑城还有在门口守夜的沈斌黄圆就不一样了,大洋对他们有莫大的吸引力。

    一块大洋用新世纪的物价计算足有上百之多,将这笔钱放在上海,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没聚集到这么多钱。

    在林夕和林义离开后,郑城瞅着金牛,他的目光让后者难受,蹙眉问道:“有什么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呵呵,是这样的,金哥——你瞧吧。陈小姐她们都睡了,咱们是不是不要吵醒她们。那啥,林少不是说了么,睡眠是女人、女人……”

    黄圆小跑到他身边,一肘子推开他,“真没记性,缺少睡眠是女人最大的敌人。嘿嘿,金哥,您看……”

    金牛算是知道他们的意思了,想了想,陈飞雁、荣萱还有白月冰三人本就是学生,学习能力在他们中是最高的,这点哪怕同为学生的李亚东也比不了,颔首道:“随便。反正我有事情做,有钱也没机会花,行,我先回去了。”

    郑城、黄圆还有刚刚走过来的沈斌听后呵呵乐着,少了陈飞雁三女还有李亚东,三人觉得通过一晚上努力,应该有机会获取前四的宝座——第一是不敢想,可三四名的位置不是没有可能。

    第二天一早,林义果然如林夕说的那样让众人默写单词——面对这个问题时,陈飞雁提出过意见,因为林夕不再他们之中,只是林夕给自己定了赦免权,硬是将她的意见压下去。

    结果就是三个复习了一晚上的人,只有沈斌获得了第三名,第四名被金牛得到,这让没有拿到钱的第五名郑城暗地里腹诽,至于第七名的黄圆自然不可能有怨言,他的名次太靠后。第一名和第二名是荣萱和李亚东。

    虽然昨天说是名次最末的人在酒店看守,事实上,一切依照原来的安排。

    林夕坐在酒店一楼的雅间,对着盘子里的牛排用刀将它切成大小一样的均匀形状。

    大家在外面忙活,昨天夜里,用人机一体沟通步枪最大射程,他看到了小刀会和鳄鱼帮交战的外围。所以担心陈飞雁三女,特别安排林义跟着保护,把事情放到了金牛、李亚东、叶弘和吴建豪身上。

    几人刚来上海,虽然说要忙,但因为事情实在不多,不管怎么忙也有限,比如要买地,就得拜访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事急不来,只能干等。

    这会儿林夕犹豫的是金色格子中的钢铁侠盔甲,到底是将它的大小设定成多大才好。林义作为终结者,设定的时候,林夕自然以越强壮越好来设计,因此,别看林义的体格不大,事实上堪比一米九的大汉。

    而他自己,还不到二十岁,将来一定会长高,也就是说,林夕考虑的是钢铁侠盔甲应该以什么尺寸设定。根据林义检测,自己将来的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三到一米九之间,这是个让他心动的数据。

    可如今,林夕的身高不过一米六九,由于营养跟上,短短几个月就长了一厘米。如果将盔甲设定为一米八到一米九的制式,意味着将来他能穿上这件战斗盔甲,而现在也可以让林义穿着这身衣服保护自己。

    但是,随着资源的积累,林夕有理由相信,将来不会再将自己处于危险境地中,而此时却是最危险的时刻。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只有安稳快速的完成资源积累,才有将来的辉煌,可是让他用金色格子造出一米七身高大小的盔甲,又实在不甘心。

    虽然金色格子的来源清楚,但每个格子一千人的规模绝对不小,昨天夜里就收集到不少冤魂,但这是乱世,随着将来世界格局稳定,再难拥有这样滥杀的机会,每个金色格子都异常重要;另外,不管这里死掉多少人都不能改变一件事实,死去的都是华夏人,从横安一路来到上海,林夕发觉死在他手里的小鬼子连两百都不到,这不得不让他沮丧。

    “到底是考虑现在还是放眼将来?”

    给林义披上钢铁侠的盔甲,实力是增加了,可怎么看怎么觉得多余,对方本就是近乎于不死的家伙,再配上这玩意儿算什么。反而是自身,虽然有异能,却仍旧是血肉之躯,挨上一颗子弹就得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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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麻烦找上门() 
第三十三章麻烦找上门

    林夕的烦恼没办法告诉别人,他不是没问过林义,对方分析后,认为还是将来再拿出来效果更好。

    理由是,当他们的势力变大后,会引来很多人的目光,到时候,林夕还想通过杀人增加金色格子的数量,就必须采取更加隐秘的手段。虽然杀人的事情可以安排给终结者,但是,林夕身体对人类死亡时的能量吸收范围是有限的,聚集了大量目光的他若不能用奇特手段避开,会增加自身的可疑性。

    林夕从未觉得依靠异能可以把世界干趴下。

    “真是艰难的抉择。”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一口灌下,林夕的眉头瞬间皱成“井”字。他端起酒杯,砸吧砸吧嘴,又将它放下,“怎么就学不会呢?”没有前世酒精过敏体质困扰,他认为自己该增加酒量,但不管点多名贵的酒,喝到嘴里,味道都不甚喜欢。

    “服务员。”

    “先生有事。”酒店的服务员对林夕一众很热情,这群人不但包下一层楼,对他们这些员工的打赏也很给力,因此都很乐意为他们服务。

    林夕指着桌子上的酒和菜,说:“把这些打包了,我要带走。”

    “好的,先生稍等。”服务员离开了没一会儿就拿来袋子,将林夕桌子上的酒菜分类放入袋子中。

    上海形势复杂,林夕不敢太过放松,手枪随身携带,不时借用它进入人机一体观察四周。

    从服务员手里接过袋子,林夕随手递过去一块钱,“谢了。”

    服务员了呵呵的说:“没事。先生要是有事,愿意为您效劳。”

    林夕把东西带到楼上,在上面的房间里训练了一个小时,洗澡后已经是中午,因为在酒店包间待的时间比较长,肚子还不饿。和守在门口的两人招呼一声,离开酒店。

    走了半个小时,林夕来到一处菜场,里面人声鼎沸,烟气混杂,不喜这里的他转身离开。

    可是他才走了一条街,在偶然进入人机一体时,忽然发现几百米外一辆载着二十几名驲军士兵的卡车在街道上飞驰,前后跟着四辆侉子。

    “嘁,真晦气。”不想和这些人见面,林夕朝街道里的巷口拐去。

    驲军的速度很快,林夕才在巷子里走了不到三十米,发动机的声音就咆哮的撞进他的耳中。

    林夕停住脚步,右手摸着腰间的手枪,一副随时都要拔枪杀人的架势,人机一体启动:周身环境登时清晰可见,连墙壁内的屋子里的摆设也成列在他的脑中,随着墙壁阻挡继续,远处出现的场景变成了黑色的背景与白色的线条,一条条白线勾勒物体样貌,人,车子,衣服,机枪,一清二楚。

    可总是有事情打搅到他,不等林夕继续观察驲军的目的地,前面巷子的拐角口走出一大群人。这些人凶神恶煞,瘦的尖嘴猴腮,胖的肥头大耳,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伙一脸恶相,就差竖一杆“我是坏人”的旗帜。

    林夕自然不想和他们打交道,跟走在巷子里的其他人一样,侧身避到一旁。

    这群人在上海作威作福惯了,毫不将普通百姓看在眼里,人群走过时,其中一个还从拿着篮子老妇人那儿取了两个鸡蛋。老妇人一脸愁苦却不敢声张的样子令林夕不禁叹息一声。

    “小赤佬,家里死人啦,叹气,叹个毛气!”

    人群里的帮会混混是去拼抢地盘,小刀会与鳄鱼帮交战,不知什么原因,鳄鱼帮的主力竟然在城隍辉夜被剿灭,整个战局变成了一面倒。为了保住精血,鳄鱼帮不得不收拢地盘,小刀会的实力没到吞并消化整个鳄鱼帮地盘的地步,因此一些边边角角空了出来。

    小刀会虽然看不上这些地方,可对其他帮会来说却是块肥肉。这群人正是要通过武力,把周围几条街的话语权拿下。

    这种时刻,帮会会众的心情自是经过调整的,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一鼓作气的程度。其中就有几位的热血随着前行慢慢消退。

    同伴从普通人手里拿上两个鸡蛋仅做解乏的用途,可是,几个人却在经过穿着风衣的家伙身边时,听到了他的叹息。他们的心情本来就不高兴,听到有人叹凉气立即叫嚣。

    骂声就是从拿过鸡蛋的人身边的同伴嘴里发出。

    “怎么回事?”走到最前面的人听到手下叫骂,停下脚步转身喝道。

    听到老大发话,叫骂男指着林夕说:“大哥,这家伙对着咱叹气,这回可是生死交战,娘的,太晦气了。”

    这次对他们而言是生死之搏,帮会每次血拼,总有两到三层的人倒下,其中有一层会彻底沉落,变成残废。所以听到叫骂男的话,三十来个人顿时将目光死死落在林夕身上。

    站在老大身边的壮汉亮出砍刀,对领头的说:“大哥,让我的刀染点红吧。好去去晦气。”

    “……成。”领头的家伙盯着林夕,上下一打量就同意了。

    他不认为林夕会是有背景的人,但凡有背景的都不会独自一人,更别提会走到巷子里。这年头可不兴扮猪吃老虎,因为一不小心就可能真成了被人宰杀分肉的肥猪,领头大哥瞧林夕也就是个学生,身家也许不错,却肯定不是豪门。

    领头打算好了,等自己有了大点的地盘,就去走日本人的门路,要是被他们看上,到时每个人配把枪,除非中高层的帮会将他们视为目标,否则,不用担心自己被同类吞并。

    正是这个原因,领头人虽不想招惹麻烦,却还是同意了。

    “马哥这主意好,我也想沾点红。”

    “嘿嘿,我也是。”

    三十多人的队伍在小巷子里拖的将近十五米,林夕站的位置虽然靠近队伍末端,可队尾处还是有五个人守着。

    “切——真麻烦。”林夕一呼一吸,目光从他们的武器上扫过,双手贴在大腿上,接着,需握的掌心多出了匕首,左右二手同时出现,两把匕首的组成原料来自这群帮会成员。

    前后出路被堵,双方距离又近,混混也表现出给他放血的想法,林夕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要是口才了得,林夕倒想试试口头交涉,毕竟驲军车辆离去不远,要是闹出动静被他们发现就不好了。

    林夕心里对自己说:“速战速决吧。”

    然后,叫骂男正打算学着大哥的得力干将把刀抽出来,眼睛余光却见银芒一闪,刺入骨髓的冰寒竟从皮肤一路冲到心窝——他伸手捂着脖子时,躯体已经倒下。

    “好好……小的们——他娘的快杀了他!!”正朝林夕走过去的大汉瞧见学生年纪的人动手,怒极反笑,正要说道一番,没想到围在林夕身侧的人还没抽出刀子就被对方“唰唰唰”的干掉,哪里还能做出气定神闲的架子。不管身前的同伴,凡是挡着自己的人都被他一把推开,笔直的朝林夕扑去,那把沾染上百人鲜血的砍刀被他贴在腋下,准备靠近后借着速度朝对方的心窝子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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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遭遇() 
第三十四章遭遇

    对自己通过杀孽得到力量这件事,林夕只会感到欣喜,而不会认为自己要背负罪孽。

    无论是后世还是这个时代,此时的人回首去看千年之前,春秋无益战;对他来说,此时军阀遍地的中华大地,也是如此。

    四五个月过去,在林夕放弃投身伟大革命的时候,思想再不会为后世的繁华遮目阻碍,还不够,这个时代的势力和组织,能做到的还远远不够。

    要么不做,做了就不要后悔,一条道走到黑,林夕自持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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