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终结战士-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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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后,林义的视野更加开阔,他不需要喘气,才从上空落地就再次起跳,来到左侧一个拿着驳壳枪想要朝这边射击的人的身后。
“什…呃…”同伴身死的一刻落在这人余光中,虽然他把枪口调动的异常迅速,却还是没能挽救自己的生命。林义直接跳到他的背后让他惊慌失措中升起了个大大的问号,但随着脖子传来的剧痛和眼前世界突然侧斜,一切归于黑暗。
用手刀从背后打断敌人的脖子,林义抬起机枪,对身前十米蹲在地上拿着步枪朝前射击的人扣动扳机。这名敌人刚刚察觉到身后不妥,正要转头,一梭子弹钻入他的身体,令他再也无力支撑身躯,靠在树上躺下。
因为林义的冲击,敌人从藏身地走了出来,林夕就趁着这个机会收割了两条人命。
林义调转枪口,把两名跑过来用驳壳枪对着他的两名敌人扫倒,不过机枪子弹也在这时打光。恰在此时,一名端着步枪的人从树后站出,林义单手把枪抡起,朝他狠狠砸去。终结者的力量太大,速度也太快,没等这人食指用力,歪把子狠狠撞在他的脑袋上,瞬间就把他的脑袋砸的开了花,死前的潜意识让他食指用力,不过发射的唯一一发子弹无巧不巧的,将一名从林义身后跑来的同伴击倒。
短短一分钟,林义就冲破了对方的阵线,在没有让子弹击中身体的情况下与林夕一起,把剩余的还活着的敌人全部击杀。
“总共三十四人,都解决了。”放下枪退出人机一体,林夕对林义说。
二人将死去的敌人的武器拿过来,然后并肩朝毛龙谷的村落走去。
看到他们身上的武器,金牛笑道:“我就说么,你怎么可能被他们缠住,原来又是吃独食。”
“哪里。”林夕与林义把武器放到角落,从里面拿出一杆口径比三八式步枪更大同时枪身比较新的步枪,“本来打算来个反冲击,再顺道退回来,哪里想到这帮家伙一触即溃,这时候要是不痛打落水狗,我都对不起他们给我创造的机会。”
“哈哈哈。”金牛笑的摇着头,随后让开身体,刚才听到林夕与他救的人中的女娃子谈话,知道两者是认识的,“这些人你认识吧。”
林夕看向荣萱,又把目光放在其他人身上,有点印象,可这些人的名字却叫不出来,仅仅感觉面熟。“各位,没想到又见面了。”
“林夕?你怎么在这里。”说话的女子曾今在腥风寨与林夕谈过话,陈飞雁,自称荣萱的大姐,但林夕对人名,特别是不怎么见面的人的名字忘的特别快。看到林夕张嘴犹豫的模样,陈飞雁抱怨道,“我叫陈飞雁。估计我们这里的人,你就认识萱儿吧。”
“陈姐!”这话听着好似有别的意思,荣萱小声抱怨着。
林夕无奈道:“咱们见面的时候是晚上,人也迷迷糊糊的,就再次介绍下吧。我叫林夕,这三位是我的兄弟,林义,金牛和吴衔。直呼名字还是叫老哥都没关系。”
“你好,我叫林峰。”六人中,在战斗时还能保持冷静的那名青年在这时开口,只是他看向林夕的表情不是在看自己的救命恩人。
林夕一愣,“林峰?”没一会儿他就想起来,知道对方是谁,“你——你不是腥风寨的少当家吗?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你父亲能放心让你单独一人出来。”
听他说到这个,林峰的脸色更差,陈飞雁用悲愤的口吻说:“林夕别说了。林伯父战斗时受了伤,在回去路上又被山寨的三当家偷袭,现在的腥风寨……”似乎为了照顾林峰的感受,她没有说下去。
林夕露出恍然表情,难怪如此,只是对方看向自己的表情怎么就感觉不对。
“听说你也参加了那场战斗,是么!”林峰盯着他问。
“嗯。一直都在。”
“有人说战场上,鬼子的队伍里有专门杀头目的人,你知道吗?”由于激动,林峰的面色变得潮红。
林夕总算明白他的意思了,有些目瞪口呆:“你不会认为我就是那个在鬼子中射杀你们的人吧。”
“可话是从命天子那边传出来的……”
林夕蹙眉,问:“他们说我待在鬼子那边杀你们的人?”
“……没有,只是大家都这么说。”林峰被林夕的目光看的有些发簌,喃喃回答着,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说到底,自己父亲还是因为战场上被鬼子刁钻的枪法影响,这才没挺过来。而横安县能拿得出手的远距离狙杀敌人的枪手,他了解的只有林夕。
“以讹传讹罢了。当时我们几个都在,现场也有人看到我们。”金牛开口,因为经历的事情比较多,他能明白林峰的心情,“鬼子队伍里确实有这类人,专门杀军队的高层,只是这儿一直是后方,鬼子不会把重要组成战力放在这里。你不能因为这个原因把林小兄弟也恨上。我看诸位也累了,先吃点东西,再睡一觉,有什么话等休息完了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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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序章 林夕的欣喜()
第九十章序章林夕的欣喜
金牛带过来的六个人除了林峰外,其他都是学生,林夕的目光从这些学生脸上扫过,依稀觉得少了几个面孔。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见的人去哪里了,虽然喜欢荣萱这般的女子,但喜欢仅仅是喜欢,谈不上其他情感。
而且,林夕的年纪已经过了做青春梦的时机——虽然前一个世界十六七岁时,他对这方面依旧懵懵懂懂,直到死时也没经历过,但失去的时光早已过去,走过了这段路,虽不能增加他的阅历,却让他看清楚了很多事。
林峰等人确实累了,甚至没吃金牛递给他们的食物就躺下睡着。
林夕四人走到外面,金牛向林夕说了他赶到那里后发生的事。
整件事就是追杀和奔逃,唯一不同的是若非金牛吴衔两人杀入,林峰一行已经被围在毛龙山上。如果真的被人团团围住,他们这些人便是被困住的羔羊,猎人想什么时候杀就能什么时候杀。
“是腥风寨的人?”林夕问道,他觉得事情肯定不会这么简单,土匪联军被击败,另一股投靠鬼子的土匪肯定会趁胜追击,即便没有日军吩咐,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对这边的土匪穷追猛打。
“不清楚。只有等他们醒了才能知道。怎么?想帮他们报仇。”金牛问。
林夕摇头,抬头闭起眼睛,如是梦中一样呢喃:“什么报不报仇。我只是觉得,单单杀鬼子是不够的,这些人,这些投靠鬼子的人,也该死——将来我们把鬼子赶出去,他们会得到惩罚吗?政府会为无辜的冤魂主持公道吗?”
“这得看他们了。经营的好,也许能得到重用。”说到这些事,金牛脸上也出现不甘,真正抗战的人血染战场,帮鬼子作威作福的人却可以在胜利后给自己留条退路,世道为什么这样!
“果然!”林夕睁开眼睛,“我总是想,自己马上就要离开了,在离开前多杀些鬼子,给横安的老百姓多做点事。”他突然发出“喝呵”的笑,“——天真的都让我自己感到恶心。”
金牛听了他的话,不赞同,“不。我不觉得你是在说大话,你也不应该这么说自己,你做的是实事,比空口大话醉生梦死的人实在,如果我们都把这种实在话看成可笑的言辞,以后谁会再说,又有多少人会去做。”
被一个认为华夏可能无法战胜东瀛岛国的人如此训斥,林夕觉得世界很奇怪,他看的到华夏的胜利,感受的到胜利的气息,但是他的世界却比自认为国家未来无望的人更灰暗,还有比这更让林夕哑然的事吗?
是啊。连金牛都有信心,自己为什么要产生这样的想法,这个国家多灾多难,自身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可是有了问题可以治呀!别人治不了,自己去找治,要是再不行就截肢,带着自己能挽救的那部分跟着自己找一片新的天地。
“是我错了,其实我应该比你有信心的。”
林夕说话时,脸上闪过一丝别有意味的笑容,这种笑容金牛已经习惯,“所以你要大开杀戒?不是我打击你,你一直以来的胜利,就是靠地形优势,当然,你的实力是最重要的部分:南庄这里的地形对你太有利,稍微后退就能躲到深山,凭你的枪法,在不用重武器的情况下,只要不让几千个敌人将你团团围住,堪比耗子的本事肯定能逃出生天。但是到外面,你觉得自己能在骑兵的追击下逃走吗?”
“逃不了。但我可以杀了他们,不是说大话,我有信心,听你刚才的话后,我觉得很有必要打一场让咱们自己人振奋的一场仗,否则,鬼子还有伪军恐怕会更加可恶的对付咱们国人——鬼子是不知悔改的,我要让投敌的人都明白,最好善待百姓,否则他们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
林夕犀利的言辞已经不会再让金牛叹气了,他适应了对方说话的口气,听起来,话中内容不会有实现的一天,可鉴于林夕几次将看似不可能的事完成,金牛从开始的怀疑变成了心安理得的期待。除了因为日军进攻而发达起来的人,绝大多数国人都期待侵占自己国家的人去死。
“等等,我看到了件好东西。”林夕说着转身走到屋内,没一会儿又走出来,因为屋子里有人睡觉,虽然这间屋子破旧不堪,可因为林夕他们住了很多天,有了人气,加之林夕对生活的要求较高,即便破败,但睡觉坐下的地方都有麻布铺着,再在上面垫些草席毛毯,不去看土黄色的开始脱落的墙壁,倒是有点住在蒙古帐篷里的味道。
金牛将目光放在走出来的林夕的手中,看着他兴奋地神色哑然失笑。“这就是你高兴的原因?”似乎林夕因为手中的东西高兴有些夸张。
林夕瞧见金牛的表情有些发懵,试探地问道:“你以前用过?”
他手里拿着的是步枪,口径比日军的三八式大,用人机一体后,发现手里两把枪在一千米距离上不使用时间压缩,绿色准星的晃动幅度比三八式步枪五六百米还强,绝对比三八式步枪更适合当狙击步枪用。更特别的是,其中一把步枪还是半自动步枪,这怎么不叫林夕惊讶。
不等金牛开口,旁边的林义就根据两把枪的外形了解了数据,对林夕说:“你左手拿着的是德国原装步枪,毛瑟k98步枪。无弹药情况下,整枪重3。9千克,7。92毫米口径,使用的是7。92x57毫米步枪弹——如果你要用这种枪,得准备好子弹,我们这里的子弹都是日军三八式步枪的6。5毫米。有效射程800米,由你我使用,可以在一公里以上的距离比较轻松的杀死敌人。或者给它配上高倍瞄准镜,经过专门训练,普通人也可以在七八百米的距离比较轻松的狙杀敌军。”
林夕眼中出现亮光,没想到自己手里拿着的就是鼎鼎大名的毛瑟k98,他对军事武器了解是在进入航空领域才开始的,而且了解的也多是最先进的几款战斗机。因为自身拥有元素重组和生成空间,虽然企业只能生产歼十,而且年产量只有可怜的三架,可说是过着半死不活的日子,却将目光投向了最先进的四代半战机行列。
金牛有些惊讶,看向林义的表情像是嘴巴里塞了个大鸭梨,怎么也合不上:“我的乖乖,了解的这么清楚。我只知道它是德国原装货以及名字,至于重量射程之类的还不清楚——那另一支呢,你也认识?”
林义没去看金牛脸上的自得,在对方更加惊讶的目光下,说出了那支步枪的信息:“它是捷克的zh…29步枪,7。92毫米口径,子弹与毛瑟步枪通用,总长1150毫米,枪管545毫米,空枪重量4。5公斤,值得一提的是它是应我国要求生产的步枪,但因为造价昂贵,使用者要求较高的素质,并不受人喜爱。东北军中的亲卫队以及中央军某些部队的班长都配备这种步枪。因为德国军队攻入,生产厂商应该在去年停止生产了。而它的弹匣容量从5发,10发直到25发都有,而且还能用捷克式zb…26轻机枪的20弹匣和30弹匣。”
“我服了。”金牛看着林义,摇头赞叹。
林夕将毛瑟交给林义,自己端着捷克步枪,进入人机一体时,他发现这步枪还算新,但表面的许多地方积累的脏物,需要用机油好好清理。“我看挺不错的,怎么大家会不喜欢呢。”
林义道:“因为制作精良,所以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养,可用枪的人根本不在意这些,打起仗来就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然就比那些不需要经常性维护的武器受人青睐。”
“哦。原来如此。”虽然他见过的人中,大家对自己武器都很在意,可即便这些人,他们对武器的保养仅仅是擦拭武器表面与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