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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穿越之终结战士-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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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后面。

    双手青筋迸出,关节发白,将驳壳枪紧紧捏在手里,准备对绺一毛发出最致命的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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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序章 又是灭杀() 
第二十二章序章又是灭杀

    绺一毛被惹怒了,他发誓,要给暗地里攻击他的军队好看。

    他此时已经归于皇军旗下,是正规部队,皇军可是把中央军打的屁滚尿流的军队,在他手下当兵,哪里是中央军能比的,所以如今的绺一毛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刻,可就是这样的时候,居然有人袭击他,活的不耐烦了吗?

    “叶开山冯耕,你们带着人分散走,这群家伙离我们一定不远。”绺一毛的想法确实不错,通过几次的爆炸,他可以断定敌人数量不多,甚至只有五六人。

    吩咐手底下的二当家三当家领人散开,也是因为他心疼那些聚集在一起最后被一颗炸弹一起报销的情况。

    混蛋,这是爷多年积累起来的家当啊!

    虽然绺一毛会时不时的杀几个小喽喽立威,可也知道凡事不能操之过急。再者,自己杀手下是没啥事,可不代表随便什么人都能杀自己的手下。

    “明白了大当家的——你是……”

    二当家名叫叶开山,虽然没有劈山开道的能耐,看绺一毛的队伍里,身材就属他最魁梧。林夕出来的时候,正好被他捕捉到。

    可是此时,林夕已经进入人机一体状态,在时空凝滞的情况下,就算叶开山的声音喊的震天,他林夕也很难听懂晦涩的语言。

    当驳壳枪的枪口横向移动到绺一毛左侧一米时,十字准星已经落在绺一毛身上并显示了鲜艳的红色。

    “啪”,扣动扳机,子弹出膛飞出一阵,枪声传入林夕耳中。

    接着是另一只手,目标是面朝自己的家伙,话说叶开山也有一副好皮囊,如果到二十一世纪,打扮打扮,顶是副明星范。可现在的情形容不得他林夕多想,扣动一只手中的驳壳枪的扳机后,“啪”地又是一枪,叶开山的额头被人开了窍,从颅内喷出的鲜血散在空中,变成了血色的雾团。

    驳壳枪的后座力被时空之力分担,枪口几乎没有横向跳动,直接被他指向另一名骑在马上的人。

    再次杀人,突然发现一名百米外的喽喽居然已经举枪瞄准自己,虽然怀疑对方的枪法,林夕还是把左手的驳壳枪枪口调整到那人的方位。

    “啪”,先下手为强。

    没有时间流速减慢的现实世界,林夕是从出现一开始就“啪啪啪啪”的扣动扳机,将冲锋手枪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土匪们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驳壳枪用到这种程度,如此快速的扣动扳机谁都会,可是每开一枪就有一人倒地任谁都做不到。

    一个个骑在马上的头目倒下,一名名要举枪射击的土匪中枪瘫倒,巨大的伤亡终于让某些人胆寒,开始四散逃开。

    林夕主要目标是收拢马匹,然后才射杀敌人。

    因为他看到了钱侯与罗金宝,这两人居然跟着土匪冲到了村子里,现在,土匪们把注意力放在前面的林夕身上,除了后撤逃跑的人,谁会关注身后。

    钱侯与罗金宝冲到前面,迎着部分后退的土匪一通痛打,加上前方林夕犹如天神附体般的横冲直撞,余下的土匪没了胆气,一个个洒开脚丫子逃跑,可很多人都被前后射去的子弹击倒到地上。

    林夕的驳壳枪开的很快,才一会儿就打光了二十发子弹——驳壳枪子弹对别人来说难以到手,可对林夕而言,只要找到含有某些元素的物质,不过是时间问题——这恰恰是如今最不缺的。哪怕是二十一世纪,也能轻松从一大堆化肥与金属前重组出所需的弹药。

    “想跑啊——没门。”手枪没了子弹,林夕从地上一名土匪的手里拿过步枪,瞄准两百米外的土匪,“啪”,那名土匪随着枪声响起,十分配合的倒到地上。

    “哈啊。轻松解决。”

    杀光了眼前的土匪,但里林夕没忘记自己要做的事,那名鬼子的翻译。

    钱侯和罗金宝没想到这么快就把土匪解决了,表情还在错愕中,一时没反应过来。当他们看到林夕转身离开时,脸上满是错愕,“你小子要去干嘛?还不走啊。”

    罗金宝现实多了,赶紧跑过去把马收拢,只有缰绳牵在手里,这人才感觉踏实。

    “小林,走吧。这里不安全,我们得快些回去。”

    林夕站在原地,一边端枪瞄准一边查看脑海中的影像。

    罗金宝和钱侯的话他听着,但是放着那么重要的人物不管不问,将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遇见。要知道这些人平时只会跟在鬼子的大队长身边,要找落单的时候,极为不易。

    罗金宝看出了林夕的犹豫,他距离林夕近,就牵着马走过去,把其中四匹马的缰绳递给他:“别小家子气,以后会有机会的。刚才你是怎么打的,居然能让这些马安然无恙。哈哈,你要还说这枪法是能通过训练练出来,打死我都不信。”

    “那不打死你,你就信了?”

    “什么?”罗金宝一时没转过弯。

    林夕耸了耸肩:“没什么。”

    抛媚眼给瞎子看,林夕也不解释,把步枪往马的身上一搁,“那就走吧。我这些天是不是和土匪特有缘,鬼子一个都没碰到,尽是遇到土匪。”

    罗金宝说:“得了吧。咱横安县的鬼子,正在运输一批物资,抽不出人手,往常的时候,陈队长总会带我们去骚扰鬼子。后来不行了,伤亡太大,不过经你一遭,鬼子可能也怕了,把力量都放在护送物资上。”

    “咱们为什么不去强鬼子的东西?”

    钱侯已经走近,听到林夕兴奋地声音,立即从罗金宝和林夕手里牵过几匹马:“鬼子可是有整整一个大队,而且运送这些物资的都是汽车,不说咱们能不能拦住他们,那四个轱辘的东西跑起来,谁追的上?再说了,想破坏这笔东西,还得让人上去把炸药包按上,这短短几十米的路,就是黄泉坡啊,不小心就会掉下去。”

    “呃,叫一个人去开车不就成了吗,有必要这么麻烦。”林夕是了解游击队实力的,如此弱小的力量,哪怕遇见日军小队都不够塞牙缝。现在,林夕有些佩服那名把自己待到游击队的陈昭明陈队长了,用鸡蛋碰石头的事,还真做的出来。

    钱侯声音拉高了说:“叫人去开车?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会开车啊。”

    “我当然……”林夕想说会,可说到一半突然想起,这个时代的汽车与他知道的不同,“也许会开吧。”

    “什么叫也许,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我开过小汽车,那种大个子心里没数儿。”林夕说道。

    钱侯听说林夕会开车,眼睛马上冒绿光,罗金宝即使给他泼冷水,钱侯可是游击队少数能冷静思考问题的人,千万不能出事。“就算会开也不成,鬼子的飞机经常从咱们上空飞过,要是发现不对过来找,车子这么大的目标,咱们能放到哪儿去?还有,汽车需要油吧。这油又去哪里寻。”

    “这也是个问题。”

    提起汽油,林夕立即想到了自己的第三异能——生成空间。

    “有黄金有白银,还得往里面加一点能源啊。不知道如果我把手放在石油上,能不能通过这个异能将地下的石油全都收拢到生成空间……”

    立马,脑中生出的邪恶念头,就如网络状的经络不断蔓延。在林夕心中生根发芽,越是这么考虑,林夕越觉得自己想法的正确,“是啊。国家缺少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等等原料,以后去了美国,可不能只把眼睛放在这种事情上。生产原料也是十分重要的东西。虽说储物格只有两百个,可是,紧凑一点,还是能把百年内必须的东西都放进去的。”

    林夕爬到马背上,让身下的马小跑起来;罗金宝和钱侯二人则是一人四马,控制马群朝他们来的山区的方向前进。

    人有时也要靠运气,其实,那名鬼子的翻译官早在他打瞌睡的时候就离开了。前后不到二十分钟,如今已经站在日军大队长的门外,无聊的抬头看着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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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序章 想法() 
第二十三章序章想法

    回到山里,游击队员看到林夕三人带回来的马匹与装备后,齐声欢呼。

    这些天虽然不断有收获,但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总是珍惜眼前的光景。

    三名土匪的加入,游击队人数变成了十三人,多了些生面孔,倒让游击队的气氛变得热闹了。

    这三名土匪是性格比较懦弱的那种,老家被逼的活不下去才上山做贼。原想着等日子够了想办法下来,可他们并不知道,一旦当了土匪,再想离开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了。于是短期职业成了合同工,一当好几年,对土匪们做的事逐渐麻木。

    无论他们的性格如何,林夕还是很讨厌他们,是主观感觉上的厌恶,并没有看不起他们。

    “钱队长,咱们可以成立骑兵了,瞧啊,马都比人多了。”说这话的战士叫宁玉,是个老战士,他对倒弄牲口很有一手,所以游击队里的马驴都由他照看。

    钱侯一看,哈哈笑道:“真的诶,没想到咱游击队也能建立骑兵了。”

    林夕不得不站出来敲醒他的美梦:“钱队长,咱们是有马了,可是,真正能骑马打仗的人可没有一个,最多是把马当成加快赶路速度的工具。”

    “小林说的是,要建骑兵可不简单。”宁玉同意林夕的话。

    钱侯没想过这些,在他看来,队伍里几名学会骑马的人就能组成骑兵,哪里知道里面有那么多道理。

    林夕可没精力与他们分说,把缰绳交到来到他身边的张青手中,跑去角落检查自己的收获。如果不是他们行动困难,林夕肯定抓个活口,逼他交代出土匪山寨里财宝的藏匿地点。

    “哎,又是十几块银元,不知道得积累到什么时候。而且这银子的成色……”

    两个多月,游击队窝在山坳里,林夕已经很不耐烦,可让他一个人在鬼子遍地的地方闯荡,林夕没有信心活下去。

    生成空间的储物格内,银元连一百块都没有,想靠它发财,差的远了。

    “看来我真的要找几个到县城去,不然,做什么事都晚了。”想到自己灭两股土匪,缴获的东西自己收起来的连一百大洋都没,怎么不让他憋屈。

    听命钱队长,能处理自己和游击队的关系,但是,对林夕的限制太大了,令他丧失许多机会。

    可是,现在甩开游击队单干,等将来从国外回来,八路军还能如原来一样接纳自己吗?以己度人,林夕不会再毫无保留的信任别人。

    “如果一开始就没和陈队长过来加入队伍,也许我的选择能多一些。”

    其实这不是没好处,现在的游击队,他的地位颇高,只因为来的时间很短,威信上,还不能和钱侯、罗金宝他们比。但是在三名反正过来的土匪眼中,林夕的实力是游击队里响当当的,是绝对的“一哥”。

    横安县虽然靠着秦江,却依然属于内陆,此时经济很不发达,想在这里弄到金银,林夕发现很不现实。

    如今“一哥”很缺钱,训练完了后,林夕把枪放在旁边的草地上,抬头望着天空。

    “……干脆到沿海地区,用自己的异能筹集第一桶金,接着想办法去美国。”林夕在脑中仔细思索,他的计划一改再改,到了连他自己也头疼的地步。

    原想着直接杀到山下,可敌人数量太多,没有人配合就靠自己打野战,不现实。横安县只是背靠涌断山脉,北面、东面以及南面,都是平地,适合日军活动。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前,游击队一直在西面的涌断山脉活动,试图将它经营成八路军的一个根据地。

    可是,涌断山脉也不是游击队说了算,除了鬼子还有土匪。

    以前的时候,土匪是不会和游击队发生交集的,但是现在,土匪已经成了敌人,如此一来,游击队想要发展,面临的第一个拦路虎不再是鬼子还是土匪。

    所幸钱侯罗金宝他们消息灵通,知道并非所有的土匪都被鬼子收买,还有一两支有血性的土匪武装不愿投降,还在与鬼子以及那些被鬼子收买的土匪交锋。

    如果不是这样,以土匪们对本地熟悉程度,早就进山搜索寻找游击队的踪迹了。

    “时间啊时间!”

    林夕叹息了一声,他并不清楚,同在横安县的鬼子大队长真木一郎也在苦恼一件事。

    “八路军的游击队你们准备用什么方法解决?”真木一郎把目光落在自己的副官,太田永志身上。

    自从林夕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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