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 作者:查可欣-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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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开始怀疑,那个陷入电子音乐套路的节奏的星光下的烽火台,是否只是缘于我的想像。或许是初次吸入的大麻碎末绑架了大脑神经,强行给它们输入一些信号,偷偷地篡改了事实,让我在第一次的飞翔中以为看到了他的侧面。或者是我曾经在某个酒吧里、某个街角的转弯、甚至就是在那个晚上见到过他,在一群陌生面孔中夺目的沉静,让我把他变成一个梦里的主角。
难道竟是这样吗?这件事让我想得很用力,尤其是每次和他刚见过面的几个钟头里。我一而再地确定着这是一个真实的男人,他就在我的面前听我说着话,目光专注而透彻。他的侧面确实在一个黑暗的明亮瞬间在离我最近的地方滚落一些火热的泪水。但我无法相信我的大脑,我不懂得人们是怎样区分记忆和想像的。这两种大脑动作产生的情节在脑海里的印迹是那样惊人的相似,仿佛根本就是同一种物质的两种状态,像水冻结成冰,再蒸腾成雾,模糊了一切。
他给我隆重地引见他的哥们儿树根,这是他的中学同学,十几年来最好的朋友了。树根是画画的,和大多数才华横溢的艺术青年一样,他的才华并没有为他换回什么钞票。可他还是坚持画着他的画。幸好树根有一个年长他十四岁的大哥,在商界里打滚多年用青春换到了钱,并且慷慨地出资开了这家酒吧,送了个经理给弟弟做。虽说树根完全不是个经营者,不过他在艺术圈子里的人脉不错,于是每天还是高朋满座的。
说实话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怎么样。他握着我的手,脸上一副茫然的笑,像被粘上去的,怎么也揭不掉。之后老揣偷偷对我说,别介意树根刚才的表现。He was
high。
我说哪,怎么那样的表情。他经常high吗?
挺经常的。他是个pothead(吸大麻成瘾的人)。不过,老揣补充说,你应该看看他的画,真的挺牛逼的。
在酒吧里老揣总是看着我一杯杯喝下我的胡萝卜汁。有一天他突然把我拉到吧台边让我坐下,自己走到台子后面,取出五、六个不同的瓶子在一个形状好看的杯子里乱兑一番,然后“啪”地把杯子放在我面前。别光喝胡萝卜汁,他说,尝尝这个。
我抿了一小口。呀,可乐酒,我吐着舌头说,不过挺好喝的。
他乐了,什么可乐酒啊,他重复着。
那是什么呀,这酒。
Long Island Ice Tea,长岛冰茶。
骗我的吧,我歪着头努力用最充满怀疑的眼光看他。哪有这么巧的事,你生在Long Island这就叫Long Island Ice
Tea,那我生在北京我调的酒就该叫Beijing Ice Tea了?自己瞎编哪吧。
真的真的,他诚恳地把那些瓶子一字排在我的面前。你看,两分rum、两分tequila、两分vodka、两分gin、两分lemon
juice,再加上coke,调在一起就成了。就像生命一样, 两分美丽、两分信念、两分天赋、两分爱、两分自由调在一起就是幸福。
我还是歪着头。瞎拽!我笑了,说。
那,他说,你别不信,我再调一份给你肯定味道一模一样,是幸福的味道。说着又拿着那些瓶子捣鼓起来,“啪”地又是一杯放在我面前。Long Island Ice
Tea, Miss,他做了个“请” 的手势说。
我抿了一小口。哦,差不多,可乐酒,蒙上的吧。
他瞪了我一眼,那你别喝啊,他说着假装伸手抢我的杯子,我把幸福的酒牢牢地抢在手里。我要喝,我叫道,挺好喝的。
我笑着继续抿着我的酒,看着他的手。那是干什么的,我问。
他看看我指的左手四个手指第三指节上的红线圈,突然把手伸到我眼前说,迷信。
我伸出手摸摸那些缠得结结实实的线。迷信?我问。
他嘟起嘴随着音乐的节奏点头,为了保佑我不死呀,他说。
我被传染得也点起头来。这样啊。灵吗?我问。
我现在死没死,你说灵不灵,他敲了一下我的额头,乐了。
难说,我嘟起嘴。
这样吧,他突然说,我带你去看样东西。
于是那晚,我第一次来到老揣的家。他住在东城一条胡同里的一个小小的四合院里,不知为什么,那个地方与我对他整个人的印象有点不相符。相对于老揣外表鲜活的现代感,他的家古朴、深沉,带点微微的乡土的芬芳和属于百姓人家发旧的爱的味道。
他悄声打开一间侧屋的门,灯亮的一刻,我吃惊地发现自己身在一个昔日的手工作坊里。房中到处挂满用红线编织的各种吉祥符和饰物,我张大嘴在它们之间穿梭,时不时地低下头避免碰到那些精美的艺术品。
这些是你做的?我实在难以置信地问着。
我哪有那么巧的手。这大部分都是我奶奶生前做的,她去世后我把它们拿出来挂好,她在天上看着也高兴。只有这些,他指着一面墙上的十几个用红线编织的不规则的图腾般的饰物说,只有这些是我编的。
也不错啊,我看着那一排造型新奇的红色精灵说着。真看不出来,你手还挺巧的哪。
耳濡目染吧,他说,奶奶一生都做这个,尤其是在我出生之后。因为我小时候经常生病,后来又发生了那样的事,她总怕我会养不大,为了求个平安她就更在这东西上下功夫了,恨不得把我整个儿用红线包起来。他边说边笑着举了举那只缠了红线的左手。
肯定灵验的,我被打动了。她看到你现在这样肯定特别高兴。
也许吧,他不易察觉地叹气。
夜的寂静充满了小屋,我仔细地看着每一件用爱编织的艺术品,它们让我狂喜并且感动之极。
像你戴的这种好编吗,他打碎了寂静问道。
我回头看到他望着我脚踝上用彩线编成的脚链。还好,不算太难。咦,我奇怪地说,你怎么知道是我编的?
特异功能,他神秘兮兮地说。
我不信地笑。
直觉,他又说。说是你编的而万一不是,你会告诉我这不是我编的不过谢谢夸奖,但如果说不是你编的而万一是,你会告诉我你这个人真没教养没眼光没文化没礼貌没品味没良心没头发什么的,那不惨了。
呵呵,言之有理,我笑着认同。
你手也很巧啊,他边低声说边收起笑容解下一个挂着的小小的吉祥符递给我。这个给你吧。
这怎么行,是你奶奶留下的……
拿着吧,奶奶看到你这么喜欢而且又是个“同行”也一定会送你的,他说着把它塞到我手中。
我的脑袋一阵发热,弯下腰解下脚上的彩线链子说,那,这个送给你吧。
他嘟起嘴说,系在脚上又脏又臭的都好意思拿来送人。
那你别要啊,我说着假装生气正要抢回来,他却已经把链子绑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哎,别随便抢我的东西啊。他说着夸张地把手举在灯下端详。嗯,还真好看,他说。
那我能再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吗?
还有!得寸进尺,他嚷嚷。说吧。
你能不能给我也缠一个那样的指环?我也想得到保护。
他点着头从抽屉里拿出一根红线。我伸出左手,他犹豫了一下后捧起我的手,拿着线一圈一圈地在中指上绕起来,小心翼翼地绕,不知是怕弄断了线还是怕弄断了我的手指。我的额头蹭着他向我俯下的额头,我的喘息也被一圈圈地缠在他的喘息之中。那红线让我想起了我的生母,我的父亲,被我叫做妈妈的女人,我的外婆,我的小姨,小时候门口栽的海棠树,在飞机中从云层上面看到的一抹红霞,做pizza饼时浇上的番茄酱,小学作业本上老师盖上的小红花,十三岁时第一次在美国过生日时的十三只红气球,初潮时内裤上慌张的斑驳血迹,心爱的娃娃头上绑的红发带,第一次与男孩子约会时偷来的妈妈的唇膏,邻居家初生的小baby顽皮的舌头,电子游戏Pacman里面值五百分却总是吃不到的红樱桃,在长城的一个烽火台上第一次被男人撕破的身体。
他缠完了,并没有放开我的手。他把那只长着触目惊心的红色手指的小手夹在他两只宽大的手掌中。它会保佑你的,他说,你会平安、快乐、幸福,直到成为一个顽皮的人见人爱的老婆婆。
在我的泪快要顺着满脸的笑容滑落的瞬间他又说,太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他就这样拉着我的手披着满天闪烁着幸福的星光陪我走到了鼓楼。在什刹海旁经过分隔前后海的石桥时他说,这里有江南水乡的那种乌篷船,船上还有拉二胡和弹琵琶的乐手,他们会弹奏游人点的曲子。我特别喜欢跑到石桥下面坐着,他说,因为在那里听到的乐声是带回音的,像加了混响一样,特别好听。最多的时候我一晚上数到了十二三条船从那里过。我们什么时候也来坐吧,他建议。
好啊好啊,什么时候来吧,我同意。我一定要点《梁祝》。
在我家楼下,他摸摸我的头说,上去吧,我看着你走。我乖乖地挥挥手,上了楼。
一整夜,我辗转反侧,揣摩着他为什么会放过那些可以抓住的瞬间,为什么如此迫不及待地在可以拉近我的时候把我推开。
终于我说服了自己。我故意没有告诉他我一个人住,所以他一定以为我是和小姨同住的,太晚回家既会吵到家人又会让家人担心。他是在为我着想的。
我就这样进入了梦乡,根本不知道接下去的故事会骤然曲折起来。
我们的专业每年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前两周都会在一个叫做Group
Therapy(集体心理治疗)的club里由学校出钱举行一次全专业的狂欢。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间club,对它的全部印象来自一个很棒的电台广告:“如果你相信汽车后座上的孩子会产生意外而汽车后座上的意外会产生孩子的话,你就需要心理治疗了。”
狂欢其实从那天下午就开始了。在几个同学合租的房子的后院里,大家从两点钟就喝起
了啤酒,因为所有的考试到那时刚好结束,我们这帮毕业生们这辈子恐怕再也不需要经历这种煎熬了。下午party的主题是“乡巴佬”,也就是说大家都得尽量打扮得土里土气。于是我把长发编成两条辫子,每一根对折绑在耳际,再用一块碎花红布包住了头,身上穿了同样花纹的短裙和白色吊带背心。中午匆匆炸好了一大盘我最拿手的鸡肉玉米饼,就这样身上散发着油腻腻的味道像个活脱脱的乡下姑娘一般蹦蹦跳跳地去参加party。
我是三点钟过了一点儿到的,麦克是四点半到的。六点时大家纷纷转去Group
Therapy,那时每个人都有些醉醺醺的了,从下午两点开始摄入酒精,难怪。美国人的这种不屈不挠的饮酒精神有时令我感到由衷的钦佩。
在club门口我们每个人的手腕上都被绑上了一条黄纸带,它标志着我们今晚狂欢的资格,我突然和身边的朋友们感觉很近,我们的身上有同样的标记,在那一刻我发现,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成为了同类。
人头攒动。每一个人头都有一个名字,每一个名字都是一个记忆,每一个记忆都让我难舍。想到自己这辈子大概再也不能走进一间教室看到的每一张脸都有姓名在他们之中有一个位子是属于我的,我用力随着节奏舞动着,紧紧抱住身边的每一个朋友,或男或女,和他们一起舞动着。让汗水代替泪水在人群中飞洒吧。
麦克只有两次到我身边。他不在的时候我会偶尔习惯性地在周围搜索他的存在,我发现整晚他都在和两个女人跳舞。一个是男朋友就在现场的厄瓜多尔女孩,另一个是未婚夫没能参加狂欢的会讲葡萄牙语的女生。
我想到曾经有人跟我讲过,有些男人最喜欢接近已经有归属的女人,因为那样可以不负任何责任。谁说的这么有道理的话,我试图拨开拥挤的音乐和酒精让大脑运转起来。是雨子吧,我想。
热闹渐渐冷却,密密麻麻的黄纸带渐渐疏散。夜渐渐深了。酒精是随着汗水蒸发贴在了屋顶上,还是随着泪水被吞咽进胃的底部,我不知道。几个相熟的朋友还在身边,但屋内明显地空了,一百多人只剩下二十来个。我觉得意识的远处有玻璃碎裂的声音,然后是一些争吵的人声由近及远,呼地被推了出去,砰地被关在门外。我突然没有了力气,走到吧台旁坐倒在一张凳子上,恍惚地望着还执着跳着的人们。难道有人比我还不舍,我对自己笑。
我都没看清他是怎么出现在我面前的。
“你怎么不跟我跳舞了?”他问。
“跳了呀,不是跳过了嘛。”
“现在再跳。”他迈上一步,用右手拉起我的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