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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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又怎可能知道?四年前,他就已经犯下欺君之罪,到该偿命的时候了。
汉武帝震怒,当朝命令:
“司马迁,你还是背叛了朕,朕——赐你死。”
死,也可以拿来赐吗?背叛,从何而来?刘彻,你赐我死?我没有违背我的良心,这就该死吗?
太史令司马迁口中嗫嚅,神色惊愕全然不信,直到侍卫将他拿下拖走才有所醒悟,才想起来举起一指,直直刺向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圣明陛下,悲愤大喊:
“你、你——昏君!”
立刻被掌嘴到吐血,立刻被狗一样拖走。一切都完了,糊里糊涂就这样完了吗?什么都没做,竟就这样完了吗?
心宿、河鼓结成一线,星陨如雨,灾将至。灾将至。
附注:对他有兴趣,不得不写,偶像大人!我对不起你,你就让我糟蹋吧,求求你,我不会委屈你不会虐你的~~还有感谢好友鼓噪起我同人女的勇气,她说起名叫《春秋繁露》,说在董仲舒时是春秋,后来就演变为书的意思了,但我说我也BL又不是写历史,这名字太有压力了吧,把她踢走,于是,平乏地用了这个标题,好象我能想到的就是它~~
2
这个昏君昏君昏君——杜周开始还掌他嘴,每说一次昏君就掌一次,该砍头的大不敬只有掌嘴带过,算太轻了!掌到最后连这天下闻名的酷吏都嫌下手时溅出血花了袍子,索性由他胡说去,这将死之人——
在狱中,干草裹身,严寒侵体,这死突然就那么接近了,肉体和精神努力撑起来爬啊爬,却是越爬越向那孤零零的悬崖顶上去!说真话突然就成了罪。这一切都好象是个噩梦是个陷阱是个荒唐,怎么就把自己俘住了呢?就这么屈服吗?承认自己通敌卖国的可耻罪行吗?一遍遍挨打一晚晚挨冻痛到满嘴血花冷到手脚冻伤就可以认罪了吗?“你不认就行了吗?这是皇上亲判的死罪,你死罪难逃!”就算是他判的又怎样?自己是无罪的,没有背叛国家没有陷害忠良没有说出那人想听的话而已!忠言逆耳,没好下场就没好下场,他已是存心害他。
回想朝堂一切,终于悟出来什么叫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四年前,四年前,他粗心地把自己逼进了不忠不义的死地,他粗心地低估了那人的高高在上,他粗心地在吐出那口烈酒后反被灌了整壶,他怎么不明白做一个君主的玩具就不能拿自己脑袋开玩笑?他怎么想得起来用那不中用的缓兵之计!什么一年即回,他是看准那人不到一年就把他忘记干净才轻易许下什么一年。
但忘是忘了,看到的时候,还是恼怒了。
刘彻,当然认得,除了君主,还有另一层违背伦常的意义。
人生,除了相爱,应该还有更值得追求的东西,更不同寻常、更永恒、更有意义的,他已经找到这种东西,必须在有生之年完成,这是心愿,更是理想。
汉武帝,除了史书上的墨迹,对自己而言,这个人,并不比其他东西更特殊一些。
四年前,他还年轻。圣上再赴泰山祭祖,那个夏天,长安城的风刮得和煦,缺少主人的王宫更寂寞,除了整理和考证史料,他最大的娱乐就是在夏天的长安街上逛一狂,看八街九陌上杨柳树垂下绿髫,红衣小娃娃吹着兜兜转的风车,大宛的名马高高扬起黑蹄子,烤肉的香气弥漫进人心里,任一个名工巧匠画下来都委屈这生动画面,千百年后的人们再也无法见到今天的画面。东西九市一天是怎么也走不完的,多半出门的时候,看看天色尚早,最先逛的还是酒市,男人总不能去挤姑娘买衣服的绣坊,酒市里总是人山人海,两耳的青铜器里粮食酿出的翠绿新酒,能醉死人——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碰到的同僚多半失意,不能跟随圣上祭祀祖先,这对选不上的人来说是多大的失意,就像后宫选妃子也要被涮下一批平庸;偶而能碰上几个认识的想好好喝杯,也是酒入愁肠愁更愁,仕途的不顺让酒味都不甘醇。
绿色的新酒,这么香,这么醉,不比泰山顶上呼呼风声温顺绵长得多,怎么就不能好好放下心中事好好为它尽兴一回?
“我昨日打猎捕获了三只狐狸,又得到了箭矢,子长,你帮我卜卜,这是吉是凶?”
他的对面,坐着清秀俊朗的少年郎,微微带点狡猾精明的眼神有点神似他同父异母的大哥,不会“过”到让人心生警惕,反而显得超脱这个年龄的可爱翩翩,这个霍光是什么时候缠上自己?从那次喝到烂醉如泥称兄道地后,还是警告他“三日出门恐见血光”他却罔顾不听果真摔伤见血后?总之,是被缠上了。
司马迁推掉霍光敬的酒,夹起盐水花生咀嚼得仔细,霍光乐了,一拍桌子大喊:“伙计,再给本郎官来上十坛好酒,十盘花生!”司马迁看眼这猖狂小儿,弱冠礼也才行过吧,怎么眉尖还是耸动着满满轻狂得意?看他若有一点霍去病霍将军神采飞扬,也不至于跟喝酒打发消遣,等酒都上来了,满满积聚了一桌一地,霍光仍旧乐呵呵给自己倒起大碗酒来,倒不乏赤诚憨厚,司马迁再不苟言笑也就有点被他逗乐。
——“打猎时捕获许多只狐狸,又得到了象征美德的黄|色箭矢,保持这种品德,坚守自己的职责而持之以恒,那将会是非常吉祥的。”——
筷子夹住个花生,随手抛得高高,再脖子一仰,“吧嗒”进嘴,司马迁吧嘎吧嘎嚼着最佳下酒小菜露出安详快乐的神色,霍光也露出松了一大口气的神色:“他日我定富贵,子长你看着!”
好自信,这自信历来扎着太多老臣的眼,霍氏一门几乎是皇帝陛下最宠信的光耀门庭,而这个与霍将军有七分相似的骄傲少年,他日,将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吗?一旦不够小心谨慎,皇帝的心意可不好猜度。
“霍光,我用整个长安城换你一双明目,你可愿意?”将面前花生一扫而空,司马迁露出悠闲神色,远远看桥下,人影一一滤过才在水中分外涤清。
“当然——不愿。”
“我用整个国家的帝位换你一条生命,你可愿意?”
“整个国家?”狡猾和精明立时从酒醉中情醒了,几乎带上天生政治家的敏觉,霍光带点冷意扫过司马迁,霍光首先表现的是自己的忠诚:“当然不愿。”
“命都没了,怎么享受荣华富贵?”司马迁悠闲依旧,青青袍袖搭在阑干,长长挺眉挺拔入鬓,他的阅历超乎年龄,他的表现像个久经沙场的老将,尽管他这个太史令,只能做做记录天文历法这等在官宦眼中的区区小事,这面对面的冷意并没让他难堪或紧张半分,饮下一口绿酒,他告诫这少年:“一举一动,都有规矩,不合于礼法,就等于给人痛脚可抓。”
霍光哦了一声,继续笑开怀继续喝酒,似懂非懂的样子毫无疑问,但司马迁知道他懂了,从他不复嚣张更多难堪的眼神里知道他懂了,他甚至懂得自己在无意间得罪了一个日后的显贵,史官的悲哀,“不得不说”的悲哀,即使并没暗嘲霍氏得宠于帝王的喧嚣谣言,而只是纯粹好意,但书生意气终归无一可取,司马迁举起酒杯,一扬手倒入河中,霍光回过神问他怎么了?
他已站起,青袍子和桥下水相得益彰,虽不飘然出尘倒也涤清自在,他一笑:“我终是酸腐太浓,污了新酒,再不能喝。”在霍光沉下神色时,续跟自己说:“没有你们,《春秋》、《尚书》如何贯古通今?”
我倒情愿用自己这双眼,这条命换得一部贯古通今不朽史着。
3
皇帝陛下的大队祭陵人马,在夏天泛凉的时候,从专用的弛道一路进城,延绵达数里,随行数千人,他以无比的气派和威严回到了国都。浩浩荡荡,万名景仰,皇家威仪震慑所有人心灵。大汉王朝的皇帝喜爱华丽和威严并存,可见一斑。
百对武将身披甲胄、手执金吾,两列文臣头戴朝冠、手持石笏,这千百人整齐划一、寂静严格地行走,“咚咚”步声和天上隐隐雷声一起做响,震得地面都在打抖,老百姓发抖地激动地跪拜着这支队伍的首领,那无疑就是陛下的十二顶金色华盖,似真龙下凡、祥云覆顶;这种奢侈的仪仗缓慢地以皇帝中意的速度行进,三十里长的中央大道,只见像蚂蚁一样忙碌不停的众多宫人在为车马队伍“净水泼街、黄土垫道”,前者遮盖扬尘,后者使路面更平整,都是为了皇帝更舒坦更尊贵地回到他的家,占据长安城三分之二面积的宫殿。
根本不可能看得清真龙样貌,这倒更让百姓笃信天子的伟大。历来如此。
说来滑稽,司马迁能知道这一切都是从书籍而言,据他父亲、从更多的史官记载,皇帝都是这样出行和回都的。既然每次都一样,就没有观看和记载的必要了,皇帝嘛,在朝廷之上远远见过,只能说,是能让男人折服的男人,韩嫣绝色,霍去病神武,他们仅仅因为他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才不得不折服?……司马迁当然明白能让绝色和神武折服的是凌驾于这两者之上的某种特质、某种魔力、某个叫做刘彻的男人。
皇帝回长安后的第一个月,匈奴突袭上谷、渔阳,皇帝立刻命令霍去病为主帅,率领精兵万骑,奔驰千余里,打到祁连山,在接下的三个月里,喜报频传,霍将军用兵神速,歼敌已过万,司马迁已经意识到当历史记载在这里,该书写下汉武帝彻底改变了汉初屈辱性的和亲政策,而开始向外扩张的进程,自己所经历的这个皇帝该是整个大汉朝最闻名于世的一位。
与此同时,司马迁根本没有精力分心注意朝廷的其他变化,比如从泰山回来后,正值壮年的皇帝对方土求仙有了日趋浓厚的兴趣,虽然没到迷信的程度,但对待方士宠爱备至,甚至开始派人在中联峰山顶修建壮阔的汉武台来。由于藏书经典和国家档案多年不修而完全杂乱无序,司马迁手头上几乎没有一个可以拿来当参考的准确数据,迅速地从刚接手这一切时的震惊和灰心里康复过来,他就已经不知不觉开始了几个月没和人把酒言欢的日子,没有任何私人时间去娱乐和消遣,甚至如同一个高烧病人整日整夜埋首,他必须从一大堆的木简和绢书中找线索,去整理和考证史料。尽管已经明确意识到为了实现父亲的遗志和自己的理想将付出的代价十分高昂,比如将数年如一日,绞尽脑汁,费尽心血,更可能最后一无所成,但在行动上他所表现出来的是自觉放弃所有消遣,老老实实严严谨谨天天埋头整理和考证史料。
那个傍晚,粉红晚霞像少女含羞着的芙蓉面,晚风擦着脸悠悠晃过,宁静得空气都要睡着,司马迁披了件淡青袍子,一手抓着荞麦馒头,一边就拿起百读不厌的《春秋》,安闲坐在了藏书阁外的长廊上,就着一点宫灯享受阅读的乐趣。
这个时候,已没有多少人会来偏角的这里了,事实上,兴趣广泛的皇帝陛下对歌赋乐府更感兴趣,这自然影响到底下人对待修书的态度,除了要办什么文史大典,大白天这里也鲜少有官僚拜访。所以,当在这里再次看到已经做到参谋军士位置的昔日酒友霍光时,司马迁依旧慢半拍地打量着他更为华贵精致的服饰,而自己仍旧在津津有味啃着馒头读着天书,来人倒一点不尴尬,就像早已预料到会如此这样,镇定地走到长廊中央,十分从容地转身让出另一位贵客——这是个比一般男子都来得高大的男人,肩膀部位尤其宽厚好象能承受来自各方的任何重压,每一步走得都很用力,完全不拖泥带水,绣有日月花纹的红地外套气派十足,虽然有点宽敞,但这点适度的宽敞倒充分显示出了他骨骼上的强悍与相貌上的英挺饱满,这样的人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件非常奇特的事情,尤其他还完全视太史令司马迁如无物,只随便拍拍霍光肩头的姿势,霍光就已显得非常高兴,满脸通红——多奇怪,这不是他司马迁认识的轻狂小子好意思做出的事,琢磨不过来这贵客是何方神圣时,夏日傍晚突起狂风,就一眨眼掀起来强烈冷意冻得人不禁哆嗦,那位人物却一点没感觉到诡异冷风一样,迈着镶蓝色珠宝的鹰头靴信步走出长廊,直到站到偌大院落中央,他停下来,朝靠墙中间栽植的一尾居然茂盛到盛放出白花来的瘦长铁芭蕉看了两眼,他似乎对宫殿中能见到铁树开花颇有些新奇——司马迁总觉得要是就算现在是夜晚,那双眼睛还是会在黑暗里好象明珠一样,湛She精光……这才颇有些可怕吧。
一个习惯处于中央也习惯选择中央的贵客,为什么会出现自己这孤僻枯燥的角落?这点,霍光眼里莹莹闪动的某种光芒很说明问题。
——“梦见震光百里,醒来时手里仍握有酒杯,是凶或吉?”
非常简洁,他用很冷静的声音问话,几乎带点斯文的意思,话尾拖音又敛得深冷,似乎他“凶与吉”就是你“生与死”之间。
嘴里的荞麦馒头还没完全咽下喉咙,司马迁平稳地一点一点咀嚼自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