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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重生之折腾年代巧折腾-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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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昨天晚上在他家里时,由于自己发烧昏迷,他竟然拽着自己的手哭泣。看来,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孩子,今生要有他相伴,足矣!

    腊梅赶紧放下手里的蜂窝,拿起他的上衣抖了抖,掩盖自己的感情流露。

    上衣湿了一多半儿,再看看郑存梁身上的短裤,水湿水湿的。怕他着凉感冒了,把夹被递给他:

    “你围上夹被,把短裤脱下来,我给你晾晾干。”

    “这”郑存梁咧了咧嘴。见自己的湿裤子往下滴水,不能坐也不能躺,只好依从。围上夹被后,脱下了短裤。

    腊梅披上块油布,拿着湿衣服来到西厢房餐厅。这里半晌不乏时没有人,正好用来进、出空间通道。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三章 秋傻子雨() 
别看这里下雨,前世却是艳阳天。把湿衣服晾晒在前世租赁的院里,又在空间通道里找了一件男孩子穿的牛仔短裤,一件跨带背心。

    “这是给我的。”郑存梁望着干衣服高兴地说。

    腊梅:“嗯,你喜欢就要,不喜欢,等你的干了,换过来再还给我。”

    “是白头发老奶奶给的吧?”

    “不是她还有谁?”

    “哇哈!我终于也有了一身白头发老奶奶给的衣服了!”

    郑存梁高兴得抱着在地铺上打了两个滚儿,张了两个跟头,全然不知道屁股露了出来。

    腊梅背过脸去:“快穿上,人来了看见不像话。”

    郑存梁“嘻嘻”笑着,背对着腊梅穿上衣服。

    这个时期的男孩子六、七岁夏天还光屁股,郑存梁也只有九岁,对男女之别还朦朦胧胧。学校里有男女厕所,才知道男孩子不能当着女孩子脱裤子。

    腊梅又捡起蜂窝。既然人家忍着被蜂蜇、辛辛苦苦摘了来,自己不表示表示,也太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好意!

    腊梅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赞美了一番。然后把蜂窝掰开,递给郑存梁一半儿:“我一个人吃不了,咱俩一块儿吃。”

    “不,你闹嗓子呢,吃了好得快!”

    “我已经好了,不烧了。你不吃,我也不吃。”

    “好好好,咱俩一块儿吃。”

    两个人一人拿着一半儿,用手指头把里面一桶桶的蜂蜜抠进嘴里,屋里弥漫起蜂蜜的香味儿。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幸福的就像一对小情侣!

    这天晚上,雨一直没停,社员们供奉月亮只好停留在每个主妇的心里了。

    吃晚饭的时候,王晓华和王秀春,都要来给腊梅做伴儿,腊梅婉言谢绝了。而是留下了郑存梁。

    队部是个“闹鬼”的院落,两个小姑娘以友情为重,大着胆子住下,心里未必不害怕,腊梅不想让她们提心吊胆地睡在这里。

    郑存梁就不同了,一来他是小男孩儿,胆子大。再一个是他昨夜已经在这里住了一晚上,睡的很踏实。

    看这个阵势,晚上必定要有一个人来给她做伴儿、观察她。如果让郑存梁走,来看着她的不是队长,就是吴一吱儿。

    她虽然是成年人心性,但在人们的眼里,她还是个小孩子。如今生病了,没有人照顾是不行滴!

    她从心里感激队长和吴一吱儿对她的关爱,但她毕竟是大人心性,能以让一个小男孩儿在这里陪着自己,也不愿意让大老爷们过来。

    何况这还是自己前世、今生心仪的小男孩儿!

    郑存梁也很乐意在这里吃住。虽然睡的是地铺,像狗窝,但也柔软,何况还有腊梅在,白头发老奶奶又给了他一身衣服,正在兴头上。

    再就是这里的伙食比他们队上好。他说:“我们队上早就吃窝头了,菜也没十一队炒的香。”

    虽然都是吃大食堂,水平却不一样。这取决于各队从户里收的粮食的多少、品种的好赖。

    从户里收的粮食,各队归各队,队与队之间不实行平均。十一队地主、富农和中农成分的占多半儿,家底富裕,收上来的粮食比别的队上都多,而且小麦多过粗粮。

    这样的比例很正常:麦子是细粮,金贵,比玉米好存放,富裕的人家都存放麦子不存放玉米。

    多有的户都是存了几年的麦子,一次性上交队上,所以收的麦子多过玉米。

    几大囤冒尖儿竖流的麦子,不吃馒头吃什么!

    对于郑存梁在这里吃住,在十一队里却落了个好名声,都说这孩子懂事,重情义,小傻妮儿救了他,他这是知恩图报,像照顾自己的亲妹妹一样照顾起来,还拜了干兄妹。

    至于男女之情,没一个人往这上面想。先入为主,在人们的心目中,腊梅依然还是一个小傻妮儿,虽然有时候明白,那是因为有白头发老奶奶罩着她。

    一旦不罩着了,她还是一个小傻妮儿。郑家绝不会娶一个没人要的傻子当儿媳妇。

    郑家则把他们在一起,看成了小孩子过家家、闹着玩儿,也就没有阻拦。

    两天后,郑存梁是被腊梅“撵”走的。虽然人们不说什么,腊梅也愿意让他在这里,关键是他忒碍事。

    雨从八月十五下午下起来,就一直没停。

    农谚说:“不怕十五下,就怕十六阴”。也就是说,如果农历十五这天有雨,不要紧;如果农历十六是阴天,未来半月中,阴天会多于晴天。

    这句话是针对下半月,上半月则是:不怕初一下,就怕初二阴。

    八月十六,天仍然阴沉沉的。没有一丝儿风,没有一点儿雷声,雨点儿紧一阵儿慢一阵儿,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

    队长王贵兰嗅了嗅潮湿的能拧出水来的空气,望望漫天雨幕,惊怵地想:别再是秋傻子雨!

    秋傻子雨就是整个秋季雨水不断。一旦出现这种反常的气候,人们就说老天傻了,成了秋傻子了。

    下这种雨时不响雷,也不刮风,雨丝不粗不细,不停不歇,傻乎乎的就是下。一下起来就收不住脚步。

    庄稼活儿就是这样,无论多么忙,甚至忙的黑白天连轴转,一下雨,就得停摆。因为黑土地里一下雨,黏糊糊的没法站脚,泥里水里,农活根本无法干。

    至于收庄稼,那就更不行了。庄稼一经雨水浸泡,就是收回家来,老天爷不给晴天,得不到晾晒,也是霉烂。

    望着雨幕想心思的还有腊梅。

    从这个时代过过一次的她,知道这就是秋傻子雨,而且一下就是二十多天,等老天爷睁开眼睛的时候,地里的庄稼烂的烂,发芽的发芽,再没收回一颗粮食粒儿。

    但这事她不能说。可说了又怎样?让社员们冒着雨到地里收庄稼?到处湿漉漉的,庄稼也湿漉漉的,收了来又往哪里放?

    场院里的玉米穗儿盖的是草苫子,这个只能挡紧雨、阵雨,像这样不紧不慢长时间下,草苫子早已洇透,雨水渗到玉米穗儿上,场里的玉米也难逃膨胀发芽的命运。

    丰收不丰产,真的是狗咬尿泡空喜欢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四章 掰玉米() 
望着雨幕,腊梅忽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在空间通道的掩盖下,冒雨到地里去掰玉米穗儿,然后放到前世租赁的院儿去晾晒。地里的玉米早晚都要霉烂掉,自己收一穗儿捡一穗儿。

    这次也用不着怕被发现叉花着掰,因为晴天以后,没人再理会这些霉烂发芽的玉米了,尽管它们很大,像一个个的大棒槌!

    对!冒雨去,不冒雨的话,晴天后就一切都晚了,庄稼也完了!

    但这事不能让人们知道,也不能让郑存梁知道。郑存梁黑白天守着自己,是自己行动的一大障碍。

    “我已经完全好了,你也该回去了。”腊梅忍不住,终于对郑存梁说出了口。

    “我回去干什么?反正在哪里也是玩儿,就在这里给你做伴儿,多好!”郑存梁不以为然地说。

    “我想到晓华他们家去看小妹妹,我挺喜欢她的。”

    “我也去,咱一块儿到她家去玩儿。”

    嘿!成狗皮膏药了,贴上了,揭也揭不下来了!

    “我觉得咱俩不能一块儿去。晓华她奶奶不待见我,我再领你去,她更烦我了!要不,我有空去你家。这里毕竟是队部,你常住在这里不大好。”

    郑存梁再没说的了,只好恋恋不舍地走了。

    郑存梁一走,腊梅获得自由。闪进空间通道,先去前世的超市买了一个儿童雨披,一双儿童雨鞋,然后在空间通道的笼罩下,向玉米地进发。

    空间通道是非物质的,腊梅在里面也是非物质存在。土路虽然泥泞,甚至还流着水,她在里面却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照样在上面行走、骑自行车。而且沾不上一点儿泥水,路上留不下任何印迹。

    但到了地里掰玉米穗儿就不行了,她在空间通道里抓不住任何东西,玉米穗儿就像影子一样,她的手能在上面来回穿梭,要掰下来,必须走出空间通道。

    腊梅披着雨披,穿着长筒雨鞋,闪出空间通道,在玉米地里冒雨掰起玉米穗儿来。掰下一个,往空间通道里扔一个。

    玉米穗儿并不好掰,雨水把玉米穗儿柄都淋湿了,掰起来很费劲儿,有的掰的手生疼,也下不来。有的玉米穗儿比她的个头还高,她只好放弃,掰长得低的,自己够得着的。

    掰一上午,中午就通过空间通道穿越到前世,放到自己租赁的的家里。还好,现实中阴雨连绵,前世却是艳阳高照。

    掰玉米可是个力气活儿,腊梅虽然是成人的思维,终因身体太小,没有很强的耐力。而且刚刚发了高烧,她也不敢过于劳累。家里、地里,前世、今生来回跑,一天也收不了很多。

    干了两天,手上就起泡了,虎口裂了口子,一触到玉米穗儿,专心地疼痛。

    但时间就是粮食,她舍不得休息,买了副手套戴上,继续掰。

    白天掰玉米穗儿,晚上还要在前世的家里剥玉米——把外面的棒皮剥下来,晾晒里面的玉米穗儿。

    不剥的话,就算有阳光,玉米在棒皮里面也会因为太湿被捂坏。

    剥玉米虽然是坐着的活儿,也不轻松,剥长了累的手指甲和手腕子疼。

    腊梅削了一个竹签子,把玉米穗儿的头部划破,再捏着皮往下拽。这样,还用不着手指甲,也省力很多。

    由于掰也用手,剥也用手,玉米穗儿又是湿漉漉的,腊梅的一双小手被浸的发白,上面的血泡、裂口,一个连着一个,一道挨着一道。

    裂口经过雨水浸泡,肉皮向外翻着,露出了里面的红肉丝子。

    腊梅实在坚持不住了,就给自己放了半天假,骑着自行车来到前世县城农贸市场,摆上几十穗老玉米卖起来。

    “卖老玉米唻,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品种小粒红,抗病虫害,产量不是很高,能收六、七百斤,但特别好吃。

    “无论蒸窝窝,还是煮粥,一掀锅香气四溢,在胡同里都能闻到。快来买呀,种种这几十年前的不转基因不杂交的老牌玉米。种一年可以年年留种,绝对不退化。”

    “嗬,你这个小孩儿还挺会吆喝,你知道什么是杂交品种?”一个路人揶揄道。

    腊梅抿嘴一笑:“这位大叔,实话告诉你,我还真不知道什么是杂交品种。但我知道杂交玉米只能种一代,第二代就不长穗了。

    “我这个你可以年年种,保证不带减产的。不过,你如果种的是为了卖钱,那你就别买我这个了,你买杂交种子去。我这个只是卖给种给自己吃的人们的。”

    人们“哄”的大笑起来。

    “你这张小嘴儿,卖玉米真是屈才。到商店里推销名牌衣服,一身千儿八百,你能提个一头二百的,比你卖玉米挣的可多。”一个人说道。

    腊梅笑笑:“咱是农民,吃自己种的无污染的食品,不得病不看医生,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他们挣的钱多,到饭馆里不照样吃地沟油、转基因食品,一场大病就能由富变穷。如果他们要给我换,我还不给他们换呢。”

    “嘿,这小孩儿,脑瓜儿真不简单。”

    “就凭这张小嘴儿,我们也得买几穗不是。”

    “多少钱一穗?”有人问价。

    腊梅:“卖嫩玉米的时候,有人给我定下货了,说老玉米也按嫩玉米给钱,一块钱一穗。我今天心里高兴,减价卖给你们,五毛一穗,怎么样?”

    “五毛一穗也够贵的。玉米粒儿才一块一斤。”

    腊梅:“杂交玉米种子还二十元一斤呢。这个四、五穗能出一斤干玉米。你们偷着乐去吧!”

    人们笑着,赞美着,你买几穗,他买几穗,家里有地的,几乎都伸手买了。

    那个卖菜的老者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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