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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家园-第57部分

小说: 家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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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笑着为自己找出答案。黑风的驰骋速度太快,如果他策马狂奔,苏啜部没有任何良驹能追得上。所以,他只好在湖边等,两天两夜过去了,湖水依旧是那片湖水,湖中的身影却永不再现。

    李旭用力甩了一下头,让自己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必须离开这里了,否则一旦初雪落下,独自一人走在草原上等于自寻死路。其实,当天夜里在帐篷外等待的结果,已经告诉了他陶阔脱丝自己的选择。只是李旭不愿意相信,他宁愿猜测陶阔脱丝是哭着哭着睡着了,因此错过了二人的最佳脱身时机。

    “告诉陶阔脱丝,我会在月牙湖畔等她!”黎明前,对着起来送别的阿芸,李旭低声说道。他相信阿芸不会漏掉自己说的每一个字,现在,他只能强迫自己相信陶阔脱丝的最终选择。

    “也好,有甘罗做嫁妆,阿史那家的那个骨脱鲁应该不敢欺负你!”李旭抹了把嘴角,终于将脸转向了南方。秋风已经将草场染成了黄色,大规模屠宰牲口的时机又要到来了。今年秋天,会有无数支商队踏着九叔去年踩出的路线来到苏啜部。届时,有间货栈会大赚特赚,父母关于迎娶陶阔脱丝的回信也能随着商队到来。只是不知道两个老人家得知儿子最终没能成婚的消息后,是不是会感到失望!

    李旭晕晕乎乎地,任由黑风驮着自己向南飞奔。草原上无所谓路,只要一直向南,见山绕过,见水涉过,也就能看到长城。看到长城后,就等于到了自己的家。猛然,他心中闪过了一个疑问,“征兵期限过去没有?大隋北征高丽的兵马是否已经出发?”

    如果征兵令还在呢?李旭抬头,茫然地四下看了看。空旷的草原上看不到任何炊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他安身。“算了,当兵就当兵,战死就当睡去!”他把头又垂到了马脖子上,疲惫地想。当愤怒、失望和伤心俱沉积成记忆后,少年人的心中渐渐有了几分玩世不恭。

    你们不是说我是懦夫么?你们不是看不上一个中原小贩么?有一天老子要当大将军,冠军侯,看你们到时候还笑不笑!这样想着,他慢慢将手伸向装酒的皮袋。手臂奋力上提,却将自己闪了个趔趄。

    酒喝光了,离开月牙湖畔时也忘了装水!李旭用力在马背上直起身,回头张望。迷迷糊糊中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身后的月牙湖已经不见影子。“再回去?”他发现自己又有了一个再等一天的理由,笑了笑,伸手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你这个废物!”李旭冲着自己骂道。将酒袋系回马背,用力夹了夹马蹬。黑风早就等着这一刻,唏溜溜发出一声咆哮,四蹄凌空,飞一般将身边风物甩在了脑后。

    直到再也不可能涌起转身的念头,李旭才命令黑风放慢了速度。经过一场飞奔,人和马俱是大汗淋漓。找了个草色特别绿的洼地,他跳下了马背,从腰间拔出切肉用的短刀,奋力向地上挖去。这是阿思蓝等人教给他的野外寻水方法,有地下水源存在的位置,草绿得早,枯得也晚。只要你不停地挖,肯定能找到水喝。(注1)

    半柱香时间过后,有泥浆从土坑底涌了出来。李旭伸出手,用力将坑底的泥浆掏出,然后用几块碎石头塞住水眼。泥水越来越稀,渐渐清澈,渐渐变成娟娟细流。李旭拉过黑风,请它先喝第一口水。

    黑风满意地打着响鼻,一双深邃的大眼冲着李旭看来看去。显然,它很在意主人对自己是否重视。喝饱了清水后,它的精神大涨。撒腿跑开数步,低头在草丛中寻找最新的嫩芽裹腹。

    李旭轻轻地追过来,从马背上再次解下酒袋。这次他得装足清水,万一数日内发现不了水源,人马的性命就寄托在手中的皮袋上。水洼中的倒影再次让他看见了自己的面容,几天之内,他仿佛长大了四、五岁。原来软软稀稀的胡子顺着两颊钻出来,已经渐渐形成了势力范围。几根凌乱的头发从鬓角间飘下,与弯弯曲曲的胡须搅在了一处。其中有一根分外扎眼,从下半截开始,居然已经变成了白色。

    “伍子胥过昭关!”李旭苦笑着着摇头。(注2)

    黑风仿佛知道主人的心思,慢慢跑过来,低头用舌头舔李旭的脸。“脏死了,你知道不知道草的味道很重!”李旭轻轻拍了他一巴掌,骂道。

    黑风退开几步,不服气地打着响鼻,目光中仿佛带着几分嘲弄。“你懂个什么!”李旭笑着骂了一句,用冷水抿了抿鬓角,飞身上马。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伴着少年的牧歌,马蹄声越来越远,渐渐消散于暮霭深处。

    酒徒注:1、二十年前,内蒙草原上有些地方用铁锹挖半尺深,即可挖出泉水。

    2、传说,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此处为少年人的自我解嘲。

第一章 大贼 (一 下)

    第二卷功名误第一章大贼(一下)

    离开月牙湖畔的第三天,草尖上吹起了南风。

    这并不是一个好征兆,秋天是西北风的季节,温暖的南风吹过长城,带给草原的往往就是灾难。李旭和黑风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以最大努力向南赶。但是老天显然不想放过捉弄这对猎物的机会,很快就放出乌云遮断了整个天空。

    天黑黑的,仿佛马上就要从头顶上掉下来。宽阔无际的草原上,四下的景色变得一摸一样。失去日光指引,李旭无法再确定自己走的就是回家的路。每走几十步,他就得跳下马来,根据道听途说的经验,依靠偶尔出现的一颗小树,或者一块石头来判断中原的方位。有时候地面上什么也找不到,他只能顶着风走,同时祈祷风向还和云起之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后半夜的时候,他在一个洼地中升起了火堆。火光和熟肉的香味很快引来了几群食肉动物。一双双蓝绿色的眼睛在火堆周围滚动,就像无数失去家园的孤魂提着灯笼在游走。黑风警觉地绷紧四肢,时刻准备着用蹄子痛击来犯之敌。李旭则将周围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收拢了起来,保持火堆一直不灭。他有些懊悔没将甘罗偷出来,有甘罗在的时候,没有任何野狼敢靠近十丈之内。

    “也许它真是什么圣物!”李旭自言自语地说道。半夜里没人听他说话,只有黑风不安地打着响鼻。“不过,我是个倒霉蛋,所以拖累了你!”李旭笑着将几块干燥的动物粪便扔进火中,也许是野驴粪,也许是野鹿粪,反正这东西能点着,只要火不灭,狼群就没有勇气发动攻击。

    快亮天的时候,他实在支持不住,在寒风中睡着了。睡梦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又过上了纵马横刀,驰骋原野的快乐生活。然后,一群红披风冲过来,抢走了陶阔脱丝,他拔刀拼命,却发现手中一无所有。

    “附离!”陶阔脱丝抱着他,泪落入雨。李旭伸手去擦陶阔脱丝的面颊,手掌间却传来一片冰凉。

    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天边透出了几丝亮色。数百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将草地上的余烬打出缈缈青烟。狼群已经散去,黑风正在不远处寻找早点吃。低低的云层下,几行大雁嘎嘎叫着,振翅南飞。

    李旭快速跳了起来,下雪了,他必须在雪下大之前找到一个安身之所。黑风听见主人的声音,停止早餐,小跑着奔向李旭。一人一马沿着鸿雁留下的影子高速飞奔,在被初雪打湿的草地上留下一串泥浆。

    策马跑了没多久,一个部落就出现在视野之内。那是索头奚人曾经的营寨,现在归属于苏啜部,大部分苏啜部的公共牲畜放养在附近,有专门的武士和牧奴负责繁衍生息。黑风发出一声兴奋的嘶鸣,撒腿向营地前疾驰。李旭却紧紧地拉住缰绳,硬生生将黑风扯偏了方向。

    “唏溜溜!”黑风前腿腾空,大声向主人抗议。云那么黑,雪只会越下越大。冒着这么大的雪强行赶路,人和马都可能在半路上冻僵!急着积攒过冬肥肉的野狼可不管谁有骨气谁没尊严,只要你没有力气反抗,它会以最快速度冲上来咬断你的喉咙。

    “黑风,咱们走!”李旭大声命令着,强行调转马头。他看见营地内有苏啜部的武士迎了出来,黑风的嘶鸣声惊动了他们,武士们严格地出帐履行自己的职责。

    “唏溜溜!”黑风又发出一声悲嘶,被李旭强逼着向南方跑去。匆匆冲出来的武士们看见了李旭留在风雪中背影,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

    “是附离大人,我眼睛没花吧,他怎么才走到这?”有人大声叫道。

    “这么大的雪,他居然还继续赶路!”

    “他是宁可冻死,也不再愿意沾咱们部落的一草一木了!”有知道详情的武士叹息着摇头。长老们做得太过分了,也难怪附离大人连入帐烤火都不肯。可这么冷的天,他能走多远?武士望着青黑色的云,喃喃祈祷。

    “长生天,请你保佑附离大人!”

    “长生天,请你把雪再下大些!更大一些!”几个脚腕上套着皮索的奚族奴隶低声祷告。方圆几百里都不会再有第二个部落,那个毁了索头奚部的孤狼,愿长生天给他最严厉的惩罚。

    雪随下随化,满地泥浆。泥浆很快又被冻成了冰渣,粥一般和后落的雪花搅在一起。几株没来得及落下叶子的老榆树挂满了冰凌,在风中不断瑟缩。终于,有树枝承受不了如此重负,咯嚓一声折成了两段。

    冰凌,树枝互相纠缠着在风中滚动,已经渐渐积厚的雪被带了起来,裹成了一个大冰团。冰团越滚越大,越滚越大,在雪野中压出一道沉重的痕迹。终于,在一个斜坡前,冰团滚不动了,被冻结在了地面上。风卷起的雪花围着冰团打着漩涡,渐渐堆积成塔,堆积成丘,堆积得与前方的斜坡不分彼此。

    一双大脚踏了上来,“扑通”一声陷了下去。浑身“白毛”的黑风凄凉地嘶鸣着,奋力后退,用缰绳将主人缓缓地从雪坑中拖了出来。李旭艰难地站直了腰,刚欲给黑风一个感激的笑脸,脚下一滑,再次跌倒于雪坑中。他向前爬了几步,抓住一把枯草,缓缓收拢身躯。蹲身,站起,抱住黑风的脖颈。转脸向南,跌跌撞撞地前行。

    “前方有两个小土丘,那之间有一处避风的地方!”李旭趴在战马的耳朵边,低声给对方打气。也不知道黑风听明白没有,它艰难地将脖颈抬高,陪着主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挪动。

    前方应该有两个小土丘,中间的桦树林中可以安置一顶帐篷。李旭在心底不断给自己鼓劲儿。冷风冻得他已经浑身麻木,去年冬天徐大眼说及附近的地形时,曾特地提到这片桦树林。一旦诸霫联军在偷袭奚人营地不成,或遭遇风雪,那片夹在两个土丘之间的桦树林是最好的扎营之所。

    翻过了一个土丘,又滚过了另一座,徐大眼说过的桦树林却始终没有出现。风吹在身上已经不再感到冷,雪化在脸上带来的反而是丝丝暖意。“风兄,拖累你了!”李旭知道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歉意地冲着黑风说道。黑风挣扎着低下脖颈,奋力用舌头温暖他的脸。那是黑风最后能做的事情,全身上下都被雪水打透,唯一还保持温暖的,就是它的舌头。

    “别闹,陶阔脱丝,别闹!”李旭迷迷糊糊地叫道,顺着雪坡向下滚。这是在月牙湖么,陶阔脱丝不停地向自己泼冷水。甘罗呢,甘罗怎么跳进了风中。什么味道,是烤野兔烤焦了么?

    “唏溜溜!”黑风大声咆哮着,跪下前腿,用头拼命地将李旭向山坡下顶。顶了几下,它也顶不动了,豆大的眼泪顺着眼眶落在了雪中。

    突然,一股焦糊的味道顺着风吹进了李旭的鼻子。他精神猛然一振,在风雪中艰难地睁开了双眼。他看见黑风绝望的眼神,看见了漫天风雪。随后,他看见一股浓烟,就在自己的左前方高高的升起,风卷着雪花向烟柱上吹落,却始终无法吞没那股希望的浓黑。

    “有人在那里扎营!”李旭沙哑地大叫,黑风亦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嘶。人和马聚集起最后一点力气,相继滚下山坡,雪球般连翻带滚冲向浓烟升起的地方。

    是桦树林,这种北国特有的树木外皮像雪一样洁白。层层的白雪与林木之间,一座牛皮扯起的营帐高高耸立。营帐外,一个巨大的火堆喷云吐雾,通红的火舌翻滚着,将所有逼近营帐的风雪舔成了热汽。

    火堆旁,一个少年持槊而立。魁梧的身材,狡诘的笑脸,与桦树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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