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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丐帮创业史-第16部分

小说: 丐帮创业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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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半仙听罢,赞许道:“不错,教了你这么久,没白费功夫。”

    一番分析,拨云见月,豁然开朗,洪琪还有一事不明,他问着:“两年前,崔家堡跟刑天门还是实力相当的两个帮派,怎么会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实力差距拉开,刑天门从坤位上升到乾位,与昔年几近问鼎中原的漠北鹰盟平起平坐?”

    江半仙听罢,反问:“你可曾听说过玄天殿?”

    玄天殿?没听说过,听这名字,似乎很玄乎。

    洪琪叩击桌板两下,表示不知。

第五十一章 乱世枭雄() 
在江家府宅里,魁星阁是存放卷宗的地方,也是江半仙特意拨给洪琪的歇脚地。

    其中《武林大事记》上记载着三百年来,江湖上存在过的所有门派,除了政府机关。

    洪琪曾谎称被天外流石砸中了脑袋,失去记忆,以此混过了大多小老百姓都晓得的常识问题。

    其实,玄天殿也就是皇宫,玄天殿里住着的青帝,正是如今天下九城,名义上的统治者。

    玄门是白道,跟他们“黑道”原本是不搭界的,大家各自相安,各收各的门徒,各凭本事吃饭。

    但,玄门始终压着“黑道”一头,“黑道”不能做的太过,就算做的太过,也得给出一个合理的借口,叫天下人信服,否则,玄门的赤羽军也不是吃素的。

    千百年来,玄门一直是天下正统,所有妄图取而代之的野心家,无不以惨淡败局收场,比如说,许多年前,几近问鼎中原的漠北鹰盟。

    当然,玄门与“黑道”之间并非隔着一条楚汉河界,泾渭分明,常常为了双方利益,做些私底下的交易。

    比如说,玄门不方便出手的事,就交给江湖上的帮派去做。

    有了玄门这个大靠山,抢地盘,设赌场,开钱庄,办镖局,各种便利,自不必说。

    这种无上光荣的际遇,是江湖中各大帮派梦寐以求的。

    乾位上的漠北鹰盟不听话,玄门用起来越发不趁手,便将眼光投向了坤位的门派,很快,找到了新的合作伙伴,——刑天门。

    自那血符门七、八年前被灭门,乾位上的另外一个位置,一直处于空缺状态,等待新势力的补充。

    在上位关键时期,刑天门的掌门——刑问天利字当头,把那“同生死、共进退”的宣言放到一边,拒绝与崔家堡共分这块儿大蛋糕。

    “世道这么乱,一流门派一旦有了玄天殿做靠山,无异于如虎添翼,这也是刑天门能在短时间内上升到乾位的最大原因。”江半仙语气之中,不无羡慕。

    “是啊,世道这么乱,活着已是不容易……”洪琪悄声嘀咕着,不敢被江半仙瞧出来他的短志无用。

    “先前还真没想到,你这么有骨气,这么有大志。”江半仙突然开口。

    “怎么说?”洪琪竖起耳朵,准备听江半仙怎么夸他。

    “你招惹了赤义堂,危急关头,竟没有第一时间向江家求助,还特有骨气地单枪匹马去抢人,这下倒好,赤义堂的麻烦是解决了,却招来了更难对付的一流帮派,还一来就是俩,若是只有一个,江家还能硬抗,抗到你的拾柴帮一天天强大地起来,没想到,两个一起来……你真不愧是一代武林奇才,骨头专挑硬的啃!”

    这欲抑后扬的“夸人”手段,听的洪琪心里好不是滋味儿。

    又是难堪,又是感动,感动的一塌糊涂,他问:“您老人家为什么要这么帮我呢?”

    他招的锅,要整个江家来背,江半仙不单没打算用他的命,来祭天,用他的血,来浸战旗,还一直在为他筹谋,期待他能尽快成长起来。

    “在江湖上混的,混到我这个位置的,哪个不希望有朝一日称霸武林,一统江湖,逼得青帝也要低头三分?”

    “我如今已是垂老之年,我那三个儿子,个个资质平庸,能守住家业已是不易,妄图带着江家更上一层楼,简直痴人说梦。”

    “直到关帝庙里遇见了你,我的余生才又燃起了新的希望。”

    “你未来的成就,就是我如今的希望。”

    “但盼你有一天,称霸江湖,名垂千古。”

    江半仙的脸上写着大大的“慈父”两个字,洪琪一时忍不住,又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他来到这陌生的古代,无亲无故,无德无能,竟能得到一个花甲老人的如此厚爱。

    这个老人,如今被他害的这么惨,半生心血,将付东流,却依然在给他自信,给他鼓舞。

    这份厚爱,说是他的再生父母,亦不过分。

    洪琪蹲在地上,抱着江半仙干柴般的小腿,呜呜地哭了起来。

    江半仙怜爱地轻抚着他的后脑勺,像是在逗弄他的小宠物——金坚一般,道:“你还年轻,有的是前途。若江家躲不过这一劫,注定要迎接覆灭的命运,你一定不要热血上头,急着给我报仇,要么找个安全的地方,蛰伏下来,以图日后东山再起,要么就随了你的性子,隐姓埋名,做个普通人,平安地度过这一生。我在九泉之下,便也明目了。”

    听到“九泉之下”这四个字,洪琪再也忍不住了,腾地一下子站来,指天发誓:“江家永远不会有被灭门的那一天,因为我是未来的江湖霸主,承天之命,不是那么容易被打败的!只要我活着一天,必定会尽我所能,回护您老人家的周全。”

    江半仙听完,也很是感动,不住地点头,然后笑眯眯地问:“这么有信心啊,是不是突然想到什么法子,能让拾柴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快速成长壮大起来?”

    “没有!”

    此刻,洪琪的心脏跳的很快,回答也超级干脆。

第五十二章 帮主信物() 
乱世枭雄,是江半仙灌输到洪琪脑子里的一个模糊概念。

    不知道为什么,离开江家以后,洪琪总觉的哪里不对。

    从前,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别人帮他揽的活儿,像什么挑粪啊,抬花轿啊,他都懒得伸伸胳膊,动动腿儿,只想着能有两个冷馍馍吃,便是一天好日子。

    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的外在依然平凡,平凡到不能再平凡,内在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的骨骼,比半年前强健了许多,能打人,能伤人,如果他愿意,杀个把人也是不成问题的。

    他的思想,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在刚刚。

    方才,江半仙鼓励的眼神与他视死如归的气概,给了洪琪极大的震撼。

    人生匆匆,不过数十载,他死后重生,已比旁人幸运许多。

    这借来的寿数,这一生究竟该怎么活?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轰轰烈烈,起起伏伏,浑浑噩噩,庸庸碌碌,AABB不断在脑中闪回。

    恍然间,初中时候学写议论文,曾倒背如流的一段话浮现脑海: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伟人活一天的意义,那肯定是要相当于普通人的数天。

    要不怎么说,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他想通了,他才不要做什么江湖一哥,古语云:枪打出头鸟,擒贼先擒王。

    想那勾践身边的陶朱公,刘邦身边的张子房,也曾跃马横刀,也曾活过爱过,青史留名不肖提,得保善终才是真赢家。

    尤其是那陶朱公,四海为家,西施为伴,浮云半生,半生逍遥。

    他想好了,他要做就做陶朱公,陪着勾践夺天下,完后,卸下戎装,拨起算盘,去找那剩下的半截人生。

    找到他的包子西施,带上他的包子西施,御马华车下江南,踏歌云阶北地游。

    边走边想,想东想西,不知不觉间,便走回了家——七宝斋。

    “帮主!”一开门,便被铺面而来的气势煞到了。

    罗攀跟常耕杰站在最前面,身后的队伍整整齐齐,统一九十度深鞠躬。

    “你……你们做什么?”洪亮的回音,震的洪琪不自觉地倒退了一步。

    “迎接帮主归来!”罗攀一字一铿锵,震的洪琪的小心脏一跳又一跳。

    “这、这也太抬举我了吧?小弟我又呆又蠢,无德无能,怎么能当咱们拾柴帮的帮主,传出去,是要笑掉同行大牙的,开玩笑,真是开玩笑。小弟我呢,也就配跟在罗大哥、常大哥两位大哥的身后,打打杂,跑跑腿儿,出出主意,吃吃喝喝。”洪琪满脸堆笑,笑的无比尴尬。

    嘴上说着不堪重任的漂亮话,其实心里担心的是:枪打出头鸟,擒贼先擒王。

    当人家帮主死得快,他还要留着他的小命儿,去见他的包子西施呢。

    罗攀是什么人,这世上除了江半仙之外,第二了解洪琪的人。

    他那点儿小心思,罗攀一眼就看穿,于是跟他一起笑,皮笑肉不笑,笑道:“我跟常大哥,可都欠着你的命呢!当然,只配给你当副帮主。再说了,江家仙翁可是说了,你是未来的江湖一哥,咱们拾柴帮未来能否成为江湖第一大帮,可都系在你身上了。”

    说罢,将洪琪落在马鞍上的那根铁尺还给了他,转身,扬长而去。

    洪琪定睛一看,原本素净的铁尺上多了七个歪歪扭扭的火柴杆儿,下写:拾柴帮帮主信物。

    图案跟字样都是以强劲的指力刻划出来的,若非南山寺的大力金刚指,不能为。

    没想到呀,罗霹雳还有这手艺。

第五十三章 包子西施() 
罗攀一走,小蛮就哇哇地哭个不停,问她为什么,也不说。

    问了常耕杰,才晓得,原来罗攀急着去见他的心上人,咱们的小蛮姑娘吃醋了。

    “小蛮妹子,你快别哭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洪琪欺负了他的贴身丫头。

    “眼睛一哭肿,那可就不好看了。”洪琪回忆起他做女孩子的时候,还真没哭的这么惨过。

    “就算你底子好,也不带这么折腾的。”都说女孩子爱美爱靓,小蛮咋这般与众不同呢?

    “我人丑嘴笨,也不晓得该怎么哄你。”手帕哭湿了一条又一条,洪琪都快急死了。

    “要不,我去帮你把罗大哥追回来?”洪琪实在没招儿了。

    “好啊好啊!”小蛮眉开眼笑,冲着洪琪又笑又哭,十几岁的小姑娘,一点都不知羞。

    “快去快去!”见洪琪呆傻着不动,忙又催促了一番。

    洪琪也是心塞,他就是随便说说,没想到小蛮这傻女子还当了真。

    还没想好该怎么搪塞她,便被小蛮一推,两推,三推地推出了家门。

    真不晓得,这个家到底是谁做主,诶!

    日上三竿,果然在六朝楼外的歪脖子树下,见到了一脸落寞的罗攀。

    洪琪没安好心地问他:“是不是没银子没票子,嫣儿姑娘不肯见你?”

    “滚!”字一出口,罗攀的心情似是畅快了不少。

    “嫣儿她……不是这样的人。”

    “那你为何……?”情之一字,实在害人不浅,对于罗攀,对于小蛮,洪琪都不晓得该如何劝解。

    “她走了。”

    “走了?”

    “是,走了,麻婶儿也不晓得她去了哪里。”

    麻婶儿是宋妈妈的手下,负责照看醉嫣阁里的凌嫣儿,体态肥臃,一脸麻子,大伙儿都管她叫麻婶儿。

    嫣儿姑娘稀罕她,只因她是楚周人士,煲的一手好汤,开胃又养颜。

    “不要再提她了!女人而已。”

    “大丈夫何患无妻?天底下的好女子多的是,走,咱们这就去见个好女子!”

    “啊?走去哪里?”

    洪琪意思是:现下是晌午,不是应该吃午饭吗?

    很快,洪琪就知道了答案。

    六朝楼在百花街上,百花街的尽头是一个小山坡,翻过小山坡,就到了一个小山谷。

    山谷唤作绣玉谷,种着奇花异草,养着许许多多会叫的鸟儿,终年蜂飞蝶舞,莺歌燕语,好不热闹。

    谷主名叫孔迎,是个性子沉静的姑娘,也是个好看的姑娘。

    洪琪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的好生亲切,这个姐姐,他似乎在哪里见过。

    孔迎姑娘心地善良,见到这俩晌午时间来蹭饭的乞丐兄弟,不但没恼,还招呼他们一起坐下来吃个便饭。

    绣玉谷上下,人人都食素,不晓得为何,桌上会有两盘儿肉包子。

    洪琪轻咬了一口,熟悉的感觉由胃而生,他呆呆地看着孔迎,那张脸……对上了。

    风雪天,破草庙,他吃了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

    绣玉谷,三月天,他见到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人儿。

    孔迎起身去招呼其他客人,洪琪的目光一直未从她身上移走,终于,引起了罗攀的注意。

    “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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