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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他们来到巴格达-第26部分

小说: 他们来到巴格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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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个人没有什么古怪的地方吧?” 
  “古怪?”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两眼瞪着他说道,“你是指哪方面说?” 
  “噢,她没有得过神经错乱症吧?没有什么其他毛病吧?” 
  “我记得艾莫森的确说过,她前一段时间工作很辛苦。好象是参加毕业考试,也可能是学位考试。不过我不记得他说她得过什么神经错乱症。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呢?” 
  “噢,我是在路边上碰到她的。当时就她一个人在那儿转悠。就是在离咱们开车拐弯处一英里左右的那个小土丘上──” 
  “我记得,”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说道,“你知道,有一次我在那个土丘上捡到一块努祖时期的陶器碎片。在那么远的南部地区能找到这样的东西,真不多见。” 
  理查德不愿他把话题岔到考古学问题上去,坚持接着自己的话题说下去: 
  “她给我讲了个最不寻常的故事。她说她去理发店洗头发,有人用三氯甲烷把她麻醉了过去,绑架了她,然后把她送到曼达里,关在一个伊拉克人家里,后来,她半夜里逃了出来——从来役听说过这样荒唐离奇的故事,全是胡言乱语。” 
  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摇了摇头。 
  “根本没有可能,”他说,“伊拉克这个国家局势很稳定,社会治安情况很好。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安全。” 
  “一点儿不错。这一大套话显然是她编造出来的。所以我才问你,她过去是否得过神经错乱的毛病。”她肯定是个神经质的女孩子。这种女孩子会说,教堂的副牧师爱上了她们,不然就会说,医生强奸了她们。她会给我们带来不少麻烦的。” 
  “噢,我想她会平静下来的,”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乐观地说,“现在她在哪儿?” 
  “我要她先洗一洗,打扮打扮。”说到这里,他犹豫了起来,“她什么行李也没有。” 
  “是吗?这可倒真是个难题。你看,她不会要我把睡衣惜给她吧?我只带了两身睡衣,其中一身已经破得很厉害了。” 
  “她得尽可能想法对付着,等咱们的卡车下周去巴格达再说。我真不明白,她孤零零地一个人呆在野外,究竟在那儿干什么?” 
  “现在的女孩子都有些令人奇怪,”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含含糊糊地说,“什么地方都去。你若是想把工作搞下去,就会觉得她们碍手碍脚。你觉得这个地方够偏僻的了,不会有什么客人来。可是,在你最不需要他们的时候,汽车呀,参观的呀,就都来了。那时候你就会大吃一惊的,哎哟,工人们都下工了。一定是该吃午饭了。咱们还是回去吧。” 
  维多利亚正在提心吊胆地等着。她发现,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与她想象的迥然不同。他矮矮胖胖,头顶半秃,眼晴炯炯有神。这时,他一边朝维多利亚走过来,一边远远地伸出了双手,这真出乎她意料之外。 
  “噢,噢,维尼西亚——我是说维多利亚,”他说,“我可真没想到啊。我本来记得你下个月才能到。不过,你来了我很高兴。艾莫森最近怎么样?气喘病不太厉害吧?” 
  维多利亚本来有些失魂落魄,这时连忙使自己镇定下来,小心翼翼地口答说,艾莫森的气喘病还不算严重。 
  “艾莫森老是愿意把脖子围起来,”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说,“这是个大错误。我早就对他说过了。呆在大学里不出门的那些学究们,总是过于关心自己的身体了。不去想它──这才是保持健康的好办法。噢,我希望你能好好地安顿下来——我妻子下个星期就到——也可能是大下个星期——你知道,她最近有些不大舒服。我一定得把她那封信找着。理查德对我说,你的行李丢了。那你怎么办呢?下个星期才会派卡车去巴格达呢!” 
  “我看我能对付到下个星期,”维多利亚说,“事实上,我也只好对付到那个时候了。” 
  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跟理查德没有多少东西借给你。牙刷倒是有富余的,仓库里有一打——如果你需要的话,还有脱脂棉,还有——让我想想——还有爽身粉——另外,还有短袜和手绢。我想,别的东西就没有了。” 
  “这就蛮好了,”维多利亚一边高兴地笑着,一边说道。 
  “看起来,咱们发掘的这个地方不象是古代的墓葬,”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提醒她说,“有几堵墙挺完整的——远处的沟里有许多陶器碎片。或许也会挖到几块腿骨。不管怎么着,会让你整天忙个不停的。我忘了问你,你会拍照吗?” 
  “会点儿,”维多利亚小心翼翼地说。由于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提到了她过去的确搞过的事情,她心中感到宽慰。 
  “太好了,太好了。你能冲洗胶卷吗?我还是老办法——用盘子冲洗。暗室也太简陋。你们年轻人都习惯使用新设备,往往对简陋的设备感到不耐烦。” 
  “不会的,”维多利亚说。 
  维多利亚到考察队的仓库里挑选了一把牙刷、一管牙膏、一块海绵,又拿了些爽身粉。 
  她努力思索着,企图弄清楚自己目前的确切身份,但仍然觉得摸不着头脑。显而易见,人们错把她当做维尼西亚了。那个女孩子要到这儿来参加发掘工作,而且还是个人类学家。维多利亚连人类学家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若是附近有本字典,一定要查一查。那个女孩子大概至少还要过一个星期才来。还有一个星期,很好——在她到达之前,或者是在汽车去巴格达之前,自己便是维尼西亚·塞维里,而且,在这种困难处境中,一定要尽可能保持情绪饱满。看来,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是既高高兴兴,又糊里糊涂,所以她一点儿也不担心,但是对理查德·贝克尔却很不放心。她很不喜欢理查德用那种苦于思索的眼神看着向已,而且觉得,如果自己不小心谨慎,贝克尔很快就会看穿自己的假面具。十分幸运的是,她曾在伦敦的考古研究听当过很短一段时间的打字秘书。因此,在考古学方面知道一点儿只言片语,而现在可能会有用了。但是,她必须十分小心,一点儿差错能出。维多利亚想道,幸运的是男人们都藐视女人,因而,即使她露出什么差错,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怀疑,至多不过是给他们一个证据,证明女人们是多么可笑,多么昏昏庸庸。她感到自己特别需要这段时间,这简直象是判了死刑之后得到一段缓刑期一般。因为,从橄榄枝协会的角度来说,她突然失踪这件事情会使他们张皇失措。她已经从监狱里逃了出来,以后发生的事情很难追踪查询。理查德的汽车没有经过曼达里,所以,谁也不会猜到,她现在会在阿斯瓦德土丘这里。他们是想象不到的。在他们看来,维多利亚似乎已经化作飞烟了。他们或许会认为,维多利亚已经死了,认为她走进沙漠,迷失了方向,最后,精疲力竭,呜呼哀哉了。 
  好吧,让他们这样想去吧。当然十分遗憾的是,爱德华也会这样想!很好,爱德华只好这样受着。但是无论如何,他这份罪不会受太长时间了。在他因为要自己跟凯瑟琳交朋友而苦恼伤心的时候——自己就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起死回生——只不过不是原来那个浅黑色头发的维多利亚,而是一个金发女郎了。 
  想到这里,她又考虑起来,为什么他们(不论他们是什么人)要把她的头发染了。维多利亚想道,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不过,不论她怎么思索,也想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而且,她的头发很快就会长长一点儿,那时,根部露出黑色,一定会使人感到奇怪。一个染着白金色金发的女郎,既没有敷香粉,也没有涂口红!还有哪个女孩子会象自己这样,处于如此不幸的境地?维多利亚想道,这都没有什么关系,我不是还活着吗?而且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不该高高兴兴的——无论如何还有一个星期可以高兴呢!到考古考察队来看看他们干些什么,是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只要她情绪饱满,把戏做好,不露出马脚,就会万事如意。 
  她发现,自已扮演这个角色并不容易。谈起人名、出版物、建筑物的样式、以及陶器的种类时,都得小心翼翼地应付。幸运的是,人们总是喜欢别人一声不响,认真地听自己讲话。在波恩斯福特·琼斯博士和理查德讲话时,她是再认真不过了。于是,她就这样小心翼翼地听着,听着,不怎么费力地学会了不少考古学术语。 
  而每当她独自一人在房间里时,就偷偷摸摸地拼命看书。考察队驻地有一大批考古学方面的书籍和杂志。她很快就学到了这门学科的一些只言片语。她感到这里的生活十分令人入迷,这的确出乎她的意料之外。每天清晨,有人给她送来茶点,然后,她就爬上发掘场。她有时帮理查德照像,有时把陶器收集到一起,贴上标签,有时站在旁边看着人们干活,十分赞赏他们的技术和细致的动作;有时看着小孩子们跑来跑去,提着篮子把土倒在土堆上,欣赏着他们的歌声和笑声。她掌握了历史时期的划分,在挖掘工作中,她认得出不同年代的遗物,对前一期的挖掘工作她也都熟悉了。她最害怕的事情就是挖出墓葬来。她被人们当做一个人类学家,人们期待她进行工作。可是她读的那些书籍和杂志,都没有涉及这门学科。“如果真地挖出骨头或是墓葬来,”维多利亚自言自语地说,“我就得生一场大病,重感冒一下,是严重的胆病发作——然后就马上卧床不起。” 
  但是,一直没有挖出墓葬来,倒是慢慢地挖出来一座宫殿的墙壁。维多利亚对挖掘工作着了迷,而且,这儿也没有机会要她来表示自己是否有才能,或是表示有无特殊技能。 
  理查德·贝克尔有时还是用怀疑的目光瞧着她,而且她感觉到,虽然他没有说什么,目光中却含着挑剔的意味。但是,他情绪上倒是很高兴,态度上也很友好,而且对她的热情表现感到愉快。 
  “你从英国到这儿来,对你来说,一切都是很新鲜的,”有一天理查德说道,“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搞发掘工作的时候是多么激动。” 
  “那是什么时候?” 
  “时间很久了。那是十五年——不,是十八年前的事儿了。” 
  “你对伊拉克一定很了解喽?” 
  “噢,我不光是在伊拉克搞发掘,还有叙利亚——还有波斯。” 
  “你的阿拉伯语讲得很好,是吧?你如果穿上阿拉伯服装,能装扮成一个阿拉伯人吗?” 
  他摇了摇头。 
  “噢,不行——那还差得多。我怀疑是否有哪个英国人曾经装扮成阿拉伯人而不受怀疑──不论装扮多长时间都不行。” 
  “劳伦斯①行吗?” 
   
  ①英国著名演员,——译者注 

  “依我看,他根本不行。一个英国人装扮成当地人而确实看不出差别来,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人。这个人是在本地出生的,他父亲担任过驻喀什的领事,也担任过驻其他偏僻地方的领事。他从小就会讲各种古怪的地区方言,而且我相信,他以后也没有忘记。” 
  “他后来怎么样了?” 
  “毕业以后再没见面。我们是在一起上学的。大家都叫他行者,因为他能一动不动地打坐入定。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工作——虽然我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 
  “你毕业以后再没见着他吗?” 
  “说也奇怪,几天以前就那么凑巧碰上了他——是在巴士拉碰见的。这件事儿太奇怪了。” 
  “你是说很奇怪吗?” 
  “是的。我开始没认出他来。他打扮成一个阿拉伯人,裹着头巾,身穿长条纹布袍,外罩一件旧军衣。他戴着一串阿拉伯人有时戴着的琥珀珠子,用手指头象一般阿拉伯人那样拨弄着珠子——不过,你知道,他实际上是在用军队里的密码发送讯号,是用摩尔斯电码。他在对我发报。” 
  “他说什么了?” 
  “先是我的名字——噢,是我的绰号——还有他的绰号,然后是随时准备行动的信号,因为可能发生危险。” 
  “那么,后来发生什么危险了吗?” 
  “果然发生了。他站起来往门外走的时候,一个很安详、很不显眼、看起来象个做生意的旅游者拔出一支左轮手枪来。我朝他胳臂上打了一拳,卡米凯尔就逃走了。” 
  “卡米凯尔?” 
  他一听到维多利亚的口气,立刻把头转了过来。 
  “这是他的真名字。你为什么——你认识他吗?” 
  维多利亚点了点头。 
  “是的,”她说,“他已经死了。” 
  “什么时候?” 
  “是在巴格达,在蒂欧旅馆。”她很快补充说,“这件事情一被隐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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