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虎贲-第2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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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的怕财露白,引起上面的猜忌。罗士信却没有这个顾忌。
这他确实是有钱,这些年连年打胜战,李渊左一个赏赐右一个赏赐,加上他身为国公的俸禄、大将军的俸禄。还有数百户封邑的税收。罗士信平时也不爱花钱。除了日常开销,这最大的支出就是买酒钱。
这银钱日积月累下来,着实是一笔雄财。
罗士信这里还只是计算自己的收入,还没有将平阳的计算在内。
平阳的资财比他更多,且不说那丰厚的嫁妆,李渊这个护犊皇帝左一个赏赐右一个赏赐,仅仅只算平阳身为大唐嫡长公主的上千封邑,足以让罗士信一生无忧了。
这明明就拥有巨额的财富。还要装着一穷二白,那才是真有问题。
罗士信私掏腰包。也应了一句话:有钱,任性!
只算这一次他学乖了,不给人落养私兵的口舌,托人找上了李世民、找上了李渊,双管齐下,将钱捐给国家,再由国家调配盔甲武器。
得了精良装备的捷胜军,如虎添翼。面对一种皮甲护身的突厥兵,砍杀随性,在席君买的率领下,五百捷胜军就如一把尖刀,直接刺入罗艺军的心脏。
罗士信不在的时候,席君买取代着他破阵的地位任务。
毫无疑问,席君买是合格的箭头,能够在罗士信不在的时候,接下破阵的重任。
席君买此时此刻也鸟枪换炮,手中的三菱铁棍给换成了三菱钢棍,威力成倍上升,挥舞起来就如两条银蛇,在空中闪烁翻腾,在他面前的突厥兵只要身体与三菱钢棍有过接触,那钢棍上蕴含的力量能自接将那块肉给打成肉泥。
一名突厥骑兵不知死活的出现在了席君买的身前,席君买起手一棍当头照下,对方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脑袋里就如装了一个炸弹直接炸裂开来:这一棍的劲力太足,直接导致力量无处可去,在他脑袋里四处乱窜,便如西瓜一样炸开。
席君买一击得手,钢棍又在头顶上盘旋了一个圈,瞬间向四面连环扫出,周边五人吭都没吭一声,登时落下马去。
席君买已经半只脚步入武道,棍中有力又有劲。力到之处,断筋折骨,劲到之时,内脏皆碎。
将左右人排开,席君买强行杀入人群堆里。
程处默此时眼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
程处默一直觉得奇怪,他知道捷胜军是罗士信一手带出来的精锐,如此强兵为何让一个年级比他还小的人当统帅,而且军中还有燕沛这样经验丰富有极具威望的副统帅。
直到席君买这一出手,程处默方才察觉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对方的勇悍精锐不逊色他的父亲,那股气势更是不输半点。
如果……大英雄麾下的都是英雄,没有一个孬种。
心念于此,眼中亦是杀机四起,巨型大斧突然发威,将面前的敌人连人带马直接砍为两段,一斧子劈下,毫不停歇,猛地扭动身体,身体爆发出惊人的锐气和力量,大斧弹起跃入半空之中,斧风发出无比凄厉的锐响,所到之处,右手旁的两名突厥兵当即被拦腰绞做两段,策马向前突进。
席君买、程处默同时发威!
捷胜军最擅长的就算乱而杀敌,借助首领以勇悍打出来的优势裂口,左右袭杀,将裂口撕裂,扩大。
捷胜军以五百深入敌阵,竟然无可阻挡,四周尸横片野,血流成河。
薛万均见捷胜军就如一把利刃插入罗艺军的胸膛,真当阻挡住了罗艺的锐气,更不迟疑,直接将兵马一分为二,左右袭杀罗艺军的左右两翼,避免罗艺见捷胜军人数不多,派左右两翼将他包围起来。
捷胜军毕竟只有五百人,能够凭借锐气正面撼动万人军阵,但真要打起来,没有一定的天时地利人和想要以五百打赢却也不符合实际。
薛万均这一配合,恰到好处,直接为捷胜军解除了后顾之忧,让他们无所顾忌的在战场上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军中的李艺让席君买、程处默、薛万均弄得焦头烂额,心中叫苦不迭,只恨不得这世上有后悔药买。
便如罗士信、刘仁轨预估的一样,李艺跟粘怗部落无亲无故没有任何理由冒着自己搭上去的危险救他,不如吃下罗士信的一路援兵,在找个借口理由退回去。
李艺毕竟在唐朝混迹了许久,对于唐朝的情况了解非常。
罗士信兵从天降,固然让李艺不知所措,全盘计划告吹,却也让他看明白了一些东西。
罗士信来的如此快,一定没有跟部队汇合,手中的兵马至多不过三万之数。
同时罗士信袭击粘怗部落的时间也非常的有问题,他既然要速战速决,打快战,没有必要在第一次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次袭击选择大白天里进攻。
围点打援这一目的也就出现在罗艺的脑海里。
经过他细算,罗士信有兵三万,打三犄角中最强的一个角至少也要一万五千兵才能顺利的啃下来。
那么打援兵至多不过七八千,他有兵一万五,吃掉打援兵还是有很大机会的。
于是将那些对他有意见,那些实力有些不挤的兵卒作为弃子,诱唐军上套。
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短短今年,边军竟然勇悍至此,唐军打的如此凶狠,直接将他的弃子打散打乱,从而影响到了全军的发挥,伤亡人数直线上升。
这些是他为图解卖命,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兵卒,是他在突厥立足崛起的基本,见伤亡远远超乎他的意料,只觉得心在滴血。
他的目光落在了对面薛万均的身上,眼中闪过一丝凶悍的光芒,这狗养大了,现在却来咬自己的主人了,落在我手上,绝对饶不得你。
罗艺见形势有些危机,己方失去了先手,已经让对方打出了优势,这点点的人数优势,有等于无,继续下去,真有被杀的大败的危险。
“撤!”
罗艺佯装败退,故意乱了阵型,意图将唐军引入他布下的陷阱。
这方干退至一半,耳中却听到了一阵呼喊:“大将军让我给你带个话,好走,不送。”
唐军干净利落的将拉下的突厥兵杀干净之后,悠哉悠哉的离开了战场。
李艺看着身旁凌乱的军队,气得眼睛充血,看着诈败落下的一地尸骸:是诈败还是真败,只有他心底最清楚了。
薛万均取胜之后,没有半点停歇,直接领着他率领的兵马杀向了粘怗部落的大后方。
前后时间像差不了多少,苏定方也率兵杀到,两人合力在粘怗部落的大后方搅得一团乱麻。
前后受袭,粘怗忽而本就没有回天之力,更加难以因对,慌而出错,直接在调兵上出现了严重的漏洞。
奎托斯的左翼冲杀的极为凶悍,粘怗忽而反而调走了左翼的部分兵马,导致左翼溃败,唐军顺势破营杀入,奎托斯亲自砍下粘怗忽而的脑袋,结束了这场战役。(未完待续。。)
ps: 第三更,补上!
。。。
第十八章 以肉为粮()
罗士信策马行走来尸横片野的战场,周边的兵卒都在认真的清理着战场。
这多年征战,他的心早已如钢似铁,如此景象早已不能引起他的感慨,古井不波,脑海中在琢磨着下一步的动向。
这受到李靖的指点,罗士信作为三军统帅也日渐合格。
原先作为大将,他想的是怎么打好这场战,怎么以最小的代价打赢当前的战役,取得最出色的功绩。取胜之后,享受着胜利的喜悦,若表现的出色,更会受到夸奖膜拜。至于打仗结束之后的事情,这个慢慢考虑。而现在作为统帅,他的目光就看的更远了。沉浸在当前的胜利,对于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说,那是极度危险的。他所要思考的重点是下一仗应该怎么打,下一仗应该如何取胜。至于李靖他想的会更远,作为三路大军的总指挥。三路大军相隔千万里,这想要指挥千万里之外的军队,必先要拥有决胜千万里之外的干略。
这份能耐,相信也只有李靖能够做得到。
罗士信目前的水平,仅限于率领手中的兵马,指挥他们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强敌,让他去指挥千里外的友军,智商就有点不够用了。
“大将军,接下来,我们是停下来休整,还是等着后方的粮草送上来?”刘仁轨面色有些惨白,他平时都是在后方处理军务,真正上战场还是有史以来第一回,这亲眼见到如此尸横遍野的场面。这胃中的液体都忍不住翻滚作呕,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也幸亏他心理素质强硬,换做是他人。第一次就遇到这种场面,非呕吐个死去活来不可。
当然这种事情也有例外,罗士信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就是如此。他就是一个怪咖,十四岁的年纪上了战场非但没有任何不适应,反而一次兴奋,性子里有着嗜杀的冲动。
“不等了!”罗士信瞧着草原深处道:“这既然决定要打快战,打闪电战。那就干脆快的彻底,不墨迹不耽搁。直接打进去,一快一慢的有啥意思。”
刘仁轨此刻也体会到了闪电战带来的好处。因为他们的快,突厥意想不到毫无防备,让他们打个措手不及。
只是粮草的运行速度,很明显的会跟不上节奏。继续快下去将会离后勤线过远。
刘仁轨心中顾忌便在于此。三军先动,粮草先行,这是这个时代打仗的基本定律。罗士信这一次违反了这一定律,非但没有照成多大的影响,反而获得了非凡的战果。这让刘仁轨惊愕之余,也察觉用兵之道果然要随机应变不能死照兵书,一成不变的生搬硬套。
但是粮草的重要也是毋庸置疑,历史上多少以少胜多的战役跟粮草有关?
最耳熟能详的官渡之战。若不是许攸给曹操带来了乌巢粮草的消息,曹操在濒临弹尽粮绝的情况下。真能战胜坐拥北方四州的袁绍?
继续深入,他们的粮草真的会成一定的问题。
“趁着胜果,乘胜追击,确实能够大占便宜。只是……粮草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我们轻装而行,带来的粮食,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刘仁轨刚刚从后方调查了他们所拥有的粮食,所有粮食统计下来,不够他们吃上两天。两天后就会有断粮的危险,这攻破了粘怗部落,也确实能够缴获一些食物。
但是粘怗部落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如中原一样。食物向来是他们生存的严重问题,他们的生活向来都是春夏秋储备过冬的食物,依仗储备的食物来熬过气候恶劣的冬季。现在冬天方刚渡过不久,突厥人储蓄用来过冬的食物也都吃了差不多了。想要依靠上缴来的食物熬过难关,却也不太可能,至多不过是多坚持几日罢了。
“不是还有羊嘛?”罗士信很明显的想过这个问题,随口就做了回答,“这个粘怗部落不小,羊圈里最少也应该有**万头羊,只够了。”
“这倒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法。”刘仁轨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个部落里的牛羊,来养三万兵是绰绰有余的,只是让吃习惯大米的中原人突然改变习性,效仿突厥人以羊奶、马奶、青稞果腹,未必就能适应,也便担忧道:“我就怕我们中原人吃不习惯,偶尔喝些奶果腹到没什么问题。但是长时间的使用,未必坚持的下来,不晓得会不会出现意外。”
薛万均从一侧赶了过来,他听到了两人的商讨,附和道:“突然改变生活方式,会造成水土不服,闹肚子生病。我们任务极重,出这种意外,对接下来的大战不利。”
“你们想哪去了!”罗士信翻了翻眼道:“我的意思是杀着吃,我才不会傻到在这个时候去体验突厥人的生活方式。”
刘仁轨、薛万均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先后都在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怎么,还舍不得?”罗士信看出了他们的意思。
刘仁轨还当真的点了点头。
这并非是他小气,而是在他看来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羊在古代是一种极为重要的牲口,它的奶可以喝,毛可以用来做衣服,粪便是最佳的肥料,能够改善土质,还好养活,最后肉也能吃。莫说是在畜牧不发达的中原,就算在畜牧业发达的草原,羊都是宝贝一样的圈养着的。只有在来最重要的客人或者它即将老死的时候,才会杀之取皮吃肉。
将劫掠来的这些羊运回大唐,将会生产出巨大的财富,衍生巨大的价值。
而杀着吃呢?
羊的肉并不多,他们当兵的体力消耗巨大,吃的也多。一只羊除去血骨头。一餐最多也就只能满足十人的肚子。
他们有兵将近三万,也就是说一餐要吃三千头羊,一天以两餐来算。两天就是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