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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

大唐虎贲-第133部分

小说: 大唐虎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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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是杨玄感的一个管家,在战乱中断了条胳膊瘸了条腿,负责一日三次的上香以及对祠堂的打理。因为少了食物来源,他又无力下山,饿到了极处,树叶、泥土什么都吃,最后将给杨素、杨玄感陪葬的财宝都弄了出来,将珍珠敲成粉末充饥。

    只是珍珠能吃不假,可珍珠粉又岂是能够填肚子的东西?他最终避免不了活活饿死的下场。

    至于罗士信遇到的黑衣人,他也是悲剧的娃儿。司徒伤在当涂得知暗杀营覆灭,整个人变得疯狂,忘记了杨家祠堂还有个活人,意外想了起来,立刻画了地图命心腹赶往祠堂。他不在乎管家死活,却在乎没人给杨素上香。

    黑衣人来到的伏牛山,遇到了大棕熊。这个季节正是大棕熊准备食物冬眠过冬的时候,因而充满了攻击性,以至于命丧熊口,地图也因此落在了罗士信的手上。

    这细节上的经过,司徒伤死了,黑衣人死了,管家也死了,自然无人知道详细缘由,不过他们也无需知道。

    “管他什么缘由!”罗士信道:“死人要那么多金银财宝有什么用,当然是我们的。回头买一沓纸钱烧给杨素,全但交换吧。”

    众人大笑,一个个将满地的金银财宝收集起来。

    “咦!”

    平阳突然见大堂角落里有一干漆黑如墨的大型战弓:那战弓造型独特,比她见过的所有战弓都要大上一号不止,静静的躺在地上,感觉有点凄凉,她快走了过去,弯腰去拾,一下子竟然没拉起来,第二次用上了许多劲力才将战弓拿在了手上,掂了掂重量,竟然不下百斤。

    这上百斤的武器她见过不少,但是百斤的战弓还是独此一份,尝试着拉了拉弓弦,不知什么材质制成的弓弦,竟然纹丝不动。(未完待续。。)

    。。。

第二百二十四章 弓名破虏() 
平阳心中骇然,作为一个射箭能手,她还是第一次遇上如此强劲的弓箭。咬着牙,卯足了劲力,也只是将强弓拉至三分之一还不及一半,她的手臂以隐隐作痛,继续强拉下去只会伤及肌肉,放弃的松开了弓弦。

    “嘣!”清脆的弓弦在平阳的脸颊前颤抖震荡,张扬着它的劲力。

    “怎么了?”罗士信靠了上去,目光也落在了那张弓上。漆黑如墨的战弓映入他的瞳孔,第一个反应便是这把弓很适合他。因为他个子较高,手臂也比一般人长上些许。寻常战弓并不适合他使用,他家里的铁胎弓是从突厥大将那里收缴来的,比一般的战弓大一些,但还是有些不适。他在战场上并不以弓箭为主要利器,也没有多少在意,将就凑合着用。

    但是平阳此刻手中拿的强弓,比他那张铁胎弓由要大上一撮,以长短估计,正好适合他使用。战弓的外形独特,设计的也很流畅美观。

    “一张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强弓,我竟然拉不动。”平阳看着手中的强弓,犹自不敢相信,若非手臂依旧有着酸麻的感觉,她非要再试一次不可,说着她将战弓塞给了罗士信道:“你来试试,这肯定是一把万中无一的强弓。想要拉动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你应该没有这个问题。”

    罗士信伸手接过战弓,入手果然沉重,竟然比他的五钩神飞亮银枪还要沉重上一些,眼中也不由露出了愕然的表情。反应如平阳一样。竟然有比武器还要重上几分的硬弓,心中好奇大起,仔细端详着手中的漆黑战弓想要瞧瞧它是什么材质制成的。

    目光落在战弓上。意外发现战弓的一端雕琢着细小的字迹,拿近了一瞧,却是“长孙”两个字。

    “长孙?这是人名还是姓氏?不会是长孙无忌的吧?怎么成了杨素的陪葬品。”罗士信古怪不解,若说长孙这个姓氏,耳熟能详的也就是长孙无忌与长孙皇后了。

    平阳怔了怔却是一脸惊喜:“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破虏弓,果然名不虚传。我们这趟,真没白来。”

    “破虏弓。倒是有个好名字!”罗士信顿觉这把弓与他亲近了不少,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如卫青、霍去病一样将破虏事业走到极致,想着要不要把他的七星刀、五钩神飞亮银枪、明光铠也改成破虏刀、破虏枪、破虏甲跟着张破虏弓凑成破虏套。虽然名字俗气了点,难保不会如游戏里那样来个套装属性加成,想着问起了平阳这把战弓的来历。

    “我也是听说的,不过可信度很大。”平阳顿了顿问道:“大将军可知道史万岁、长孙晟?”

    罗士信想了想道:“史万岁听说过。好像是隋朝的一员猛将。勇猛凶悍,勇冠三军。据说他早年的时候,因为不满突厥抢掠中原,对突厥展开了反抢掠。三天两头单枪匹马的独自一人深入突厥的营地烧杀抢掠,突厥无论多少人,都没有敢抵挡他的。每次都能掠夺大批羊马,威震突厥。真是我辈的楷模,说真的。如果我在边关为将,一定也要学学他。那种感觉一定过瘾。”

    说着他还有些自我陶醉,脑补史万岁当时的英姿,又在脑海中将史万岁换成是他,情绪特别激动。

    平阳以手扶额,默然无语。

    过了片刻,罗士信才道:“至于长孙晟应该是秦王妃的父亲吧,好像也是很厉害的一个人物,具体我不太清楚。”终究不是学历史的,他对于历史一知半解,因为演义的缘故,对于隋末唐初的历史事迹有着一定的了解,隋朝中前期的事情了解的不清楚。

    史万岁的事迹因为穿越前读过什么史上十大猛将之类的网文,史万岁便是其中之一。评价的是否准确不予置评,但那些勇猛的事迹却记载的很详细的。长孙晟就不在他的认识之内了。

    平阳笑着说道:“史万岁是隋朝公认的第一猛将,大将军好武听过是自然。长孙晟其实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智勇双全,是将突厥一手推向分裂的智勇名将,都是了不得的人物,这把破虏弓便与他们有着密切的关系。破虏弓原先是长孙家族流传下来的镇族神兵,弓身据说是用天外陨铁打造的,沉重弹性胜过各类铁木,弓弦来至于西域冰蚕丝,劲力十足,两者合一,也就成了长孙家族的镇族神兵落雕弓,非拥有千钧之力者无法使用。”

    “长孙晟弓马娴熟,尤其善射,落雕弓也就传到了他的手上。当年杨坚尚未篡位,周宣帝以长孙晟为使者出使突厥。当时突厥之强,远胜今日。沙钵略可汗轻视大周,却独喜长孙晟,常与长孙晟游猎。一次出游,遇上两只大雕。长孙晟以落雕弓一箭射穿二雕,威震草原。沙钵略可汗大为震撼,令族中人反跟长孙晟学习射箭之术。”

    罗士信听了也悠然向往,这让善射著称的草原民族反过来跟他学射箭,长孙晟的箭法可见一般。

    平阳续道:“后来杨坚篡周而立大隋,史万岁与长孙晟相识相交,引为知己。还说了儿女亲家。长孙晟以落雕弓为信物,史万岁则以盘龙剑为信物。落雕弓也因此成为了史万岁杀敌利器,因嫌落雕弓难听,改了一个破弩弓的名号,后来史万岁因为过于骁勇善战引起了杨素的嫉妒。杨素此人对隋朝有大功,但为人却心胸狭隘,排除异己,诬告史万岁,以致史万岁惨死。杨坚明知杀错,却也不悔改,依旧昭告天下宣布史万岁是国贼,令杨素抄家。杨素斩草除根,其子史怀义不知所踪,很有可能死在他的暗杀营下。史万岁一代英雄,却落得国贼下场,破弩弓可能就在那个时候落入杨素之手。”

    说到这里,平阳长吐了口气道:“当然大多都是传言,不过传言也未必不可信。至少这破弩弓与盘龙剑确实存在,破弩弓在大将军手上,而盘龙剑因为长孙氏嫁给了我二弟,成为了二弟的杀敌武器。”

    “原来,这破弩弓还有这个来头!我来试试!”说着他将挂在身上的战弓丢在了一旁,取出箭羽搭弓在弦,奋力张弓。拉弓时,罗士信顿觉受到的阻力前所未有,但他神力也委实惊人,无视这股强劲的阻力,一拉到底,接着松开弓弦。

    “嘣”的一声,弓弦震响。

    羽箭一闪而逝,肉眼难辩,只是眨眼时间已达一百五十步外的树干。羽箭穿树而过,竟然只余一个箭尾露在树干这一端。

    这一箭之力,竟然比强弩还要威猛三分。

    “好弓!”罗士信与平阳惊叹万分,异口同声的感叹。

    平阳展颜笑道:“恭喜大将军得此利器!”

    罗士信由衷喜爱此弓,左右把玩,喜道:“那就却之不恭了,多谢。”弓是平阳发现的,以道理而言应当是她之物,而她却却让给了他。

    平阳不以为意的道:“这张宝弓确实惹人心动。但拉不动它,给我也是无用。以大将军的能力,也一定不会辱没的这张宝弓。”

    “一定不会!”罗士信得到利器,信心百倍,高声道:“我的箭法本就以强劲为主,现在有了它,便如虎生双翼,上天入地,哪里都去得。”

    高兴了好一阵子,罗士信才继续加入整理宝藏的行列。

    杨素也确实能称富甲天下,各种各样的金银玉器珍珠玛瑙,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这里没有的。除此之外,还有历朝历代的名人字画,有顾恺之、董源的,有王羲之、王献之的,其中书圣王羲之的墨宝常人求一而不得,杨素的陪葬品却有五副之多,而且是货真价实的正本,而不是拓印本。

    罗士信对这些没有什么兴趣,平阳却有些看花了眼儿,毕竟是世家名门出身,固然是将门世家,对于这种高雅的学问还是有些涉猎的。

    罗士信对金银财宝没感觉,对于名人字画也没有那个爱好,唯独喜欢兵器,想着既然有破虏弓也应该有别的才是,走进了真正摆放陪葬品的陪葬室里,还真给他找到了几把兵器,一一收藏了起来,还找到了一副轻薄的内甲。

    罗士信用七星刀试了试,效果极佳,毫不犹豫的拿去送给了平阳。

    平阳笑着收了下来。

    将杨素的陪葬品收集到了一处,发现贵重之极的珍宝足足有五大箱,一行人毫不客气的将五大箱宝藏通通都带下了山去。

    平阳领走前还给了杨素上了柱香,表达了一下敬意歉意。

    其他人有样学样,罗士信却不屑一顾,理也不理。因为听平阳说杨素迫害史万岁的事情,对他已经没有了半点好感,原本打算给他烧的纸钱都不愿意烧了,更别说上香礼拜这种事情。

    一行人背着五箱大财宝,艰难的下了山。到了山下,雇佣了马车,带着宝藏回到了方城。

    同行的每一个人都分了不少的财富,当然大头全在罗士信、平阳身上。

    休息了一夜,罗士信、平阳重新上路,返回风云际会的长安。(未完待续。。)

    。。。

第二百二十五章 错综复杂() 
长安郑府外!

    程崔氏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最终深深的吸了口气,让下人叫门去了。

    崔氏事先送上了拜帖,郑仁基事先也吩咐了下来,门房直接将崔氏请入大堂。

    崔氏刚坐下不过一刻,郑仁基大步从侧门走进了大堂。短短的年余间,郑仁基仿佛老了十岁,两鬓已经生出了些许白发,眼角额上也多了点点皱纹。

    “程夫人!”

    程郑两家走的比较近,崔郑又是同气连枝,郑仁基热情的与崔氏打着招呼。

    崔氏笑着回礼,稍稍打量了郑仁基。

    郑仁基比起上次见面,虽然显得有些苍老,精神明显好了很多。尽管郑丽琬的失踪对郑仁基影响很大,甚至不惜埋头家族事务以作逃避,但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圣药。这日子一天天过去,郑仁基也终于在时间的抚慰下,走出悲伤面对新的生活。

    郑家因为郑仁基有罗士信这个女婿将他提拔成为管事,现在出了这个意外,郑家也没有将郑仁基撤了。一来管事之位不是说撤就撤,二来郑仁基老实稳重,很适合管理账务,确实也是个人才。

    因为醉心家族事物,郑仁基表现出来的干略,反而得到了郑家人的认可。

    生活走上了正轨,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不过闲暇之余,还会想到“英年早逝”的女儿,带着几分伤感怀念。

    “其实今日来,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崔氏看着郑仁基。有些难以启齿,但是她还是说了。

    郑仁基笑道:“程夫人但说无妨。”

    崔氏叹了口气道:“丽琬的丧事是不是可以办了。”

    郑仁基表情僵硬,但没过片刻就缓了下来。一年多了,他心底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低声道:“程夫人是为了士信来的吧?”

    崔氏点了点头,她也知道提这种事情,等于在郑仁基的伤口上撒盐,但是作为长嫂,她也有义务为自己弟弟的未来考虑。尴尬说道:“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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