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心理拉链-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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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可能是缘于他们对这种体位的原始喜好,因为人类的最初性交方式,就是“后进式”。至于选择肛门不选择阴道,先可能是阴差阳错,而后才演变为一种片面追求新鲜的刺激,而迷信一种所谓的“紧”。总之,这是一种反常的性交方式,虽不能夸大为变态,但显然不是太健康。(2)这位女士的第二任丈夫有恋物癖倾向,但不是很严重,因为他还有正常的性生活,只不过附带要求妻子要穿丝袜和高跟鞋。完全恋物癖者,是以获得或欣赏某些物品作为引起性兴奋的惟一方式,并由此感到性心理满足的,至于这些物品属于什么人则无关紧要。由此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位先生第一次性冲动或启蒙,一定与丝袜、与高跟鞋有关。(3)这位女士的现在丈夫显然是性爱高手,他很清楚男女性心理的差异,以及自己该怎么做可以双赢,怎么做可以共同快乐。他的“二次性交法”是较为理想的模式,既满足了自己,又解决了男女性生活中出现的“时间差”等老问题,很值得提倡推广。
动物凶猛(1)
自从娶了娇小玲珑的太太,徐先生就把她当瓷器娃娃来照顾,对她绝对温柔,并且轻拿轻放,生怕不小心把她摔碎了。女人都喜欢男人的呵护,这是公认的,但在床上呢?是否意味做丈夫的还应柔声问候,轻轻触摸,刻意做出一副朗诵诗歌的样子,以博得太太的欢心?那可就不一定了。徐先生就是如此扭曲了原本粗犷的气质,而把不伦不类的“温柔”和盘托出,以为是一道精致的好菜,结果令太太大皱眉头,甚至倒胃口。这边,徐先生误以为自己的“温柔”还不够炉火纯青,便更加小心地服侍着太太,凡事都请教太太:“左一点儿好,还是深一点儿好?”还不时提醒:“弄疼你了吗?”结果使得兴致头上的太太一下子没了兴致,并且很烦,根本就看不到丈夫阳刚、不讲理的那一面。原先她看上徐先生,就是羡慕他雷厉风行的作风,她渴望一种海盗式的性爱,喜欢狂风暴雨,但丈夫不懂其心,以为毛毛细雨才是太太的心事。后来经过交流,才知道他们这样彼此“礼让”,浪掷了3年的好时光。
在夫妻的性关系里,有许多貌似动物的和为或状态,不必为此感到不安或羞耻。人本业就是高级动物,上班时必须衣冠楚楚说“人话”,但在床上,则可以原形毕露,尽情享受爱人、自己和性爱。也许白天是别人的,夜晚却是个人主义的,是自己的。当两个相爱的人,在床上“打架”时,他们就是两只美野兽,赤裸裸的,快乐至上,刺激至上,把生命激情调动至极。
鉴于此,我们不把关键词公布出来,但它们都惊心动魄却又司空见惯。我们不做这方面的指导,这是要夫妻在性爱中自己去体会的。我们只想让大家看清楚,关灯之后,性爱的夫妻都曾做了些什么……
色迷迷地看:这种目光,如果是流氓发出的,当然是要否定的。但在夫妻之间,这种目光好似放电,是迷人的。专注地看着自己的爱人,眼睛与眼睛的交流,其实就是电波在空中交汇。所谓“媚眼”,就是这种充满暗示的眼神。所以,不要一味地在关灯后“光明正大”的作业,不妨尝试着在野外、在阳光下、在青草的芳香里,从眼睛开始一场美丽的性爱。动物们是没有“灯”的概念的,它们只用眼睛照亮猎物,相信活生生的一切。
嗅:动物们打招呼,一般是鼻子碰鼻子,互相嗅一嗅,以表示亲热,其中奥秘在体味。我们人类,同样具有自己独特而神秘的体味,并且每一个人各不相同,每一种体味对某些人具有特别的杀伤力。所以,一些貌似不般配的人,他们走到一起,成为夫妻,其实就是被对方一些更隐蔽的东西所吸引,比如体味。额头相碰,体验一种心跳,彼此贪婪地呼吸,在爱人身上,在微晕前面……
舔:有个男人在给我打咨询电话时很小声地问:“我喜欢用香槟酒浇在太太的裸体上,然后舔她每一寸肌肤,这病态吗?”其实,这无可厚非,当然不浇香槟酒会更自然、更环保些。不过,添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的欲望,从小时候舔手指,到谈恋爱时添食冰棒、冰激凌……唇舌合作,制造出种种奇妙的“痒”,然后陶醉。不要拒绝丈夫的“清道夫”角色,只要他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当你因痒而咯咯笑的时候,那个舔你的男人会很激动,而且快乐。
咬:女人喜欢男人一种温柔的暴力,比如抱得令人窒息,比如杀人般的血红着眼睛低吼……总之,亢奋颤抖的男人,他所实施的“暴力”,以及展现出来的“霸道”,实际上是一种带有齿痕的爱,你难道不喜欢这种因你而兴奋、而失控的男人吗?而当他轻咬你的耳垂、鼻尖、奶头时,其实是你在征服他。所谓“妖精打架”,从这个“咬”字里我们多多少少可以看出一些轻微的施虐与受虐的倾向,这是动物性的,适度的,当然也是健康的,不必害怕。有个男人喜欢用牙“解”开爱人的钮扣,甚至用牙“撕”开爱人的内衣,多么狂野的行为,多么令人心跳。
抓、拧、捏:男人爱抓,女人爱拧,男女都爱捏。女孩儿撒娇,不一定是原地跳,不一定是尖叫,不一定说“讨厌”,不一定摇肩扭胯噘小嘴……倒可能会咬牙切齿拧心爱男人的手臂、背部、大腿,甚至脸和耳朵……这种动作,既是一种情绪释放,也是一种变相的挑逗,貌似挑战,实为发出一种信号——你来呀!反扑呀!“抓或拧或捏”的背后,有一种解恨般的轻松,因为爱,所以必须学会承受,该出手时就出手,别客气!
毛发:《聊斋志异》里的女鬼,在勾引书生时,一般都是梳理头发。性感小生,总喜欢坦胸,如果有胸毛的话,特别是在床上。刮胡子是为了去上班,但在暧昧的室内,胡子常常像催化剂,是很好的道具。太太偶尔帮丈夫刮胡子,是很浪漫的感觉。男人可以像周润发那样为太太洗头,可见“洗头”也是暧昧的,要不为什么很多妻子听到丈夫去“洗头店”就头痛就不开心?披头散发是一种坠落的美,是一种床上意味很浓的“乱”,是令人心动的。难怪张学友唱《头发乱》的时候,眼睛里都是火和水。我们进化后所剩无几的体毛,其实也是性感的,仿佛也都与性有关。不要羞于谈它们,更不要放弃它们的作用,心动的时候,不妨表扬一下丈夫的毛腿,这比喊“加油”更有鼓动性。野性的毛会带给我们许多波浪,唤醒我们许多原始的记忆。
动物凶猛(2)
脏话:床上语言,不一定要文雅、礼貌,“五讲四美”适用于街上,床上只适用于耳语和“脏话”。动物没有诗歌,但动物拥抱一团的时候,仍然很美。不少男人喜欢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讲“脏话”、“粗话”,这是言语的进攻与挑逗,甚至是一种类似喘息的抒发与释放,是一种多媒体的性爱,他们的“脏话”,是征服欲里的一种表征。所以,当丈夫在“骂”太太是“狐狸精”时,其实是在表扬太太的性吸引力,毕竟,单从性能力而言,“狐狸精”比良家妇女会更有发言权。所以,这种特定环境下的特别恭维,你不必太认真,把它当作一种赞美好了。
总之,“流氓”在床上用语里,不是贬义,反而更像一种性爱“职称”,是一种对性角色的肯定,或者对性的某种期许。性是在身体里进行的,所以,肉体是第一位的,当你动物性的一面在兴奋与快乐中情不自禁地暴露出来的时候,不必为此感到可耻,健康自然的性,是体面的、无罪的,更应是快活的。
一夜情的心理版本(1)
多元而开放的社会,每个人都有机会接触到配偶之外的异性,如何抵住诱惑,成了婚姻里男女主角的第一要务。
作为一名记者,同时又是一条心理热线的主持人,我接触过不少这类越轨的男女,他们内心挣扎,有的是侥幸,有的是矛盾,有的则是忏悔与后怕……这是一份原始记录,字里行间跳跃着一句明确的劝诫:“洁身”方可“自好”!
傻猪(女):10元钱之爱
大学毕业10年后,我们居然会重逢。那是一个学科会议,我们从不同的城市来到省城。他比以前更帅了,而且多了些沧桑的成熟感。还在大三时,他是我们系篮球队的,他有女朋友,但我仍常常在场地外远远地看他跑、看他运球,他投篮的那一刻,我会心跳加快,好像他是在敲我的心弦。后来,我绝望了,才匆匆恋爱、毕业、结婚生子……渐渐地,我忘了那些旖旎的日子,那些痴痴的梦幻。也许他从未注意过我这个“第二眼美女”,因为我不鲜艳,很平凡,像这座省城,中等,有点儿淑女气,静静的,四季如春。
就这样,看青春寂寞、看他远走高飞。大学时,我们同一个系,但不同班,想不到10年后见到他,更想不到他会一眼认出我,还脱口叫出我已淡忘的大学时的绰号“傻猪”,我受宠若惊,双眸生辉,仿佛是刘德华在给我摇扇子,真的,那一刻,我很激动,只是愁怨地笑,然后是很通俗的一句话:“想不到,这里会再见到你!”
那天,夜已深,月亮不太圆,但很明亮。他约我去他的房间赏月,因为他在八楼,比我住的房间高。我去了,我去前化了淡妆,还洒了些香水。这时的我,早已告别了大学时代那个傻傻的“淑女”,比过去自信,还多了少妇所独有的气韵。
我们喝着他准备好的饮料,一种美丽的酸奶妙士,他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些?一种奇怪的预感突然涌上心头,月夜会惹祸,但我仍沉醉其中。我们聊得很开心,回忆过去大学年华,是重点情节。我怎么流泪了?居然还告诉他我曾经暗恋他的岁月里,是如何愁云密布……他适时地靠过来,搂住我,我退缩,他却安慰说:“不要怕,我同室今晚不会回来,串亲戚去了……”他用热吻堵住了我的嘴,我闭上眼,进入了回忆状态,像被他催眠了……
他开始一件一件地脱我的衣服,我突然大梦初醒,抓住他的手叫停,他就用牙轻轻地咬我身上的最后一粒钮扣,然后无限深情地说:“宝贝儿,地上有10元钱,捡了便是你的,为什么不要?”
“我会良心不安,怕主人回来要回去!”我喃喃而无助地说。“你放心,只有一次就够了,这么好的月色,宝贝儿,我们不要辜负,其实,当年我心中就一直在关注你,只是没有发作,因为你是迟到者……”还没等他说完,我已晕倒,全身发软,至此,我彻底崩溃,全无拒绝之力……
这样深入浅出的浪漫,最终以天亮收场。最后,我想要他个手机号码,他却平静地拒绝了,下楼的时候,我有点儿恍惚,开门进了自己的房间,室友问我昨晚去了哪里,我头脑不清,随便说:“迷路了,丢了……”然后便仰躺在床上,疲乏地睡去……
是因为贪小便宜?还是为了圆一个过去的绮丽梦境?我至今不明白,不过,犯错的时候,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大张(男):赌气还是报复?
第一次听到ONS(One Night Stay,一夜情)时,也许是因为“家花哪有野花香”的关系,心中居然产生出一种莫名的骚动,我有这样的机会吗?
我的同性朋友中,有不少人吹牛说,人们不枉此生,因为品尝过各种“美味”。在这种男人吹牛的场合里,我不甘示弱,胡编出一些情节,渲染着情色,俨然一个“花心萝卜”。其实,除了太太,我还真没动真格的与外面的女人“走私”过。
直到一个夜晚,与太太发生了争执,她赶我下床,之后推我出门。我气愤至极,便跑到舞厅喝酒,我感到不满和委屈,我是多好的男人,从不偷腥,她居然身在福中不知福。一杯又一杯烈酒下肚,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了,这是我第一次喝这么多酒,也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我变得无比亢奋,仿佛整个人都燃烧起来。那晚,一个女孩儿独自一人来到舞厅,我主动上前搭讪,聊过之后,才知道她是夜刚刚与男友分手,也正想在舞厅买醉,好让噩梦远去……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聊得很投机,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喝醉了,两个人歪歪斜斜互相搀扶着走出舞厅,刚好隔壁就有一间小旅馆,有钟点房。我于是半开玩笑地说:“我们进去休息,要不要?”
没想到她居然答应了!不过,她说,仅此一次,而且以后彼此蒸发掉,不再纠缠。她眼睛血红地盯着我,直勾勾的。这下,我开始紧张了,之前梦想的“一夜情”即将来临,临战前的气氛,竟令我如此手足无措,但男人的自尊,又促使我勇敢地走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