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的全职兵王-第3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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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太贪心,小心将来会一无所有。”
“这不是贪心,而是男人的野心,做男人没有野心和咸鱼有什么分别。”叶冲一口将杯中酒喝个精光,“时间不早了,我该上路了。”
老鬼皱了皱眉:“你今天说话的口气很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
“听起来好像要上刑场,这不是我认识的你。”
叶冲打了个哈哈:“我这种人永远过的都是刀头舔血、枪口夺食的日子,每一天都有可能是最后一天。”
老鬼面色凝重的看着叶冲走出去的背影,认真的说道:“嘿,伙计!”
叶冲站定,“说。”
“我还藏了一瓶好酒,希望你过了今晚还能有命喝到。”
叶冲胸口一片火热,他头也不回的摇了摇手:“给我好好留着,下次我来的时候如果看不到那瓶酒,我要你的命!”
老鬼笑了。
出了时光走廊,叶冲上了汽车,一脚地板油,车子以弹射起步的方式一头扎进深深的夜色灯影之中。
眼看时间已经快要接近午夜时分,这座繁华的不夜城也渐渐开始退去伪装的颜色,路上的车流越来越少,道路也显得越来越宽,叶冲几乎是一马平川的往前趟去。
这样的路况,对于喜欢追求速度与激情的他来说,简直是绝佳的跑马地,那种肾上腺激素狂飙的感觉渐渐燃烧起来。
此时此刻,那种单纯的速度与激情对他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与肾上腺狂飙的快感相比,他更在乎的是那个活生生的女人。
他对老鬼说的没错,在他短短的人生历程中,过的一直都是刀头舔血、枪口夺食的日子,他曾经一次又一次的赌上自己的命,来换取一枚人生的筹码。
他用这样疯狂的方式,在自己最黄金的年龄成为了骄傲的人生赢家。
可那又怎么样呢,接下来他在自己的人生巅峰时,一下子输光了所有的筹码,以至于他一夜之间被打回到最初的样子——再也没有一枚筹码,能赌的只剩下自己的命!
是的,他消沉过,他失落过,他痛苦过,也迷茫过,他以前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在一下子输光了所有之后是什么感觉,但那一次他深深的明白了。
在他又像多年前再次站在牌桌前时,他的筹码依旧只有自己的命,他还要像曾经一样,用一枚筹码赢得全世界。
但他很清楚,幸运之神不会总眷顾在他身上,那仅有的一枚筹码一旦输光,他就再也没了翻盘的资本。
所以,在他选择重新站在牌桌前时,他已经不再是当初的他,他比从前要冷静得多。
如果没有那个女人,他绝不会为了一场赌局而去赴一场生死之约,因为他的手里只有一枚筹码,他对这场赌局根本没有任何把握。
老鬼说的没错,叶冲是个贪心的男人,也是个有野心的男人,越是贪心的男人越喜欢梭哈。
他并不是傻瓜,也知道自己也不是从前的那个自己,但明知道是一场毫无把握的赌局,但这一把他非赌不可!
他并不知道那个女人为什么突然就会落到那家伙的手里,但他事先已经确认过了,无论是东方大酒店还是温泉谷都没有江红颜的影子,何况她的手机还在那个人手里。
他有理由相信,那个女人出了麻烦,而且是天大的麻烦!
第738章 沙头角码头()
就算她没有遇到这种麻烦,暴君病毒也会让她早晚变得不人不鬼,也许最终会像死神那样悲惨的死去!
一想到死神死前的病毒变异,他的心就不由得缩了起来。
他突然想到上一次和那个美美的女人在东方大酒店的中餐厅共进午餐时的情形,女人的音容笑貌至今还浮现在他眼前……
他还记得当时的情形,女人脸上透出两抹淡淡的绯红,微微眯起凤眼,探到自己的耳边轻轻的道:“如果病毒再爆发的时候,如果我变成了一个食人魔,你怕不怕我会吸光你的脑浆!”
他的反应是不仅不害怕反而笑了:“一点儿都不怕,我身上的东西你想吸什么就吸什么,我一定乖乖的从了你。”
女人脸色一变,啐了声:“流氓!”
他则装作一副很无辜的样子:“咱不带动不动就扣帽子的,我怎么又流氓了。”
“你心里怎么想的你自己知道。”
他邪魅的笑道:“口口声声骂我流氓,你脑子里不也想到了么?”
“你!”
“…………”
想到上一次见面的情形,当时他就感觉江红颜怪怪的,现在想来她不是怪怪的,而是她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他还是有一些疑问,到底是枪神找上她,还是她主动找上的枪神。
枪神如果能找上江红颜为什么还要拖到现在,那么更大的可能就是那个女人主动找上了那个家伙。
问题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她不知道这样做会没命么!
眼看都市的灯光渐渐被甩在身后,电话里的那个声音还清晰的刻在脑子里:“海天西北方30公里的地方有一座废弃的旧货码头,如果你在午夜子时没有出现在那里的话,你就再也看不到你的心上人了。”
那是海天之北、东海之滨的一个废旧的码头,连带一片废旧的渔货场,放眼望去周边还有一个个小码头和几个疏疏落落的小村庄,可以看出这里的人还靠海货维持生计,但早已没了当年千帆过尽的壮观景象,“沙头角码头”这五个字早已被人遗忘。
这里其实是一个半停业的码头,堆场上堆积着许多生锈的集装箱,远处则是一间很大的废旧仓库。
叶冲下了车,特意放慢了脚步,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在一列列集装箱和废旧汽车之间穿行,连个鬼影都没见到。
此时,海面上挂着一轮又圆又亮的大白月亮,海面上银光粼粼,海水轻轻拍打着礁石,不时传来海水的呜咽声。
角落里不时窜过几条夜猫,发出撕心裂肺的“嗷嗷”声,此时听来竟是那么毛骨悚然!
他在堆场上溜了一圈并没发现什么古怪,于是他的目光很快落在那座废旧的仓库上。
大踏步来到仓库门前,轻轻推了下生锈的铁皮门,大门居然应声开了一条缝。
这扇门竟然没锁!
他用力推了一下,大门徐徐打开,他想也不想一步跨了进去。
仓库里没有灯,但借着月光还是能看到里面的情形,一眼望去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五层楼那么高,到处堆着大大小小的废旧杂物,小到缆绳大到巨型船锚,还有很多遗弃的货物,两边是上下两层十几个没窗的铁皮屋子,一扇扇铁皮门紧闭着,看不到里面的情形。
“江红颜……”他喊了一声,整个仓库都响起空荡荡的回声。
久久没人回应,他的心沉了下去,莫非是那家伙故意摆下的圈套,江红颜根本就不在这里!
“谁!”仓库的深处忽然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叶冲心中一喜,不由得健步向前走去。
等他走到仓库尽头时终于停了下来,看到眼前的场面,登时吃了一惊!
只见一座巨大的铁笼里,坐着一个长发披肩的红衣女子,她静静的坐在没有月光的角落里,根本看不到她的样子。
叶冲的心骤然缩紧了,那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被人像对待畜生一样囚禁在了笼子里,“红颜,是你吗?”
只见黑暗中只有一双明亮的眸子在微微闪动,无比压抑的声音道:“你快走!”
这一声让叶冲的心多多少少踏实了些,那个女人果然就是江红颜。
“什么也别说了,我马上想办法带你离开。”他满以为可以打开这个笼子,可仔细看了一遍,他的心渐渐沉了下去。
这坑爹的铁笼每一根铁条都有小孩子的胳膊那么粗,就算用炸药都炸不开、用电锯都锯不断。
更坑爹的是,笼子的门竟然已被铁水筑死了!
女人凄然道:“别费事了,没用的,你根本打不开这个笼子。”
叶冲眯了眯眼:“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一定会有办法的。”
“算了吧,就算你能打开这个笼子,我也不会跟你走的。”
“为什么?”
“我注定活不过今晚。”
“这话什么意思?”
女人的声音开始颤抖:“因为……因为暴君病毒……”
听到“暴君病毒”四个字,叶冲脑袋里“嗡”的一声,“你是说病毒又要发作了?”
“是的,上一次你误打误撞救了我,这一次没人救得了我。叶冲,你走吧,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病毒发作时的样子,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
叶冲暗暗的攥紧了拳头,“那个王八蛋在哪儿?”
“我不知道。”
“没关系,我等他。”说话间他居然坐了下来,点上一支烟不紧不慢的抽着。
“他明明就是要用我做诱饵把你引来,然后杀了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所以我就在这里等他,今天晚上他杀不了我,我就杀了他!”
“你这个疯子!”
“哈哈,你第一天认识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我是疯子。”
“我临死之前还能看到你,我已经很满足了,趁他还没有来,你快走!”
叶冲看了看手表:“现在是11点55分,五分钟之后他一定会来。”
“你怎么知道?”
叶冲诡异的一笑:“他说的很清楚,午夜子时他会准时杀我,我想瞧瞧他是怎么杀我的。”
第739章 有个傻瓜爱过你()
“你怎么还是不明白,你救不了我的。”
“那可不一样,我要是杀了他,也许就能拿到蓝色血清救你。”
“可是你根本就不可能杀他,他是枪神,从来没有人能在他的枪口下活过来。”
“今天我偏偏想跟他比比枪法。”
“我保证你不会赢的。”
“为什么?”
“因为他的枪永远都比你快,在你还没拔出枪时,他的子弹就已经穿透了你的心脏,你根本没有机会赢他。”
“我的运气一向很好,我想试试这一次会不会还很走运。”
“我活着跟死了早就没什么分别,但我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
“你死了,我还怎么好好活下去。”
女人怔住了,冰冷的胸膛里霎时一片火热,“我值得你这样犯傻吗?”
“值得。”
女人咬破了嘴唇,血水顺着雪白的牙齿淌了下来。
“你有没有听说过世界上有一种鸟没有脚,生下来就不停的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一辈子只能着陆一次,那就是死亡的时候。”
“今天我还听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
“谁?”
“一个朋友。”
“如果下辈子让你做一只鸟,你想做一只什么鸟?”
叶冲摇了摇头:“你呢?”
女人幽幽的说道:“在神奇的大自然中,孕育着一个精灵般的物种,它们有着纤细的长腿,毛色有些似天边的晚霞,有些仿若皑皑白雪。它们是天生的贵族,举步、挥翅、高歌低语、一颦一盼,每个动作都那么优雅含蓄。它们一生只有一个伴侣,不管艰难险阻,还是平坦大道,都相依相伴,不离不弃,哪怕中途一只折翅,另外一个也会守着这份孤独,茕茕孑立,至死不渝。它们有个好听的名字:火烈鸟!
三千年前,在楼兰古国有一种奇特的鸟。传说他们羽毛丰满后会一直往南飞,不停的飞,只为在南焰山让天火将自己的羽毛点燃,而后将火种带回楼兰古国,在天翼山化为灰烬。
所以,楼兰的子民称他为火烈鸟,并将其视为王的保护神,当楼兰王子受罚入塔,火烈鸟也接受神罚困于通天塔中,一旦有异族侵入,火烈鸟将火光迸现,显示出超常的神力,全身都被耀眼的光焰笼罩,尖利的喙成为最锋利的刃。
三千年后,他早已失去了神力,变成了一只普通的火烈鸟,但他依旧那么骄傲,他的身边也有很多的追求者,但他就是瞧不上。
后来从遥远的地方迁移来一只非常漂亮的雌鸟,他被她深深的迷住了,于是他们相爱了。
但是好景不长,那只雌火烈鸟得了重病,没有多久就离开了他。
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怕他伤心过度,就将她在橡树下做成了标本。
从那一天开始他便守着她,给她采集食物。
可这样日子没过几天,他就发现她不吃不喝也不和他说话,他终于明白她已经不在了。
他一飞冲天,又迅速俯冲而下一头撞在了大树上,殉情而死。
他活了三千年,到最后却选择了为情而死,这就是火烈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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