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姝-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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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的头上戴着草帽,身上披着白灰相间的麻布,乍一看,都和整座皑皑白雪覆盖的洞箫山融为一体。
“小娘子,您也不管管这群小皮猴儿!”
宝琴看见一个最多七八岁,可能连七八岁都不到的娃娃,出溜一下,从树杈上爬下来,手里还拎着一串冻死的麻雀,从树底下刨出两块儿木板。
也就差不多一眨眼的工夫,那小子就一路飞快地滑动,冲到了马车旁边。
“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找不着,找到小麻雀,麻雀有几个,让我数一数,数来又数去,一二三四五……”
许薇姝大笑——找她管才算找错了人,她只会高兴。
宝琴一想也是,这帮小子野成这样,可不都是自家主人教唆的,翻了白眼,从兜里掏出一把炒好的瓜子,拿布包装好,随手向车外一抛。
小娃娃一手就给兜住,往脖子上一挂,就一溜烟滑出去报信,他的速度可比马车要快上很多。
许薇姝落下车帘,心里不觉有些温暖,才一年多而已,当初像小猫似的孩子,就生得虎头虎脑。
可不是虎头虎脑,都想上山打老虎了。
哪怕当初救人是为了功德,但人一旦付出心血,就总希望能得到回报,即便是这回报,不一定是物质的。
大殷朝这几年多灾多难,许薇姝三年来也从外面捡了不少人,大部分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老人,孩子,尤其是孩子,她但凡遇见,总要带回去。
她一个女子,自身又是一身的麻烦,养不了那么多的人,真让孩子们卖身为奴,她又不忍心。
如果没别的法子,恐怕还真就得让他们签了身契,入了奴籍,才好留在庄子里,不过,许姑娘在洞箫山遇上个心肠柔软的不可思议的老男人,也同样有捡人的癖好,干脆,她就把这些人也托付给他老人家。
养的孩子越来越多,孩子的性子也都不同,许薇姝到底本身是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本能地不希望孩子们只是吃饱喝足,还得让他们接受教育。
但眼下的情况,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卷进了战乱中去,真让这些孩子按部就班地读书,恐怕也不合适。
要是请什么先生,读四书五经,将来科举做官,到也是条路,可许薇姝那会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脑子一热,就是忽然有点儿不甘心。
她当时刚刚深入了解大殷朝,看到的又是一个和开皇王朝一样的世界,虽无神魔,人们依旧争斗不休,战乱频频,充满了压迫和苦难,所有老百姓都活得近乎麻木。
那一瞬间,她忽然想做点儿什么,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事情,哪怕改变其中一小部分人的命运,哪怕让一个人,两个人,有更开阔的心胸,更自由自在的未来。
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这帮孩子身上。
想来想去,许薇姝还是觉得,眼下就是乱世,正统军队的那种教育方法,最能教育人,也最有用,干脆就把那帮小子当‘特种兵’来训。
每天除了各种填鸭式文化课,还让他们见天漫山遍野地跑,让大自然成为他们最好的老师。
教导他们怎么去设置陷阱,怎么潜伏,怎么狩猎猎物,锤炼他们的身体和精神。
与其让这些孩子终日怨天尤人,要不就自卑懦弱,还不如养出一群野小子更好些。
于是,许薇姝冬天想要一件白狐皮的大氅,要没有一点儿杂毛,要一个虎皮的毯子,白虎皮的,想喝最鲜美的蛇羹汤,要悬崖峭壁上生长的草药。
为了满足她,一帮小孩子个个变得神勇无敌,上能九霄揽月,下能入海捉鳖。
心疼的她那位忘年交,见天变着花样给他们做各种好吃好喝的东西补身体。
各类补药也是顿顿不肯断。
消耗也就大得惊人,哪怕孩子们能自己打猎,充当自己的口粮,可粮食还是不怎么够吃。
许薇姝也想了各种办法,积攒吉水,在山上偷偷开荒,自己种菜,种地,再加上庄子上的出产,三年过去,到也勉强支应,可随着人越来越多,大部分还是不能充当劳动力的老人孩子,洞箫山上大片肥沃的土地果林,那都是人家京城富贵人家的,他们能收获的粮食实在有限,已经逐渐没办法让大家吃饱喝足了。
马车浩浩汤汤,到了半山腰那一片木头加石头搭建的简易房屋时,院子里早早点燃篝火,一群最高只到他们腰身的孩子,还有几个老人正在烧烤一只鹿。
“呜呜呜,肉啊肉!”
毛孩儿蹲在火堆前面,看着油滋滋的肉口水横流,把温瑞言都给逗笑了。
“难道平时少了你的吃食?明明你小子吃得最多。”
他今年都有四十多岁年纪,两鬓斑白,但面容儒雅俊朗,还是个中年美大叔。
只看现在的他,就知道年轻的时候要得到了多少女孩子的倾慕。
毛孩儿却看都不看一眼,很是殷勤地扑过来,替许薇姝撩开车帘:“小娘子,您可别听温爷爷乱说,我是吃的多,可我力气还大呢,一个人能顶他们十个人干活,当然也得顶他们十个人吃饭!”
一群大人都莞尔,扭过头去不理他。
“小姝。”温瑞言也轻轻笑起来,一笑就像个孩子,年轻的很,“我听说国公府想把你说给君家那位二少爷,怎么样,感觉如何?”
许薇姝自己跳下车,也不等他扶,“八卦!”
这混蛋不问问自己最近过得怎样惊心动魄,也不问问她那便宜弟弟,父亲唯一留下的儿子如今怎么样,就知道探听八卦消息。
温瑞言的具体身份,她也不知道,不过,这家伙消息灵通到是真的,差不多从他身上,就能看出大家为什么说,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了。
她可不相信自家这位忘年交,不知道自己在京城到底如何!
宝琴提着篮子,给一群小毛孩儿分发各种糖果点心,看着一群小家伙排得整整齐齐,一个个昂首挺胸的,她还是觉得不自在。
小娘子总教导他们,要有傲骨,但这些都是苦命人,苦命人性子太傲,在这样的世道,也不是什么好事。
第三十章 相遇(上)
暮春堂
方容看着忽然跳窗户进来,遍体鳞伤,跪在眼前的肖泽,脑袋一抽一抽的疼,胃里像是有几把钝刀子,翻来覆去地割刺,就连桌子上他难得觉得爽口的点心,也失去了魅力。
“你闯了忠王府?”
肖泽咬牙,嘴角渗出一丝血渍:“公子,我只是想去看看娘娘和小郡主。”
方容怔了怔,苦笑:“是了,今天婉儿妹妹及笄,我这个当大哥的,连她的及笄礼都不能参加。”
叹了口气,方容平平静静地冲袁琦道:“肖泽要马上离开京城。”
袁琦皱眉:“不能让他在暮春堂躲一躲?高伤肯定想到他要逃走,现在出城的路,一定都被封锁的很严密……就算要走,也要等晚上才行。”
方容没说话,他了解高伤,两个人合作过也敌对过,彼此简直不能再熟悉。
“不能等晚上,就现在,越快越好。”
只能赌一把。
好在敌明我暗,高伤并不知道肖泽是他的人。
…………
洞箫山仙人居
许薇姝让车夫帮忙,将车上带来的那一车粮食,加上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搬下来,毛孩儿一个人就把东西都给搬到仓库里去了,果然不愧是天生神力。
他是一年前让许薇姝捡回来的。
也是冬日。
这小子让一伙儿马匪追赶,说是马匪头目看重他一身好力气,想要收他当义子。
可毛孩儿亲眼看见他们在山下杀人,手段太过凶残血腥,死活不肯跟着走,他虽然是个孩子,可凭着一身的力气,还真从二十几个马匪手里逃脱,一口气跑进山去,累得脱力昏倒。
许薇姝进山采药,就从一群野狼口中,把这小子给捡了,一开始还打算送他回家。
毛孩儿并不是无家可归,他不但有家,家里还挺富裕,是京城赫赫有名的皇商毛家的人。
孩子很老实,问什么就说什么,特别乖巧,只是死活不肯回去,还硬咬着牙不说为什么,许薇姝可做不出拐了人家孩子不还的事儿,就特意抽时间劝解了半天,把他送到家门口,看着他进了家门。
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又在山里碰上了这孩子,也是缘分。
到现在,许薇姝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日大雪封山,她养来采药的小猴儿‘露露’跑到山崖上玩,却忽然从雪堆里蹦出来一个黑影,抓住它就往嘴里塞,看样子是想生吃。
许薇姝吓了一跳,赶紧呵斥了声,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孩子,瘦骨嶙峋,一双眼睛绿油油,都深陷到眼窝里去,浑身直哆嗦,冻得手脚都受了伤。
她连忙过去给他喂了点儿水,又把点心掰碎了,一点点儿喂给他,也不敢多给,久饿的人,吃多了东西很容易撑坏了胃,撑死也不是没可能。
等给那孩子吃了点儿东西,擦干净头脸,又上了冻伤膏,许薇姝才发现——居然是认识的。
没办法,她是不敢再送他回去了,看样子送回去也没用,又打听了一下,也没听说毛家有丢什么人,再加上许薇姝多少担心他在外面闯祸,要不然就把自己给饿死,便送他到温瑞言那儿。
一呆一年,一年前木讷寡言,瘦弱不堪的娃娃,逐渐露出本性,居然淘气的很。
许薇姝看到他脑袋顶上顶着露露,踩着雪橇,在火堆之间来来回回地穿梭,一大一小,一人一猴,还真有那么几分相似,就不觉失笑。
北风咆哮,宝琴坐在一边,给闪闪和点点梳头。
闪闪和点点今年六岁,是这群孩子里面唯二的女孩儿,说起来,她捡回家的人里面,女孩子居然比男孩子少得多,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大概女孩子小时候被溺死的多,长大了又比较好卖出去,逃难在外的,便比较少了。
在山上一直呆了大半夜,吃了不少烤肉,温瑞言还拉着她絮絮叨叨地抱怨了一通,抱怨现在粮食价格一天一个价,长得让人心惊肉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钱也买不到粮,许薇姝只给他一个建议,买田置地自己种。
许薇姝到觉得,她现在积攒下来的吉水不多,可也一年比一年多了,说不定过些年,种出来的粮食就足够他们吃喝不愁,再说了,便是没有吉水,以她能知旱涝的本事,难不成还伺候不好土地?
她那女神仙的俗号,也不是白得。
可惜,当年九微仙子一怒江河改流,现在也就是能糊弄糊弄寻常庄稼人。
天色渐晚,主仆两个才乘车回返。
马车有些不平稳,许薇姝也就没用读书来打发时间,拉着宝琴两个打棋谱。
她棋艺一般,却也还看得过去,至少赢赢宝琴这小丫头,那问题不大,‘欺负’小丫头‘欺负’到两眼泪汪汪,许薇姝浑身舒爽。
就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了停。
车夫小林扭过头道:“小娘子,前面虎跳河有人拦路。”
许薇姝怔了怔,撩开车帘看过去,就看见至少有五十名银甲战士,身上披着大红色的斗篷,迎风而立,领头的那个很年轻,最多二十四五岁,相貌清秀俊朗,剑眉,凤眼,鼻梁又直又高,虽然盔甲及身,也是一脸儒雅气息。
她却隐隐约约能感觉到一股刀枪斧钺的锐气扑面而来,身体里,也不免被激起剑意汹涌。
许薇姝早就习惯了战争。
一伙儿要出城过虎跳河的百姓被拦下,有几个人一看就是猎户,还有一个采药人,旁边停着一辆灵车,六个中年汉子披麻戴孝,面如土色地看着那些银甲战士们,瑟瑟发抖。
银甲战士中领头的年轻人很是随意地扫了一眼人群,走到灵车旁边看了看,盯着其中一个披麻戴孝的中年男人冷笑:“灵车里的,是你什么人?”
“是……是家父。”
“哦?”年轻人轻声而笑,“打算葬去哪儿?”
“回,回官爷的话,小的祖籍云州,打算送父亲回去安葬。”那汉子低着头,汗水流下来,在他脚下的冰雪都融了一小块儿。
“原来是远葬。”年轻人轻声而笑,“你们这排场可够大的。”
一般人家远葬都是轻车简从,又不是勋贵大户,往来能住驿站,也也有地方停灵。
第三十一章 相遇(下)
六个中年汉子低着头,瑟瑟不语,手背上却是青筋毕露,显然是紧张的很。
年轻人勾了勾唇角,似笑非笑地道:“难为你们,寒冬腊月,辛苦跋涉……听说云州人都喜欢上华山下的芙蓉糕,不知道是不是真有那么美味?”
中年汉子咬了咬牙:“小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