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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望门农家女-第11部分

小说: 望门农家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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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清辰挪开自己的小身板,把他发现的萝卜露出来给哥哥姐姐看。

    清宛看着那露出小半截的东西,竟有好半天回不过神来,只能愣愣地看着,嘴角还可疑地抽搐了两下。

    不会这么走运吧,揉了揉眼睛再三确认了一下东西还在,绕过几人来到小弟跟前,蹲下来小心地挖了起来。

    清秀三人看到小妹去帮忙了,也就不管了,散开在附近,每人又摘了些星辰花和甘菊。

    挖了好一会儿才把土壤里面的东西整棵的挖起来,也真正地确认了,小弟真是撞大运了!居然给他找到了一株野山参!看这个头,这大小,怎么说也有十几个年头了。

    小心地捧着山参,手激动地有些发抖,看着一边的小弟,高兴的在他脸上就亲了一口。

    清辰正高兴四姐帮他把萝卜挖了出来,却突然被亲了一口,脸色一红,哇哇大叫起来,小手指着清宛嚷嚷道。

    “四姐,你,你怎么可以亲我,爹说过,男女授受不亲。”

    “噗!哈哈,你一个小屁孩,懂什么授受不亲。”捧着野山参还在激动地清宛,听到小弟的话,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清秀姐弟三人听到这边的动静,走了过来,好奇问发生了什么事。

    清宛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又说了一下野山参的价值,三人也是激动的不行,都跑过去亲了小弟一下,把他气的继续在那直嚷嚷授受不亲,几人看着,在一旁无良的哈哈大笑。

    这些年真是过穷日子过怕了,一听到能多赚点钱,清秀姐弟就激动的很,不过这确实是个好东西,不论在任何一个时代,它都是保命的东西,这么一株野山参,也能卖不少钱了。

    这种运气可不是人人都有的,看来小弟还是这个家的福星呢,清宛几人谨慎地又在附近转悠了一大圈,确定附近就只有这么一株野山参,才决定回家。

    大家商量了一下,人参不能放到竹篓里,上次下山就碰到了大伯母郭氏,难保这次不会遇到,她不认识当成一般的萝卜还好,万一她认识,到时候肯定会被抢走,最后一致决定把野山参藏在身上。

    “小妹平时沉默寡言,不会被注意到,藏在小妹身上是最安全的。”清璃觉得还是放在小妹那里安全。

    见几人没意见,嘱咐了小弟不能把这件事说出去,收拾了下东西,就往山下赶。

    清宛让大家特地避开村里人出没的时辰,特别是没事爱在一起八卦的长舌妇们,被她们瞧见,肯定会传到奶奶和大伯母耳朵里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清宛现在也懒得搭理她们,她准备等待时机一举拿下才是正理,清秀姐弟深以为然。

    到家的时候,不知道是激动的,还是担心的,几人都出了一身的汗,把野山参藏好,姐弟几人方才松了一口气,大姐去打开了水,各自洗了把脸,拿了棉布巾坐在板凳上擦拭,顺便休息。

第二十章:学识字() 
“二弟,你和三弟帮小妹把摘的花晒起来,我去做饭,今天采了些新鲜的蘑菇,我给你们煮蘑菇汤喝。”

    休息了一会,清秀把竹篓里的蘑菇拿出来,将蘑菇拿到廊檐下,就着木桶里的水洗了起来,她把先洗出来的蘑菇,挑了些个头大的,装进大碗里头。

    清宛把制作药膏需要的鲜花单独放在阴凉处,这样到了下午还是新鲜的,又和两个哥哥一起把多余的花朵拿到院子里晒起来,小弟说要帮忙,像个小尾巴似得跟在兄妹三人身后转着,跟只小蜜蜂一样。

    前几次采的花和药材也都晒的差不多了,等下次去县城就可以到药铺问问价钱了,顺便把野山参给卖了,反正家里的人也用不到,这样算来,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能盖房子了。

    这里的土炕真是硬,每天睡觉醒来,跟打过一场仗似得,腰都快断了,天气越来越冷,得抓紧时间了。

    清宛等人来到厨房,看见清秀把洗好的葱切成段,掀开锅盖,把葱搁进蘑菇里,火已经撤了,只留着锅洞底下的余温煨着。

    蘑菇煮的入味,一掀开锅盖,浓浓的蘑菇香味混合着肉香便飘了出来。

    清辰凑过去,使劲地吸了一鼻子,“好香啊,大姐煮的蘑菇汤真香。”

    清宛一把将他扯回来,抬手在他头上敲了下,“小馋猫,口水快流道锅里了。”走上前把洗好的碗摆在灶台上,方便大姐成汤。

    姐弟几人,各自端着碗,蹲在厨房里吃了起来。这蘑菇的味道确实好吃,又是新采的,很是新鲜。

    吃过午饭,清宛搬了个小凳子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快入冬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她开始思索还有那些东西可以挣钱。

    想来想去,也没找到什么好法子,是,她是会医术没错,可谁会找一个九岁的小娃娃看病呀,制香吧,又怕连累到家里人,这个皇权至上的年代,人命太不值钱了,她不能冒险,看来还得找个靠谱的合作伙伴。

    哎,别的穿越女都有金手指,有个空间啥的,为嘛不给她开一个呀,仰头望天,老天爷你真是太偏心了。

    “四姐,四姐,你不是说要一起学写字的吗?”喂完小白兔的清辰看到四姐无聊的托着下巴望天,想起自家四姐答应过要教他学写字的,便一蹦一跳的来到她跟前。

    回过神来的清宛望着自家小弟,六岁的年纪确实该启蒙了。

    “清辰,学习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也不是你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的事情,如果你真的要学,四姐就要事先提醒你,可不要学了没几天就喊累喊苦喊无趣,学习是要持之以恒,既然你要学就不能半途而废,四姐会监督你的,如果你完不成,四姐会很生气,日后也不会再教你了。”

    “四姐很严肃的问你,可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清辰不会半途而废的,清辰还要考状元,给姐姐们撑腰呢。”

    虽然不太明白四姐为什么那么严肃的跟他说话,但是他知道四姐是为了他好,他年纪虽然不大,却也不是懵懂不知的小儿,常听二哥提起,男子汉大丈夫答应了就要兑现承诺,应该就是这样理解的没错吧,歪着脑袋想了想,恩,就是这样理解的。

    看着小弟眼里带着认真,没想到她无心的一句话却被小弟记住,心里涌起浓浓的暖意。

    “好,既然你想学,四姐会支持你的,走,咱找二哥他们去。”

    这个时空的文字和二十一世纪的文字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很多都是复杂的繁体字,不过难不倒她,因为她是药香世家的传人,开药方都是用毛笔写出的繁体字,她可是从小练到大的,写的字虽不能被称作为大师,那也是小有成就的。

    不过,现在还不能暴漏太多,之前只是说老爷爷教她识字,可没说教她写字,就算教了也没用,短短十几天也学不成什么样子,毕竟写字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练成的。

    清秀姐弟三人正在用今天刚采的鲜花制作药膏,因清宛手上有伤,便让她出去玩,这会儿也忙的差不多了。

    清宛牵着小弟的手来到厨房,看到大姐他们手里的活基本上做完了,就差药膏凝固了,便开口说道。

    “二哥,下午也没什么事,你教我们学认字吧?”

    小弟确实该启蒙了,现在开始学些简单的,等来年跟他们一起进私塾也好点,曾经听爷爷说过,小孩子还是越小记忆力越好,又看到大家都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他后,便不再犹豫,点点头。

    “好,上次买的笔墨纸砚也多,够咱们用上一段时间了。”

    小弟高兴的跑进屋去拿笔墨纸砚,还有家里仅有的两本书,三字经和千字文。

    姐弟几人跟着清璃学了一个多时辰,见清宛学的快,一旁坐着的顾清云很惊讶,小妹竟然如此聪明,当初他开蒙跟二哥学习的时候,这些字可是学了好几天的,他不信小妹能记得这么快,就把字跳着问了一遍,结果清宛还是答的丝毫没有差错。

    正在努力学写自己名字的顾清辰偏着小脑袋看着三哥和四姐的互动,天真的开口说道,“三哥,这些我都会念了,四姐比我聪明,肯定早就会了。”

    “什么?你也会了?”

    看到小弟乖巧的点点头,顾清云气的快要吐血了,小妹如此聪明就算了,连小弟都把他比下去了,这让要强的他很不服气,心里想着以后得更加努力才行,不能被弟弟妹妹给比下去。

    “看来只有大姐最笨了,这些字我只认识一半。”听到弟弟妹妹都会了,心情难免有些低落。

    “大姐,我们又不需要考状元,不用太认真,只要能识字,不被别人骗到就行啦,再说大姐才刚开始学,以后学的多了就好了,不管能不能学好,只要现在努力了以后就不会后悔。”清宛看到大姐情绪低落的样子,宽慰的说道。

    清秀低头想了一会儿,便知道自己钻牛角尖了,别人想学都没机会,她还在这浪费时间的抱怨,真是不应该,就像小妹说的,只要努力了,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

第二十一章:讲故事() 
本来还晴空万里,艳阳高照的天空,忽然聚起了大片的云朵,黑压压的乌云聚拢在一起,使得天空变得灰蒙蒙的。

    在屋里识字的姐弟几人来到院中,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这是要下雨的征兆呀。

    “快要下雨了,爹娘还没回来,路上怕是要淋雨了。”

    清秀面色担忧的说道,树上的叶子被风刮得簌簌作响,天色阴沉的很,看来是有一场大雨要下了。

    “大姐你在家把东西收拾一下,我和三弟去迎一迎爹娘,看这天色是要下一场大雨了,他们要是没带伞,会被大雨拦到半路的,等到天黑了,路上更不好走。”

    顾清璃走到堂屋门前的墙上,拿起挂在那的两件蓑衣,伸手递给顾清云,一边穿蓑衣一边说道。

    “恩,咱娘的身子不好,不能淋雨,你们路上走快些,说不定还能在没下雨之前遇到他们呢。”清秀点点头。

    “大姐,你去咱爹娘屋里找两件厚点的衣服让二哥他们带着,回来的路上肯定会冷的,我去给二哥他们拿伞。”

    快要进入冬季了,这场雨势必会格外的阴冷,一场秋雨一场寒嘛。顾元河是庄稼汉子,风里来雨里去的自然不怕生病,可李氏因为生顾清辰时落下了病根,身体还没有调理好,再遇到寒风天气,身子肯定会受不了的。

    “小妹说的对,你们等一下,我去拿衣服。”

    顾清秀边往屋里跑,边懊恼的拍了下自己的脑袋,真是粗心,还好有小妹提醒。

    姐妹俩站在门口,目送着兄弟俩出了村口,这才返身回到院子。

    来到后院,姐妹俩把晒在竹扁上的花朵装进袋子里,放到装杂货的屋子里,又把架子和竹扁挪到屋檐下,将装有小白兔的笼子放进鸡圈的窝里,在它笼子里放了一个胡萝卜,这样下雨也不怕被淋到,也不怕被饿着了,又在院子里将能挪的东西都挪了一下。

    收拾好家里的一切,姐妹俩这才气喘吁吁地回到堂屋,坐在板凳上休息。过了半刻钟,顾清秀看着外面越来越阴沉的天色,心里微微有点着急,二弟他们也走了好一会儿了,不知道这时候有没有碰到爹娘。

    顾清宛看着大姐面色焦急,坐立难安的样子,放下拿在手里的千字文,她得想办法转移一下大姐的注意力才行,不能让她坐着干着急。

    “大姐,还记得上午我让二哥他们帮我摘的野果子吗?”

    “当然记得,那野果子又酸又涩,难吃的紧,我还好奇你摘那么多回来干嘛用啊?你以前也不喜欢那东西呀。”

    神色紧张的顾清秀果然被野果子转移走了注意力。她在山上时就好奇小妹摘那野果子做什么用,当时光顾着找东西,也没来得及询问,这种野果子漫山遍野多得很,可因为味道实在不好,根本没人会吃。

    “以前呢是不喜欢,可现在我有办法把它变的好吃起来,自然就喜欢喽!”顾清宛眼睛发亮,脸色兴奋道,“大姐,我记得咱家还有一些冰糖,咱们去试试我的办法吧。”

    顾清秀半信半疑道:“能行吗?”

    “行,当然行,咱们现在就去做,等爹娘他们回来刚好可以尝尝。”

    “唉,你慢点。”顾清秀踉跄地被她拉着走,不住喊道:“你这么急做什么,做你那个东西也不在乎这一会儿,再说现在阴天,厨房黑,都快看不见了,你还做什么东西呀。”

    顾清宛回过头来,松开拉着顾清秀的手,不住地点头道:“嘿嘿…。大姐说的对,瞧我,一想好吃的东西就急了些,你等下,我去拿煤油灯。”

    这在古代的小村里,但凡是天黑,一般的人家都会早早歇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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