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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六十四妖怪求生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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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风吹过,谷中只剩古云与金凌。金凌看着月亮,想着白羽刚刚说的话,白莲谷就是自己的家吗? 
  “你在想什么?怀疑吗?白莲谷……就是你的家。别忘了早点睡,月亮晒多会变黑喔。”留下金凌,古云跳着回狐窝。 
  面对空阔无人的谷,金凌却意外的不感到空虚,“原来,这就是我的家。”肯定的句子,不再有犹疑。明明是微凉的晚风,竟像暖流一般拂过心头,自从来到白莲谷,金凌第一次发出真正的笑容。 
  “你那是什么烂故事。”趁着金凌还没进窝,乙空躺在床上抱怨,白羽早已睡着。 
  “嘿,你想知道后续吗?”古云坏心的一笑,趴在乙空身边细言。 
  “还有后续?刚刚怎不说完?”乙空瞠眼,以为故事就这么完结了。 
  “后续就是……鱼和虾,把莲花的根咬断,因为莲花是外来者。莲花终于发现自己的愚蠢,这世界根本容不下自己,原来漂泊才是属于自己的天命。”古云一说完,马上翻了两圈远离乙空,因为查觉他的手正握紧拳头打算捶下。 
  “你……千万别把后续告诉金儿。”果然是个烂故事,乙空恨恨的收起出师未捷的拳头。 
  “放心吧,不会说的,我是聪明的狐狸!”古云笑的危险,耳朵尖直的竖立。乙空头又晕了,还是早点睡的好,翻翻白眼,径自背过古云休息。 
  良久后,金凌也步回房中,嘴边挂着轻笑。心里想着,这么算来,古云与乙空、白羽便是自己的家人。 
 
 
 
  
 第五章 嫁衣
 
  在有了归属感之后,除了修练,金凌亦开始帮忙做些别的事,许是听了古云的烂故事后便想通了。虽然还是寡言,却会陪着白羽玩,帮着乙空洗衣服、整理白莲谷,更常会与古云同去巡视山林。一切的一切让他感到充实,亦渐渐对白莲谷有了深厚的感情,去墓旁陪伴师父的时间日益缩短。 
  “金儿,走,我们出去。”趁着乙空不注意,古云拉着金凌往谷外走。“快快快,别让乙空发现了。”轻声细语,古云不时瞄向左右,为防神出鬼没的乙空忽然蹦出。 
  “去那?”怪了,不是快吃饭了吗?难得古云吃饭时间不待在谷内。金凌有些不愿,却抵不过古云的蛮力。 
  “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古云一舔嘴,都忘了等多久,就是为了这天的到来。“快点,乙空出来就没机会了。” 
  “嗯?”金凌满脸疑惑,既有好吃的为什么不大家一同去?古云不像会撇下乙空自己享乐,而且白羽呢?也不带着去吗?“乙空和白羽……” 
  “快快快,被抓到就没机会了。”古云再次提醒,左顾右盼,满心担忧乙空记起今天是什么日子。 
  一狐一人前脚才走,乙空便在谷内急急找寻。“古云!古云出来。”绕了谷内两圈,还是没发现狐迹,连金凌也不见了。该不会真的偷溜出去?偷溜就算了,这回似乎还想带坏金凌。乙空难忍怒气,又是一声大喊:“古云!” 
  “乙空爹爹。”手上握着杂草,一脸泥巴,白羽眨着眼从乙空身边冒出。 
  “白羽?妳拔草干嘛?”重点是,还搞的一身脏。乙空温柔的轻拨白羽脸上的沙土,顺便拍着她衣上的草屑。 
  “古云爹爹说你要煮菜菜,叫我拔菜菜给你。”黑乌乌的小手中,正握着一撮叫不出名的杂草。白羽高兴的摊开手掌,等着乙空夸奖自己乖巧。 
  看来是古云支开白羽的手段,乙空舍不得让白羽知道自己受骗,不自在的笑着道:“好乖喔,谢谢白羽喔。古云爹爹呢?妳有看到他吗?” 
  “古云爹爹……”这才想到,本和自己一起拔菜的古云怎不见了?白羽转着脑袋瓜寻找狐影。“古云……爹爹……呜……”找不着古云,心中一阵失落,冷不防扁起嘴就开始哭。 
  “白羽乖乖,不哭不哭,我们去把脸脸和手手洗干净,吃饭了喔,乖。”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带着金凌去吃祭品了。乙空一见白羽落泪,霎时慌了手脚,也没空暇再去理会古云。“可恶,那只笨狐狸。”咕哝道,无奈的安抚白羽。 
  出谷后的古云跑的轻松,金凌追的吃力。古云熟练的带路,两人从山道来到道观,金凌喘着大气,古云眼底闪着金光。 
  今日的道观不同以往,热闹非凡,人来人往,和大集市有的比。可一向静雅的道观,怎会忽然变的鼎盛? 
  古云可不是来上香的,对于热闹没兴趣,隐住妖气,摇身变成人形,一个身着白袍的十岁小童。第一次见着古云的人形,金凌显得有些不习惯。 
  虽然道观内的人不认识金凌与人身的古云,可两人还是进不去。原因无他,古云那头银亮的雪白发丝,实在很难不让人注意,而换穿乙空道袍的金凌,看起来太像观里的小道僮,行动也不自由。 
  好在聪明的狐狸不是浪得虚名,嘶的将玄色道袍两袖撕开,道袍瞬间变成长褂。两袖并没丢弃,金凌手巧的以袖布包裹古云的发丝。 
  “再来呢?”金凌疑问。撇撇道观,目前能晓得的只有古云打算潜入道观中。 
  “哈哈,再来就……大吃他一顿!”立誓般直指道观,古云藏不住心里的期待。 
  假扮成一般的进香客,两人若无其事的走进道观。金凌还是搞不懂古云要干啥,只能被牵着走。 
  随着进香客欲绕进神桌边川堂的脚步,古云扯着金凌一溜烟躲入供桌下。本就矮人半个身子,加上动作迅速,这异常的举动,并未被发现。 
  今日似乎是祭神的大日,满桌的祭品,猪、羊、鸡、鱼、素果……说的出口的几乎都有,塞到有些菜还交迭在一块。 
  桌下的古云手一探,摸来一盘五花猪肉,也不怕惹来天谴,张口就咬。“要吃自己拿。”指指头上的供桌,古云满嘴油腻。 
  既然来了,金凌也仿照古云,手一探,运气不好,是糕饼,再摸去,这次是鸡腿。张开嘴也开始啃,这是金凌与乙空的不同处,乙空坚持要做好孩子,而金凌却会陪着古云干些无伤大雅的恶作剧。 
  两人吃的浪费,只挑好吃的部位咬,其余的乱丢一地,又是鸡骨又是果皮。由于是古云,丝毫不懂什么叫“一粥一饭,当思得来不易”,只懂得给笨驴子吃好料的,不如全下了自己的肚。 
  半时辰过后,摸摸圆滚滚的肚皮,古云笑的满足。丢给金凌一个眼神,再不走,等会儿被发现就糟了。金凌收到讯息,早也吃不下了,肚子撑的难受。两人顺手拿了几块糕点往怀中塞,大摇大摆的离开道观。徒留桌下狼籍,大概要等晚上道僮打扫时,才会发现吧。 
  两人没直接回莲谷,方才才发现,乙空和金凌能换穿的全是道袍,得想法子弄几件正常衣服才行。方便以后干坏事,古云想的久远。 
  “走吧,我们去买衣服。”白羽也得添新衣了,古云领在前头往山下去。 
  “买?”那来的银子?说是偷还比较可信。金凌不置可否,斜瞄矮自己一些的古云。 
  “对呀,买衣服,走走走。”狐狸买衣服很奇怪吗?怎那副表情?古云没看出金凌的心思,只是思索要买怎样的款式才好。“好饱……嗝!”没预期的一个饱嗝,古云拍拍自己的肥肚。 
  下山之后,金凌总算明白了,和自己猜想的相去不远,古云所谓的买衣服,正是偷别人的钱买衣服。手法利落的像是常干这档子事,令金凌有些傻愣住。 
  “跟你说,那老家伙呀,上个月才纳妾,那姑娘比你没大多少。”老家伙指的正是被古云偷钱的苦主,少说也六十有几了。“这钱袋果然沉,不错不错。”称着钱袋的重量,古云颇满意这成果。 
  “你怎知道?”古云住山上,怎会知道山下的事,金凌半信半疑。 
  “嘿嘿,生活无聊嘛,听听又不碍事。”虽不说长道短,却爱听饭余闲谈。古云不避讳的回答,完全不在意别人发现自己的三姑六婆个性。“我知道的事情可多了,你以后就会知道了,越是懂我,就会越崇拜我。”回归正题,古云续道:“那姑娘,是个烟花女子,人家说她好命,有人赎身,可我说呀,那姑娘歹命。”摇着头发表高论。 
  “怎说?”烟花女子有人赎身是好事,怎又成了歹命?当小妾不好吗?难道是想当大太太?金凌对这话题不感兴趣。 
  “唉,她可不是贪恋富贵才落入红尘,她呀,嫁给前夫没半个月,前夫就死了,夫家人认为是她带来的不幸,一气之下,就把她给卖了。”古云一下子变身成说书先生,双臂环抱着胸,像在说着隔壁邻居的家常闲事。 
  听到这,金凌不禁佩服古云,连人家的身世背景也一清二楚。“喔。”淡淡的回一句,不认为自己比那姑娘好命。 
  “如果那姑娘真的好命,至少是嫁给好人家当妾,而不是那个老家伙。”只是说归说,好人家就算纳妾,也不会选烟花女子。古云也是知道这点的,努努嘴,不再往下谈。 
  “伺候一个男的,总比伺候一堆好。”金凌表达意见,这是实话,伺候一个总比伺候一堆轻松,况且在烟花楼中,既不能藏私钱,也不能拥有自由,老了怎办?当老鸨吗?当人家的小姨太,只有理财有道,后半辈子也不会难过到那去。 
  古云先是讶于金凌说话的犀利,而后轻笑。“是是是,金兄说的有理。” 
  边走边聊,两人逛进布店,没忘了下山的目的。而方才的话题,也就此打住了。 
  “我要买衣服,买他的。”古云一看见店主就指向金凌表示来意,金凌能穿的衣服,乙空一定能穿,两人身材大小差不多。 
  “孩子,你娘呢?”店主探着头看店外,怎会两个小孩来买衣服?没大人陪吗?未立刻睬理古云的来意,不认为两个孩子买的起衣服。 
  “是我买衣服,又不是我娘买衣服,找我娘干啥?”古云耐不住性子,口气显得暴躁。 
  “话不能这么说,你要买衣服我当然卖,只是……”还是老问题,银子。店主的势利表露在脸上,让古云看不顺眼。 
  “银子是吗?我有呀。”谁说狐狸就没银子,有的是办法挣钱。拍拍腰间的钱袋,碎银喀喀作响。 
  “呵,你说买他的衣服是吧?想要什么颜色的?”果然是商人,只认银子。店主拿起长竿,等待古云挑好衣服就把挂在上头的衣服勾下。 
  “白色。”古云就是喜欢白色,想也不想的答话。 
  “不要白色,给我黄的。”可惜,古云喜欢的,不一定就是金凌喜欢的。金凌狠狠泼了盆冷水,指向与白衣不同边的黄衣,“那件。” 
  “那到底……”店主陷入两难,看了看带钱的古云,当然,还是付钱的人有权。 
  “白色、黄色各两件,再给我一件三岁娃儿穿的,要白的。”反正是花别人的银子,古云并不心疼,对金凌的反对也不在意,总之全买下不就解决了吗? 
  “好的好的,我马上拿。”最乐的还是店主,一次卖出五套,衣服的利润可比卖布好削多了。 
  买了衣服后,古云不容反对的将五件新衣给塞给金凌抱,自己则是两手空空。五件衣服对个十二岁孩子,是件不简单的事,金凌似乎不是挺情愿,脸上没半点买新衣的喜悦。 
  “不帮忙拿些?”一出布店,金凌便问。可没在和古云客气的,对古云越是客气,他只会越是得寸进尺。 
  “哈哈,有劳金兄了。”古云的意思摆明不想帮忙,手一送,又道:“走吧,我带你去看那个姑娘。”姑娘指的就是那小妾。古云与她有一面之缘,缘起于烟花巷,那姑娘误以为古云是只小白狗,拿了块肉喂他。 
  “嗯?”金凌皱起眉,只想快些回去。自己身上扛着五件衣服,那儿也不想再闲蹓跶。 
  “快呀,磨磨蹭蹭的。你和乙空怎会越来越像,真是糟糕,好的都不像,只像坏的。”完全不知道别人拿衣服的辛苦,古云跑的比飞的还快。朝着身后挥手,催促金凌。 
  “唉。”金凌唯有认命的跟上,虽然对姑娘没兴趣。 
  半晌过后,只见一人一狐攀在民宅的围墙上,狐狸的眼珠转呀转的观查周围。“你看那窗子,姑娘就住那。”说着便翻过围墙,推开窗子。 
  也不知是古云使用术法,还是窗子没锁,窗子一推便开。也不担心会吓到人家姑娘,古云直接趴在窗台上望着内室。 
  “古云?”金凌小声唤着,怕惊扰旁人。认为古云的作法太过大胆,急的他心焦。 
  古云闻唤回过头去,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才跳回围墙,指向窗内。 
  金凌顺势望去,清楚可见窗内一名姑娘,身着红色嫁衣,低头不知感伤些什么,连窗户被开也没察觉。“她的衣服真美。”指的当然是红色嫁衣,散发着初嫁娘的娇羞,和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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