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经济学]-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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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当中,寡头垄断常见于重工业部门,比如汽车、钢铁、造船、石化,以及我们正在谈论的飞机制造等部门。这些行业的突出特点就是“两大一高”——大规模投入、大规模生产、高科技支撑。这些苛刻的条件使得一般的厂商根本难以进入,再有钱的老板在这些行业门口一站,马上就会发现自己做的只不过是“小本生意”。而且,那些已经历长期发展(动辄几十、上百年)、具备垄断地位的“巨无霸”企业,为了保持对技术的垄断和丰厚的利益,也势必要采取种种高压手段打击竞争对手,绝不允许任何后来者与自己分享这一市场。这是现实,也是一种市场竞争的必然。
在民用飞机市场里,一直以来,波音、空客把精力投注在干线飞机市场,而不太关注支线飞机市场。加拿大庞巴迪宇航公司则活跃在支线领域,并占据了20…92座支线飞机市场的41%的份额。随着羽翼渐丰,庞巴迪有意寻觅更广阔的天空。由于不甘心干线市场被“双寡头”垄断,庞巴迪决定研发110座和130座的C系列民用飞机,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并使用了大量类似于波音和空客的干线飞机技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一贯是竞争对手的波音和空客马上联合起来予以强烈反击,依仗富可敌国的财力,对相关企业抛出种种合作策略(实际上就是“恩威并施”),以至于在两大“寡头”的影响下,出于对利益的考虑,全球没有一家发动机制造商和航空公司敢于拿出实质行动支持庞巴迪的研发计划,既没人向其出售发动机,也没有人敢向其订购大飞机。到了最后,庞巴迪公司不得不放弃了已成“空中楼阁”的宏伟计划。实际上,日本、荷兰、俄罗斯、印尼甚至还有中国的民机制造业都或多或少受到过波音和空客的压制。两大寡头可以允许外来者进入狭小的支线飞机市场,但在大飞机市场里,是绝不容许外来者进入的。不过,尽管如此,仍然有许多企业盯着这一市场,并为进入该领域进行着不懈的工作。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寡头市场有着长期发展所形成的优势,也有着明显的劣势。总的来说,就经济效率而言,由于长期以来寡头市场的市场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企业利润有着稳定、可靠的保障,加之缺乏竞争者的加入,因此寡头企业在生产经营上要缺乏积极性,这会导致其效率降低。但是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寡头企业规模较大,往往便于大量使用先进技术,所以又有效率较高的一面。有鉴于此,许多国家都在试图“扬长避短”,在发挥其高效率一面的同时,制定相应政策法规抑制其低效的一面(比如保护与寡头企业密切关联的其他中小企业的权利,打击垄断等),从而促进寡头市场的竞争。大鱼吃小鱼兼并企业兼并在当今已经屡见不鲜。“合而为一”,当优势企业兼并了劣势企业,后者的资源便可以向前者集中,这样一来就会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优化产业结构,进而显著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企业兼并有利于其调整产业结构,在宏观上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兼并的研究,一直是经济学家的重点课题。不过,在此需要指出,人们提起兼并的时候,往往会把这样几个词混淆:“兼并”、“合并”与“收购”。
它们的共同点在于:这三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即都是企业的买卖,都是企业为了谋求发展而采取的外部扩张措施。但具体来说,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公司归并为一个公司。兼并是指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里,被兼并的企业将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收购在操作程序上与合并相比要相对简单,只要收购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就可以达到目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可以这样认为:收购是兼并中的一种形式,即控股式兼并,而兼并又包含在广义的合并概念中,它是合并中的一种形式,即吸收合并。
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经历过多次企业兼并的浪潮。以美国为例,在历史上就曾发生过5次大规模企业兼并。其中发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第一次兼并浪潮便充分发挥了优化资源配置,在微观上和宏观上“双管齐下”的巨大威力,不仅使得企业走上了腾飞之路,更是基本塑造了美国现代工业的结构雏形。
当今世界航空制造业排行第一的美国波音公司有过多次兼并其他企业的案例,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兼并美国麦道公司。在1996年,“麦道”在航空制造业排行世界第三,仅次于“波音”和欧洲的“空中客车”。该年“波音”以130亿美元的巨资兼并“麦道”,使得世界航空制造业由原来“波音”、“麦道”和“空中客车”三家共同垄断的局面,变为“波音”和“空中客车”两家之间的超级竞争。新的波音公司在资源、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实力急剧膨胀,其资产总额达500多亿美元,员工总数达20万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用和军用飞机制造企业。这对于“空中客车”来说构成了极为严重的威胁,以至于两家公司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在经过艰苦的协商、谈判后,波音公司最终被迫放弃了已经和美国几十家航空公司签订的垄断性供货合同,以换取欧洲人对这一超级兼并的认可。但是不管怎样,前无古人的空中“巨无霸”由此诞生,并对世界航空业产生了巨大影响。
由于兼并涉及两家以上企业的合组,其操作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成功的企业兼并要符合这样几个基本原则:“合法”、“合理”、“可操作性强”、“产业导向正确”以及“产品具有竞争能力”。同时,企业兼并还要处理好“沟通”环节,包括企业之间技术的沟通,以及人与人的交流。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兼并发挥它的优势,否则将会适得其反,在未能达到兼并目的的同时反受其害。有统计表明,全球一半以上的企业兼并行为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从表面上看,企业规模是增加了,但却没有创造出经济效益,更有甚者,因为兼并使得企业失去了市场竞争力。
以互联网为例,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网民的计算机上同时使用着两种浏览器:一种是微软的Explore,另一种则是美国网景公司的Netscape。微软凭借强有力的竞争措施逐渐在浏览器市场上占据了优势地位,网景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
1998年,美国在线(AOL)以4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Netscape。当时,Netscape;在微软所提供的免费浏览器面前已经显得非常渺小,但美国在线却对其前景颇为看好。在他们看来,依靠美国在线的雄厚财力和技术优势,可以使得Netscape重新焕发活力,成为与微软竞争的对手。然而,无情的事实证明这是一项失败的兼并。首先,该次合并在一开始就受到很多人的质疑,认为两个公司在程序设计上,技术差异太大,难以兼容;其次,美国在线急于求成,于2000年直接跳过Netscape*5,推出基于一项新技术…Mozilla*0。6原始码的Netscape*6。但是,由于Mozilla*0。6一时并不稳定,结果Netscape*6进一步失去了自己原有的用户。这两大失误使得美国在线不得不于2008年3月1日起,停止开发网景浏览器,作为一款曾经改变互联网、有着辉煌历史的浏览器,Netscape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为什么东西越贵越有人买——吉芬商品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讲究“货比三家”。以张女士为例,她在购买时,总是会将好几家超市、商场的价格进行查询、对比。有一回,张女士的儿子要在一超市购买某种品牌的T恤衫,一看标价100元,张女士赶紧阻止,因为她刚刚查到离家三站地远的另一超市,同一款衣服正在打折促销,仅需80元。不仅如此,张女士还总结了好些省钱妙招,还常常对别人介绍经验:“买就要买个价廉物美,这才是过日子。”
张女士的做法想必大家早已司空见惯,这也是大多数百姓的购物哲学。但是,事情总有其特殊的一面。有时候,某种商品的价格如果上涨了,消费者对它的需求量却不降反升。听起来这似乎和商品需求规律是相悖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这种现象,我们将这样的商品称为“吉芬商品”。
“吉芬商品”是以英国经济学家吉芬的名字命名的。原来早在1845年,爱尔兰爆发了一次大饥荒,农产品的价格急剧上涨。令人奇怪的现象发生了——土豆、肉和奶酪的价格都已经很高,按常理讲,它们的消费量都应该降低,实际上肉和奶酪的情况确实如此,唯独土豆的销量却一反常态,大大增加。吉芬仔细研究了这种现象,他发现,由于土豆在当时爱尔兰人的生活支出中占有很大的份额,在大饥荒里生活大大恶化,人们为了生存,被迫大大减少了对肉和奶酪的消费,而把节约下来的钱花在相对而言还算便宜的土豆上。自此以后,人们就把这种价格上涨反而使得销量增加的商品称为、“吉芬商品”——可以想象,如果开头提到的张女士身处这种特殊的情况时,面对土豆这样的吉芬商品,恐怕也顾不得什么“价廉物美”了。
其实,生活中的吉芬现象并不少见。最突出的就是这几年来的房市。房价涨得越来越快,而买房子的人却越来越多,许多没钱的人也在想方设法购买,借钱、按揭、攒钱……无不希望自己“有房一族”的美梦早日成真。在股市上也经常看到吉芬现象。当某一种股票持续上涨的时候,经常看到的局面便是人们争相抢购这种股票,以便能够赶上“牛市”多赚一笔。相反地,当一种股票的价格持续下跌的时候,购买它的人反而会明显很少,而拥有它的人也都希望尽快抛出,以便避开“熊市”。另外,日常生活中还有一种所谓的“雨伞现象”。刚下车的乘客突然遇到大雨,早有准备的小贩趁机推销自己的雨伞,而且价格明显超出平时。结果是价格虽然上涨了,雨伞却卖得很不错。
那么,归根结底,“吉芬商品”是不是违反一般的商品需求定律呢?需求定律的定义是“在其他条件不变时,需求价格与需求量呈反向变动关系”。这里需要指出它的前提,即“其他条件不变”。这个不变其实涵盖了关于需求的许多概念,如“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以上述“雨伞的需求量上升”为例‘,雨伞销量的上升,关键原因不是价格上涨,而是由于天空突降大雨,即“需求定律”的“其他条件”已经发生变化了。这时“需求弹性”急剧降低,对价格已经不再敏感。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价格还不是高得离谱,人们就会购买。试想如果雨并不是很大,人们可以赶到商店再去购买的话,小贩们的高价雨伞自然就无人问津了。这一道理对于爱尔兰的饥民同样适用。土豆价格上涨而需求量反而上升,是因为人们收入所限只能去选择土豆。同时,在饥荒的压迫下,他们预期价格还会再涨,于是就去抢购。从这一点上说,“吉芬现象”并不等于推翻了需求定律。
信息不对称的产物——逆向选择
有这样一则趣闻:
一位大龄男青年多次在婚姻介绍所征婚都没有结果,不是这里不满意,就是那里不中意。时间长了,渐渐也就对征婚失去了信心。不料,婚姻介绍所又一次给他精心推荐了一位女士,称对方长得温柔贤惠、楚楚动人,但是男青年根本不信。婚介所就给他一段关于此女士的个人光盘以证明所言非虚,再加上婚介的一番夸赞,男青年动了心思,向婚介所付了费用。然而在经过一段时回的相处后,男青年发现自己再次上当,因为对方有着女性里比较罕见的口吃病。愤怒之下,男青年去婚介所索要费用,但是对方却明确拒绝,理由很简单:我们最初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她确实长得不错——我们并没有说谎。
我们可以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一下,男青年吃亏在什么地方。我们知道,在市场上(比如本例中提到的婚介),任何一方都应尽可能多地掌握信息,另外,如何传递信息也很重要。婚介提供女士的信息时,肯定了解该“商品”(女士)的详细信息,但是却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使男士处于不利地位,他并不了解她的某些不利的特性(严重的口吃)。结果,在付费之后才惊觉上当。由此可见,买卖双方对商品的了解如果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时,信息较充分的一方将更加有利;反之,信息不充分的一方就被动了。
在生活中,有些人常常会因虚假广告而上当受骗,蒙受损失,这便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最常见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