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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春上村树挪威的森林-第3部分

小说: 春上村树挪威的森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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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降旗典礼和升旗典礼大致相同。只不过顺序正好和早上相反。傍晚时是让国旗冉冉下降,然后收进木箱子里。晚上不挂国旗。 
  为什么晚上不挂国旗?我不知道。晚上这段时间,国家还不是一样存在着,还不是有很多人在工怍?像是火车、计程车的司机、酒吧小姐、上夜班的消防队、大楼的夜间警卫等。而这些人都得不到国家的庇护,我总觉得很不公平。但也许这其实并不挺严重罢!大概也没有人会注意这些罢?会注意的大概只有像我这种人!再说,我也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突然想到而已,也没打算再深究下去。 
  宿舍分配房间,原则上是一、二年级学生两个人一间房,三、四年级学生则一人一间。住两个人的房间约六个榻榻米大,呈长方形,房间尽头的墙壁上镶着一面铝门窗,窗前则分别安上两组可以背向读书的书桌椅。在房门口的左手边还放了一张双层的铁床。家具看来都极简单牢固。除了书桌和床,另外还有两个柜子,一张小小的咖啡桌,一个固定了的架子。再怎么往好的方面想,你也绝对没法说这是个诗情画意的环境。大部分的房间架子上都摆着电晶体收音机、吹风机、热水瓶、电热器、即溶咖啡、茶包、方糖、煮泡面的锅子和简单的餐具等等。在水泥壁上贴了些“平凡出击”里的裸照,或是一些不知从哪儿撕来的小电影的海报。也有人开玩笑地贴了两头猪交配的照片,不过这算是极少见的。大部分都是贴裸女或年轻女歌星、女演员的照片。而桌上的书架上则摆了一些教科书、字典、小说等。 
  由于住的是清一色的男生,大部分的房间都脏得不像话。垃圾筒底黏着些发了霉的橘子皮,被当作菸灰缸来用的空罐子,积了足足有十七公分的菸灰,一冒起烟来,就立刻倒些咖啡或啤酒来灭火,所以房里总是弥漫着一股馊味。每一种餐具都脏兮兮的,到处更是都黏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地板上也尽是些泡面袋子、空啤酒瓶、盖子什么的。但就是没有人会想到要拿支扫把将这些废物扫进畚斗,再拿到垃圾桶去倒。因此,只要一吹起风,地板上的灰尘便跟着飞扬起来,弄得房里灰蒙蒙的。而且,每个房间都飘着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怪味道。味道固然是依房间不同而略有差别,但构成味道的“分子”几乎是一模一样。没别的,就是汗、体臭、还有垃圾。由于大伙儿把脏衣服全堆在床底下,再加上没有人定期去晒晒棉被,棉被又吸进了大量的汗水,味道就臭不可闻。在这一片混沌之中,居然没有致命的传染病发生,直到今天我仍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和他们比起来,我的房间却干净得像太平间一样。地板一尘不染,玻璃窗闪闪发亮,棉被一星期晒一次,铅笔好端端地收到铅笔盒里,连窗都一个月洗一次。我的室友爱干净爱到几近病态。我对其他人说:“这家伙连窗都拆下来冼。”居然没有人相信。没有人知道窗是必须经常清洗的。大家都相信窗一挂上去就挂个大半辈子。“他神经病呀?”他们说道。于是,自此以后,大伙儿都管他叫“纳粹”或“突击队”。 
  我们的房间不贴暴露的照片,贴的是阿姆斯特丹运河的照片。我本来贴了张裸女,但他却说:“喂!渡边,我……我可不喜欢这玩意儿……”,然后就将它撕下,换上运河的照片。我倒也并不是非贴裸照不可。所以也就没说话了。不过,到我房间来玩的人看了那张运河照片,都说:“这是什么东西啊?”我答道:“『突击队』可是一边盯着,一边手淫哟!”我只是开玩笑地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大伙儿全爽快地相信了。因为大伙儿实在太爽快了,连我自己都忍不住要相信这是真的了呢! 
  而且,大伙儿对我和“突击队”住在一块儿的事,都抱着同情的态度,但我倒不怎么厌恶他。只要我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的,他倒是不怎么干涉我,我反而乐得清闲。扫地是他,晒棉被是他,倒垃圾还是他。我要是一忙起来就三天不洗澡的,等到发出臭味,他使会忠告我该洗澡了;或是忠告我该去理发、剃鼻毛了。比较伤脑筋的是,只要有一只虫出现,他就拿着杀虫剂绕着房里四处喷。这时,我便只好躲到隔壁房间的那一片混沌之中了。 
  “突击队”在某国立大学里攻读地理。 
  “我呀,正在背地……地图。”第一次见面时,他对我说道。 
  “你喜欢地图呀?”我问道。 
  “唔!大学毕业以后,我想进国土地理院去做地……地图。” 
  我深深体会出这世界上的人们果然是有着各种不同的希望。不同的人生目标。 
  这还是我到东京之后第一次有所感的事情之一。在现今的社会里,对制作地图有兴趣、有热爱的人少之又少尽管实际上也不需要太多这的确教人很伤脑筋。 
  但是一个一说出“地图”两个字就开始口吃的人会想进国土地理院,实在有点诡异。“突击队”并不一定是一开口就会口吃的人,可是只要一说到“地图”这个字眼,便百分之百,立刻口吃了起来。 
  “你……你念什么?”他问道。 
  “戏剧。”我回答。 
  “戏剧?意思是演戏?” 
  “不!不是。是读剧本、研究戏剧。像拉席尔啦、伊友奈斯利啦、莎士比亚的。” 
  他表示他只听说过莎士比亚。其实连我自己也几乎可说是没听过。只是作笔记时曾写过罢了。 
  “你就喜欢这些?”他问道。 
  “谈不上特别喜欢。”我说。 
  这个回答使他感到有些困惑。一困惑起来,口吃便愈形严重,使我觉得自己似乎很不应该。 
  “我什么都喜欢,”我解释道:“什么民族学呀、东洋史,我通通喜欢。只是有时会比较喜欢戏剧,如此而已。”不过,这段说明自然说服不了他。 
  “我还是不懂,”他确实是一副不解的表情。“我……我喜欢地……地图,所以才念地……地理,所以才专程到东京来上大学,要家人寄钱给我用。可是你又是不一样的动机……” 
  其实他的动机才是正确的。但我已经懒于解释了。之后,我们便将火柴棒折成两段来决定上下。结果他睡上,我睡下。 
  平日他总是穿着白衬衫、黑长裤,再套上一件蓝色毛衣。小平头、高个子、高颧骨。到学校上课时则穿学生制服。鞋子、书包一律全黑,看上去倒是一副十足的右派学生打扮。所以说,他对政冶是百分之百的没兴趣,尽管大伙儿给他起了个浑名叫“突击队”。他之所以老是穿同一套衣服,也是因为懒得挑衣服穿的关系。他只关心海岸线的变化啦、新铁路隧道完工等等这类的新闻事件。只要一谈起这方面的话题,他就会一面口吃、一面咿咿呀呀地谈上一、两个钟头,直到你想逃跑或打瞌睡为止。 
  而每天早上的“我皇治世”则是他的闹钟,只要一听见,他就起床。这么看来,那堂堂皇皇、煞有介事的升旗典礼倒也不是完全没有价值。起床之后。他便穿上衣服,然后到盥洗室去刷牙洗脸。一开始刷牙洗脸,总是非大半天不肯出来。教人忍不住要怀疑他会不会是把牙齿一颗颗拔下来洗。好不容易回到房里,“帮!帮!”几声扯平毛巾的皱褶,将它摊放在暖气孔上烘干,跟着又把牙刷和肥皂放回架子上,之后便扭开收音机开始做起收音机体操来。 
  由于我习惯熬夜读书,因此早上总得睡到八点左右。常常,他已经起床嗦嗦地开始忙,或是开始做体操,我还是好梦方酣的时候。可是,这时若是正好碰上体操中跳跃的那一节,我一定会醒过来。你非醒来不可。因为他每跳一次也确实是跳得很高就会震得我的床上下晃动、嘎嘎作响。我隐忍了三天。因为有人劝我说团体生活必须作某种程度的忍耐。但是到了第四天早上,我实在已经忍无可忍了。 
  “对不起啦!你能不能到屋顶上去做收音机体操呀?”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在这里做会把我吵醒。” 
  “可是已经六点半了啊!”他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知道是六点半啊!但是六点半对我来说还是睡觉的时间。没什么理由,反正就是这样!” 
  “不行呀!到屋顶去做的话,三楼的人会说话。这房间下面是仓库,没有人会说。” 
  “那你到院子去做好了!在草坪上做!” 
  “那也不行呀!我……我的收音机不是电晶体的,没有电源就不能用,没有音乐我就不能做体操了呀!” 
  他的收音机确实是古董型的,而我的虽是电晶体的,但却只能接收FM的音乐,这下子可好了。 
  “彼此作一点让步吧!”我说。“你还是做你的体操,但跳跃那一节就省了吧!跳起来真吵死人了!这样可以了吧?” 
  “咦!跳跃?”他仿佛吃了一惊,又追问道:“什么跳跃?” 
  “跳跃就是跳跃嘛!碰碰跳的那种呀!” 
  “没有啊!” 
  我的头开始痛了。心里是已经不想再计较了,但又觉得说出口的事不弄清楚又不行,我便真的哼起NHK电台体操节目的第一首旋律,然后在地板上“碰!碰!”地跳了起来。 
  “你看,就是这个呀!有没有?” 
  “哦!对了!是有呀!我忘……忘了。” 
  “所以说呀!”我坐回床上说道。“就这一节省了好吗?其他的我都可以忍受。省了这一节,让我好好睡觉,行吗?” 
  “不行!”他爽快地说道。“我无论如何不能把这一节省掉。十年来,我每天都做,只要一开做,就毫无意识地做到结束。省掉一节的话,我就完全做不起来了。” 
  我还能说什么?到底还能说些什么?最省事的做法就是趁他不在的时候,把那台可恶的收音机扔到窗外去,但倘若真这么做了,势必会大大地引来一番革命。因为“突击队”是一个非常爱惜自己“财产”的人。我一时语塞,呆呆地坐在床边。 
  这时,他倒笑嘻嘻地安慰起我来了。 
  “渡……渡边,一块儿起床做体操不就得了?”说罢,便吃他的早餐去了。 
  我把“突击队”和他的收音机体操的事说给直子听,直子咯咯地笑个不停。我原先并没打算拿它当笑话来讲,但结果却连我自己也笑了。她的笑脸即便是一闪即逝可真是久违了。 
  我和直子在四谷下了电车,便沿着铁路旁的长堤走到市谷去。这是五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早上的一场倾盆大雨在中午之前就停了,低垂郁结的乌云被南边吹来的风吹得不知去向。鲜绿的樱树迎风摇曳,阳光在上头闪闪发亮。那阳光已是初夏的阳光。擦肩而过的人们已经脱去毛衣、外套,将它披在肩上或抱在怀里。在星期天午后和煦的阳光下,人人看来仿佛都沉浸在幸福之中。长堤的对侧有个网球场,一个年轻男人脱下衬衫,只穿着短裤在挥舞着球拍。两个修女整整齐齐地里着一袭黑色的冬制服,让人觉得夏日的阳光对她们似乎是莫可奈何。不过两人仍旧带着一副满足的表情,边晒太阳边谈天。 
  走了十五分钟,背部渗出汗来了,我便脱下厚棉质衬衫,仅余一件T恤。她则将淡灰色运动服的袖子卷至上臂。运动服看上去似乎已经下水多次了,颜色褪得很好看。我记得很久以前也曾见她穿过,但已记不大清楚了。只觉得仿佛见过。当时,我对直子的印象并不那么深刻。 
  “团体生活好吗?和别人住一起愉快吗?”直子问道。 
  “我不知道。还不到一个月嘛!”我说。“不过也还不坏啦!至少还没有什么事让你无法忍受的。” 
  她在饮水处站定,喝了小小一口水,又从裤袋里掏出白色手帕来抹抹嘴。这才弯下腰来小心翼翼地系了鞋带。 
  “喂!你想我也能过那种生活吗?” 
  “你指团体生活吗?” 
  “嗯!”直子说道。 
  “唔……那得看个人的想法了。说烦人倒也挺烦人的。规定多不说,又有一些傲个半死的蠢家伙,还有人一大早六点半爬起来做体操。不过,一想到这种人哪儿都有,也就不那么在意了。你反正知道自己非得住那儿不可,就能住下去了。就是这么回事。” 
  “说的也是。”她点点头,有一会儿陷入沉思,然后仿佛想窥探些什么似的,深深地凝视着我的眼。仔细一看,她的双眸竟清澈深邃得令人心惊。我从不曾发现到她有着如此清澈的眸子。说起来,我实在也不曾有过凝视她的机会。这还是头一回两人一块散步,头一回聊了这么多的话。 
  “你要搬到学生宿舍去吗?”我问道。 
  “不!不是的。”直子说。“我只是在想,团体生活究竟是怎么回事而已。然后……”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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