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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boss大哥,别惹火+番外 作者:九重殿(潇湘vip13.03.19完结,宠文,重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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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别怪刘阿姨多嘴,你和俞少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在法律上,是铁铮铮的兄妹关系。好男人不止俞少一个,你又何必……”刘阿姨欲言又止。
  余思乐一口气喘不上去,强颜欢笑的说道:“放心吧,我死过一次了,某些错误不会犯第二次。”
  她又不是以前的俞思乐,才不会傻到去喜欢那样的男人。
  但,某些时候,感情真的由不得自己做主。
  当然,这些道理,余思乐以后才明白。
  
  




☆、3、 可爱个毛!

  打开笔记本电脑,余思乐在输入框内,打出‘俞凌辰’三个字,网页上快速出现大量页数的信息。
  俞凌辰,出生于C市,俞氏集团掌权人。
  主要从事珠宝业、餐饮业,后面还例举出几家五星级酒楼和珠宝店,突出俞凌辰的光辉业绩。
  余思乐扫了几眼,意外的搜出一条点击量不高的信息。看样子,应该是八卦周刊新闻。
  ‘传闻俞家兄妹中,有一人是收养的孩子,具体消息请继续关注下期追踪。’
  余思乐老老实实往下页翻,谁知道连续翻几页,那条新闻都没有继续报道兄妹的消息,只刊登出某某小明星闹出的绯闻。
  联系起刘阿姨说的话,余思乐心里渐渐变得好受些。
  至少俞思乐没有丧心病狂,恋上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哥哥!
  以后,一定要和俞凌辰保持距离。
  窗外,寂静的夜色黑茫茫,满天繁星璀璨闪耀。
  余思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有点好奇的猜想……到底谁是收养的孩子?肯定不会是俞凌辰,那个男人现在是俞氏集团的CEO,庞大的家业全归他一个人掌管。
  俞家没道理把家业拱手让给外人打理……
  所以,自己才是被收养的那个吗?
  在家休养了几天,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跟养猪崽的生活没有区别。
  手里拿着遥控器,余思乐无聊的转换电视台,打发时间。
  看见刘阿姨解开围裙,要出门,她立刻站起来,把遥控器往沙发一扔,“刘阿姨,我和你一起出去逛逛。”
  “我出去买菜,又不是去玩,小姐无聊的话,看看电视剧吧,我过会就回来。”刘阿姨弯腰穿鞋。
  肥皂剧有什么好看的?余思乐又不是真的只有十六七岁,她心理是成年人,对那些韩剧爱情剧没有兴趣。
  急匆匆的跑到鞋柜前,拿出一双鞋套上,不顾刘阿姨的阻挡,挤出门外。
  长期没有出门逛街,余思乐觉得身上都快发霉长草了。
  “我的病好得差不多了,是狗都要牵出去溜溜,更何况我是个人。我去还能帮刘阿姨拧袋子,多一个人多个帮手,说不定可以早点赶回来做饭。”
  “什么狗啊人的,小姐别乱打比喻。”听见那些乱七八糟的句子,刘阿姨哭笑不得。
  别墅建在半山腰,这一带没有公共汽车站,打车也不方便。俞家有几个私家司机,只要打个电话过去,随叫随到。
  车子很快驶进市区,繁闹喧噪的都市,可以让人清晰的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车窗摇下来一半,呼啦呼啦的风吹进来,街道两旁形形色色的商店稍纵即逝。
  “小王,你去停车场等着我和小姐,我们买完东西就回去。”刘阿姨为余思乐拉开车门,冲着司机说道。
  这家超市是附近最大的一家,刘阿姨熟车熟路的带着余思乐走到卖菜专区。
  “刘阿姨,白菜挺新鲜的,我们中午可以煮个白菜汤。”余思乐拿起一颗白菜,放进购物车里。
  “萝卜也不错……”
  “还有芹菜……”
  余思乐兴奋的四处挑菜。
  她模样长得可爱水灵,穿的衣服又全是牌子货,夹在那群家庭主妇中间嚷着买这买那,引起不少人注意。
  很多人都偷偷多看她几眼。
  “小姐,你别老是选蔬菜,买些肉类回去,你人瘦,要多吃肉。特别是前几天,你刚……”后面的话,刘阿姨没有继续说出来,兜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她按下接通键,“喂……”
  “请问是刘琴心女士吗?我们这里是华南医院,你儿子……”
  久久没听见刘阿姨的回答,余思乐转回身一看,刘阿姨整个人僵硬的站在原地。
  “小姐,我家里有点事,我儿子急性阑尾炎,被送进医院了。”她不放心把小姐一个人扔在超市,但是……孩子那边又没有人照顾,她老公在外地上班,家里就她和儿子两个人。儿子平时住校,不用她操心,一旦生病,身边连个人都没有。
  余思乐或多或少了解她家里的情况,接过她手里的购物车,推着走,“刘阿姨放心去吧,等会我自己去停车场。”
  “中午那顿饭……”她大概赶不回去,刘阿姨迟疑的站着没走。
  “我会做饭。”余思乐再三保证饿不到自己,刘阿姨才慌慌忙忙跑出超市。
  除了买一大堆菜之外,余思乐还买了很多零食。
  当回到别墅的时候,时间接近11点了。把多余的菜,放进冰箱里,余思乐开始张罗自己的午饭。
  因为家里只有她一张嘴巴吃饭,本着浪费可耻的原则,余思乐简简单单炒了几碟小菜,懒得再弄其他的。
  端着米饭从厨房走出来,余思乐一抬头,就对上一双深不可测的纯黑眼眸。
  俞凌辰脱掉外套,把衣服扔向沙发,好似那件由名设计师量身打造的西装,和普通的地摊货没有差别。随手轻轻一扯,系好的领带歪歪挂在脖子上。
  凌乱却不失美感……
  和他一起进屋的,还有另外一个人。
  余思乐看见了,打招呼道:“郑医生。”
  “我和你哥差不多大,以前老是缠着我叫‘郑哥哥’,现在翻脸不认人了?”郑少华一眼看见桌上的几碟小菜,又见余思乐穿着围裙,习惯性的扶了扶眼镜,惊讶的说道:“俞家的宝贝千金还会做饭?看来今天我有口福了。”
  余思乐手足无措的看着两人,暗骂自己是个笨蛋……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豪门千金,怎么会亲自下厨?
  “今天刘阿姨有私事耽误了,我……我就在网上搜看食谱,试着炒了两道菜。你们要不要尝尝?”害怕被人看穿漏洞百出的谎言,余思乐的头压得很低,表情模糊不清。
  “小乐亲自下厨,我又怎么会不赏脸?”郑少华夹住一片炒萝卜丝,递进嘴里,咀嚼几口,“味道还不错。”
  俞凌辰这才转身,看余思乐一眼。目光落到桌上的家常菜,看郑少华吃的津津有味,忍不住拿起筷子,夹了一片。
  比不上刘阿姨炒的菜味道好,却有别致的滋味。
  “你妹妹挺可爱的,又懂事又会做饭,瞧瞧其他世家的千金小姐,哪个不是眼高于顶?”郑少华说道。
  可爱?
  俞凌辰的目光变得深沉,眉头紧紧皱起,那是你没有见识过她使尽浑身解数勾引男人的烦人功夫。
  余思乐也觉得这两个字,和自己扯不上关系,她又不是七八岁的小萝莉,怎么能用‘可爱’来形容呢?
  瞧俞凌辰和郑少华娴熟的相处方式,很明显,两个人相识很久,是朋友关系。
  
  




☆、4、 女人真是善变

  “小乐,坐下吃饭,你在厨房忙乎一阵子,肚子还不饿吗?”
  郑少华给人的的感觉,如同沐浴在春风里,嘴角总是挂着一丝浅笑,眉眼透着缕缕温柔,好似无论怎么激他,都不会生气。
  帅哥是具有养眼功能的生物,特别是郑少华这类型。光是看着,心情就能提高一个档次。
  至于自家大哥?绝对是帅哥中的大帅哥,坏就坏在他时时刻刻冷着张脸,浑身冰冷的气息,宣告着所有人——生人勿进。坐在那里,就跟杵了座冰山似的。谁敢去欣赏?
  桌子足够大,余思乐故意坐到离俞凌辰最远的位置。而这个位置,恰好在郑少华身边。
  郑少华为她夹菜,“小乐,多吃点,看你瘦得只剩下皮包骨了,下次再生病,小心我不给你治。”
  余思乐说了声谢谢,低头进食。
  两人亲密的动作,一丝不漏的被俞凌辰尽收眼底。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郑少华那张俊脸,第一次认为非常欠揍,甚至决定以后不再带这个男人进屋。
  当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俞凌辰狠狠震惊了一把。以前他恨不得把俞思乐推得远远的,今天却不满意有男人和她走得太近。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余思乐眼神里,少了一份对自己的疯狂执着?
  饭桌上,只有郑少华嘀嘀咕咕说个不停,时不时询问几句余思乐的身体状况。最后还拉起余思乐的手腕,再三检查伤口愈合得怎么样。
  “郑哥哥要走吗?要不要喊司机送你?”自己的命好歹是对方救回来的,余思乐在郑少华的额头,早给打上‘可亲近’的标签,一顿饭吃完,称呼自动从‘郑医生’变成‘郑哥哥’,而且还叫得溜顺。
  “不了,我家就在附近,20分钟就能到,不用麻烦了。”他朝着余思乐挥挥手,又冲着一家之主俞凌辰说:“俞少,我先回去了,有什么事电话联系。”
  附近?余思乐从话里抓住关键,看来郑少华并不是普通的医生啊。这个地带寸土寸金,仅仅有财力住不进这片别墅区,还得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势力。
  后来余思乐才知道,郑少华是市里有名的青年才俊,年纪轻轻已经是一所医院的院长。郑家是赫赫有名的医生世家,几代从医,不止是他,他父母兄弟,乃至舅舅姑姑,全是医生。
  他自己也非常争气,三年前拿下英国著名医学院的学位,回国之后,着手管理家族的医院生意。
  余思乐送他出去,刚关上门,肩头突然被人按住。
  一道阴森恐怖的目光,紧紧锁定她。
  导致余思乐喘气困难……
  “我说你怎么变了个人似的,是喜欢上郑少华了?”话里充满质问和冰冷,俞凌辰天生具有上位者的风范,被那双不带温度的眼眸盯着,余思乐双脚发软隐隐有点站不稳。
  刚才在吃饭时,他们两个人眉来眼去,已经让俞凌辰很不痛快了。看着她‘含情脉脉、依依不舍’的送走情郎,俞凌辰的脾气终于上来了。
  这股怒气来得无缘无故,俞凌辰自个都说不出缘由。
  “如果我说喜欢他,不是正好可以摆脱我给你造成的困扰吗?大哥应该高兴才对。”余思乐没有否认,她和这个男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假设尴尬的关系不好好处理,难不成她以后看见他,就绕道走?
  也许借着郑少华的名义,能够让兄妹两人的关系重归于好?
  道理应该是这样,但是……俞凌辰却高兴不起来。心里像是长出一个疙瘩,不上不下,卡在气管里,堵得慌。
  前阵子别人脱光衣服,主动送上门,他冷眼不屑。到了她喜欢上其他人的时候,自己却说……会愤怒,那无疑等于抬手扇自己耳光。
  自尊不允许他这么做。
  “女人真是善变……”理智很快战胜情绪,俞凌辰松开她,继而说道:“别以为郑少华那个人,和外表一样干净,他背地里干些什么事情,你什么都不知道。”
  琢磨不准这话的意思,余思乐没有回答。
  俞凌辰没继续多说,拿起沙发上的外套,径直走出别墅,开车绝尘而去。
  俞凌辰是个做任何事情,都非常认真的人。有问题……就会想尽办法解决。双手握住方向盘,眼睛盯着盘曲的公路,渐渐把刚才的场景,在脑海里翻出来,回放了一遍。
  最终把那股子怒气,归结于……私有物品被人抢走后的不甘心。
  人总是这样子,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喜欢随手丢掉。当别人捡回去后,看见那东西在别人手里,不再属于自己,就会衍生出一股怒气,反倒像是被什么人背叛似的。
  这纯粹属于正常的情绪范畴……
  只需要用时间过滤,那份情绪自然而然会消失不见。
  内心理智冷静的俞凌辰,远远低估事情对他的影响,直到车子开到公司,那份情绪仍旧伴随着他。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最为凸显。嘴里咀嚼着五星级酒店做出来的晚餐,竟然觉得索然无味……反而愈加想念少女亲手做出来的家常菜。
  明明不怎么好吃,味道却偏偏令俞凌辰忘不掉。
  余思乐的生活作息非常有规律,吃完晚饭后,闲得无聊,就回房间玩电脑。看网页逛贴吧,折腾到九点,刚要上床睡觉,忽然听见楼下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有贼?
  这是余思乐冒出的第一个想法。
  毕竟这里是别墅区,随随便便偷一家,足够小偷挥霍很长时间。
  女人都比较胆小,余思乐例外。以前她全靠着打工得来的小钱过日子,如果她胆小懦弱,社会上不会有她立足的地方。
  从卧室里找到一根棒球棍,余思乐摸黑在夜里前进。打算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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