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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青春]告别天堂 作者:笛安-第14部分

小说: [青春]告别天堂 作者:笛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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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了。”我说。平时我很烦去幼儿园接陶陶——我这个年龄的人拉着一个小丫头在大街上招摇过市觉得很不像回事儿。可是今天我没有力气对任何温柔地跟我讲话的人说“不”。 
    “她爱吃那种山楂里面塞着豆沙馅儿的,别忘了。” 
    “行。” 
    妈笑了,“你今天怎么这么乖?” 
    “妈。”我说,“你这么喜欢帮别人,你是不是知道我将来会是个混蛋,好给我积点德?” 
    “怎么这孩子今天疯了?”她笑得很开心。没听出来我不是在开玩笑。 
    天杨,我知道你受够了煎熬。 
    我在走廊里看见她,我叫她:“天杨。” 
    她不理我。继续往前走。 
    我拦住她。 
    “能让我过去吗?”她安静地说,声音里,脸上都没有一点怨气。 
    我该说什么?对不起?什么叫对不起。别丢人现眼了。反正你自己已经是个混蛋了,那就混蛋得彻底一点,做个坦率的混蛋,别再给自己找借口。 
    “天杨,我不管你怎么想,我得告诉你一件事。” 
    “我不想听。” 
    “我爱你。” 
    没错。我终于说了。就是这么简单。我够下贱吧?我和张宇良之间的差距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天杨,来,这儿是走廊,人来人往,当着所有的人给我一个耳光。那清脆的一声响会令所有人侧目,会令这嘈杂的走廊突然间鸦雀无声。但是我必须对你说,我爱你。 
    她笑笑,“让我过去。” 
    放学之后的教室,看上去比平时大很多。值日生走的时候满脸暧昧的笑容,“待会儿记住锁门,你们俩!” 
    我这才知道原来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她,都在作用功学习状。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不敢朝她的座位看,听见一点椅子的响动我就心惊肉跳,我还以为她要走过来跟我说分手,我还以为她要站起来回家把我一个人晾在这儿。清校的铃声悠然响起。我们曾经在篮球馆里一起听着这悠长的声音。训练的间隙,我坐在她的旁边,看台上一排又一排橙色的椅子,是我们的底色。我浑身是汗,她清清爽爽。 
    这个女孩真干净,第一次见天杨的时候我这么想。 
    “梁东。”那婊子对我笑笑。那一瞬间我忘了自己现在其实是叫“江东”。“你是真傻还是装傻,我跟你上床是心甘情愿的,因为我,因为我——” 
    江东你去死吧。我只能这样说,你去死吧。你是脑子里进水了还是怎么的?你没听说过所谓爱情就是视一切天杨之外的诱惑如粪土?没听说过难道还没学过《孔雀东南飞》?还不知道杨过和小龙女的故事?就算她方可寒不仅仅是“一个诱惑”那么简单,不仅仅是一个漂亮的婊子而已,那又怎么样?不过是粪土。不过是自私贪欢下流无耻而已。没有借口,你是个混蛋,你也是粪土。你是配不上爱情这样东西的下流坯。你明知故犯地伤害一个爱你的女孩子还可以用“混蛋”来解释,你明知故犯地伤害一个你爱的女孩子又算什么——你比混蛋还恶劣,你是精神病你活得不耐烦了你。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因为我喜欢你。”她的口红没有擦净,一抹浓浓的桃红留在嘴角。这句话在一秒之内判了我死刑。不过是场交易而已,不是吗?张宇良那个狗杂种把头歪成一个卑微的角度,盯着我凝视着方可寒的背影的眼神,“你这家伙怎么这么分不清‘轻重缓急’呢?宋天杨怎么说也是你的‘主菜’。” 
    “我叫宋天杨。”她的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藏蓝色的背带裙拂着她的小腿。 
    江东你去死吧。  
      天杨和江东(3) 
    我不知道我哭了,操。什么都丢光了就不要再丢脸了。但我管不住自己的眼泪,就像我管不住我自己对那个婊子的欲望。 
    我听见一声椅子响。她轻轻地走过来,她的小手软软地摸着我的头发,我狠狠地搂住了她,我真害怕我自己会弄断她的腰。天杨,我的天杨,要是现在来一场大地震就好了。把这座楼震塌,把这个城市夷为平地。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护在我的身体下面,这样我就可以为了你被一块横飞而来的大石头砸死。这样我就可以证明我爱你。这样你就可以相信了不是吗? 
    “江东。”她说,“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我只能说:“我不知道。” 
    她什么都没说,把我的脸紧紧地贴在她的肚子上。她身上有股牛奶的气息。她的小手,摸着我的头发,慢慢地。 
    “江东,我也要告诉你一件事。” 
    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一阵恶心涌了上来,天杨我不能没有你。你说吧,江东咱们分手吧。你该说,我会点头同意然后再跑到无人处扇自己耳光。那是我应得的惩罚。 
    “江东,”空气凝固,“我爱你。非常,非常爱。”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眼泪。 
    十二月的黄昏,天黑了。我打开教室的日光灯,回过头去,我看见他的脸。面色很平静,可是他在哭。我抱紧了他。 
    这就是小说里提到过的爱情吗?我现在算是明白了,爱情是神话,可是不是童话。我这么想着的时候突然觉得我再也不是从前的宋天杨。我紧紧地,搂着他。他的眼泪沾湿了我的毛衣。我并不是原谅他,并不是纵容他,并不是在用温柔胁迫他忏悔。我只不过是在一瞬间忘记了他伤害过我,或者说,在我发现我爱面前这个人的时候,因他而起的屈辱和疼痛也就随着这发现变得不那么不堪。爱是夕阳。一经它的笼罩,最肮脏的东西也成了景致,也有了存在的理由。 
    “江东,”我说,“我爱你。非常,非常爱。” 
    距离那个时候,已经过了差不多八年。八年来我谈过很多次恋爱。和五六个男人说过“我爱你”,可是我再没有在“我爱你”后面加上过这句“非常,非常爱”。这可不是什么让人激动的事儿。 
    我为什么会想起这个?因为今天张雯纹那个小丫头——就是那个主持人的女儿问我几岁的时候初恋。我说十五岁。她故意做出一副努力不表示轻蔑的表情,“够晚的。”我说那当然,我们老了。然后我装作很有兴趣的样子问她:“你呢?几岁的时候初恋?”“让我想想。”她开始玩深沉,“我今年十一岁,我开始喜欢罗小皓的时候还不到九岁吧。”她歪着头看我,似乎在等待我摇头叹气地说一句:“现在的孩子。” 
    张雯纹住进来一个礼拜,已经光荣地当选为全病房想象力最丰富的小朋友。评审团成员是我们这几个护士外加陈医生。至于她和罗小皓小朋友之间的浪漫故事我们都已烂熟于心。因为她的白血病——这个故事已经渐渐有往《蓝色生死恋》方向转移的可能性——这是她的原话。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告诉罗小皓我正在跟妈妈办移民加拿大。他不知道我住院。”“干吗不告诉他?”杨佩问。“那怎么行?”张雯纹瞪圆了小豆眼,“他知道了会受不了的!而且他知道了一定要来看我,我可不愿意……”她一脸骄傲,“你们想想,那是生离死别呢!”杨佩愣了一下,“宋天杨,我觉得我是真的老了。”我忍着笑,对张雯纹说:“也别那么悲观,我们这儿有好多病人现在都回去上学了。”她不说话,瞟我一眼,像是怪我扫了她的兴。 
    张雯纹的天赋着实令我钦佩,她能彻底地把对别人来说是悲剧的东西变成她炫耀的资本。这天赋尤其令杨佩“景仰”。她平时不像我一样喜欢和这些孩子们聊天,可是现在倒是跟张雯纹打得火热,似乎这样可以帮助她用另一种观点看待她该“遭天谴”的小杜。 
    可是我怀疑,张雯纹能否将这天赋贯彻到底。再过一段时间,当她失去了充当《蓝色生死恋》的女主角的新鲜感,当这场病开始变成她的折磨,她对罗小皓的兴趣会不会变淡,或者罗小皓其实现在就只不过是精神鸦片而已?可我依旧满怀希望。拥有张雯纹这样的病人工作就不会那么无聊。我总是对周雷谈起她,周雷听了之后笑笑说:“她要是再大一点,我一定追她。” 
    周雷还说,爱情是场革命。这家伙最近说话越来越经典。他自己说是因为备考而看的那些大师的文艺理论把他“提炼”了一回。没错,这个词我找了很久,革命。被最美的理想屠戮得七荤八素,这和恋爱真的异曲同工。一场火热的洗礼中每个人都在刹那间以为自己就是圣徒。很奇怪,热情这玩意儿,明明从自己的大脑诞生出的东西,但是往往,它最终会变成你的命运。所以我祝福张雯纹能康复,像她这样的“情种”该碰到很多的罗小皓才对。 
    至于我和周雷——革命尚未成功,或者说,尚未开始。 
    我常常梦见一个火车站,这个梦跟随了我很多年。第一次梦见它大概是五岁的时候,醒来后没几天,我妈妈就和我爸爸离了婚。后来我发现,每当我的生活会有什么重大的变化,这个火车站就会如约来临。当我第一次看见天杨的时候,我高考的那几天,我去公司应聘的前夜等等。在这个火车站上永远是我独自一人,站在空空的月台上,有时候是要上车,有时候是来接人。尽管没人可接,但是在梦里,也不觉得荒唐。       
      天杨和江东(4) 
    总是冬天。那火车站上永远在下雪。有时候是零星的雨夹雪,地面湿湿的;有时候是夜晚,月台上灯光昏黄,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地飘;有时候是早上,地面积了厚厚的一层,雪地上只有我一个人的脚印,阳光妩媚地照射着。 
    我和安妮刚刚结婚的那阵子,有一天我梦见了它。火车汽笛很悠长,地面上一片银白,这时候我看见了方可寒。明明在下雪,但她穿得很少,拖着一个大箱子,箱子上的轮子像切蛋糕一样歪歪斜斜地割开了雪地。她一转身看见了我,笑笑,说:“江东,下雪了。”那个场景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总之绝非我的原创。 
    惊醒之后我突然想起来,是那个叫《不夜城》的电影。那个女人对金城武说:“健一,下雪了。”然后健一,就是金城武就杀了她。“下雪了”是那女人最后的话。我们一定是在肖强那儿看的这部电影,当时方可寒应该在场。是在她对我说“做生意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我不愿意赚你这份钱,你不能逼我”之后,在她说她喜欢我之前。我在梦里没杀她,尽管我在现实中曾经无数次地想要这么干。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自从她说她喜欢我之后。 
    在我跟她做爱的时候我总是在想,要是我现在狠狠地卡住她的脖子,扼住她的呼吸就好了,她就保证动弹不得,十几秒内完蛋。这样我就再也不用忍受她妖娆的眼神,再也不用在她把烟喷到我脸上时像个呆鸟一样不知反抗,再也不用在那面污秽腌臜的镜子里打量她嘴角的劣质唇膏和她那张其实根本不用化妆的脸;这样我和天杨就有太平日子过了。当然我自己也知道我犯了一个逻辑性的错误——六祖慧能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但有一次我是真的掐住了她的脖子,她开始的时候尖叫,我在听不到尖叫声之后突然放开她,她含着泪大口大口地喘气,然后扑上来打我,吼着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脏话。 
    那段日子——我是指那段我和天杨已经在一起一年多,我已经厌倦了像小孩一样整日吵架和好的生活的日子,说得再确切一点,我已经开始厌倦并背叛天杨但还没发现我早已是那么爱她,就是在那段时间,我开始对侦探推理小说感兴趣,对小报上的谋杀案新闻感兴趣,对警匪电视剧感兴趣,甚至对书店里的犯罪心理学教材感兴趣,我知道只是想想而已,我不会那么傻照做。可是这“想想而已”让我胆寒。一九九六年的酷夏因着这份胆寒有了一点凌厉的味道。在那间筒子楼里的斗室中我和她凶恶地吻着,她的手柔若无骨,即便是夏天也仍是冰凉——那时我就想:“贱货,你活着不过是浪费人类的生产资料。” 
    彻底打消我这个“想想而已”的是天杨的一本书,叫《罪与罚》,那时天杨已经跟她爷爷奶奶旅游回来了,那个暑假我经常在天杨的小屋里泡着,却只是吻她的脸——为治疗我可怜的犯罪感。《罪与罚》是我有生以来从头到尾一字一句看完的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长篇小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同学你帮了我大忙。那么好吧,别让偶然的一点静电变成电闪雷鸣,你以为你是演《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省省吧,你以为你能像人家小四那么好的命碰上杨德昌?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八号,暮色袭来的教室里,我绝望地等待着天杨的审判。判决书由十一个字组成,含标点:我爱你。非常,非常爱。 
    天杨我愿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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