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之枪-第10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三章 从军
利卡纳王国北方军团征兵处。
「名字?」征兵官近乎机械式地发问。
「杰特·拉洛!」
「身份?」
「平民。」
「惯用兵器?」
「长枪!」
征兵官稍微抬了一下头,厚厚的眼镜片闪闪发光,耀得杰特几乎睁不开眼。征兵官只是用眼角瞄了杰特一眼,就脱口而出,「去第二师团第一长枪兵营报到。」
「等一下!」杰特有点着急了。
「什么事?没看到我很忙吗!」征兵官有点发怒了。
「但……我会用斗气啊!」
「什么?」征兵官愕然。
突然,附近全部人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全都望向杰特。
「刚才你说你是平民。」
「是的!但……」
「你想耍我吗?会斗气的起码已经是大骑士了,无论在哪里都可以得到骑士封号了,不可能是平──民!」征兵官加重了语气,一脸不信地望着杰特。
杰特不再说话。运起斗气,挥出长枪。
淡淡的斗气迅速地汇聚在枪尖,呼的一声,斗气一下子呼啸而出,十米外一条碗口粗的木桩应声而断。
顿时,全场肃静。所有人向杰特行注目礼。
半晌,征兵官才回过神来。然后,飞快地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东西,然后一把塞到杰特的手中。
「好!不愧是我国的有志青年!拿着这张推荐信,去找第二师团的团长,他应该不会埋没你的才能的!」
杰特欣然离去。
「大人,你刚才写了什么?」征兵官的副官有点好奇。
「没什么?只是写着『送上百人斩一名』。」
「那到时候,他杀不了一百人怎么办?」
「不要紧,因为『百人斩』有两种解释。」
「哦?」
「一种是真正的一个人杀一百人的战神,另一种……是能吸引一百人追着他砍的假货,也就是传说中的『人肉盾牌』。所以,假如佛洛兰科那家伙问起,不论结果怎样我也说得过去!呵呵呵!」
看着连狐狸尾巴也翘了起来的征兵官,副官偷偷地用极快的速度,擦了擦流下来的冷汗。 》》》
第二步兵师团。主帐。
「报告!我的名字是杰特·拉洛,是征兵官推荐我来的!」
「哦,又有不怕死的来了!」旁边有个看来是副官的人,小声对同僚说。
「我就是第二师团的团长佛洛兰科,人称『冰之暴熊』。」在一阵雷鸣般的声音传过来后,一个像座小山似的人走了过来,热情地伸出了他的右手。
「冰之暴熊」──佛洛兰科·门塔,人如其名。身高大约两米一五,体重至少有三百斤,但魁梧的身材却极其匀称。满脸的落腮胡子和一头短发连成一片,花白花白的。一双蓝眼睛中仿佛涌动着随时可以喷出来的烈火。一副亮银色的连环重甲裹在身上,两个普通人可以并排走过的信道,他一个人肯定走不过去。
杰特毫不迟疑地和佛洛兰科握手,突然他发现周围的人都用一种看热闹的眼神望着他。很快,杰特知道了答案。
佛洛兰科的「熊掌」仿佛一把巨型的大钳子,狠狠地捏住了自己的手。手上传来的千钧之力可不是开玩笑的。
一看佛洛兰科,那家伙的脸上分明写着:「我要捏碎你的手」。
如果说佛洛兰科的手是大钳子的话,那么杰特的反击,就犹如一条上吊时勒在人脖子上的钢索。
杰特修长而有力的手指,狠狠地勒住了佛洛兰科的手掌,在他的手掌上勒出一道深深的红印。
「不错嘛!小伙子!」说完佛洛兰科松开了手,并且用右手搔了搔后脑门。
突然,一股不安的气息传来,杰特本能地左脚一蹬,飞身向斜后疾退两米。
杰特的判断没错,佛洛兰科突然拔出背后的大剑,猛地一个下劈,砍向杰特。
但,惊人的直觉让杰特躲开了这一击。落空的大剑狠狠地砸在地上,激起了大量碎石四处飞溅,周围的人纷纷躲避。
「暴尘击」?不!是「砍提双挥剑」。杰特马上做出了判断,长枪猛地横在身前。动作刚完成,人在半空的杰特马上感到一股强大的冲击力由枪身传到双臂。
原来,佛洛兰科以飞舞的尘土作为掩护,猛地挥剑一记上撩,准确无误地劈中杰特。但,被杰特挡住了!
好可怕的力量!惊人的力量震得杰特的双臂发麻。
「好枪!」佛洛兰科突然赞了一句。
不及多想,杰特借着这股冲击力向外飞,希望能腾出足够的距离来发挥长枪的威力。
但佛洛兰科竟然把大剑顺势向杰特飞出。杰特用枪尾打飞了大剑后,整个人顺势腾空到近六米高的帐篷顶。然后一个优美的后空翻,双腿猛地在帐篷顶一蹬,以帐篷顶为支点,辅以下坠之势,头下脚上地向佛洛兰科攻去。
长枪舞出七朵枪花,将佛洛兰科庞大的身躯,完全罩在满天枪影当中。
「不错!但你的眼神出卖了你!」佛洛兰科称赞杰特的同时,毫不犹豫地,把左手伸去攻向自己喉咙的那朵枪花。
好厉害的判断力,从杰特盯着自己的喉咙,判断出杰特的目标。
「哧!」一声,长枪无情地穿透了他的左手手掌,但他的手指牢牢地抓住了枪身,满天枪影在一瞬间消失无踪。
好一招封敌之所攻!
牺牲自己的左手,强行封住了杰特的攻势后,佛洛兰科左手一拉长枪,右手一个直拳轰向杰特的面门。
杰特想躲,但佛洛兰科在一瞬间化拳为爪,一下子抓住了杰特的脖子。
胜负,已分!
「如果在战场上碰到这种情况,你还有救命绝招吗?」
「有!」
「好!现在你是第二步兵师团前锋营的中队长了,你一有功勋我就升你作大队长。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谢谢!但你的手……」
「没关系!反正现在还没开战,那些僧侣们闲得很!明天我的手就会完好如初的。」说完佛洛兰科头也不回,脸带微笑地离去。
虽然莫名其妙地跟人家干了一仗,但捞回一个中队长好像也不错,比当个小兵好多了。杰特还是觉得很划算。
「恭喜你了,这么快就升为中队长了。」旁边一个武官向杰特祝贺。
「请问中队长是什么官?」
「什么!你不知道!」附近所有人同时露出吃惊的表情来。
杰特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
没办法!这个武官只好马上开始给杰特详细解说利卡纳王国的军队编制,总不能让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家伙去带兵打仗吧!
利卡纳王国最小的军事单位是小分队,每小分队二十人。接着是小队,一百人。中队五百人。大队两千五百人。师团一万五千人。
一个军团,连同后勤等一般为七万人左右,最多不超过八万人。
同等级别时,骑兵军官通常在无形中比步兵军官高一级。比如同是大队长,步兵大队长的军衔一般是准将,但看到骑兵大队长反而要行对上司的礼仪。
顺着上去,步兵师团长是中将。军团长一般是上将,而一般城守顶多是中将。但本军团由于汉斯将军战功显赫,德高望重,所以官拜大将军。
听完他的讲解后,杰特才了解到自己几乎是一步登天了,一般平民战士就算战功再大也很难升上大队长之职,而自己却……
但杰特突然想起,打前锋是武人的荣誉,但……前锋通常……也是死的最快的。杰特不禁为自己捏了一把汗。希望自己一年来的特训有效吧!
来到了前锋营,师团长分配给自己的中队。
杰特立刻发现这里全部都是学过一下武艺的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他们谁也不服谁。当然,马上就有人对杰特的领导地位提出质疑。
于是……在帐篷传出近三分钟的激烈打斗声和惨叫声等杂声后,近百名新兵哀号着被迅速送去僧侣处。
杰特的领导地位随之确立。
伤兵营。
「报告!有个自称是我们队长的怪物袭击了我们!」这个眼圈全黑的家伙说完就晕倒了。
「呵呵呵呵!现在的年轻人精力真充沛!」某个不负责任的师团长笑道。
利卡纳和希曼开战的理由很简单──扩张。
疆土辽阔的希曼全国只有五分之一是可耕种的土地,其余的土地不是常年冰封的雪原,就是奇寒无比的高山。虽然矿产很丰富,但粮食却严重不足。
在这样的自然条件下,全国民众均骁勇无比,加上丰富的矿产,造就了希曼重骑兵这支全大陆装备最精良的军队。
厚一厘米的精钢重甲,严实地包裹着人和战马。战具更是全副武装到牙齿。从骑兵连配备的头盔上也有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尖刀,就可见一斑。
但希曼帝国和大陆各国的联系,却只能通过几条小路和洛顿高原完成。几条小路太窄了,通商还可以,大军作战根本不可能。
洛顿高原,位于利卡纳王国东北部,方圆近千平方公里,被高山包围,夹在利卡纳、希曼和土之王国三国的中间。高原本身土质肥沃,并且在高原上有一个极丰富的金矿。只要谁完全控制了它,就意味着对方所有在平原上的领土都赤裸裸地暴露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于是洛顿高原就成为了三国的必争之地,在土之王国和利卡纳联盟后,就变成了两国和希曼之争。两国想要洛顿的金矿,而希曼想要向大陆中部西扩。长达三十年的战争拉锯战就这样开始了。
没有结果的拉锯战唯一的战果就是:三国各自在靠近自己国家的山路上,各自修建了三座要塞。分别是:希曼的希曼要塞、土之王国的石头城和利卡纳的宾达要塞。
而今次北方军团征兵就是为了进行第六次希曼要塞攻坚战……
第四章 贵族
由于土之王国正和其南方的谢尔斯达帝国开战,所以这次由神圣利卡纳王国独力出兵。
参加第六次希曼要塞攻坚战的兵力有北方军团八万、利卡纳第二、三军团各七万、还有庞勒斯伯爵为首的贵族私兵团大约六万、加上民兵三万合共三十一万大军,算上几万名负责运粮的民工,对外宣称四十万大军。
这么劳师动众的目的只有一个,趁着希曼的十五岁女王刚登基、政权未稳、国内农民暴乱,发动攻击,一举攻下希曼要塞,取得洛顿高原的控制权。说白了就是为了──钱!
由于出兵仓促,所以新兵的训练全都在行军路上进行。
军营中,老兵的镇定自若,和新兵的兴奋紧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行军的速度并不快,可以让新兵有充足的时间训练。但,原因并不是这次作战的总指挥──北方军团长汉斯大将军体恤部下。其实他也想早点作战,避免战事拖到冬天。
毕竟,在行动艰难的冬天作战的话,会让所有士兵的士气迅速降低。这是所有指挥官都不愿意见到的。但由于贵族私兵团坚持用普通速度行进,所以其它的军团被迫放弃了急行军的想法。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龙达·庞勒斯伯爵却完全没有指挥官的自觉,仗着自己的老爸是王国宰相而胡作非为。这次出征也只是为了获取武勋,好继承父亲的公爵封号。
因为各国都有规定:只能是贵族的长子继承爵位,而且必须有军功或者文职上的政绩才能继承父亲的爵位,不然每一代爵位减两级。
原本这是各国为了保证本国贵族素质而作的规定,但后来因为文职上的政绩太难获得了,所以几乎所有贵族子弟都挂个名在军中。只要那次战事不输就可以轻易地取得军功。于是,随军出征变成了获得地位和财富的不二捷径了。
而龙达·庞勒斯伯爵,有着让所有人讨厌的特质。一头棕色的头发什么时候都梳得油亮亮的,一张因为酒色过度而苍白无比的尖脸,下巴总是高高地向上扬,除非别人比他高很多,否则肯定能看到他那两个大大的鼻孔。一双小三角眼,像向日葵望太阳一样,总是望向美女出现的地方。
他不论什么时候总是穿着一身礼服,不过裤头总是松松的,方便随时和抢来的女子交欢。每到一地,附近的城市总会传来有女子被强行掳走的消息。但碍于他的背景,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
夏末的一天傍晚,北方军团第二师团训练场旁边的一个山坡上。
杰特十指交叉,轻轻地托着下巴,冷冷地坐在场边看着部下训练。刚好,旁边五十米处就是龙达·庞勒斯伯爵的大帐。
庞勒斯伯爵出来了,身旁有两个仕女不停地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