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毒的历史-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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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国内货物中转税。当时,全国共有厘金局六百余所,分局、分卡则多如牛毛,难以计数。厘金局、分局、分卡,构成了一张税收网,对往来各地的货物重复征税,因而成了清朝税收中的大宗,逐渐超过了正税的收入。
鸦片变成了洋药后,即有地方大员开始征收鸦片的厘金税。咸丰六年(1856),两江总督何桂清首先开征鸦片税。规定每箱鸦片征税24两,其中20两归军需,4两为办公经费。次年,闽浙总督王懿德也开征烟税。咸丰十一年(1861),上海江海关设关抽厘,除对洋商每百斤鸦片征收30两外,还对华商征收厘税50两。对此,英国驻上海领事密迪乐、英国驻华使馆参赞威妥玛等一再反对。对英人的用心,清朝恭亲王奕等人看得较清楚,他们奏报皇帝说:“臣等揣量其情,一则洋药税征收过重,恐内地土药畅行,洋药贸易不畅;一则中国奸商勾结该领事,冀于新章开办之时,借端轻减。”奕等人的看法是很有道理的。对洋药征税过重,势必增加洋药的价格,影响鸦片对内地的行销。这是清廷限制洋药倾销、防止白银外流的最后一张牌,虽然洋人反对,清廷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内地征税,由清廷自主决定,是《通商章程善后条款》明文规定的,所以清廷对密迪乐、威妥玛的要求进行了驳斥和否定,指出:“洋药进口每百斤征洋税三十两,售与内地商人,征华税三十两,厘税二十两,是征之洋商者仅三十两,其余五十两皆征之华商,与洋商无涉。”
即使这一点关税主权,英国人也不会放过,经过中英双方多次会商,直至光绪十一年(1885),中英双方又签订了《烟台条约续增专条》,对鸦片内地厘税进行了规定:鸦片运入中国后,先封存于海关,由华商承买。每箱交纳正税30两、厘金80两后方可起运内地。此后,凭海关单和运货凭单运销内地,无须再完税纳捐。如果鸦片运入内地,拆包分销,要交纳税捐,其税额“均不得较土烟所纳税捐等项格外加增,亦不得别立税课。”如果按价格征收烟捐,那么应该取洋烟、土烟价格的平均数计征,不得有所偏抑。至此,清廷对洋鸦片入口的限制,全部被剥夺了。清廷还会有什么方法防止白银外流呢?
对鸦片征收厘金的作法,包含了一个前提,即鸦片可以合法地销售、吸食。这自然与清廷的禁烟令相矛盾。因此,在咸丰二年(1852),御史吴延溥等人即奏请弛鸦片之禁。对此,咸丰皇帝未予明确的答复。但其后不久,一些封疆大吏已开始征收鸦片厘金,允许鸦片的流通。咸丰八年(1858),两江总督何桂清鉴于朝廷默许征鸦片税的事实,大胆地提出了弛鸦片禁令的主张。何桂清在奏章中指出:“鸦片烟我虽有禁,彼(指外商)则仍然贩运,今欲改其名而弛其禁,则内地匪徒不至于聚众护送,酿成巨患,其利系在我,于夷酋夷商均无出入。”何桂清基于鸦片已无法禁止的事实,劝清廷征税,以满足财政支出的需求,从鸦片贩子的手中分取部分利润。对此,咸丰皇帝基本同意了。
至此,对以前禁烟的法令应该认真清理一下了。咸丰九年(1859),清廷颁布了《洋药经售条例》,规定了新的鸦片政策:进口鸦片由经营洋货的商人经销,其他铺店及住户均不准寄存;洋药货铺不得开设烟馆;凡官员、兵丁、太监人等,均不得开馆,兴贩和吸食,违者依旧例治罪;其余人等概准买食,但不准开馆、兴贩,违者照赌博例问罪。这个条例还对以往的禁烟条例作了彻底清除,即以往的禁例一并删除,统统作废。
这个条例,仍禁止官员、兵丁和太监参与鸦片的兴贩和吸食;违者仍依旧律从重治罪。禁止开设烟馆,禁止普通民人(非洋货商)兴贩,但对违者仅治以赌博罪,杖徒而已。即使这个规定,后来也一再放宽。同治元年(1862),清廷又颁布了《改定禁烟馆条例》,规定私开烟馆,照开场聚赌例,杖一百徒三年;在烟馆聚吸者,照违制律杖一百。同治二年,再一次放宽开设烟馆的条例,一般店铺,经过申请,均可开设烟馆,而一般人及零星小贩除外。
至此,外国鸦片可以入口了,可以在国内长途贩运了,可以开馆吸食了:清代的鸦片禁令已经全部废除了,清王朝的禁烟政策彻底破产了。从此以后,鸦片这个被久困在并不严密的笼子中的怪兽,打破了并不牢靠的紧箍咒,张开了血盆大口、锋牙利爪,吞食着一切。尤其是烟馆禁令的放宽,使城市中烟馆星罗棋布,形成了一幅奇丑的风景线。烟馆遍地,为吸食者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方便的场所;即使穷困的社会下层人士,购买不起一整套吸食工具,也可以跑到小烟馆,花上几文、几十文铜钱,就可以满足毒瘾。因此,烟禁一开,吸食者立即大量增多,鸦片销量大增,白银外流更巨,其社会危害也空前增加。这时,清廷中的“有识之士”又想起了许乃济的“以土抵洋”政策,企图放开国产鸦片之禁,大力发展土烟,逐步排挤、驱逐洋烟了。
第三部分:罂粟花处处开放:鸦片国产化国产鸦片的崛起(1)
第二次鸦片战争,鸦片贸易合法化以后,洋药畅行全国,掠取了大量白银。这时的清朝廷禁烟政策已破产,已无法奢谈禁烟,便想方设法防止白银外流,提倡弛禁鸦片种植,以土抵洋的观点便又在朝野上下,趁时而兴了。
同治十一年(1872)六月初四,上海的《申报》登载了《抑弛自种鸦片烟土禁论》的文章,提出了全面弛禁,广泛种植、生产鸦片,课取重税,以增加国库收入、限制吸食的主张。 指出:“鸦片烟土为祸甚烈,然果能尽弛其禁,其有益于国也亦甚多”。其一,“中国之人既已喜吸此物,反不如大弛其禁,纵民耕种,令其足供民间吸食,国家可以岁收税银,每年可减二千数百万出口之银,不归于印度而尽存于中国,为计岂不美乎?”其二,“重增其税,使其价日昂,不但贫民无计吸食,即富人之吸食既多,亦将吝惜而不能畅所欲为,是不禁而自禁矣,未必非化国富民之一道也。”今天看来,这种观点只是一厢情愿的纸上空谈,因为弛禁后的百余年,中国鸦片之祸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变本加厉,越演越烈矣。
然而,弛禁鸦片却是当时的主要呼声。一向以禁烟著称的林则徐,此时也赞同允许内地种植、生产鸦片。他所反对的只是吸食洋烟而不喜欢土烟。同治十三年(1874)二月,林则徐表示“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所恨者,内地之民嗜洋烟而不嗜土烟。”(杨国桢:《林则徐传》第433页)
直隶总督李鸿章在同治十三年(1874)也奏请弛禁,以抵制洋烟的涌入。他指出,“既不能禁英商之不贩洋烟,即不能禁华民之不食洋烟”,而禁止内地各省种烟,势必使洋烟四处贩卖,掠取厚利。因此,应“暂弛各省罂粟之禁,而加重洋药之税厘,使外洋烟土既无厚利,自不进口”,这样“不但夺洋商利权,并可增加税项”。如果外洋烟土不来,再严禁鸦片,也容易办到了。李鸿章官高权重,所提出的主张又冠冕堂皇,似乎切实可行,因此影响很大,以至于弛禁的主张左右了政局,弛禁终于被清廷允许了。
罂粟虽然原产于阿拉伯,但传入中国时间很久,中国内地亦有不少省份私自小规模地种植。至此,在弛禁的呼声和官员的默许、鼓励下,罂粟的种植迅速发展,全国各行省在都种植罂粟,清廷对土烟收税,但较洋烟税率为低,从而鼓励了土烟生产,光绪十一年(1885),清廷规定洋烟每百斤收税银86两,而对土药征收60两。
同种植粮食等农作物相比,种植罂粟、生产鸦片的比较效益高得多,受利益驱动,贫穷无靠的农民纷纷改种大烟。一时之间,全国各地,无论是大江南北,黄河上下,还是长城内外,漠北滇南,罂粟花到处开放,摇曳生姿。据记载,“自咸、同以后,烟禁已宽,各省种植罂粟者,连纤接畛,农家习以为故常,官吏亦以倍利也,而听之。”土烟生产的数量1866年约为5万箱,1870年已达到7万箱,已超过了进口洋烟的数量。至19世纪80年代,国产烟土的总量已是进口烟土的二至四倍。到了20世纪初,中国自己生产的鸦片又有很大发展。
第三部分:罂粟花处处开放:鸦片国产化国产鸦片的崛起(2)
当时,国产烟土以云贵川等地区较为著名,云南紧靠印度,接受了印度的生产、加工制造技术,自然、气候环境又相似,因此烟土口味、质量也较好。晚清著名外交大臣郭松焘指出:“由印度传至云南而南土兴矣,辗转传至四川有川土,又传至甘肃而有西土;由是而贵州,由是而至陕西、山西。”其实,在咸丰、同治年间以后,印度的鸦片生产、加工制造技术,已经随洋烟传到了清朝的18个行省,全国各地区的鸦片生产、加工制造都有了空前的提高。
云贵川等西南地区。云南省鸦片种植有较长的历史,据传早在明末清初即由缅甸传入,并逐渐流传开来。在鸦片战争前的清朝道光十一年(1831),云贵总督阮元、云南巡抚伊里布即联名上奏,指出了云南省种植鸦片的大致情况,奏章上指出:“滇省边隅,民风素本淳朴,而接壤越南,又近粤省,遂致有鸦片烟流入滇境,效尤吸食之事。而治边夷民,因地气燠暖,向种罂粟,收取花浆,煎膏售卖,名为芙蓉,以充鸦片,内地人民,以取罂粟子榨油为名,亦复栽种渔利。”至光绪年间,罂粟的种植得到了很大发展,罂粟花到处盛开,姹紫嫣红,形成了一片“美丽”而邪恶的鸦片风光。光绪年间有人游历昆明,记录了昆明——云南省会城市郊区的鸦片罂粟种植情况:“出(昆明)南门,绕过金马碧鸡坊,过迎恩塘,时暮春天气,罂粟盛开,满野缤纷,目遇成色。”全省的耕地,1875年约有三分之一用于种植鸦片,鸦片产量迅速扩大:1879年约为3。5万担,1896年约为8万担,1906年约为7。8万担。
贵州省毗邻云南,但鸦片的种植时间稍晚。道光十一年(1831)贵州巡抚嵩溥奏:“黔山多田少,向无栽种熬烟之事。惟与滇、粤等省毗连,人民贸易往来,间有嗜食此烟者,奸商挟带,潜匿私卖,事所必有。”道光末年,广东商人将“广土”输入贵州,获利甚丰,当地人因而效尤,试种成功。咸丰、同治年间,贵州连续二十余年的战乱,广土来源断绝,贵州本地生产的黔土迅速发展,逐渐代替了广土。不仅如此,贵州所产的烟土以其较高品质反而输入广东,获取高额利润。这一高额利润,反过来又刺激了鸦片的生产,以至于全省各地广 泛种植。当时人陈惟彦任职开州,他游历贵州各地,“约计所经州属,开垦之地半种洋烟”,罂粟的种植面积几乎占了农田面积的一半,当地农民把鸦片种植、生产当成重要农业生产活动,辛勤地劳作。“洋烟一物,为害实多,民不知非,视同禾稼,连阡越陌,手胼足胝,微利所归,群相竞取。”贵州省虽然地瘠民贫,但鸦片产量也相当惊人,1879年约为1万至1。5万担,1896年约为4万担,1906年约为4。8万担。
四川省的鸦片生产在清朝同治、光绪年间已经较普遍。四川简阳县,道光末年乡人竞相种植罂粟。广安州在咸丰末年开始种植,而至光绪年间已经遍地开花,鸦片成为该州农产品中的大宗。四川东部的苍溪县,咸丰、同治时罂粟的种植得到了快速发展,而至光绪年间川东已“无处不种罂粟”。到了清朝末期,整个四川,包括川东、川西南和川西北,都广泛种植罂粟,据宣统二年(1910)九月二十日《广益丛报》的记载,当时“川省百四十余州县,除边厅数处,几无一地不植鸦片者”。四川省的鸦片产量,1881年约为7500担,1879年约为17。7万担,1887年约为15万担,1896年约为12万担,1901年约为15万担,1906年约为23。8万担。四川省生产的鸦片数量增长很快,已经超过了云南省,成为全国鸦片产量最大的省份。
第三部分:罂粟花处处开放:鸦片国产化国产鸦片的崛起(3)
陕甘晋等西北地区。西北地区土壤肥沃,但干旱少雨,农业生产极不发达,百姓生活十分艰难。但是,这里的气候条件也适宜罂粟的生产,鸦片的品质、产量都较高,也是一个著名的鸦片产地。
甘肃省种植罂粟约在清朝咸丰、同治年间。“据同治年间陕甘总督杨昌与陶模为筹备军饷,先后奏请朝廷加征罂粟地税的上疏来看,罂粟籽入甘后被种植,约在咸丰同治年间,即公元1851年至186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