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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烟毒的历史-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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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恶霸入帮,有相当大的势力,可集合二三百枝枪,一千几百人的队伍。青帮以张彪为头子,也拥有百余枝枪,并遥领部分地方武装,势力很大,有“飞虎队”之称,以专门护送鸦片烟帮得名。青帮和洪帮专做鸦片烟生意,有时自己走私贩运,有时替别人护送,收取保护费。洪帮甚至拥有一部十轮卡车,专为烟帮装运烟土,任意横行,地方官府不敢过问。    

  在山西太原,有许多闻名于乡村市井的“名人”参与贩毒。他们虽然不是达官显宦,却广有财产,颇为闻名。如晋源县的李文田,清徐县的周八、李秃只,太谷的王步政,榆次的金虎,太原市的姜振新、杨永福。他们之所以著名,就是因为贩卖鸦片烟毒,当地人称之为“卖料料的”,轻蔑之情溢于言表。这些人大多是地痞,又标榜什么“三老四小”、“香头多高”、“什么山头”,在各地摆香头,收徒众。青帮成立了“进步委员会”,洪帮成立了“民众进步社”,在各区县设立组织,以帮会势力为掩护,进行贩毒、制毒的邪恶活动。    

  土匪本是以抢劫为生的黑社会组织,但在湖北宜宾,土匪也做起了护送烟帮,收取保护费的勾当。其实,这也不足为怪。旧社会的兵、团(民团)、匪本来就是三位一体的。他们在鸦片上牟取厚利,互通声气,勾结作奸,甚至由匪而官,由兵而匪。在官府势力不能达到的地方,如省界、县界及边远地区,以及山川险阻、人烟稀少的地方,往往盘踞着土匪和民团。烟帮为了顺利通过他们控制的地区,便主动出钱出烟,雇请土匪、民团护送烟土。如盘踞在云南盐津、绥江一带的大土匪头子江瀛洲,利用土匪武装,长期在川滇边境接送烟土,大   发横财。后来,他由匪而官,当上了“烟会重地”——普洱渡保商大队长,堂而皇之地征收“保护费”。    

  军队保护烟帮运送烟土,前文已多提及,如1931年云南军阀龙云、卢汉带兵攻打广西,顺便保护马仲衡、包文彩为首的烟帮。这是一支十分庞大的烟帮,计有骡马1000余匹,携带烟土近200万两。龙云、卢汉将其护送至广西东兴,收取了10万多块银元的保护费。    

  当时四川交通不便,土匪、哥老会十分盛行,烟帮运烟,往往请军队护运。军队运烟,目的不在赚运费,而是赚取商人应完之税,其实也是一种走私。军队运烟,如运100担,在税率轻时(每担征收1200元),即可赚取12万元;在税率重时(每担征收2000元),可赚20万元,收入相当可观。但对商人来说,却少付出了一半左右的税款。商人和军队双方都有利可图,所以请军队护运也多得不胜枚举。四川军阀,哪怕是一个师长、军长,也往往在宜昌、沙市、汉口等地设办事处,专门负责接待本部护运烟土之事。    

  四川军阀刘文辉,依靠鸦片收入维持其军队和地方,这是尽人皆知的事,他本人也不隐讳,堂而皇之地做起了运烟、销烟的勾当。刘文辉二十四军最精锐的警卫营,是专门负责鸦片运输的专业鸦片运输营,在其营长周桂三的指挥下,贩运鸦片烟土13年,屡屡得手。惟一的一次,失手于执掌川政的王陵基部下。刘文辉每年从各县收来的烟捐即有五六百担鸦片土,都集中于雅安,以这支专业鸦片运输营外运销售,获利甚丰。


第四部分:周流天下:鸦片的经销烟土大王(1)(图)

  鸦片国产化后,云贵川等地的烟土行销全国,在巨额的鸦片买卖、运销之中,一大批商人攫取了巨大的财富,形成了一大批烟土大王。下面,根据有关文史资料的记载,介绍几个著名的烟土大王。    

  福建叶清和。叶清和是福建厦门人,1898年出生在厦门鼓浪屿,曾在英国教会办的英华书院就学4年,毕业后在家随父亲经营烟酒食杂商店,兼任英语家庭教师。1918年,叶清和2   0岁结婚。之后,常赴上海趸买烟酒、饼干、罐头一类食品。他看到有人从上海贩运鸦片入厦门获利甚丰,便见钱眼开,利用办货之机兼买鸦片,装在饼干盒内,混同真饼干走私到鼓浪屿。他的方法很安全,从未被破获。于是利欲熏心,胆子越来越大,联合他人合伙贩运,盈利均分。这样几年下来,他利用走私盈利及私占合伙人资金、利润等手段,积存了大量不义之财。同时,他走私的才能被当地鸦片大商人丘俊相中,加之他会说英语,擅长交际,被任命为押运员,经常赴沪押运毒品回厦门。由于每次都出色完成任务,不久即被升为丘俊所办裕记商行驻沪办庄经理。但好景不长,1924年,裕记行上海办庄因偷漏鸦片税,被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查获,叶清和、叶亚成及其他职员被逮捕。叶亚成既是叶清和的同事,又是结拜兄弟,就讲义气,主动承担了责任,被判处十年徒刑,最后瘐死狱中。叶清和被从轻判处,大约关了一年左右,因告发同伙越狱立功,被提前释放。此时,他的顾主丘俊破产,叶清和失去依靠,无所适从。    

  叶清和在上海讨的小老婆李慧珍,这时给叶清和帮了大忙。李慧珍原是上海名妓,在“长三堂子”有几个结拜姐妹,其中有一个是杜月笙的小妾,有一个是上海大流氓头子华清泉的小妾。叶清和出狱后,李慧珍通过内线关系为叶谋事。当时,杜月笙在上海包销鸦片,主管“禁烟局”的工作。知道他的“连襟兄弟”是干黑买卖的老手,就欣然安插他在“禁烟局”缉私运输课任职。    

  到“禁烟局”任职,叶清和如鱼得水,驾轻就熟。他抓住机会,在运输“公货”时,夹带些自己的私货。这种方法既节约,又保险,船只等运输工具是禁烟局的,不需运费;私货是自己负责查缉的,保险不会出问题。这种万无一失的走私贩毒生意,使叶清和赚了不少钱。遇上他人偷运私货被缉获,他也懂得如何榨油水,养肥自己。所以,在“禁烟局”里干了一年多,叶清和就拥有了数万元家财。    

  1925年,羽毛丰满的叶清和辞去了“禁烟局”的职务,在上海法租界吉祥街德福里95号开设了一家和源行,公开的业务是代理德商的五金颜料,暗地里以批发波斯鸦片为主。和源行是合资开办的,上海大流氓华清泉、黄彰发、汪少丞、郑光耀等五人为股东。此时,叶清山加入了葡萄牙国籍,既有帮会头子作靠山,又有帝国主义作护符,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直接从波斯贩运红土入上海卖掉。同时,又在厦门开了一个分号——“和益行”,也经营鸦片生意。    

  和源行在运输波斯红土时,经常包租葡萄牙、西班牙、丹麦、挪威等国家载重量1000吨的小货轮,由上海经日本至波斯,然后装上红土直驶上海。船上有五个股东的五个亲信押货,并在吴淞停泊,然后用小汽轮转运至上海港的小码头,运入仓库。所有这些过程,都有巡捕、流氓、帮会成员望风、保护,所以每次都很顺利。为了扩大销售,叶清和又成立了“国民药房”、“和兴建筑公司”等,暗中作鸦片生意。1926年下半年,叶清和又在“国民药房”二楼开设了一家“源和行”,专门贩卖海洛因。这家公司从法国马赛进口海洛因,每月约进口100公斤,在上海等地销售。    

  此外,叶清和在上海还搞房地产投机,盖了不少房子出租;在中汇银行、永大钱庄等金融机构投资,与人合伙开“隆顺洋行”、“华侨贸易公司”等。估计当时叶清和拥有六七十万元的资产。    

  叶清和还参与设厂制造海洛因。1929~1930年,叶清和与四川军阀范绍曾合资,在重庆设立海洛因制造厂。双方各出资50万元,范绍曾负责提供原料、厂址、运输和厂中安全;叶清和负责聘请技师、采购化学药品、机器设备及销售。这家制毒厂,先后聘请国民药房技师和日本技师,但技艺太差,生产的海洛因色黄质次,销路不好。两年后,因范绍曾兵败失势,重庆的制毒厂停办。    

  不久,叶清和又与成都的一名军阀联系上了,双方各投资40万元,在成都苦竹林江建起新厂,搬来堆放在重庆的设备、化学药品,就开始生产了。但生产两批以后,谢姓军阀病死了,谢的儿子旅长谢互三翻脸不认人,将存放在谢家公馆内的药品、鸦片、原料和海洛因悉数吞没。新厂因而停产了。    

  1931年底,叶清和在上海法租界十三层楼附近办了海洛因加工厂,聘请日本人为技师,   对四川生产的海洛因进一步加工提纯。在上海加工后,海洛因质量提高了,销路也打开了,华北、东北各省是其主要的销售地,西北一些省份也有不少的销量。    

  1933年,叶清和在上海制毒厂因与同行竞争,被同行告发,被租界当局查封没收。叶清和亦被捕。交了保证金4万元后被保释,反过来状告工部局华人侦探长陆廉奎敲诈未遂,滥捕无辜。结果几场官司全都败诉,叶清和损失了20余万元后,潜逃厦门。    

  到了厦门后,叶清和依旧作烟土生意。他拉拢了驻福建的十九路军军官谭某,得到谭某的庇护,又与经营鸦片而臭名远扬的台湾高等浪人施范其(厦门“台湾公会”第一、二、三任会长)、曾厚坤(自1914年到1930年先后任过11年的厦门“台湾公会”会长)、陈长福(自1925年至1936年,先后任过5年厦门“台湾公会”会长)及另一台湾浪人合作,开设“五丰公司”,专门从香港走私波斯红土入口。五丰公司总部设在厦门,在福州开设分号。1934年1月,国民党政府派军围攻十九路军,叶清和害怕在分号的鸦片被抢,亲自押车从福州运往厦门。路过同安小盈岭时,被当地民军拦住。叶清和用闽南话向一小头目打听,知道这是同安土皇帝叶定国的部队,马上转忧为喜,对小头目说:我与叶定国是宗亲,都是自己人。然后又给小头目一些钱。小头目回到哨卡、与叶定国联系后,不但准予放行,还带兵沿路保护。    

  1934年1月,十九路军失败。叶清和又很快与国民党进剿十九路军的东路总司令蒋鼎文搭上了关系,并主动报效军费数万元,由此得到蒋鼎文的青睐。不久,国民党实行“寓禁于征”的政策,鸦片公卖,归商人承包。蒋鼎文推荐叶清和承包了闽南特货的经销权。为此,1934年9月,叶清和组建了鹭通公司(半年后改为裕闽公司),叶清和为董事长,股东有曾厚坤、陈长福、林某等人,公司设在厦门。重要职员有会计主任黄清安、运输股长汪玉宽、庶务股长陈镜昌、保管股长白绵福、制造部监督李国泰。另聘请台湾浪人头子“十八大哥”中的李良溪、陈粪扫等为正副缉私队长。鹭通公司承包闽南“特货”销售专权,每月须交7万元。有此特权后,鹭通公司在闽南各县遍设代理处,把各县的包销权转卖给当地的军阀、土匪、地主、劣绅。为此各县都设立了代理处,执行公司的“承销持货办法”,并签订了保证书。    

  鹭通公司专卖的特货,主要从汉口运来,每次约有1000箱左右,每箱1000斤。每年贩运多少鸦片至福建,则无法统计了。1936年6月,国民党军统特务敲诈叶清和未遂,将其秘密绑架(此时叶清和已加入日本籍,并讨了一个日本小老婆)了。1937年叶清和乘乱逃到了香港。抗日战争时期,叶清和勾结日本特务,先后开设了几家公司,帮助日本人贩毒,推行毒化中国的政策,并协助日本人掠夺军事物资,如广东陆丰、海丰等地的钨矿等。1944年,他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东江纵队捕获,抗战前夕病死了。尸骨埋葬何处,则无从寻找了。大烟王就这样结束了自己可恶的一生。    

  叶清和成为烟土大王,的确有其经营特点:先由走私烟土起家,再勾结上海大流氓、帮会头子,取得他们的支持,又加入葡萄牙籍,换获得帝国主义的保护,在上海开始发迹。之后,勾结地方军阀、土匪,加入日本国籍,进一步制毒、贩毒,垄断闽南特货,再创“辉煌”。可以说,勾结军阀、帝国主义列强、黑社会,寻找靠山,是叶清和经营烟土业的不二法门,也是他发迹的基石。


第四部分:周流天下:鸦片的经销烟土大王(2)(图)

  武汉“烟土大王”赵典之。赵典之,字焕章,武昌县杨赵村人。1878年生,1952年卒。在其一生中,胆大霸强,欺诈投机,贩运烟土,大发不义之财,成为远近闻名的“烟土大王”。    

  赵典之出身于小康之家,他的父亲作过师爷,在赵典之出生两年后去世,赵家生活开始困难。10岁时,开始读书,粗通文墨。16岁时(1894年),在武昌自强学堂作杂役,两年后因打架被开除。1896年,赵典之到汉口叶福泰丝线店当学徒,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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