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天堂 作者:笛安-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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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中每个人都在刹那间以为自己就是圣徒。很奇怪,热情这玩意儿,明明从自己的大脑诞生出的东西,但是往往,它最终会变成你的命运。所以我祝福张雯纹能康复,像她这样的“情种”该碰到很多的罗小皓才对。
至于我和周雷——革命尚未成功,或者说,尚未开始。
我常常梦见一个火车站,这个梦跟随了我很多年。第一次梦见它大概是五岁的时候,醒来后没几天,我妈妈就和我爸爸离了婚。后来我发现,每当我的生活会有什么重大的变化,这个火车站就会如约来临。当我第一次看见天杨的时候,我高考的那几天,我去公司应聘的前夜等等。在这个火车站上永远是我独自一人,站在空空的月台上,有时候是要上车,有时候是来接人。尽管没人可接,但是在梦里,也不觉得荒唐。
天杨和江东(4)
总是冬天。那火车站上永远在下雪。有时候是零星的雨夹雪,地面湿湿的;有时候是夜晚,月台上灯光昏黄,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地飘;有时候是早上,地面积了厚厚的一层,雪地上只有我一个人的脚印,阳光妩媚地照射着。
我和安妮刚刚结婚的那阵子,有一天我梦见了它。火车汽笛很悠长,地面上一片银白,这时候我看见了方可寒。明明在下雪,但她穿得很少,拖着一个大箱子,箱子上的轮子像切蛋糕一样歪歪斜斜地割开了雪地。她一转身看见了我,笑笑,说:“江东,下雪了。”那个场景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总之绝非我的原创。
惊醒之后我突然想起来,是那个叫《不夜城》的电影。那个女人对金城武说:“健一,下雪了。”然后健一,就是金城武就杀了她。“下雪了”是那女人最后的话。我们一定是在肖强那儿看的这部电影,当时方可寒应该在场。是在她对我说“做生意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我不愿意赚你这份钱,你不能逼我”之后,在她说她喜欢我之前。我在梦里没杀她,尽管我在现实中曾经无数次地想要这么干。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自从她说她喜欢我之后。
在我跟她做爱的时候我总是在想,要是我现在狠狠地卡住她的脖子,扼住她的呼吸就好了,她就保证动弹不得,十几秒内完蛋。这样我就再也不用忍受她妖娆的眼神,再也不用在她把烟喷到我脸上时像个呆鸟一样不知反抗,再也不用在那面污秽腌臜的镜子里打量她嘴角的劣质唇膏和她那张其实根本不用化妆的脸;这样我和天杨就有太平日子过了。当然我自己也知道我犯了一个逻辑性的错误——六祖慧能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但有一次我是真的掐住了她的脖子,她开始的时候尖叫,我在听不到尖叫声之后突然放开她,她含着泪大口大口地喘气,然后扑上来打我,吼着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脏话。
那段日子——我是指那段我和天杨已经在一起一年多,我已经厌倦了像小孩一样整日吵架和好的生活的日子,说得再确切一点,我已经开始厌倦并背叛天杨但还没发现我早已是那么爱她,就是在那段时间,我开始对侦探推理小说感兴趣,对小报上的谋杀案新闻感兴趣,对警匪电视剧感兴趣,甚至对书店里的犯罪心理学教材感兴趣,我知道只是想想而已,我不会那么傻照做。可是这“想想而已”让我胆寒。一九九六年的酷夏因着这份胆寒有了一点凌厉的味道。在那间筒子楼里的斗室中我和她凶恶地吻着,她的手柔若无骨,即便是夏天也仍是冰凉——那时我就想:“贱货,你活着不过是浪费人类的生产资料。”
彻底打消我这个“想想而已”的是天杨的一本书,叫《罪与罚》,那时天杨已经跟她爷爷奶奶旅游回来了,那个暑假我经常在天杨的小屋里泡着,却只是吻她的脸——为治疗我可怜的犯罪感。《罪与罚》是我有生以来从头到尾一字一句看完的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长篇小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同学你帮了我大忙。那么好吧,别让偶然的一点静电变成电闪雷鸣,你以为你是演《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省省吧,你以为你能像人家小四那么好的命碰上杨德昌?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八号,暮色袭来的教室里,我绝望地等待着天杨的审判。判决书由十一个字组成,含标点:我爱你。非常,非常爱。
天杨我愿意为你死。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到一九九七年二月,我和天杨在一起差不多三个月,这三个月是我们最幸福的日子。我发誓要永远对她好,再不背叛她伤害她从此不离不弃地久天长。她一如既往地喜欢粘着我,从不做出一副“是我原谅了你”的恩赐模样。那些日子里充满着幸福。不是城堡门一关王子公主从此白头到老的那种弱智幸福,那幸福就像一些长途跋涉迁徙的动物,终于在严冬时赶到一个春暖花开的地方,这幸福不是快乐,是艰辛的温暖,和劫后余生的宽容。那段时间在故乡干冷的朔风中长久地抱她吻她的时候总觉得像是站在一片废墟上,无处话凄凉之际还好剩下了你。
那些日子她一下课就会到我的座位这儿来,赶走我的同桌,跟我待一会儿,我同桌总是很不满地嘀咕:“都老夫老妻的了,还肉麻兮兮的。”也对,放眼全年级,从高一一直走到高三的算上我们也不到五对。张宇良总是戏谑地看着我,叹口气:“哥们儿,你总算是想明白了。”他是方可寒的熟客,熟到可以赊账打折的那种。他女朋友对此早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为我女朋友好,眼看要高考了,她自己也害怕万一怀孕,可是我也有正当需要吧。”我真的很想知道要是老师们听见他们的宝贝模范生再加学生会副主席的这番话会作何感想,我更想知道为什么这家伙永远能把什么事都分得清清楚楚:学业和恋爱,恋爱和——我该把他和方可寒之间的东西称为什么?总之,我不行。
更神的是,他会在对我说完这番话之后再走上讲台,一本正经地面向全班,“同学们,这次班会主要是为了讨论一下,元旦全校的新年文艺汇演上我们班该出个什么节目,我个人认为,这是我们中学时代的最后一个元旦,所以……”
一九九六年年末,我和天杨的蜜月。我们常常在走廊里撞上方可寒,她倒是很大方地跟我们打招呼。上课的日子她不化妆,但可能是因为冬天的关系,寒冷让她的嘴唇蒙上一种凛凛的鲜艳。零下二十度的寒冷里,她居然在冬季校服的上衣下面穿了条短裙。真行。和她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握紧了天杨的小手,嘲笑自己:真没种,差点为了这么个婊子沦落成失足青年。这婊子她转过脸对我笑笑,然后用你听不见声音的步伐消失在走廊的另一端。
天杨和江东(5)
后来,我上大学的时候,看了一部叫做《西西里岛的美丽传说》的电影,莫尼克·贝鲁奇演的玛莲娜让我想起方可寒。我是说方可寒到了三十岁一定会是那副模样。比高中时再胖一点,穿细细的高跟鞋,我保证三十岁的方可寒会选择玛莲娜的发型,在荒凉的堤岸上走一圈,任何和她擦肩而过的女人都会恨得咬牙切齿。只不过我已经没有机会印证我的猜测。我所能做的只是回忆,她七岁的时候怒冲冲地打开门,刘海下面一对大眼睛:“一群流氓,你们!”我们这群流氓从小就为了她打架,有好几次妈妈因为我脸上的乌青罚我站。这群流氓中更有一部分为她从小打到大变成了真正的流氓,而她倒是做了一路的好学生考进北明。但是,十八岁时的我有时会想:对她而言,北明算什么呢?
一九九七年三月,方可寒因为那个我们都知道的原因被北明中学开除。四月,她死了。还差一个星期满十八岁。那天晚上我又来到了我的火车站,看见她笑吟吟地拖着一个大箱子,箱子上的轮子像切蛋糕一样歪歪扭扭地切开了雪地。我问她:“要不要帮忙?”她说:“不用不用,里面全是衣服。”
第五章 渡口边找不到一朵相送的花
周雷
'周雷'
一九九七年发生过什么,你还记得吗?
香港回归,我们高考。七月一号凌晨政权交接普天同庆,我在一天一地的鞭炮声中惊醒后神经质地想:还有六天,我背会那段“一国两制”了吗?这时候电话铃声响了,传来天杨笑嘻嘻毫无睡意的声音:“同喜同喜。”
一九九七年,我们这个城市商业区的步行街落成。晚自习的间歇,常有我们学校的学生跑到那里去透气,华灯初上,高楼林立,麦当劳门庭若市。那一瞬间你不会相信,只要再步行十分钟,就是那个荒凉的堤岸,河水腥臭,废弃的建筑周围杂草丛生。而我们的北明中学,正好位于这两个地方的中点,仰着它红色花岗岩的高傲头颅。那年学校从南方买来几棵栀子花树,四五月间,到处都是幽香,掩盖了闹市区的汽油味,还有堤岸上河水的味道,于是,我的一九九七年的春天拥有一种乌托邦的幻觉。
一九九七年春天,方可寒死了。
一九九七年夏天,高考。然后,天杨和江东分手。
一九九七年秋天,我来到大学报到。
一九九七年冬天,我逃课去北京读新东方,在那里遇见了江东。
他在人潮里惊讶地看着我。我拍拍他的肩膀,“哥们儿,有空吗?咱们喝酒去。”
那时候我的身边有一个陌生的女孩子。不过我们喝酒的时候她先回去了。谈起从前的同学时,我很想问他:你是不是真的已经忘了天杨。我当然没问,我不是那么煞风景的一个人。
那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二○○四年,一部叫做《无间道II》的电影让我重新回忆我的一九九七。银幕上烟花升起,曾志伟藏起刘嘉玲的照片,像换外套一样换上一副嚣张的表情,迎接大门里面的衣香鬓影,我和天杨都笑了,说这个片子还挺煽情的嘛。
这时候天杨突然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的手轻轻抓住了她的。我不知道屏幕上的一九九七年是不是让她想起了什么。总之,对我而言,一九九七是个绕不过去的年份,与香港回归无关。
这时候门轻轻一响,我们赶紧分开。又是不不那个欠揍的小混蛋。
“我睡不着。”他说。
“你缺钙还是怎么的,这么小就睡不着。”我恶狠狠地说。
“什么‘盖’?”——我忘了他不是中国人。
“我给你讲故事?”天杨说。
“不用。我要跟你们俩玩。咱们一起出去吃冰激凌吧。咱们三个。我要吃麦当劳的甜筒。”他眉飞色舞。
“不不,现在是晚上十二点。”天杨瞪大眼睛。
“爷爷奶奶都睡了。”
“你不怕我明天告诉奶奶?”天杨说。
“那我也可以告诉奶奶,这个人——”他指指我,“这个人在咱们家待到十二点还不走。”
妈的。
天杨(1)
'天杨'
一九九七年年初,在我和江东最幸福的日子里,他总是问我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在我们刚认识没多久的时候。
这真是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我想沉浸在甜蜜中的女孩子多半会用一句最现成的话搪塞过去: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但我总还是试图回答他,因为这对我自己也很重要。为了寻找答案,得一直往上追溯。
“江东,”那时候我们坐在我的小屋里,爷爷奶奶都不在家,“你还记不记得,你刚刚上小学的时候……比方说,第一次运动会,你们班得了一张奖状,老师把它举起来给全班小朋友看,然后大家一起欢呼鼓掌……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时候,你和大家一起欢呼鼓掌,你是真心的吗?”
“这个,”他有些困惑,“我不记得了。”
“我记得。”我说,“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高兴,因为我一点都不想欢呼,不想鼓掌,可是当时大家都在那么做,我也只好照做。我知道,每个人都会说,集体的荣誉是每个人的骄傲,可是那时候我都叫不上来全班大多数人的名字,别的小孩也是的,那为什么他们就能把一群还叫不上名字的人当成个集体,然后为了它鼓掌欢呼,觉得自己真的‘属于’一群陌生人呢?他们还真是放心。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这件事。”我对他笑笑,“你看,江东,对别人来说像本能一样自然的事情,我就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