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宽的马车 作者:孙惠芬-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杀猪宴上,我发誓绝不给他出大力的。眼下,我不但在这出大力,却把自己弄成这副狼狈相,他从我身旁斜过来的眼神,好像我是一只蚂蚁,一只可怜的蚂蚁。
就这样,我对三哥的气不知不觉转到小老板身上。三哥有意无意替小老板出了气,我不对三哥有气,而对小老板有气,这是一个怎样的置换只有天知道。我上工棚里拿衣服时,觉得胸口鼓鼓的,仿佛有一只气球在那里撑起。我把衣服团成一个球,之后往腋窝一夹,走出工棚。我不知道离开这个建筑工地再上哪找活,但我知道我现在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在工地门口,鞠福生堵住我。他堵我却并不看我,眼睛瞅着脚前尖,他说:“我知道你想干什么去,别蠢了,你干不了,没有李国平那样的门路,对缝那样的事你根本干不了,人家姑夫在钢厂生产科当科厂,所以他手里才有无穷无尽的钢筋。”
我没有吱声,我一时还不知道鞠福生是什么意思。
见我没有反应,鞠福生接着说:“俺上穷鬼大乐园泡了好几天都没成事,就你……”
我听明白了,他的意思是,他之所以在几天前天天进舞厅,不是去啃女人,而是去对缝,是小老板那无穷无尽的钢筋盘园箍住了他的脑袋。他的意思是,我之所以要走,是和他一样,也被无穷无尽的钢筋盘园箍住了脑袋。他才他妈的蠢哪!此时此刻,箍住我脑袋的,是比钢筋盘圆更有力更强大的东西——报复。
离开工地我随便上了一路车,我在车上打听去汪角区怎么走,司机告诉我正好坐反了方向,我坐一站又下车换了另一路。我去汪角区,并不是去黑牡丹的歇马山庄饭店,而是中山区,也就是说,如果不回到歇马山庄饭店,不从那里出发,我不知道如何去中山区。这也是我在槐城认识并走过的惟一一条路,11路。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11路车,就在我坐上车的刹那,我觉得我常攥鞭子的手指在不住地哆嗦,没有一只鞭子让我握,那积蓄起来的力量便没了挥洒的途径。
那个小区的那栋楼很快就找到了,我没有再喊“歇马山庄”,当时,激动所致,我居然忘记开门的事,也没想许妹娜知道我来会是什么反应,会不会拒绝。然而,也是怪了,我刚走到13号楼的楼下,就听楼上传来细细的声音:“吉宽哥——”
是许妹娜!我抬头冲楼上望,她正打开一扇窗,一张白净的脸仿佛一朵盛开的白菊,亮灿灿的。看得出来,她一直就在窗口朝外望。我不知道,是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的笑脸那一刻,我的心情就在发生变化,还是当许妹娜打开屋门,露出她那微微隆起的身子和她那胖得发亮的脸庞,反正,当静静地贮立在她的门口,我发现一路上涌在身体里的冲动一下子就消失了。第一次来,也是这样,她身体微妙变化带来的陌生感阻碍了我的冲动,然而第一次,当陌生感消失,她恢复了原来的亲切,那冲动又浮出水面。而这一次却完全不同,那消失的冲动,再也没能浮出,它没能浮出,不是因为她比上一次变化更大,腰粗得都厥了起来,不是,不论她怎么变,她的笑容都让我觉得亲切。而恰恰因为她笑容的亲切,使我一路涌胀的报复的念头瞬间溃散。要知道,我从工地上出发,一路想着的不是看她,而是狠狠地折磨她,彻底地占有她,从而让小老板在我的心里边变成一只蚂蚁,一只可怜的蚂蚁。
然而,可怜的最终还是我自己。不过,许妹娜一点都没有伤害我,她仍然喊我吉宽哥,她说:“吉宽哥你进来,你坐。”
曾经,她让我回家去赶我的马车,嫁谁也不能嫁一个赶马车的,曾经,我跟她说,只要跟我走,我不在乎她肚子里的孩子。现在,我再一次见到许妹娜的时候,居然一点都不生她的气,好像那些话根本没说过。许妹娜一点都不怕我,好像她坚信我再也不能说出那么愚蠢的话,或者坚信我真的把她当成一个老乡,邻居,妹妹。因为她欣喜的样子,就像一片孤寂的叶子遇到一阵爽朗的风,她的上下眼皮弹动出显而易见的渴望交流的光。
渴望交流,这正是许妹娜接受我的原因,也正是我还在楼下就被她看见了的原因,事实上,她一天里有很多时光是趴在窗上的。小老板把她一个人放在家里,她在城里又无亲无故,感到孤独在所难免。然而当时,我并没想到这一点,当她孩子似的跟我说:“吉宽哥,你来俺真高兴,俺都快闷死了”,我居然激动得心都快跳出来了。
三十一
坐下几分钟之后,我就发现有些不对,她没让我脱鞋就放我进来了。不但如此,接下来,许妹娜去了
卫生间,从卫生间拿出一块拖布,拖地上被我踩下的一串泥印。她拖地,我也并没在意,城里的家都讲干净,我把人家弄脏了是不应该的。可是,就在我站起来,试图要脱掉脚上的鞋时,许妹娜突然伸出手,阻止说:“不用脱没关系,我一擦就没事了。要是天天有人来跟我说话,就是把大粪带进来我也不在乎。”
我确实没再说那样愚蠢的话,因为她已经明确告诉我,我只是一个来串门的老乡,作为一个乡下人,讲不讲卫生都没关系,只要能来串门,只要能向她讲讲歇马山庄最近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接下来,她不停地问我:“咱村里没什么变化吗?倒置房还是你吉成大哥住吗?”
我没有说出那句愚蠢的话,可是我却说了另外一句愚蠢的话,因为和她一样,我也不再了解歇马山庄有了什么样的变化,我都好几个月没回去了,要说有变化,不是倒置房的变化,而是我,一个赶了十几年马车的人一夜之间消失了。于是我说:“变化当然有,少了一个马车夫。”
我这么说,没有任何用意,只是话赶话,是灵机一动。但这无疑让许妹娜想起上一次对我的伤害。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嚅嗫道:“吉宽哥俺并不是说赶车就不好,俺是说……”
我其实刚说出来就已经后悔,可是,已经碰到这个话题,就像铁屑遇到磁铁,想绕过是不可能的。接着我说:“不好就是不好,有轿车坐谁坐马车。”
许妹娜低下头,孩子气地绞住衣襟在那里缠,一看就知道后悔自己话问错了,但她没有重新挑起话头的意思。她静静地坐在沙发一头的椅子上,噘着嘴。
这让我有些心疼。可是,有前一次的教训,有她给我的距离感,我没有站起来去抱她,我只是往她的身边看了看,她的四周,围了一圈小猫小狗,它们都甜甜地看着她。我接着前边的话,继续说:“我从来不想改变自个,从来不想扔了马车,可是老天不容我,老天安排一个人来给我搬道岔。”
许妹娜还是不吱声,仿佛认定让我独白到底。
我说:“这世道,俺看明白了,有钱就能买来爱情,别的什么都是瞎扯。”
又提到钱,许妹娜抬起头,目光杵过来,但她没有发火的意思,只是静静地看我一会儿,之后和颜悦色地说:“吉宽哥,你说得对,别的都是瞎扯,俺一小就受穷,俺家在水库淹没区搬来前,一直住在山洞里,俺妈嫌俺爸无能,常常用手掐自己大腿,为什么俺打从小叫大名,是俺妈希望俺将来有出息。所以俺从小就下决心长大给家里面买房子。你要是回歇马山庄你就知道了,现在,俺给家里买了房子,就是你吉成大哥家的倒置房,他家搬到镇上去了。”
看着许妹娜的眼神,我有些惊讶,我惊讶,不是才几个月,歇马山庄就发生了这么大变化,她给家里买了房子,而是她在说这样的话时,表情是那么安静泰然,好像她说出了某种不容推翻的真理。接下来她又说:“俺和你不一样,俺从小就喜欢有本事的人,俺从小就看不上俺爸那种窝窝囊囊的人。”
要说打击,这句话给我的打击远比“永远不嫁赶马车的”来的重,她的意思是,赶马车的人,在她那里一定就是没本事的人,她的意思是,她压根就没喜欢过我。承受这样的打击,我反而十分冷静,一盆水见了底也就没有什么想头了。我慢慢站起来,向门外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停下来,看着被我踩在地上的一串土印,一字一顿地说:“谢谢你这么说,你这么说俺很高兴,是俺错了,都是俺错了。”
说到这里,只见许妹娜一下子慌乱起来,那种受到误解无法辩解的慌乱,无辜的孩子似的嘴唇翕动着,她的样子反而鼓励了我,我继续说:“但有一点,我必须告诉你,这么些年俺赶马车,不是窝囊没本事,绝不是,有一种生活,你永远不会懂。你们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懂!”说完,我把门使劲一摔,向楼下跑去。
然而,就在我跑到二楼楼梯口的时候,我听到后面传来许妹娜的声音:“你不窝囊俺没说你窝囊——”
跟你说,那声音虽飘渺,风一样轻弱,却深深地印进了我的心窝,这不过是一句安慰的话,可它在我心中留下了什么样的位置只有天知道。
三十二
第七章 林榕真
19
城里的夜晚白天一样明亮,路灯架上一串串灯泡就像乡下死人时扬起的纸幡。这是一个不吉利的感觉,可是我清不掉这种感觉,在一串串纸幡里穿行,我无比沮丧,好像真的是在为某些永远逝去的东西送行。那逝去的东西是月夜,寂静,空旷,是吱吱扭扭的马车。然而,那个晚上,我觉得被我送走的,远不止这些,是多年来一直属于我的一种活法。在许妹娜家,我不设防地说出了“有一种生活你永远不会懂”,其实那个晚上,懂那生活的我已经在背弃我的生活,因为我在城里无路可走无家可归时,丝毫没动回歇马山庄的念头,好像那样的生活一旦被说出去,就永远回不来了。或者,那样的生活,只是挂在枝头供人观赏的一片假花。这城市到处都是假花,饭店门口,理发店门口银行门口。那天晚上,我在街上走累了腿酸得不想动了,在一个胡同口的台阶上躺下来,居然觉得眼下的生活再好不过了,听着车流穿身而过,看着纸幡一样的路灯在燃烧,看着窗玻璃里惺惺相惜的假花,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英雄,是这世界上最有本事的人。
宁愿流落街头也誓死不归,我真可谓了不起的英雄。然而,第三天晚上,当这种得意随疲惫的四肢进入睡眠,当睡眠覆盖大脑覆盖心脏的时候,一只冰凉的类似铁棍一样的东西捅进我的心窝,把我狗熊一样拎了起来。
事实上,像我一样的英雄在这个城市随处可见,不到半夜,巡警就揪出了十几个。我不知道我是否反抗过,都怎么反抗的,反正当和十几个流落街头的人弄到一辆车上,我的双手已经被戴上了手铐。
在一个灯光幽暗的屋子里,我们这些狗熊睡眼惺忪,然而警察们根本不说我们是狗熊,说我们是时代的垃圾。一个警察用电棍指着我,大声吼着:“呵,你还反了你,连个暂居证都没有还敢反抗,简直就是时代的垃圾。”
垃圾,这话听上去有些可笑,申吉宽怎么成了垃圾,还是时代的垃圾!
我清醒过来,是垃圾这一说法让我清醒过来,我看着朝我瞪眼的那个警察,他脸色灰暗,眼圈乌黑,嘴角靠近耳朵那个地方,有一道深紫色的疤痕,带动脸腮往一面歪,看上去就像电影里的反角。要说垃圾,他才是垃圾,还不是什么新鲜垃圾,那种从外表就能看出阴险狡猾的反角早就过时了。我说:“有谁规定,大街不让放垃圾。”
这不是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本是这样的,他是垃圾而我不是,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说了这样的话,这无疑于承认了自己是垃圾。关键是我承认自己是垃圾,自己不高兴,警察也不高兴。听我这么说,他歪着的脸腮抽动了两下,接着,铁掌不假思索就煽过来。说铁掌,是说他的手煽到脸上,你感到的不是火辣辣的疼,而是一阵木滋滋的麻,而是一种钝钝的凉。
说真的,当时我还不能清醒地知道,在那个时代,我们这些无处可去睡在马路上的民工垃圾一样随处可见,而像垃圾一样在夜晚里随处可见的民工,是警察们最最头痛的事。他们几乎夜夜清理夜夜不眠,在困倦本就考验着他们耐心的时候,我的反抗意味着什么显而易见,和朝警察开枪差不了多少。当天晚上,我就和一同抓来的十几个人一起,被关进了一间没有床铺只有水泥地的时代囚笼。
时代的垃圾被关进时代的囚笼,那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时代,那是我永远的疼永远的黑暗。之所以觉得黑暗,是说刚刚被关进那个囚笼,我身边这些时代的垃圾就一起向我发起了围攻。也许在他们看来,被关进这里,全都是我的错,我要是一开始不蓄意反抗,我要是老老实实装成哑巴,警察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