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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千年军国-第54部分

小说: 千年军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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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听着马主的介绍,老罗一边走到其中一匹稍微干净些的大马身旁,即使他的身高也只是到这匹马的脖颈处,他身上的气息令马迅速安静了下来,马是很聪明的动物,它们能够仅凭感觉就知道对方是否强大。看看马的眼睛,老罗伸手摸了摸马的鼻梁,挠一挠它的下颌,然后翻开它的嘴唇看看牙齿,再用手按一下它高高地后背,感受一下马的承受力。

    然后回转身,老罗微笑着看着眼前的诺曼人马主,他的话确实没错,或许是老罗的衣着和仆从们误导了他,他把老罗当成了拜占庭某地的贵族,不过这无关紧要,关键他说的还算是实话。“好吧,也许我们需要一些高大的驽马,不知道马主先生有多少这种类型的马?”

    “先生您不妨看看……”瘦长脸以为说了这些后,老罗不会再对这些高马感兴趣了,结果又说了半句,半天才晃过神明白老罗在说什么,“先生,你说您要这种类型的马?”

    “没错,你有多少这样的马,我都要了,前提是不能有病马,价格要合适,不要拿我当傻瓜!”老罗笑着对马主说到,那样子九成九是拜占庭某地的贵族子弟,财大气粗的同时又底气十足不怕你诓骗我的姿态。

    “大人,这类型的马我还有三十匹,保证不会有生病和外伤的马,价格只要五个金索里都斯每匹。”面对老罗的气势,瘦长脸立刻就改了口,然后语速飞快地介绍他手头的货源。

    “嗯?五个金索里都斯每匹?”老罗的眼睛立刻就瞪起来了,他对这个价格不满意,不是说这些高马不值这个价格,而是这些马明显是对面这个马主的压低货色,给高了价格自己就成了冤大头了,至于这些马到了老罗手里是什么价格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站在老罗对面的瘦长脸简直就不像一个诺曼人,虽然穿着的是诺曼人的袍子样式,“大人,我记错了,这些马每匹三个半个金索里都斯卖给您,保证没有病患。”

    “好吧,我不喜欢啰嗦,你的速度要快些,把这些同类型的马都洗刷干净,一会儿跟着我一起去取尾款。”老罗一边说着,一边随手在袍子里扯出一个钱袋扔给对方(实际上是从空间内准备好的),然后低头看着对方的眼睛说道:“喏,五十个金索里都斯做订金,我留一个人在这里,一会儿弄好了马跟我一起走。你不会骗我的,对吗?”

    “明白,大人,是,大人,我这就安排人手尽快完成。”瘦长脸一边颤抖着打开钱袋看,一边低头鞠躬应付老罗,然后转身就招呼手下的几个壮汉,“你们几个叫人来,赶紧给那些大马烧水洗澡,弄干净,大人在等着呢。”

    老罗笑着看了看这个马场开始忙碌的几个诺曼人,伸手招呼跟随来的一个斯坦的手下,“菲舍尔,你在这里等着,我带着大家再去挑选一些马。”

    “是,老板。”菲舍尔也是一个诺曼人,不过他比卖马的几个强壮多了,“不过,老板,这类马我见过,不值这么多钱啊。那个家伙一点也不像诺曼人,真丢脸。”

    老罗瞄了菲舍尔一眼,“马值多少钱,我了解,回去再和你们细说。认真点,卖马的家伙比你精明,不要让他们用冷水给马洗澡。”

    “就是,老板肯定有他的道理。菲舍尔你个家伙要去卖马,保证把买马的人都吓跑了。”旁边的奥尔基开着玩笑说道。

    众人都是一阵大笑,所有这些家伙包括老罗在内,谁也不是卖马的材料,要说是马贼还差不多。

    接着走,差不多绕了大半个交易场,老罗挑选了八十匹阿拉伯马,又选了四十匹伊比利亚马——体型很类似后世著名的安达卢西亚马,虽然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马匹,但是这些都是很优秀的马种,老罗曾经在牧区长大,这就是最好的经历,他并不尊崇西方的血统论,好的马匹需要好的培训和环境,否则战马也会被养成驽马。

    再转了一圈,脸上带刺青的贝都因人在经营骆驼,老罗没看到很受尊崇的白骆驼,倒是黄毛的骆驼比比皆是,这是小亚细亚半岛最常见的坐骑。他对这个没经验,不过贝都因人虽然不喜欢遵守城市的规矩,却从未听说他们有诈骗的习惯,所以老罗也就放心让贝都因人推荐挑选了两百头骆驼。

    然后再找了个制作马鞍和马蹄铁的工匠铺子,预制了多副鞍具套索和马蹄铁的制作。这个事情简单,市场周围好多这种类型的店铺,到底是繁华的路上口岸,同向内陆的第一站。

    这个年代支付税金是商人的事情,而不是像后世再欧洲购物,你要在标价的基础上外加税金才能购得你要的商品。所以当老罗带着众人还有几个马主以及他们的手下驱赶着马和骆驼施施然离开时,旁边是一大片关注的目光——将近一百五十百匹马,外加两百头骆驼,放在任何地方都是一个规模不小的队伍。

    这么些大型的牲畜,花费自然也不小,除了类似夏尔马的大家伙老罗当作驽马购进占了一点小便宜,阿拉伯马已经是很成熟的战马,每匹马竟然要八个金索里都斯,而伊比利亚马同样不是廉价的驽马可以比拟的——每匹马在侃价的情况下花费了六个半金索里都斯,再加上两百头骆驼,老罗总计花费了将近三千个金索里都斯。

    好在老罗也不缺钱财,时至今日,他还有很多亚历山大港那个高利贷者的资产留在空间里,更不用说在君士坦丁堡的那些收获了。不过迄今也没再听说关于图书馆盗窃案的事情,也许是巴西尔二世为了面子压下了,也许是拜占庭的秘密部队在调查,无论怎样,可以去打探这方面的事情都是不明智的。

    带着这样一个庞大的队伍招摇过市,自然早就引起了太多人的关注,不过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总不能众目睽睽之下把马匹和骆驼收进空间吧?即使能收估计也只会把活马变成死马,活骆驼变成死骆驼。

    不过这样招摇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半路会合的张卢一行人就收获不小——正在谈论的橄榄油以高出进价百分之三十的价格卖出去了,原因是收获的老板担心看到了浩浩荡荡的过路马群,担心张卢这个货主把货物运到东方去贩卖。

    快到旅店的时候,留守的众人已经知道老罗带着大群牲畜返回了,匆忙的众人赶紧列队出来迎接,除了还在院子里忙碌的,门口站了七八十号身材魁梧的大汉。这下无论是卖勃艮第马的诺曼人瘦长脸,还是后来的阿拉伯马商和贝都因牧民,都确信了老罗是个拜占庭贵族的想法,不是拜占庭贵族,怎么可能有这么多彪悍的战士做护卫?

    当然这个只是题外话,老罗直接指挥众人收拢这些赶回来的马匹和骆驼,一一查看后,确定无误直接结算金币打发了想套近乎的几个马主——反正老罗在这里买马只是临时决定,估计很难再有和马贩子打交道的机会。

    而之所以让他们陪同送货,是因为老罗确定肯定有人盯上了自己这个百多人的队伍,瞧见了他的队伍后,流言肯定会传出去,吓退小毛贼,肯定会有稍大的势力插手,那么就是整合人手练兵的最好办法,手下这些角斗士出身的家伙虽然经过战阵,但是所有人的磨合光是训练可不够,实战才是验证战力的最好办法。

    想罢了这些,老罗细细的查验各个马厩和骆驼棚的情况,每个马厩都围着大堆的人群,到达勃艮第马的地方时候,诺曼人菲舍尔还守在那里,旁边还有高大的斯坦也是一脸迷惑的看着老罗:“老板,那个马主不是说这种类型的马只能做驽马吗?买这个难道是老板希望路上用大车运输?”

    “呵呵,斯坦,那个马主就是个笨蛋,”老罗笑着解释道:“这种类型的马力气非常大,是重骑兵的最好坐骑,你想想,你我这种体型的,全身金属甲,再加上长兵器,给马身上也挂上马甲,冲锋战阵的时候会什么样?”

    “喔,我的神啊!”斯坦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老罗描述的场面呈现在他脑子里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就是那个战士,简直就是一个钢铁怪兽势不可挡,斯坦盯着马厩里面的高头大马都要流口水了,“不行,我一定要学会骑马,而且就要这种高大的马。”

    旁边的菲舍尔也同样的表情,本来他也是和斯坦一样迷惑表情的,这会儿都完成了变脸的表演,“老板,这些家伙怎么喂养?现在他们还是太瘦了。”

    “没错,这些马需要补充营养,给他们的草料加量,另外每匹马每次补充十个鸡蛋,据说这类马还喝酒吃肉的,这个事情就菲舍尔负责吧。”老罗琢磨了一下,干脆的安排道。

    “明白,老板,”菲舍尔兴高采烈的应诺这个事情。

    “斯坦,明天上门安装马蹄铁的事情你要安排人盯着,后面关于马匹坐骑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成,老板,放心吧,回头我叫人专门来负责这一方面。”斯坦管理的人手也不少,后勤本身就是一大块杂务纷多的地方。

    回转了休息房间,老罗把负责战斗的冈萨斯和阿尔克叫了来,“冈萨斯,明后天会有工匠来给新买的坐骑安装或者替换马蹄铁,还有配备马鞍,然后我需要我们的每一个人都学会骑马或者骆驼,你告诉其他人,我们有七天的准备时间。”

    “是,老板。”冈萨斯应诺道,“不过老板,七天的时间恐怕不会骑马的人无法做到熟练的地步。”

    “没关系,不会骑乘的到时候可以做骑步兵。”老罗底蕴十足的说道。

    “老板你是说?”听到要求的时间这么紧,对战事敏感的冈萨斯追问道。

    “嗯,你的直觉没错,是有战斗需要战士们训练一下了。”老罗转头看着阿尔克,“阿尔克,你手下的人盯住对方是谁了吗?”

    “盯住了,目标是东方领主手下的一个骑兵队长,据说是君士坦丁堡一个什么元老的侄子,那家伙贪得无厌,经常带着手下在周边拌做马匪抢劫过往商人。”阿尔克白天抵达的时候就把人手撒了出去。

    “难道东方领主不管他的手下吗?”这种事情,拜占庭东方的领主不可能不知道,老罗好奇的追问了一句。

    “据说那个骑兵队长夫人的妹妹是领主的情*妇,所以……”阿尔克神秘兮兮的诉说道。

    “行了,不用说了,”老罗气愤的拍了一下桌子,“估计我们出城之前,这个家伙的队伍该不会妄动,冈萨斯,提示我们的人,准备好,出城向东的时候,给这些家伙一个教训。阿尔克,派手下会骑马的人出城向东探一下沿路的情况。”

    “是,老板!”

第五节 筹备

    其实如果只有老罗自己一个人的话,他大可以来去自由的成为世间一个旅者,没有任何牵挂,同时他也相信自己可以不在乎敌人攻击,也不在乎自然险阻,后世的军旅经历外加穿越空间的体质变异甚至随身携带的空间,都将是他的生存资本。

    可是人总是要有所追求的,当他决定做点什么的时候,就开始背上了包袱,而且还是他自愿的。从在马赛部落接受那嘎与姆那奇开始,他身边围拢的人就开始增多,如今不但为自己的目标考虑,同时也要为周围人的生命和命运考虑。

    人上一百,就不再是三五个人的时候了,尤其是这个世界人口还远没有后世密集的时代。离开雅典就是因为不想破坏那个城市的平和,躲避了雅典总督的窥探,到这里又显露了自己的财力,老罗觉得没法再隐藏形迹韬光养晦了,那么就从现在开始磨砺手下吧。

    还好至少现在还是可以选择和掌控的,越向东方,估计阻力就会越大,因为如果成功带走了工匠营的唐人后裔,注定就要得罪阿拔斯人,搞不好就会有军队来追捕,同时也免不了会有突厥人的袭扰。为了届时面对千人甚至万人的队伍时不致于慌乱,眼前就是一个最好的起步。

    士麦那的骑兵队长应该是一个贪婪而冷酷的人,同时他的职务也可以确认对方至少是一个懂得些军略的家伙,老罗手下一百多人,对方肯定会了解这一方的战力。那么要对付自己这些人,而且还要保证消息的隐秘,对方至少要有三百人的团队,所以手下的整合就必须加快,状态也必须调整到最佳。

    老罗抓着几个战争奴仆的领队,外加那嘎、姆那奇、崔十八郎等人开了个小会,对有人盯着自己这支队伍众人都有所耳闻。所以当老罗说离开士麦那东去的时候会有人打劫的事情,众人的反应都不一样,不过没有任何人露出害怕和胆怯的情绪来。

    “老板,既然知道了对方是谁,为什么我们不先把他们干掉呢?”说话的是冈萨斯这个家伙,听他说的话就知道这家伙是个期望掌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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